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商独资企业的股东是一个还是多个
股东一个就可以了。
以下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原文: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
2. 外商独资企业是需要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还是都要谢谢
不要求股东会决议,仅董事会决议即可;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1、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2、独立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3、自负盈亏。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3.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股东会
一人有限公司是国内公司,外商投资公司看贵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或股东会,监事会的,具体到每个步位的,所以不同的情况,操作也会有所不同。
4. 外商独资企业、外商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分别是什么设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又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外商合资企业最高权力机版构是股东大会权。
董事会与股东的区别如下:
1、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董事会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而股东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
对于董事会,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而股东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3、范围不同
董事会资产包括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股东资产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外商独资企业
网络-外商投资企业
网络-董事会
网络-股东
5. 外商独资企业是需要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还是都要谢谢
不要求股东会决议,仅董事会决议即可;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版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外权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1、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2、独立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3、自负盈亏。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6. 为何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这样规定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中外来合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依据中源国中国法律的规定由合资的外方和中方共同设立的企业,它具备以下法律特征:
合资经营企业不设股东会,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由中外合营者委派组成的董事会,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运营管理体制。
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不同。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7. 外商独资公司必须要设立董事会么
外商独资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7)外商独资企业有股东会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8. 外商独资企业(台港澳自然人独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您采纳。
9. 跪求外商独资企业与一般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区别
一、公司法与外资企业法有不同的地方,这些不同的地方就是模糊地带,给司法和工商登记中造成很多困扰。
二、自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以后,外商独资企业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所以目前来讲,外资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与内资企业的没什么区别,均按照公司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