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进行投资,入股,控股,收购,并购,分别是什么意思
投资:是指一个公司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向对方输送资金的过程。也是这个公司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另一公司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等。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有增加股东的必要,且另一公司有购股投资的目的,双方经过协商,建立认购契约,即为入股。
控股:是指一个公司通过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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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控股、收购、并购都是一个企业或公司对另一企业或公司做出的经济措施,以便于自己可以更好的发展。他们会事先调查并预算该公司的基本价值和未来发展,从而决定对该公司报以什么样的态度。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投资,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生产经营获得被投资公司一定的利润。企业的投资活动明显地分为两类:对内扩大再生产奠定基础,即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对外扩张,即对外股权、债权支付的现金。投资带有一定的风险性,不是每一次投资都能成功的。
控股又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
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产生并购最基本的动机就是可以让企业更好的的发展。并购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收购根据关联性可分为横向收购和纵向收购。横向收购是指对于生产或销售同一类产品的公司进行收购。而纵向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收购。
收购根据是否抵制又可分为善意收购和恶意收购。善意收购是指事先与被收购公司进行协商,被收购公司同意之后进行的收购行为。恶意收购指的是被收购公司不同意的条件下仍然进行强制收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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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股东的股份是怎么样收购的
公司股东股份是经过协商,然后协议转让被收购了
3. 因为大股东收购了另外一人的股份,我承诺两年内不得离开公司,要不然就要赔偿其收购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内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容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 关于参股收购和控股收购的问题,有什么区别
参股就是有股份,控股就是股份达到一定比例,能在董事会股东投票时起决定作用。
控股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某一机构持有股份达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该股份公司的经营活动。
简单地说: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就可叫参股某公司。
详细地说就是: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别的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5. 国企大股东是否可以强行收购职工持有股份
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股份),但前提专是必须平等自愿、依属法转让。
因此,从表面形式上看,如果职工拒绝大股东收购,大股东不可能采取殴打、绑 架、非法 拘禁等暴力手段强迫交易吧!
如果大股东采取其他方式要挟收购,比如给职工穿小鞋等、职工屈服的,就另当别论了。
攀枝花债权债务、经济案件李明华律师解答
6. 通过增持股份(协议收购,二级市场增持)变成大股东,控制上市公司,与买壳上市(资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其实没什么区别,买壳上市相对繁琐和麻烦,而增持股份只需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收购即可,买壳是属于投资实体经济,而增持股份则有些投机的成分
7. 为什么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有超51%的股份也会被收购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收购方式
任何进行收购的公司都必须在决策时充分考虑采用何种方式完成收购,斥同的收购方式不仅仪是支付方式的差别,而且与公司的自身财务、资本结句密切相关。
1.现金收购。现金收购是一种单纯的购买行为,它由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从而取得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现金收购主要有两种方式:以现金购取资产和以现金购买股票。
2.用股票收购。股票收购是指公司不以现金为媒介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内,而是收购者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3.承担债务式收购。在被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资产和债务相等的情况下,收购方以承担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取得被收购方的资产和至营权。
8. 大股东直接收购小股东的股份法律允许吗
只要小股东同意,并不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伤害,当然是合法的。
大股东协版议价收购小股东股权权,收购款可否从公司支出:
不论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在公司的出资都已转为公司资产。如果要收购应当是大股东另行用自有资金支付给小股东,并经过工商部门登进注册后原小股东的股份才可以转在大股东名下。
必须严格区分股东持股与公司资产。股东的持股只是享有股权,但该部分股份出资属于公司资产,已不属于股东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