1. 股票指數是怎麼算出來的
我國股票大盤指數是指滬市的「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份股指數」。上證綜合回指數:以上海證答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2. 滬深股市大盤指數是怎樣計算出來的
上證指數,
狹義說就是專指上證綜合指數,其樣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專A股和B股,從總屬體上反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
上證指數」全稱「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是國內外普遍採用的反映上海股市總體走勢的統計指標。
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於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上證提數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提數定為100點。
隨著上海股票市場的不斷發展,於1992年2月21日,增設上證A股指數與上證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勢。1993年6月1日,又增設了上證分類指數,即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業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業類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的各自走勢。
至此,上證指數已發展成為包括綜合股價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在內的股價指數系列。
2、計算公式
上證指數是一個派許公式計算的以報告期發行股數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100
市價總值=∑(市價×發行股數)
其中,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亦稱為除數。
3. 股票指數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股票指數是描述股票市場總的價格水平變化的指標。它是選取有代表專性的一組股票,屬把他們的價格進行加權平均,通過一定的計算得到。各種指數具體的股票選取和計算方法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人》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演算法。
(2)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采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准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是根據各期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予以加權,其權數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發行量等。按時間劃分,權數可以是基期權數,也可以是報告期權數。
4. 股市大盤指數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我國股票大盤指數復是指滬市的制「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份股指數」。上證綜合指數: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5. 股票指數怎樣計算
計算股票指數時,往往把股票指數和股價平均數分開計算。按定義,股票指數即股價平均數。但從兩者對股市的實際作用而言,股價平均數是反映多種股票價格變動的一般水平,通常以算術平均數表示。人們通過對不同的時期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認識多種股票價格變動水平。而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期的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也就是將第一時期的股價平均數作為另一時期股價平均數的基準的百分數。通過股票指數,人們可以了解計算期的股價比基期的股價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率。由於股票指數是一個相對指標,因此就一個較長的時期來說,股票指數比股價平均數能更為精確地衡量股價的變動。
1. 股價平均數的計算
股票價格平均數反映一定時點上市股票價格的絕對水平,它可分為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加權股價平均數三類。人們通過對不同時點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看出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及趨勢。
(1)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是將樣本股票每日收盤價之和除以樣本數得出的,即: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P1+P2+P3+…+ Pn)/n
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價格平均——道·瓊斯股價平均數在1928年10月1日前就是使用簡單算術平均法計算的。
現假設從某一股市采樣的股票為A、B、C、D四種,在某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分別為10元、16元、24元和30元,計算該市場股價平均數。將上述數置入公式中,即得:
股價平均數=(P1+P2+P3+P4)/n
=(10+16+24+30)/4
=20(元)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雖然計算較簡便,但它有兩個缺點:一是它未考慮各種樣本股票的權數,從而不能區分重要性不同的樣本股票對股價平均數的不同影響。二是當樣本股票發生股票分割派發紅股、增資等情況時,股價平均數會產生斷層而失去連續性,使時間序列前後的比較發生困難。例如,上述D股票發生以1股分割為3股時,股價勢必從30元下調為10元, 這時平均數就不是按上面計算得出的20元,而是(10+16+24+10)/4=15(元)。這就是說,由於D股分割技術上的變化,導致股價平均數從20元下跌為15元(這還未考慮其他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顯然不符合平均數作為反映股價變動指標的要求。
(2)修正的股份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有兩種:
一是除數修正法,又稱道式修正法。這是美國道·瓊斯在1928年創造的一種計算股價平均數的方法。該法的核心是求出一個常數除數,以修正因股票分割、增資、發放紅股等因素造成股價平均數的變化,以保持股份平均數的連續性和可比性。具體作法是以新股價總額除以舊股價平均數,求出新的除數,再以計算期的股價總額除以新除數,這就得出修正的股介平均數。即:
新除數=變動後的新股價總額/舊的股價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報告期股價總額/新除數
在前面的例子除數是4,經調整後的新的除數應是:
新的除數=(10+16+24+10)/20=3,將新的除數代入下列式中,則: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10+16+24+10)/3=20(元)得出的平均數與未分割時計算的一樣,股價水平也不會因股票分割而變動。
二是股價修正法。股價修正法就是將股票分割等,變動後的股價還原為變動前的股價,使股價平均數不會因此變動。美國《紐約時報》編制的500 種股價平均數就採用股價修正法來計算股價平均數。
(3)加權股價平均數
加權股價平均數是根據各種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的股價平均數,其權數(Q) 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總市值、股票發行量等。
2.股票指數的計算
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點上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通常是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定的基期價格相比,並將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該報告期的股票指數。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家》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演算法。
(2)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代入數字得:
股價指數=(8+12+14+18)/(5+8+ 10 + 15) = 52/38=136.8%
即報告期的股價比基期上升了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采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准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是根據各期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予以加權,其權數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發行量等。按時間劃分,權數可以是基期權數,也可以是報告期權數。以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拉斯拜爾指數;以報告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派許指數。
拉斯拜爾指數偏重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而派許指數則偏重報告期的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許指數。
6. 股票指數是怎麼計算的
我國股票大盤指數抄是指滬市的「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份股指數」。上證綜合指數: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7. 股票指數如何計算
最佳答案計算股票指數時,往往把股票指數和股價平均數分開計算。按定義,股票指數即股價平均數。但從兩者對股市的實際作用而言,股價平均數是反映多種股票價格變動的一般水平,通常以算術平均數表示。人們通過對不同的時期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認識多種股票價格變動水平。而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期的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也就是將第一時期的股價平均數作為另一時期股價平均數的基準的百分數。通過股票指數,人們可以了解計算期的股價比基期的股價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率。由於股票指數是一個相對指標,因此就一個較長的時期來說,股票指數比股價平均數能更為精確地衡量股價的變動。
1. 股價平均數的計算
股票價格平均數反映一定時點上市股票價格的絕對水平,它可分為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加權股價平均數三類。人們通過對不同時點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看出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及趨勢。
(1)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是將樣本股票每日收盤價之和除以樣本數得出的,即: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P1+P2+P3+…+ Pn)/n
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價格平均——道·瓊斯股價平均數在1928年10月1日前就是使用簡單算術平均法計算的。
現假設從某一股市采樣的股票為A、B、C、D四種,在某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分別為10元、16元、24元和30元,計算該市場股價平均數。將上述數置入公式中,即得:
股價平均數=(P1+P2+P3+P4)/n
=(10+16+24+30)/4
=20(元)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雖然計算較簡便,但它有兩個缺點:一是它未考慮各種樣本股票的權數,從而不能區分重要性不同的樣本股票對股價平均數的不同影響。二是當樣本股票發生股票分割派發紅股、增資等情況時,股價平均數會產生斷層而失去連續性,使時間序列前後的比較發生困難。例如,上述D股票發生以1股分割為3股時,股價勢必從30元下調為10元, 這時平均數就不是按上面計算得出的20元,而是(10+16+24+10)/4=15(元)。這就是說,由於D股分割技術上的變化,導致股價平均數從20元下跌為15元(這還未考慮其他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顯然不符合平均數作為反映股價變動指標的要求。
(2)修正的股份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有兩種:
一是除數修正法,又稱道式修正法。這是美國道·瓊斯在1928年創造的一種計算股價平均數的方法。該法的核心是求出一個常數除數,以修正因股票分割、增資、發放紅股等因素造成股價平均數的變化,以保持股份平均數的連續性和可比性。具體作法是以新股價總額除以舊股價平均數,求出新的除數,再以計算期的股價總額除以新除數,這就得出修正的股介平均數。即:
新除數=變動後的新股價總額/舊的股價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報告期股價總額/新除數
在前面的例子除數是4,經調整後的新的除數應是:
新的除數=(10+16+24+10)/20=3,將新的除數代入下列式中,則: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10+16+24+10)/3=20(元)得出的平均數與未分割時計算的一樣,股價水平也不會因股票分割而變動。
二是股價修正法。股價修正法就是將股票分割等,變動後的股價還原為變動前的股價,使股價平均數不會因此變動。美國《紐約時報》編制的500 種股價平均數就採用股價修正法來計算股價平均數。
(3)加權股價平均數
加權股價平均數是根據各種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的股價平均數,其權數(Q) 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總市值、股票發行量等。
2.股票指數的計算
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點上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通常是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定的基期價格相比,並將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該報告期的股票指數。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家》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演算法。
(2)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代入數字得:
股價指數=(8+12+14+18)/(5+8+ 10 + 15) = 52/38=136.8%
即報告期的股價比基期上升了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采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准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是根據各期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予以加權,其權數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發行量等。按時間劃分,權數可以是基期權數,也可以是報告期權數。以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拉斯拜爾指數;以報告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派許指數。
拉斯拜爾指數偏重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而派許指數則偏重報告期的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許指數。
8. 股票大盤指數是怎麼算出來的
新上證綜合指數:
採用派許加權方法,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
自2006年第一個交易日正式發布
成份股:指從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新上證綜合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
報告期:指數計算時的即時時刻
總市值 = ∑(每股市價×發行股數)
基期:亦稱為除數,以2005年12月30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樣本股票的總市值
基期指數: 1000點。
舊上證綜合指數:
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
成份股:是指從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新上證綜合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
報告期:指數計算時的即時時刻
總市值 = ∑(每股市價×發行股數)
基期:亦稱為除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該日所有樣本股票的總市值
基期指數:定為100點
上證A股指數:
自1992年2月21日起正式發布
成分股:只從A股市場樣本股中抽取
上證A股綜合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
報告期:指數計算時的即時時刻
總市值 = ∑(每股市價×發行股數)
基期: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該日所有A股的市價總值
基期指數:定為100點
上證B股指數:
自1992年8月17日起正式發布
成分股:只從B股市場樣本股中抽取
上證B股綜合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
報告期:指數計算時的即時時刻
總市值 = ∑(每股市價×發行股數)
基期: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該日所有B股的市價總值
基期指數:定為100點
9. 上證指數的計算方法
我國股票大盤指數是指滬市的「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份股指數」。上證綜內合指數:以上海證容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