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股东为什么违规减持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内为叫违规减持。容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规定,股改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在一年的锁定期满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所谓“大非”、“小非”的减持确立了明确的规则。所谓“大非”,指的是股改后,占总股本5%以上的限售流通股,在股改两年以后方可流通;“小非”则指的是股改后占总股本5%以下的限制流通股,在股改一年后即可流通。
违规减持的特殊情况,在股市特殊时期,如股价非理性大跌时,证监会也会规定持股在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减少自己持有的股票,违犯时即违规减持。
Ⅱ 业绩←这么好,大股东为什么还减持
减持的原因很多,但与业绩的关联是最小的,可以说没啥关系。
一般情况回减持有二种可能
1:见利眼红,答此如原始股一个亿,而现在涨到了二十亿,那你想清仓减持二十亿到手,业绩好股价高正好抛个好价钱,你想想,业绩再好赚2O亿哪有这么容易
2: 急需一部分资金,先抛一部份解燃眉之急,比如股权质押到期,银行贷款到期
Ⅲ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1、大股东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版股份总数的1%。
2、大股权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 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3、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3)大股东为何不减持扩展阅读:
现阶段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交易方式主要有单笔减持及多笔分量减持方式。
根据股东需要及所减持股份市场流通特点,制订灵活多样的减持方式。针对市场流通性强、减持量小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单笔减持,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完成。
而市场流通性弱、减持量大的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设定交易触发价,将所减持的股份分笔分量在设定的交易时间内,根据市场流通变化择机、择量减持,以达到市场逐步消化的目的,从而不会导致因减持造成股价波动下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及维护股东市场形象。
Ⅳ 大股东为什么减持
大股东减持很大一方面原因就是因为他自己了解公司的运营现状,当他认为公司的市值已经超过公司的实际价值的是偶就会选择减持套现
Ⅳ 大股东承诺不减持,是不是说每天都不能卖股票,还是说在一定期间内为净买入就算不减持
是说在这个时间段,不能卖出已买进的股票。一直持有,或者买入更多
Ⅵ 大股东公告减持股票为什么时间到而不减持
可能价格低不及预期
Ⅶ 大股东减持是好是坏 大股东为什么减持股票
一般来说,大股东减持是利空。因为大股东手里拥有大量股票,进行减持就会带来大量抛售,大量抛售股价势必会降低。
大股东减持,就是将股票变现,变现很有可能因为该股票存在潜在利空或者大股东对未来失去一定信心。但是具体情况还得因股而议。
好好研究一下这个股票的基本面和研报吧。
有问题可继续追问。
Ⅷ 大股东减持为什么这么着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41条明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同时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事实上,上市公司股权适度分散,无论对国有控股企业或是家族控股企业而言,可以避免“一股独大”,有利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正因如此,我国现行《证券法》及沪深股票上市规则还对大股东及公司高管合计持股比例的上限作了明确规定,即“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75%,对于公司总股本在4亿股之上的,则大股东及高管合计持股比例不得高于90%。否则,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就要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并不禁止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减持。从国外成熟股市的情况来看,也是如此。在国外,一般上市公司不仅股权较分散,而且大股东及高管减持(包括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是常态。
Ⅸ 为什么大股东减持股价不跌反涨
一些重要股东减持是有上市公司的利好来护航的,或者是有其他机构接盘。这类减持股价有可能不跌反涨,但不排除有利益输送嫌疑。而其他机构的接盘,则不排除有内幕交易之嫌。
基于对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过高会使国家失去企业控股权的担心,精心设计了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
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为非流通股,这种股权结构曾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股市的形成和发展。
市场经济的本身就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没有独立分散的产权主体,也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又是以民营经济为主体,而不是政府经济为主体。因此,有种观点认为,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纲”。
造成国企困难的原因,除了政企不分,责权不明,关键不在国企过于庞大,包罗万象,战线过长。所以,只有通过减持来改变国字号,“降格以求生存”,才有可能解决国有企业投入大产出少的现象。
不难想象,通过国有股比重降低及社会公众股上升,可逐步实现充分发挥和利用非国有股权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弱化国有产权代表的不利作用,使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实质意义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