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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

發布時間:2021-01-19 00:28:25

A. 用公積金貸款20萬,貸10年,每月還多少

等額本息:貸款總利息為.4元,本息合計248732.4元,月供2072.77元。

等額本金:貸款總利息為45375元,本息合計245375元,首月月供2416.67,每月遞減6.25元。

計算方法:

目前,公積金貸款5年以上年利率為4.5%

等額本息:每月月供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200000×4.5%/12×(1+4.5%/12)^120/[(1+4.50%/12)^120-1]=2072.77

利息總額:2072.77*120-200000=48732.4

等額本金還款:每月月供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第一月:(200000÷120)+(200000-0)×4.5%/12=2416.67

第二月:(200000÷120)+(200000-2416.67)×4.5%/12=2410.62,後面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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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相對於商業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利率較低,還款方式靈活,首付比例低的優點,缺點在於手續繁瑣,審批時間長。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貸款

B. 信用卡逾期好幾次還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子嗎

還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但需滿足一下幾點:

1、逾期不超過六次;

2、每專次逾期不超過90日;

3、全屬部逾期欠款已經償還完畢;

4、聯系銀行的信用卡客戶經理開一張非惡意透支證明,並加蓋銀行公章;

5、有幾次透支逾期,就開幾張非惡意透支證明並加蓋銀行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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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買房得了解貸款

房貸還款方式:等額本金、等額本息、雙周供等;

貸款額度:在通過銀行審核後,可以貸款房產值的8成。

房貸首付:首套房按揭貸款需要首付3成,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C. 如何在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手續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二、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三、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四、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六、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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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貸款應提供的材料

一、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初審合格後發給《岑鞏縣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二、職工將填寫完畢後的《岑鞏縣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表》連同下列材料送交縣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信貸股;

1、貸款申請書(已婚的需配偶簽名)2份;

2、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據復印件2份;

5、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各2份;

6、申請人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原件各2份;

7、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查詢單(要加蓋開戶銀行業務公章)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及復印件各1份;

8、申請人已婚的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離婚的要提供離婚證復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復印件或未婚證復印件2份;

9、自建房的還需提供《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房屋立面圖、房屋平面圖復印件各2份;

10、購建經濟適用住房的的還需提供《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立面圖、房屋平面圖、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文件復印件各2份。

D. 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是不是公積金制度

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是指圍繞住房融資由政府發起或支持成立的金融機構體系,旨在調控住房貸款規模和結構,提高住房貸款流動性,實現政府在住房市場上的公共性職能。從國際經驗看,我國應該建立專門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並以此為主體解決普通消費者的住房金融需求,改變目前以商業銀行為主的局面。目前,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有這種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雛形。政府可以在此基礎上,對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相應改制,成立國家住房銀行,採取強制儲蓄與自願儲蓄相結合的方式籌集信貸資金,實行資金封閉運行,並給予住房儲蓄銀行一定的財政補貼,保證機構的正常運行。
一、改制的必要
(一)政策性住房金融主導的住房市場比較穩定
保障基本住房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基本內容之一,解決住房問題需要金融的支持。目前,我國住房金融支持仍存在根本性的問題未解決:沒有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住房公積金制度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作用沒有完全體現;低收入家庭住房融資十分困難,中等以下收入的居民中只有不足5%的家庭有可能獲得住房商業貸款。由於住房產品具有特殊社會性,完全由市場機制來完成住房產品的供求協調與金融支持是不可能的。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已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除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外,我國尚未有直接面向中低收入者發放的低息或無息貸款。對於廣大中低收入人群來說,如果缺乏政策性住房制度及相應的金融支持,就無法盡快實現政府「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政策目標,難以滿足弱勢人群的住房需求,對社會穩定和發展將帶來不利影響。
(二)政策性住房金融是健全有效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部分
1、住房產業關繫到國計民生和宏觀經濟穩定。市場機制是無法自行緩解住房市場上的供求矛盾與金融扭曲的,政府有必要通過政策性金融手段來建立可持續的宏觀調控機制。
2、由於住宅產品的特殊性,各國政府往往都根據住宅產品的結構特徵,在相應的金融支持制度安排中,分別採取政策性金融支持與商業性金融支持的不同方式。市場機制解決的是高收入人群的住宅供求問題,政府參與的政策性金融機制解決的是中低收入人群的住宅供求問題。
3、建立完善的現代政策性金融體系,要求補上住宅政策性金融這一環節。市場經濟發展經驗證明,在住房產業中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需要有政策性金融機制。顯然,在五個部分中,我們最缺少的就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相關制度、機構、工具的創新已迫在眉睫。
(三)住房公積金制度由於設計的缺陷無法發揮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位模糊。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管理中心被定位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但實踐當中,公積金管理中心卻並不是一個「不營利」的單位,許多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正扮演著一個「金融機構」的角色定位比較模糊。
2、住房公積金制度設計存在缺陷,形成新的收入分配不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以職工工資為基礎的,這就使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現象投影到了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福利的分配上。更為嚴重的是,現行制度只規定了繳存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沒有嚴格限定最低繳存基數的下限,導致城市低收入職工公積金的繳存額偏低。公積金繳存本應是「高收入者不補貼,中低收入者較少補貼,最低收入者較多補貼」,但國家住房公積金政策在執行中體現出的「嫌貧愛富」,擴大了收入差距,並且印證了一種馬太效應—————收入高的人群住房公積金提取也高,享受的優惠貸款政策也多;相反,收入低的人群住房公積金提取也低、享受的優惠政策也少。
3、覆蓋面仍然有限,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低。據統計,在全國尚有40%計430萬左右的職工未參加住房公積金,而且這部分職工收入相對偏低,住房條件又急需改善,但他們卻無法享用政策性住房金融融資,形成政策性住房金融的空白。這違背了政策性住房金融建立的初衷和願望。作為住房金融政策性金融融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其優勢在於貸款利率低,年限長,理應受廣大城鎮職工居民的歡迎。但在實際運作中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性強,貸款額度低,制度限制多,運作方式復雜、繁瑣,歸集余額中沉澱資金存款佔46.46%,致使住房公積金貸款所佔的比例不足住房金融融資總規模的1/8。
4、公積金籌集渠道狹窄和增值渠道單一,資金積累不能滿足實際需求。我國住房公積金從建立至今,其來源僅為城鎮在職職工,沒有其他的籌資渠道作補充,也沒有形成公積金貸款的證券化機制;同時,增值渠道的單一性(只能購買國債)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不高,加上現有的利率體系的弊端等也影響了公積金作用的進一步發揮。據中國社科院代東凱測算,截至2006年底,累計繳存了10多年的住房公積金只夠應付21%繳存人的個人住房貸款需求,另外79%的繳存人只能處於奉獻的位置,根本無法索取回報。
5、住房公積金缺乏內控和監督機制,違規現象屢禁不止。近年來,全國發生了多起挪用、騙取住房公積金的案件,從一些縣、市爆出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動輒貪污挪用上億元資金的情況看,這筆資金的流失已不在少數,反映出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由於監督機制不健全,體制不順,多頭管理等,使違規使用、挪用公積金的現象屢有發生,對查出的違規行為處罰較輕甚至不作處罰,使這些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嚴重抑制了公積金作用的正常發揮。
(四)商業銀行難以發揮作用
由於銀行的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競爭關系,因而銀行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推介不夠,這是造成公積金個貸率低的直接原因。據了解,房地產開發商在獲得銀行商業貸款時與銀行達成某種「協議」,銀行要求其在辦理購房貸款時,必須推介銀行自營性貸款,而銀行自營性貸款利率比公積金利率要高。銀行接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委託發放貸款僅收取手續費,還不到商業銀行貸款收入的1/20。而且住房公積金的手續繁瑣,因此,開發商往往與銀行約定使用商業貸款而不是公積金貸款,這使得公積金貸款的利用率不高。實踐表明,目前我國政策性與經營性住房金融業混合運作有諸多弊端。前者的運作方式往往會拖垮後者,以政府行為取代市場行為;後者的趨利性又往往會侵蝕前者,使前者的社會性項目變形走樣。
二、國外的經驗借鑒
(一)普遍建立了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
由於住房關繫到每個社會居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與個人福利,因此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有本國特色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對於政策性住房金融,美國是較早的踐行者,其由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互動形成的機制,是目前世界上最富成效的住房金融體系。一是建立了新的監管格局。如成立OTS取代了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的大部分監管職能,最終形成了OTS、聯邦住房貸款銀行體系、美聯儲、貨幣監理署等交叉監管的體制。二是住房金融二級市場得到高度發展。美國政府先後成立兩個帶有明顯政策性特徵的住房金融機構,聯邦國民抵押協會和政府國民抵押協會,負責對政策性住房貸款進行擔保、資金支持、購買抵押貸款以增加流動性。在這一階段,兩大機構開始大量推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使得住房金融結構獲得了革命性的變化,大大拓寬了住房金融二級市場的邊界,使得商業性的抵押銀行、共同基金等非金融保險機構都全面參與到住房金融業務中,住房產業和住房金融都進入了空前繁榮。除了美國,戰後各國都根據自身需要設立了政策性金融機構來實施政府住房政策。代表性機構例如日本住房金融公庫、法國土地信貸銀行、韓國住房銀行、泰國政府住房銀行、印度住房和城市開發公司、巴西國家住房銀行、加拿大抵押貸款和住房公司等。
(二)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廣泛
1、政府財政資金。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對政府資金依賴較強,政府提供其全部或大部分資本金,還向其提供一定的運營資金。政府以此來管理或影響其住房金融活動,使其有能力從事住房政策性金融業務。
2、發行債券籌資。發行長期住房債券是一種主要籌資手段,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融資的比例正在逐步提高。
3、吸收儲蓄資金。吸收儲蓄對於住房金融機構而言更為重要,它不僅將閑散小額資金集中起來用於住房信貸,更重要的是在於將其他消費資金轉換為住房建設資金。但為了避免與其他金融機構的摩擦,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直接吸收普通儲蓄。較為常見的是,通過其他金融機構(尤其是儲蓄銀行)吸收儲蓄,然後再轉借給政策性金融機構使用。
4、開展強制性儲蓄。一些發展中國家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採取強制性儲蓄方式解決住房信貸資金來源問題,保障住房信貸資金規模。
5、從其他機構借入。這些機構主要為中央銀行、儲蓄銀行、契約儲蓄機構(養老金、人壽保險公司)等長期資金機構。
(三)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針對性強
住房貸款具有以下特點:
⑴重點支持購房者,提高自有住房率。發達國家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對建房予以支持,而重點支持購房者。
⑵對低收入者給予傾斜的優惠政策。
⑶間接貸款較為典型。不直接對個人貸款,而是貸給州或地方的住房機構,作為這些機構對低收入住房戶發放補貼貸款的再貸款。
⑷僅提供部分資金,以國家資金推動民間資金。
三、住房公積金改制為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構想現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能是資金歸集、管理和支取等相對的業務,改制後由政策性住房銀行來運作更為專業化和更富有效率。同時,公積金本身的長期性、閑置性和強制儲蓄的特性,使得政策性住房銀行能夠更有效地管理資金。
(一)明確定位
讓住房公積金成為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以現有公積金為基礎,以政府注資、政府的信譽為擔保,為政府的住房政策目標服務。政策性住房金融是由政府支持的非贏利機構,其目的是為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與發展戰略,協調社會住房生產與消費,支持國家的住房改革制度,重點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金融融資。
(二)構建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具體構想
1、建立起以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為主體的住房金融組織體系。
(1)在機構設置方面,將住房公積金中心改制為政策性的國家住房銀行。目前,全國已形成了星羅棋布的公積金中心,僅北京市就有81個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我們可以依託這些組織體系建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依託從中央到地方的住房公積金中心,最高層次是全國性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層機構是在各大經濟區域省(市)設立地方性機構,基層機構是各縣設立的分支機構。同時,待建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應充分發揮其他金融機構在住房開發中的作用,允許合作住房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和個人參與住房金融活動,從而建立起以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協同參與,國家、單位和個人相互配合的住房金融體系。

E.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正式員工是公務員嗎,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待遇可以媲美公務員的待遇,但是不算是公務員編制的。
1、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個政策性銀行,員工待遇有點公務員的味道,一般員工收入與管理層差距不大,工作壓力會不大,人與人的關系比較和諧;農行是商業銀行,它和農發行的差別是,工作壓力大,收入管層與一般員工、部門與部門之間、員工與員工之間是差距很大的,總的來講收入會比農發高些,特別管理層,會比農發行高很多,由於收入有不公的因素,人與人的關系比不上農發行好相處。
2、據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大概待遇是,總行處長年薪近百萬,省行行長年薪五十萬上下,到最最基層的職工一年也就2萬上下,當然在國內沿海大中城市一般員工的待遇會高很多。省行、市行一級的住房公積金每個月按20%提取,這個數目就是基層員工的每月工資。現在工資就是當官的自己定,誰也不管。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我國唯一的一家農業政策性銀行,1994年11月掛牌成立。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全系統共有30個省級分行、300多個二級分行和1800多個營業機構,服務網路遍布除西藏自治區外的中國大陸地區。
3、建行以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探索中前進,在改革中發展,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特別是近年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2004年國務院第57次常務會議精神,堅決服從和服務於國家宏觀調控,全面落實國家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把實現良好的社會效益作為最重要的價值追求。目前,形成了以支持國家糧棉購銷儲業務為主體、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為兩翼的業務發展格局,初步建立現代銀行框架,經營業績實現重大跨越,有效發揮了在農村金融中的骨乾和支柱作用。
4、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全面推進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進入重要發展機遇期。站在新起點,面對新機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一如既往地把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政策放在首位,進一步發揮政策性銀行在服務國家宏觀調控、促進「三農」發展中的職能作用,努力做政府的銀行;將一如既往地堅持改革創新,積極配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外部配套改革,按照發展空間合理、治理結構科學、體制機制健全、經營管理規范、操作手段先進、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要求,完善體制機制,強化經營管理,努力打造現代農業政策性銀行;將一如既往地以支持國家糧棉購銷儲業務為主體,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為重點,努力培育「建設新農村的銀行」的品牌形象,做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銀行。銀行業待遇都不錯的。

F. 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哪個更劃算

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利率低,在貸款金額相同的情況下,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劃算

1.房屋性質

商業貸款:總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

公積金貸款:個人貸款期限為1-25年,最長期限可以計算到70周歲(組合貸款可計算到65歲),同時不得超過25年。對於夫妻雙方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在計算貸款期限時,要同時考慮夫妻雙方的年齡,以年齡較大者計算。對於貸款所購房屋為二手房的,還應符合抵押物剩餘使用年限比最高貸款期限大3年的規定。

從以上五大區別來看,商業貸款具有適用范圍較廣、費用較高、貸款年限長、門檻較低等優勢,而公積金貸款具有貸款利率低、審核嚴格、額度偏低、年限較短等特

G. 房屋抵押貸款,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版人住房權、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H. 住房公積金具體怎麼用謝謝

1、貸款買房
現在買房很大一部分人都會選擇貸款,除了商業貸款外,住房公積金也可以用來貸款買房。只要連續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到規定期限(一般是6個月或12個月),就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管是異地還是本地貸款買房都可以申請。而且公積金貸款買房相對商業貸款來說還比較便宜,利息比較低。但是公積金貸款也會參考個人的徵信記錄,如果你的徵信記錄不良,住房公積金中心也會拒絕貸款。
2、租房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或者市場租房房租。需要連續交滿3個月的租金,且名下沒有自有住房、單位自建住房、團購房、拆遷安置房等原因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提取金額各地都有限額規定。一般的,職工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3、裝修住房
繳存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用於住房裝修,可以去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不過,住房公積金裝修提取業務和裝修貸款業務目前並不適用於各地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新增業務,裝修提取或貸款是否可行還要依照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具體規定。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購買房屋和房屋大修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夠買房屋必須提供購房合同和首期付款憑證,而房屋大修則要提交房屋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書。住房的裝修,一般性的小修,中修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
4、還購房貸款
不少人在買房時都會選擇一次性付清全款,很多會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銀行貸款,在還款時,公積金就能幫上忙。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以用來提取償還住房貸款,包括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同時也能夠去抵扣利息和本金的歸還。
5、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未成年子女、配偶,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6、銷戶提取余額
當個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國定居時;或者說當本人離、退休或達到離、退休年齡時;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都可以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I. 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要求和條件

1.職工只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此次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後,將實行繳存時間和貸款額度掛鉤。根據公告規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正常貸款額度×繳存時間系數。
2.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5;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為1。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均繳存的,可按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時間系數。
3.辦理貸款時,借用了他人賬戶余額,當借款人或配偶中任一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增加大於或等於借用他人賬戶余額時,可以進行置換。但不能將借款人和配偶的賬戶余額合計置換。置換人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到辦理貸款時的公積金中心辦理置換手續即可。
4.暫停執行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政策已於2017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待個貸率降低至80%以下,且累計持續3個月時再恢復此項政策。恢復執行時將《濰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濰公積金〔2015〕100號)第四條商轉公分為兩種方式調整為一種方式:「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並解除抵押後,將用於原商貸抵押的房屋用於商轉公抵押擔保,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現在借款申請人可通過登錄網站隨時查詢貸款輪候名次和貸款辦理進度。查詢時,請您注意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留的手機號碼與現在使用的號碼是否一致,或其他信息是否正確。不一致或不正確的信息更正後才能正常登錄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6.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按借款人家庭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情況確定。也就是說「認貸不認房」,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等查詢和認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首套房貸款;只有一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二套房貸款;有兩筆以上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三套房貸款。
7.購買商品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款總額的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但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2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80%)。
8.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屋交易價與評估價較低值的4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60%),但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且房齡在5年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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