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型網貸詐騙盯上了年輕人是怎麼回事
近日,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聯合消費者網對2020年以來的網貸詐騙輿情信息統計分析發現,「注銷校園貸」、山寨平台、「網貸刷單」、「刷銀行流水」、「消除不良記錄」已成為詐騙犯罪的新誘餌。與以往不同的是,在這些新型網貸詐騙犯罪活動中,不法分子不再只盯著老年人的養老積蓄,而是把大學生或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當作目標。
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網共監測到有關網貸詐騙輿情信息368205條。
在288308條網貸詐騙負面輿情信息中,涉及「注銷校園貸」騙局92672條,佔比32.14%。據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數據總監陳旭輝介紹,「注銷校園貸」主要指不法分子通過精準掌握受害人信息,以受害者有校園貸記錄會影響個人徵信為借口,在造成受害者恐慌後,假借注銷校園貸記錄之名,誘導受害者在眾多網貸平台貸款,並將錢存入所謂的「安全賬號」後便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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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多方面協同打擊
「此類詐騙案件主要三個步驟。第一步,誘騙下載。詐騙分子通常會利用偽基站仿冒成官方號碼,向用戶發送包含注冊鏈接的欺詐簡訊,或者通過假冒金融機構客服,誘導有貸款需求的客戶下載虛假APP;第二步,實施欺詐。當受害者下載假冒APP後,詐騙分子就會利用收取所謂的工本費、解凍費、保證金、擔保金等方式,誘導受害者向某些賬號轉賬;第三步,套取錢財後,直接將受害者拉黑。」 馬上金融相關負責人說。
此外,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數據總監陳旭輝表示,「網貸刷單」騙局近年來也越來越多。這種騙局主要指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有兼職賺錢的心理,謊稱找受害人從事「網貸刷單」業務,只需用受害人的身份進行網路貸款,由此產生的本金和利息都由對方償還,並支付受害人一定的提成,誘導受害人在網貸平台注冊並申請貸款。當貸款申請下來後,不法分子將貸款據為己有,並立即失聯。受害人不僅掙不到錢,還需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有關專家指出,隨著科技的發展和新興事物的產生,網路電信詐騙的手法也不斷更新換代。與傳統詐騙不同,網貸詐騙的全程操作均在虛擬空間完成,使得打擊難度較大。因此,消費者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有關部門也應加強防範金融詐騙的宣傳及普及,讓更多消費者遠離網路詐騙。
❷ 銀行系打下半壁江山,中小銀行為何要加碼進場消費金融呢
自2010年原銀監會批准成立首批四家試點消費金融公司以來,十餘年時間里,消費金融牌照穩步增加,在這其中,銀行系佔比超過半壁江山,並且陣容擴張步伐仍在加快,消費金融也正成為中小銀行角逐的新戰場。目前,國內已開業的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有27家,銀行系達到18家。近日,福建海峽銀行官網披露,該行擬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排隊拿牌銀行再添一例。為何越來越多銀行加碼進場、中小銀行爭相湧入消金大戰有何原因、銀行排隊搶食背後需要迎戰哪些考題也頗受業內關注。
❸ 網貸詐騙有哪些坑人手段
8月12日,為了揭露網貸詐騙的新形式新套路,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聯合消費者網對2020年以來的網貸詐騙輿情信息進行了全面統計分析。結果發現「注銷校園貸」騙局、山寨平台騙局、「網貸刷單」騙局、「刷銀行流水」騙局、「消除不良記錄」騙局、二維碼詐騙這六大手段,成為今年上半年消費者遇到最集中的網貸詐騙事件。
1、「注銷校園貸」騙局盯上年輕人
「注銷校園貸」騙局主要指不法分子通過精準掌握受害人信息,以受害者有校園貸記錄會影響個人徵信為借口,在造成受害者恐慌後,假借注銷校園貸記錄之名,誘導受害者在眾多網貸平台貸款,並將錢存入所謂的「安全賬號」後便「銷聲匿跡」。
今年7月1日,劉女士來到中國銀行石家莊中山支行辦理業務,劉女士表示有人冒用了她的資料,在網上開了賬戶做了借貸,為了銷毀貸款記錄需要在平台上進行借貸並向借貸平台工作人員進行轉賬。在經銀行工作人員提醒後,劉女士意識到受騙進行報警。
2、山寨平台騙局,製造麻煩凍結賬戶
山寨平台騙局負面輿情信息排在第二位。不法分子通過搭建虛假貸款平台,以「秒審核」、「易通過」、「低息高額度」等宣傳誘導消費者下載APP並申請貸款,當受害人在APP內完成信息填寫、額度審批等流程後,不法分子以銀行卡號填寫錯、信譽存在問題、存在逾期記錄、申請過於頻繁等理由製造麻煩,告知受害人賬戶被凍結,無法打款,要求受害人繳納「解凍費」、「保證金」等。
3、「網貸刷單」騙局,利用兼職賺錢心理
在今年上半年的網貸詐騙負面輿情信息中,「網貸刷單」騙局負面輿情信息排在第三位。這種騙局的特點是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有兼職賺錢的心理,謊稱找受害人從事「網貸刷單」業務,只需用受害人的身份進行網路貸款,由此產生的本金和利息都由對方償還,並支付受害人一定的提成,誘導受害人在網貸平台注冊並申請貸款。
當貸款申請下來後,不法分子將貸款據為己有,並立即失聯。受害人不僅掙不到錢,還需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4、「刷銀行流水」騙局,以爭取更多貸款額度為誘餌
不法分子通過在網路上發布虛假廣告,吸引受害人關注並提交貸款申請,然後以「銀行流水」項目內容太少、評分不夠為由,要求受害人先往自己的銀行卡存款做流水,以爭取到更多的貸款額度。
當受害人按照對方的引導操作,將驗證碼等信息告知對方後,不法分子通過第三方平台將受害人銀行卡上的錢迅速轉走。此外,還有不法分子以幫助「美化流水」為由引導受害人繳費,要求受害人向「官方賬戶」轉錢等方式實施詐騙。
5、「消除不良記錄」騙局,聲稱收費可幫消徵信不良記錄
這種騙局主要指不法分子抓住受害人存在徵信問題又急需貸款心理,以繳納費用可以幫助其消除徵信不良記錄的名義進行詐騙。當受害人打款後,不法分子以正在審核等理由進行拖延,隨後失聯。事實上,我國個人的徵信信息由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統一管理,一旦出現污點,需在貸款還清後保持5年的良好徵信記錄,才能夠將此前的信用污點消除,任何人都無權修改。
6、二維碼詐騙,特製二維碼竊取重要信息
這種騙局主要指不法分子通過在網路上散播虛假貸款平台信息,吸引受害人注冊平台並申請貸款,後以網貸平台工作人員身份與受害人在QQ等媒介上進行溝通,當不法分子了解受害人的貸款需求後,以申請貸款資質不夠等原因,要求對其進行支付能力的測試,受害人根據不法分子要求掃取了其發來的二維碼後,賬戶資金被劃走,「網貸平台工作人員」失聯。
輿情數據顯示,不法分子通過特製的二維碼,將木馬病毒植入被害人手機並自動提取相關信息,短短幾秒鍾時間,就可以竊取受害人的手機號、卡號、密碼等私人信息。
❹ APP採集個人信息合法嗎
我國的《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專循合法、正當、必要屬的原則。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國家標准《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也力圖對「合法正當必要」做進一步的解釋。那麼,手機APP採集這些個人信息是否是必要的呢?
我國至今還未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專門法律,個人數據保護面臨嚴重挑戰。專家表示,網路安全保護的力度跟我國網路安全產業的發展是一致的。隨著網路安全產業的不斷發展,相應的立法預計將逐步完善起來。
❺ 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范圍
《試點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可經營的業務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信貸資產轉讓,境內同業拆借,向境內金融機構借款,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與消費金融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經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車)的貸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教育、裝修等消費事項的貸款。 消費金融公司即將助力擴內需
當出口貿易無法實現經濟增長、投資市場行情無法預測之時,在我國宏觀經濟的三駕馬車中,也許只有擴大消費才能擴大內需,從而更好地刺激經濟復甦。在此背景下,銀監會昨日宣布,向社會公眾徵求對《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的意見,並擬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設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
據了解,所謂消費金融公司,主要的特點是在不吸收公眾存款的前提下,為無法從銀行渠道獲得融資的客戶提供小額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在CPI、PPI連續三個月出現下降,數據所反映出的居民消費意願持續低迷的狀態下,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貸款能夠成為刺激消費的原動力嗎?與以往的消費信貸服務公司相比,消費金融公司的優勢和不足又是什麼?本報對此將一一解讀。 出資人為境內外金融機構最低3億元可注冊消費公司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
銀監會相關人士昨日表示,所謂消費金融公司,就是指經銀監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而消費金融公司所發放的貸款,主要用於客戶購買個人耐用消費品。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經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車)的貸款。
據銀監會透露,在我國目前從事消費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類型很少,只有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兩類機構,消費貸款占貸款總額的比例不到12%,而且消費信貸業務品種也少之又少,主要是以住房按揭貸款、汽車貸款和信用卡業務為主。以耐用消費品為對象的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消費信貸只有個別商業銀行和擔保公司聯合辦理過,但是這類信貸一般規模小、手續繁瑣、專業化程度低、效率不高。 此類公司主要出資人為境內外金融機構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試點辦法》對主要出資人制定了嚴格的准入條件。例如具有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資產總額不低於800億元人民幣,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盈利,3年內不轉讓出資等。對於境外金融機構,還必須符合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兩年以上,且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已與銀監會建立良好的監管合作機制等。
知情人士表示,《試點辦法》將徵求全社會各界意見,時間為一個月。而在銀監會發布此消息之前,已經有包括境內外多家金融機構和企業在爭取設立此類公司的資格。但由於首批試點僅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4個城市開展,且每個城市僅試點一家公司,究竟誰有資格成為首批消費金融公司的股東,還要看試點公司的運行情況。 消費金融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要求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這是參考了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要求,並考慮到消費金融公司在初期業務經營中實現盈虧平衡的需要而制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另外,非金融機構還應具備凈資產率不低於30%的條件。
按照銀監會此前對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 由於此類公司不吸收存款,因此監管層將對公司的資本充足率做較高要求。《試點辦法》制定了不低於10%的資本充足率標准,另外還制定了不低於100%的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以及不高於資本總額100%的同業拆借資金比例。
雖然目前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標准尚為8%,但各銀行實際是按照10%的既定目標去完成的。據記者了解,國際上很多歷史悠久的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標線高達13%。另據相關人士透露,銀監會要求金融公司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這個比例與商業銀行不良率沒有太大區別。 為防止消費者過度消費,《試點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的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而對於此類貸款的利率,銀監會表示,雖然是按借款人的風險等級定價,但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
按照規定,貸款利率較央行基準利率上浮超過4倍即為高利貸,消費金融公司在此剛巧打了擦邊球。但4倍的利率在同等產品中已經屬於非常高的利率水平,因此不少專家在接受采訪時都認為,如果消費金融公司能夠在境內試點成功並且獲得很大的客流量,那麼這個公司本身的股東都將靠高息收益賺得盆滿缽溢。
「擴大內需的關鍵是擴大消費」
銀監會出台《試點辦法》並非一蹴而就。據記者了解,早在去年,有關銀監會將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消息就被媒體曝出。在這一點上,銀監會昨日表示,事實上,從2007年底開始,銀監會就對國內外消費金融行業的發展情況進行了研究。
針對此次《試點辦法》的出台,銀監會認為,這是為了貫徹我國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戰略方針,通過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以促進消費需求的增長,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
消費金融公司此時成立意義重大,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3.57,0.07,2.00%)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宏觀方面,擴大內需的核心是擴大消費。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最直觀的方面是擴大消費,為不同客戶群體提供個性化服務,同時為金融市場增加產品的種類和數量。
而參股或控股的金融機構,可通過消費公司貸款利息收益獲得更高的盈利點。
「銀行不能滿足所有融資需求」
「銀行不能滿足所有融資需求,這時就需要有一個金融機構給在銀行貸不到錢的客戶辦理融資業務。」北京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呂隨啟這樣表示。他介紹,所謂消費金融公司就是以前財務公司的升級版。
據記者了解,所謂財務公司,就是由大型企業集團投資成立的為本集團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經營的金融業務大體上可分為融資、投資和中介三大塊。而這里提到的「融資」主要是發行企業債券和從事同業拆借,客戶群體為企業主。對此《試點辦法》顯示,與商業銀行相比,消費金融公司的目標客戶是有穩定收入的中低端個人客戶,包括年輕人群、年輕家庭,或需要將家用電器等消費品更新換代的家庭。
「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任務是向從銀行或其他渠道借不到款的客戶提供資金,用於消費。由於一些客戶的信用記錄存在問題,所以金融公司要收取較高利息來控制自身的資金風險。」呂隨啟表示。
對於利用消費金融公司來刺激消費實現擴大內需的言論,呂隨啟並不認同。他認為消費金融公司的成立和刺激消費無關,「這僅是金融體系的一次完善」。 無論如何,將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消息讓很多短時間內有貸款需求的人看到了希望。如果一切運行順利,此類公司將在6月份正式參與到百姓生活中。但如果此類金融公司貸款所收利息按4倍於央行同期貸款利率收取,金融公司內部的利潤分配問題將成為新的關注點。
在金融公司的股東身份問題上,盡管銀監會公布了出資人主要為境內外金融機構,但也為其他機構介入消費金融公司預留了空間——《試點辦法》規定,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也可入股消費金融公司。
「這畢竟是個新的東西,監管層對此類公司監管經驗不足,將面臨巨大挑戰,其中最難檢測的就是股東信息披露及股東利潤是否存在沖突的問題。」呂隨啟表示,他認為,在股東構成方面,如果是實業資本和金融資本一起做股東,存在的問題將更多更復雜。另外,違約風險和違約率如何有效控制避免形成壞賬,也是令監管層「頭疼」的問題。
與同級產品大比拼
消費信貸VS信用卡 據銀監會相關人士介紹,消費金融公司為客戶提供的貸款服務與信用卡業務為客戶提供的貸款服務雖然從理論上比較相似,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很大區別。
「一般來說,信用卡消費屬於透支消費,就是客戶先用自己擁有的額度進行消費,過50天之後再把錢還給銀行。而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原理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客戶在進行消費時發現資金不夠,到金融公司申請貸款,金融公司在核實貸款者信用記錄後,將這筆貸款直接劃給客戶需要支付的商家;當客戶在這個金融公司有過良好的貸款記錄後再次貸款時,金融公司可以直接把資金貸給客戶,由客戶按照自己的需求將錢用於消費。」在闡述消費金融公司和信用卡業務的區別時,銀監會人士這樣表示。她說,為防止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被挪做他用,銀監會還要求,該項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以往對該借款人發放單筆貸款的最高額度。
而在具體的貸款還款細節上,二者也有很大不同。首先是貸款額度上,目前很多銀行為符合條件的客戶發放較高額度的信用卡,一些信用卡金卡額度甚至高達百萬元;而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的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也就是說,如果客戶月收入5000元,那麼金融公司一次性發放給他的貸款最多不超過2.5萬元。
其次,在一筆貸款業務的還款時間上,信用卡的還款時間是30天左右,商場分期付款最長為36個月。而據相關人士介紹,金融公司如果開設,還款期限可能為1年。由此出現了新的區別:信用卡在規定還款期內是不需要支付貸款利息的,而金融公司規定貸款利率按借款人的風險定價,但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消費信貸VS銀行無擔保產品 其實在消費金融公司試點之前,境內已經有一些銀行推出了所謂「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貸款業務。例如渣打銀行此前推出的「現貸派」貸款產品,這款產品對客戶身份的要求是每月稅前收入3000元,只要滿足這一個條件,同時客戶在央行信用記錄良好,即可獲得最高30萬元的貸款,最長使用期限為4年。相比之下,消費金融公司的優點是沒對消費者月收入進行硬性規定,它巧妙地將月收入與貸款額度聯系在了一起。
和消費金融公司客戶貸款的目的相同,「現貸派」產品也是用於小額個人或家庭消費,如結婚、裝修、旅遊、進修、購置家電等。除渣打銀行外,花旗銀行也有一款類似的小額貸款業務「幸福時貸」,基本上均是針對年輕人大宗購買、留學深造、蜜月旅行等消費需求。但據記者了解,這些看上去沒有更多附加條件的小額貸款,需要客戶支付較高的利率,年利率一般在7%-9%之間,雖低於消費金融貸款,但服務費率不掉身價:「現貸派」與「幸福時貸」都採用固定利率,並按月收取貸款本金0.49%的賬戶管理費。
相比之下,消費信貸最大的優點是:客戶只要信用記錄良好,就可在短時間內獲得貸款,最快一筆業務只需半小時。而銀行無擔保產品雖然「看上去很美」,可實際申請卻要客戶等待很長時間,辦理業務的手續非常復雜。
消費信貸VS典當行小額貸款 雖然都是小額貸款,但消費信貸和典當行對客戶提供的服務差別很大。從資金合算的角度來講,消費信貸平均一年的貸款期限超過了典當行最佳貸款期限3個月的「底線」。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相關專家算的一筆賬:以消費者在銀行做房地產類一年期的貸款舉例,銀行貸款利息加上評估費大約需交貸款額的9%左右,這是一筆一次性的費用,而到典當行抵押兌現,3個月的月息是9.6%左右。「因此說,以3個月為期限,從費用和效率上來說,典當融資要明顯比銀行合算。但是超過了3個月,典當的費用就會超過銀行貸款費用。」
與此同時,消費信貸可以實現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可典當行在這方面是「不見兔子不撒鷹」——必須拿到客戶可以用來抵押的票據或車輛才肯放貸。
消費信貸VS小額貸款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所面對的人群主要是城市工作的中低收入居民,並沒有將融資大門朝中小企業和涉農企業敞開。
與之相比,此前在多個省市都已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似乎貸款范圍更廣泛。據了解,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對象重點放在從事種植業(如蔬菜大棚)、養殖業、林果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如玉米和果脯深加工)、農村流通業(如物流、運輸業等)的生產者和經營者身上。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機制,既不同於商業銀行,也不同於農信社。
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它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內外部集資和吸收公眾存款。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這些指標都低於消費金融公司。 另外,與民間信貸中比較常見的高利貸形式相比,消費信貸不但從利率上有優勢,而且從地位上也有優勢。雖然相關人士一直倡導民間信貸陽光化,但真正實現陽光化還要走很長的路,而消費金融公司直接受銀監會監管,一成立就是「正規軍」。另外,在催款方式上,高利貸作風一貫被指為粗暴,但在銀監會的《試點辦法》中,明確提到「不得以威脅、恐嚇等手段催收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