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存款保險受到保護啥意思
關於您的問題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幫到您,同時也幫您了解更多知識。您問的應該是存款受到存款保險的保護。這就源於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它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保費由銀行交納保費。也就是說,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這個限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執行商業保險。
存款保險制度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金融機構按規定交納的保費,存款人並不需要交保費。存款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①投保機構交納的保費;②在投保機構清算中分配的財產;③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運用存款保險基金獲得的收益;④其他合法收人。
綜上所述,保險才是最終兜底的金融產品和工具,因此年金險和增額終身壽都能達到財富增值目的的同時還能有一定人身保障責任,都是不錯的家庭資產配置品種。專業的事情問專業的人,如果我的回答幫到了您,還希望您幫我點個贊哦。
② 存款保險制度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60號
《存款保險條例》已經2014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總理李克強
2015年2月17日
存款保險條例
第一條為了建立和規范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
投保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及外國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適用前款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他國家或者地區之間對存款保險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
第四條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但是,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第五條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執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後,即在償付金額范圍內取得該存款人對投保機構相同清償順序的債權。
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存款的償付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
第六條存款保險基金的來源包括:
(一)投保機構交納的保費;
(二)在投保機構清算中分配的財產;
(三)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運用存款保險基金獲得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條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並發布與其履行職責有關的規則;
(二)制定和調整存款保險費率標准,報國務院批准;
(三)確定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
(四)歸集保費;
(五)管理和運用存款保險基金;
(六)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採取早期糾正措施和風險處置措施;
(七)在本條例規定的限額內及時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
(八)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職責。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由國務院決定。
第八條本條例施行前已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投保手續。
本條例施行後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
第九條存款保險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費率標准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存款結構情況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的累積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調整,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
第十條投保機構應當交納的保費,按照本投保機構的被保險存款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確定的適用費率計算,具體辦法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
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要求定期報送被保險存款余額、存款結構情況以及與確定適用費率、核算保費、償付存款相關的其他必要資料。
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規定,每6個月交納一次保費。
第十一條存款保險基金的運用,應當遵循安全、流動、保值增值的原則,限於下列形式:
(一)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
(二)投資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債券以及其他高等級債券;
(三)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第十二條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自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存款保險基金收支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並編制年度報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存款保險基金的收支應當遵守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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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存款保險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是指什麼
這是一種存款保險制度,其定義是指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統稱投保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投保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規定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
《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而凡是存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都算作保障范圍。
存款保險的償付條件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情形。
④ 存款保險基金不予保險的存款有哪幾種
從存款的角度來看,存款保險基金的設立和我們每個存款人息息相關,通過存款保險回,切切實實保障了存款人資答金的安全。
如今,在《存款保險條例》實施四年後,獨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
公開信息顯示,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進行股權、債權、基金等投資;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有關資產;直接或者委託收購、經營、管理和處置資產;依法辦理存款保險有關業務;資產評估;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簡單點說,所謂存款保險基金公司就是專門針對銀行的保險公司,專門應對銀行破產的一家國家背書的企業。
存款保險僅限於存款,無論是銀行理財還是基金、小貸公司,都不屬於保障范圍。
目前參加存款保險的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含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而外國銀行在中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以及中資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的存款原則上不納入存款保險,這一點是國際通行做法。
⑤ 存款保險的保費一般由誰繳納
1、存款保險的保費一般由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負責繳納。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存款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 ,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應當依照《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
因此 ,存款保險保費由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繳納。
2、存款保險的保費由金融機構繳納 ,而不需要存款人進行繳費。存款保險指金融機構為機構的存款購買保險 ,一旦機構發生危機或者面臨倒閉那麼此時用戶如果存款的資金低於50萬均可以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 ,高於50萬的部分則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清算。
3、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 ,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 ,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 ,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 ,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 ,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 ,維護銀行信用 ,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可提高金融體系穩定性 ,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促進銀行業適度競爭;但其本身也有成本 ,可能誘發道德風險 ,使銀行承受更多風險 ,還產生了逆向選擇的問題。截至2011年底 ,全球已有111個國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2014年末時已經把存款保險條例公開徵求了意見。2015年5月1日 ,存款保險條例正式實施。
4、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其實就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存款人權益 ,也是一種「未雨綢繆」。為了進一步深化改革 ,就要形成一套制度性的保障。如果沒有存款保險 ,萬一銀行出事 ,普通儲戶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進一步說 ,不排除出現恐慌情緒 ,使得金融風險擴散和傳染 ,給國家金融穩定帶來威脅。
⑥ 農村信用社存款受存款保險保護嗎
是受保護的。
農村信用社是受到銀保監會監管的,能夠開展的業務種類也是受到監管的。只要是國家銀行金融機構都受保護,農村信用社也屬於銀行金融機構,已經改制過,現在已經是農村商業銀行了。
農村信用社全稱是農村信用合作社,也屬於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合法金融機構,可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等業務。其發行的存款產品也是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的,50萬元以內的存款是安全的,農村信用社存款也是受存款保險保護的,本利合計50萬元。
根據存款保證金條例: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農信社是正規的金融機構,也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等等,和商業銀行並無本質區別。因此毫無疑問農村信用社存款也是受存款保險保護的。
拓展資料
存款保險的有關信息:
1. 存款保險是什麼
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是指國家以立法形式設立專項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出現金融危機時,按規定及時向存款人支付,以保護存款人權益的規定。
2. 保障的范圍
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存款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均享有擔保。外國法人銀行也受到保護,但外國銀行在中國設立的分行除外。
保證存款包括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包括個人儲蓄存款和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本金和利息均屬於保險存款范圍。
3. 怎麼判斷某家金融機構是不是受到存款保險保護?
首先可以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除此之外,看這家銀行的存款網點有沒有存款保險標識,有的話就說明這家銀行存款受到保險保護。
4. 存款人是否需要繳納保費?
這一點是不需要的。
⑦ 什麼是存款保險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可提高金融體系穩定性,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促進銀行業適度競爭;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誘發道德風險,使銀行承受更多風險,還產生了逆向選擇的問題。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個國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2014年末時已經把存款保險條例公開徵求了意見。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險條例正式實施。
(7)以下金融機構中不需要投保存款保險的是擴展閱讀:
組織形式
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
從已經實行該制度的國家來看,主要有三種組織形式:
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
1、由政府出面建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
2、由政府與銀行界共同建立,如日本、比利時、荷蘭。
3、在政府支持下由銀行同業聯合建立,如德國。
中國尚未建立該制度,但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廣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脅,銀行的信譽也正受到挑戰,因此在提高中央銀行監管水平的同時,建立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特別是針對中小金融機構所吸收的存款進行保險,將對保護家庭和中小企業存款者的利益,對穩定金融體系,增強存款人對銀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⑧ 4588家金融機構為什麼只有4017家投保存款保險,剩下五百多家是什麼意思
行業機構有行業機構的規定,剩下那500多家那也是有規定的或者是後衛的。
⑨ 哪些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
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版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權的其他存款除外。
國家通過立法形式,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規定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障存款人合法權益。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包括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
(9)以下金融機構中不需要投保存款保險的是擴展閱讀:
存款保險介紹如下:
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⑩ 存款保險保費是由誰繳納的
費用由銀行繳納。
1.銀行存款保險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 ,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 ,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 ,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 ,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 ,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 ,維護銀行信用 ,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在我國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還有利於加強中央銀行的監管力度 ,減輕中央銀行的負擔。
2.銀行存款保險制度覆蓋的范圍
既包括人民幣存款 ,也包括外幣存款;既包括個人儲蓄存款 ,也包括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屬於被保險存款的范圍。但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 ,不在被保險范圍之內 ,這主要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 ,防範道德風險。
3.存款保險的保費由投保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交納 ,存款人不需要交納。
存款保險只有在投保銀行按規定繳納保險費後 ,才能得到保險人的資金援助 ,或倒閉時存款人才能得到賠償;另外 ,存款保險只對在保險有效期間倒閉銀行存款給予賠償 ,而未參保或已終止保險關系的銀行的存款不受保護。
存款人向保險人索賠 ,條例明確規定了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償付被保險存款的情形:一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二是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機構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四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情形。為了保障存款人及時獲得償付 ,條例還明確規定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4.銀行存款保險能賠付多少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 ,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50萬元。如果個別銀行出現問題 ,存款人在該銀行存款賬戶本金和利息合並計算金額在50萬元以內 ,實行全額償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 ,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條例》還規定 ,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 ,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如果能夠清算後有資金回收 ,仍然會按照比例進行賠償。而且 ,如果有新的機構接手 ,那麼咱們的存款將由新的機構進行清償。
本條例施行前已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應當在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投保手續。
本條例施行後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 ,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