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或者股东会委派董事和监事,分别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请专业人士回答一下下列问题,
应当选举产生,股东派选的董事多的话,董事长自然很可能由该股东选派的董事担任。
㈡ 如何设立股东会和董事会10分
A、B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司C的创立大会,选举产生5名董事和制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选举出的C公司的5名董事再开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㈢ 企业法人股东如何参加董事会
首先,我要纠正一下你的问题,法人股东是不需要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会是有董事组成的,你说的应该是出席股东大会。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东西,比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做出相关表决的授权委托书。
㈣ 企业董事长是如何确立的
有三位股东协商解决。或投票决定。
㈤ 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2人时,董事会如何设置
你好,当股东人抄数只有袭两个人时,通常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设置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设立简单得多,董事会中通常有董事长,董事,还有总裁;在一般情况下总裁是由董事长兼任的,也就是公司的一把手CEO;在你说的情况中,如两个股东出资差不多,又有人和因素(两人相互信任);可以是总裁跟董事长每人一职,地位持平;如出资有些差距,可以是设副董事长一职。实际上,在几乎所有公司中股东说话的权利是跟股份大小成正比的。
㈥ 新股东进入董事会,如何履行职责,参与管理
兄弟,如下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除非公司章程对进入董事会有资格限制,否则股东进入董事会一般是没有限制的,除非股东正在服刑或刚服刑满。
某一位股东进入董事会要有依据,比如公司章程直接规定某一位股东可以派任或担任或推选董事;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那要经过股东会的选举。
可以邀请不是股东的进入董事会,需股东会同意,并不得违反章程的规定。
是否发工资给非股东董事要股东会同意。可以发,也可以不发。
总之对于董事任职的问题,建议考虑周全并在章程中约定,比如董事人数、董事产生办法、待遇、任职资格等。章程就相当于股东间关于公司架构的合同。
常规的董事会一般在3到15人之间,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说了。6人的小公司董事会该如何设置,因为不知道具体情况(比如股权分配、各股东是否都在公司任职、你对管理层架构的想法等)就不好说了。不过有一方案可供您选择:在章程中约定,具体各股东可推荐1名至数名进入董事会。董事人数可以超过股东人数的,至于推荐时可以推荐自己也可以推荐其它人。
㈦ 董事会的成员(董事)都是股东吗怎样才能成为董事呢
董事当然不一定都是股东啦!有的是任命的。而且一般情况下独立董事都不是股东。
㈧ 国有股权代表董事如何派出
股东内部讨论,将人选基本情况向公司发函,公司董事会做出调整/选举董事的决议,提交公司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相应决议,用股东会决议向工商局申请变更董事成员。
请参见公司法,有详细规定。
㈨ 股东一定要进董事会吗
可以派董事,也可以派监事,也可以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也可以什版么都不权派。
派与不派都是出资人的权利,而且要结合公司章程及股权比例来权衡。
【补充】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这里讲“选择管理者”,而不是由股东直接做管理者(包括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就是为反映实际情况(上市公司股东可能数以百万计,不可能每个股东都做董事监事),且有提倡股东不亲力亲为而是选择专业人士管理公司的意思。
从实际情况看,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设置独立董事(不由任何一方股东委派)或聘请职业经理人做董事。而且,股份较少的股东一般不会谋求控制董事会或在董事会有多少发言权,而是谋求委派代表到监事会去监督董事和经理层,以防止大股东或职业经理人侵犯小股东权益。
以上是从实体上的分析。从程序角度讲,成立公司,出资人在订立章程之前,一般会有合作合同或者公司组建协议,在此类文件中,一般会明确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如何产生,建议您看看有没有此类文件,如有,恐怕只能按此照办,经理层没有改变的权利。
㈩ 如果你是大股东,你怎么设立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力
一、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二、董事会权限
1、对内行使管理公司内部事务的权力。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具体是指股东会的召集,经理人的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的选任,新股的发行等等。
2、对外行使代表公司的权力。即代表公司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活动。另外,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会报告资本和亏损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也由董事会负责。
(10)股东如何选派董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