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業競爭力怎麼做
我國多層次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已初步形成,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實現了多元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進一步提升。不過,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專業化程度低,產品同質化嚴重,企業規模小,國際競爭力弱,同時還面臨著公共就業服務資源分散、市場監管亟需加強等體制性問題。建議深化體制改革,培育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健康發展。
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總體發展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我國推行人事制度改革以來,市場化的人力資源服務業從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中獨立出來,實現了快速發展。目前,多層次的市場服務體系初步形成,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實現了多元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進一步提升。不過,從總體上看,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專業化程度低,產品結構不合理,企業規模小,國際競爭力弱,亟需深化體制改革,促進可持續發展。
(一)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覆蓋面日益擴大。人力資源服務分為市場化服務和公共就業服務兩個組成部分。目前,我國初步建立了由縣區以上綜合性服務機構、街道(鄉鎮)社區基層服務窗口,以及就業訓練、創業服務等服務實體共同組成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求職者提供公益性的就業服務,並為就業困難群眾提供就業援助,覆蓋面日益擴大。2010年,我國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共舉辦高校畢業生專場交流會4萬場次,並通過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幫助求職者實現就業。
(二)多層次的市場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從服務項目來看,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已逐漸從提供現場招聘、人事代理、檔案管理、社會保障經費代收代繳等傳統、單一的產品,向提供多層次、分類別、多樣化的產品轉變,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產業化進程加速,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目前,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的市場競爭主體已經形成了國有機構(包括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三分天下」的格局,涌現出了中智、上海外服、北京外企等一批規模化發展的國有企業,此外還有前程無憂、中華英才、智聯招聘、萬寶盛華等一大批實力日漸壯大的民營和中外合資企業,多元化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初步形成。
(三)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實現了多元化。近年來,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進一步多元化。以2010年為例,全國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共為1327萬家次用人單位提供了各類人力資源服務。其中,國有企事業單位153萬家次,私營企業903萬家次,外資企業271萬家次,分別占總數的11.5%、68.1%和20.4%。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是人力資源服務的主要對象。隨著互聯網的普及,我國網路招聘行業成長很快。前程無憂的注冊用戶數在2011年第二季度就已經突破5000萬人。2010年,國內使用網路招聘的企業數量達到105萬家,較2009年增長29.6%。
(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有所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業的形成與快速發展,提高了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的程度,推動了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了社會人力資源開發。以2010年統計數據為例,全年全國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共舉辦各類現場招聘會(交流會)14.7萬場,各類參會求職人員10218萬人次,參會單位621萬家次,提供招聘崗位信息9344萬條。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舉辦各類培訓班12萬次,培訓各類人員697萬人;為98萬人提供了人才測評服務;為63萬家用人單位提供各類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服務;提供高級人才尋訪(獵頭)服務,成功推薦選聘各類高級人才87萬人。
(五)人力資源行業服務水平不高,產品同質化嚴重。國際競爭力弱,主要表現在下述一些方面:
1.人力資源企業規模小,實力弱。相對於我國豐富的人力資源,我國人力資源服務領域的機構和企業發育滯後,不能有效滿足社會需求。提供人力資源服務的企業規模普遍不大,實力弱,具有行業帶動效應的龍頭企業不多,並且企業發展不平衡、地區差異很大。截止到2010年底,全國共設立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4.9萬家,從業人員22.1萬人,平均每個機構僅有4.5個從業人員。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從業人員素質結構矛盾突出,高級管理人才、項目開發人才、市場營銷人才均嚴重缺乏。
2.專業化程度不高,產品結構不合理。總體上看,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仍處於粗放式發展階段,大部分人力資源服務企業中高端服務和產品開發能力弱,服務細分度不高,產品結構不合理,尤其是高質量的教育培訓項目、高級人才搜尋、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等高端服務缺乏,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普遍不具備提供滿足客戶初、中、高級需求的一攬子解決方案的能力,難以有效滿足快速增長的服務需求。國內人力資源服務提供商與跨國人力資源企業在綜合服務能力方面存在明顯差距,國際競爭力相對薄弱。
3.服務功能單一,產品同質化嚴重。很多承接外包業務的人力資源企業是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創新意識很強,但服務的層次和技術含量偏低,主要以職業介紹、人才招聘為主,沒有形成統一規范的工作流程和服務品牌,提供個性化服務、復合型服務的能力不足。由於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提供的產品同質化嚴重,在經營中無法形成市場優勢,經常採取在低端市場比拼價格的競爭方式。
4.人力資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化建設滯後。近年來,全球人力資源服務行業正在經歷一場以計算機信息系統為核心的技術改進,系統的技術改進以及其模塊的功能已成為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競爭能力。目前,我國各省(區、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還普遍處於「各自為政,單兵作戰」的狀態,省、市、縣三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之間、職業介紹機構與人才服務機構之間、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之間信息尚未進行整合,還沒有實現人力資源信息的共享,也沒有建立市場供求信息變化快速調查制度。
5.國內一些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存在違規操作行為,損害了行業的信譽。國內多數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注重眼前效益,有的企業甚至提供虛假信息、欺騙求職者,嚴重損害了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的信譽。違規操作問題在勞務派遣領域表現的尤為突出。在缺乏監管的背景下,一些勞務派遣機構進行惡意競爭,違反法律規定進行派遣,損害了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目前,與勞務派遣相關的勞動爭議的數量已經佔到我國勞動爭議總量的20%。
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面對一些亟需解決的體制性問題和障礙性因素
當前,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面臨著一些亟需解決的體制性問題和障礙性因素,主要表現在下述一些方面:
(一)公共就業服務資源分散。各省(區、市)原人事、勞動部門分別設立了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教育部門也設立了畢業生市場,三個市場服務對象趨同、服務項目交叉、管理各自為政。目前,三個市場之間的整合還沒有到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區域市場相互分割現象,造成社會公共服務資源的浪費。
(二)政府人才服務機構的市場化服務和公共就業服務錯位。長期以來,我國人力資源市場化服務和公共就業服務界限不清晰,大多數政府人才服務機構具有混合職能,在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同時,也開展一些市場化的業務,有些機構甚至以市場化業務為主業,使得人力資源市場化服務和公共就業服務混合在一起,這產生了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市場化服務和公共就業服務兩者出現錯位。各級人才服務機構本應以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為主要任務,但實際情況是它們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前提開展業務,把經營性服務作為主業,導致提供的「公共產品」內容單一,服務質量不高。二是政府和行業部門的公共就業服務部門機制不活,公共服務經費投入不足。街道、社區的基層就業服務機構較薄弱,難以向失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就業服務。三是政府人才服務機構所開展的市場化服務由於專業化和市場化程度不高,對市場機制發揮重要作用的社會人才供求、價格及市場預測等反應不靈敏,服務效果欠佳,難以發展壯大。四是政府人才服務機構管市場和辦市場一家,產生了部分業務壟斷、政企不分的問題,制約了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產業化發展。
(三)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的市場監管亟需加強。我國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滯後於市場發展速度,影響了人力資源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主要表現在下述幾個方面:
1.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隊伍薄弱,行業自律管理缺失。各省市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隊伍建設起步比較晚,機構人員配備不健全,有些城市沒有專職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和執法人員,有些城市雖然成立了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但大都有名無實,既沒有機構編制又沒有專職人員。這造成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隊伍力量薄弱,難以有效開展監管。同時,行業組織在業務指導和行業自律方面比較薄弱,為企業提供相關服務、規范行業發展的功能不足,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2.缺乏統一的行業服務規范與標准,監管的依據不足。我國人力資源方面的法規層次不夠高,對行業的規范和指導功能不足。由於缺乏統一的行業服務規范與標准,監管的依據不足,部分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打法規和政策的擦邊球,不正當競爭甚至侵害求職者、用人單位利益的事件不斷增多。各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普遍重視機構的許可與審批,重視年檢,忽視甚至不開展經常性監察。
3.多頭管理,監管難度大。目前,人力資源監管的職能橫向分散於各個部委,大部分有關人力資源的監管職能由人力資源行政部門來執行。在多頭管理、統計和信息等基礎工作嚴重滯後的情況下,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的一些業務領域進行有效監管的難度很大。
(四)市場准入管制制度亟需調整。一方面,勞務派遣的市場准入過於寬松。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門檻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後就可開展相關業務,無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事前審批和事後備案。2008年以來,我國新注冊勞務派遣機構大幅增加。部分勞務派遣機構不具備人力資源培訓、管理的能力,承擔責任和風險的能力差。另一方面,我國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等方面的市場准入管制又過於嚴格。人力資源企業如果要開展跨區域業務,需辦理多次許可手續,不利於企業的規模化發展。此外,我國不允許設立外商獨資人才中介機構,也不允許外資控股國內人才中介機構,不利於我國人力資源企業的產品創新和管理水平提升。
(五)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支持政策少。人力資源服務業是一個新興行業,一些地方和企業對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一些人不了解正規運作的人力資源服務業的內涵與特徵,認為職業中介都是「黑中介」,高級人才尋訪服務是在「挖牆腳」。我國部分人力資源機構和企業運作不規范、經營缺乏誠信是形成這一現象的重要原因,同時也有正面宣傳和引導不夠等方面的原因。人力資源是社會第一資源,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應科學認識和把握。
目前,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面臨的深層次體制機制困擾尚未破除,人力資源服務業自身的發展能力沒有得到明顯提高。各級政府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支持政策少,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投入嚴重不足。此外,我國各級政府制訂的政策措施在可操作性和針對性方面還難以滿足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要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制度環境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具體對策
2010年,《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我國「進入世界人才強國行列」的目標。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充分開發和利用人力資源,為各類人才提供高質量服務,將有效促進我國人才強國建設。建議深化體制改革,解決制約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培育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和市場化人力資源服務健康發展。
(一)深化人才服務領域的體制改革,處理好市場化服務和公共就業服務之間的關系。2004年以來,我國勞動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開始向公共就業服務轉變,並得到了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有力支持。人事部門先後提出了「管辦分離」、「事企分開」、「公共服務與市場經營性服務分離」的改革思路,探索了多種改革與發展模式。今後要在前期改革探索的基礎上,繼續推進體制改革。建議將公共就業服務與市場競爭業務進行明確界定,推動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逐步將市場競爭業務剝離出去,向人才公共服務轉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要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服務,主要解決的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行為不願做,做不了,做不好或不宜採取市場行為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包括以人事代理和人事檔案管理為核心的各項日常管理工作、人才公共信息匯集與發布、特定目標的人才智力引進、人才預測、人才環境監測、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以及為下崗職工再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提供無償服務、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等,這是提供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方面。
人力資源服務業管理部門應積極推進管辦分離,創造條件逐步將人才市場推向社會,作為獨立的經營主體,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各級人才公共服務機構要對本單位承擔的職能進行認真梳理,逐步將經營服務職能剝離出去,提高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和水平。如果改制後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承擔部分公共就業服務功能,則由各級財政對其進行適當補貼,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購買其服務。
(二)盡快整合資源,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一是盡快整合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強化體系建設,改變過去體制性分割的局面,實現資源共享。在此方面,江蘇、遼寧、天津等省(區、市)已經開展了實踐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經驗。建議在吸收借鑒各地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由國家層面明確統一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目標,或出台指導性意見,為各省(區、市)整合人力資源市場制定統一規范的運作模式,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為導向對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進行整合。同時,要以兩個市場整合為契機,由政府統一建立公共服務體系框架,推進公共就業服務與市場化經營服務逐步分離,要在機構編制、人員經費、職責任務、工作目標、運行方式、信息化建設方面予以規范,強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二是整合資源,規范市場秩序。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及早整合政策資源、管理資源、信息資源、業務資源,消除行業壁壘和體制性障礙,逐步建立誠實守信、平等競爭、相互促進的市場環境,為求職人員提供系統完善周到的服務。
(三)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優化政府服務。目前,我國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監管力度還不夠,還沒有形成依法監管的長效機制。建議重點開展下述一些方面的工作:
一是適應人力資源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新形勢,完善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建議加快立法步伐,盡快出台《人力資源市場條例》,規范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發展秩序,為相關部門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提供法律依據。修改和完善《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有關勞務派遣的內容,對「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同工同酬」作出明確的界定和具體的解釋,使有關法律條文更具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二是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隊伍建設,逐步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有效開展市場監管。人才服務業管理部門要逐步從辦市場向管市場轉變,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職能,依法、有效地指導、監督、規范人才服務機構及其活動。要加強人才服務業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
要轉變政府職能,真正實現從「管控」向「服務」與「監管」相結合轉變,注重開展經常性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和依法取締無證經營的黑中介、超范圍經營和跨行業經營的違規中介,加強對人才服務機構的檢查。推進人才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誠信檔案,健全完善人才服務許可。強化對勞務派遣機構的資質要求,建立並完善勞務派遣機構的備案制度和年度自查制度,促進勞務派遣機構提高專業化水平和服務能力。針對勞務派遣工的利益訴求特點,建立和完善勞動關系預警監測和應急調處機制,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和群體性事件。
三是推進體制和機制創新,優化政府服務。為各類所有制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機會,利用市場競爭機制促進產業發展。加快行業協會和非營利服務機構的轉型步伐,充分發揮這些行業組織在開拓市場、行業自律、技術服務、溝通企業及聯系政府等方面的作用。各級政府管理部門要從重審批向重服務轉變,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四是積極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的國家標准制定工作,統一人力資源服務內容與行業標准,擴大服務標準的覆蓋范圍,使用統一標識,提高服務質量,規范服務行為。同時要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實行資質評定和分類管理,實現從審批管理向資質管理的轉變。
(四)加大支持力度,推出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順應產業發展趨勢,清理有關政策規定,加大支持力度,增強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具體政策措施有:
一是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社會認知度。通過舉辦學習講座、組織調研、開展研討、進行培訓等形式多樣的活動,深化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特徵和發展規律的認識。
二是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宏觀規劃和指導。建議各地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有針對性地採取支持措施,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從國家層面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與發展和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方面的協調和合作,爭取早日出台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推出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
三是加大投融資支持力度。促進金融機構與人力資源服務業項目的對接,支持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提高融資能力,多渠道籌措發展資金。鼓勵各類創業風險投資機構進入人力資源服務業,促進中小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發展。加大對人力資源服務業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改善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投資環境,吸引民間資本進入人力資源服務領域。
四是加大財政、稅收支持力度。對於符合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安排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引導資金,綜合運用貸款貼息、經費補助和獎勵等多種方式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加強包括專業化人才培養在內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鼓勵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申請為非營利組織,享受相關稅收政策。
(五)創新發展方式,推動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轉型升級。
1.積極培育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集團。新的形勢迫切要求政府人才服務機構及時轉型,將市場化經營業務剝離出去並推向市場。在轉型的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推動跨地區、跨所有制的資產重組和資源整合,鼓勵國有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通過股權並購、股權置換、相互參股等方式進行重組,鼓勵和引導外資、民資參與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資產重組和股份制改造,培育若干集團化、規模化、品牌化運作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集團,優化資源配置,激發產業活力。
2.推動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提高專業化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要加強產業體系建設,提高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的專業化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引導企業調整服務項目結構,積極發展薪資福利管理、社會保障管理、人力資源培訓開發、員工服務、管理咨詢及職能外包等中高端服務項目,側重客戶導向,更加突出細致的專業分工,提供「專、精、深」的服務產品,增加服務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價值。
3.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業集群化發展。上海建立了首個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集聚區──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搭建了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實體平台,形成了集聚產業、拓展業態、孵化企業、培育市場的產業發展功能。國內其它地區可借鑒上海的經驗,以人力資源市場為核心,規劃布局一定的區域,給予專門的政策支持,探索建設人力資源服務業產業集聚區。
4.實施更加開放的發展政策。適時放開股權方面的限制,從限制引入外資轉變為有選擇地引進外資,吸引國際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提升與國外人力資源服務供應商的合資合作水平,引進國際先進的人力資源服務理念、服務項目、服務技術、服務標准和管理模式,帶動我國人力資源服務行業整體水平的提高。支持有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跨國經營,完善國際品牌營銷與高質量服務體系,打造國際品牌。
5.加強人才培養和人員培訓工作。要拓寬人才培養途徑,多層次、多渠道培養和引進人力資源服務業所需人才。可針對人力資源服務業從業人員的特點,依託行業協會等機構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崗位職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理論水平、服務意識和實際操作能力。要研究推行統一的人力資源服務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並逐步探索建立人力資源管理咨詢,人才培訓,人才測評等人力資源服務專業領域的職業資格水平認證制度,不斷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業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❷ 金融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金融發展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
1、金融發展有助於實現資本的積聚與集中,可以幫助實現現代化的大規模生產經營,實現規模經濟的效益。
2、金融發展有助於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從而提高社會經濟效率。
3、金融發展有助於提高用金融資產進行儲蓄的比例,因而有助於提高社會的投資水平。
4、金融能夠促進技術進步,吸引優秀人才。
(2)金融機構對兩園兩區服務不足擴展閱讀:
規律
1、在一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金融上層結構的增長比國民產值及國民財富所表示的經濟基礎結構的增長更為迅速,因而金融相關比率(FIR)有提高的趨勢。
2、一國金融相關比率的提高並不是永無止境的。一旦達到一定的發展階段,特別是當FIR達到1~1.5之間時(西歐和北美20世紀初就達到了這一水平),該比率將趨於穩定。
3、經濟欠發達國家的FIR比歐洲和北美國家要低得多。欠發達國家目前(指20世紀60年代)的FIR多在1和2/3之間,相當於美國和西歐在19世紀後半期就達到並超過的水平。
4、決定一國金融上層結構相對規模的主要因素是不同經濟單位和不同經濟集團之間儲蓄與投資功能的分離程度。
5、在多數國家中,金融機構在金融資產的發行額與持有額中所佔份額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大大提高了。即使一國的FIR已停止增長,該份額卻依然呈上升勢頭。
6、儲蓄與金融資產所有權的這一「機構化」趨勢對各種主要金融工具有著不同的影響。
(1)與股票相比,債權的機構化進展較快;(2)在債券之中,長期債券的機構化又比短期債券更為明顯;(3)公司股票大多直接掌握在個人股東手裡。
7、在任何地方,現代意義上的金融發展都是從銀行體系發展開始,並且依賴於紙幣在經濟中的擴散程度。
8、隨著經濟的發展,銀行系統在金融機構資產總額中的比例會趨於下降,而與此同時,其他各種新型的金融機構的這一比率均有所上升。
結果,在經濟最發達的國家中,銀行系統(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的資產已低於其他各種金融機構資產的總和,但在欠發達國家中,情況正好相反。
9、外國融資作為國內不足資金的補充或作為國內剩餘資金的出路,在大多數國家的某個發展階段都發揮了重大作用。
10、對於多數國家的金融發展來說,先進國家的示範作用大概同國際資本流動同樣重要。與其他許多領域相比,金融技術與管理經驗的傳播比較容易,整體性「移植」也更加成功。
11、在金融發達國家,包括利率和其他費用在內的融資成本要明顯低於欠發達國家,偶然出現的例外也主要是由於通貨膨脹的影響。
12、在大多數國家,如果對近數十年間進行考察,就會發現經濟與金融的發展之間存在著大致平行的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發展
❸ 關於國家政府對物流園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國家對物流園有以下的扶助政策:
1、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
根據物流業的產業特點和物流企業一體化、社會化、網路化、規模化發展要求,統籌完善有關稅收支持政策。
2、 加大對物流業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倉儲設施、配送中心、轉運中心以及物流園區等物流基礎設施佔地面積大、資金投入多、投資回收期長,要在加強和改善管理、切實節約土地的基礎上,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3、促進物流車輛便利通行。
進一步降低過路過橋收費,按照規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減少普通公路收費站點數量,控制收費公路規模,優化收費公路結構。
4、 加快物流管理體制改革。
加快推進物流管理體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條塊分割。加強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監管,強化行業自律。
5、鼓勵整合物流設施資源。
支持大型優勢物流企業通過兼並重組等方式,對分散的物流設施資源進行整合;鼓勵中小物流企業加強聯盟合作,創新合作方式和服務模式,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服務水平,積極推進物流業發展方式轉變。
6、推進物流技術創新和應用。
加強物流新技術的自主研發,重點支持貨物跟蹤定位、無線射頻識別、物流信息平台、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軟體、移動物流信息服務等關鍵技術攻關。
7、加大對物流業的投入。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物流基礎設施投資的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物流企業的運輸、倉儲、配送、信息設施和物流園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給予必要的資金扶持。
8、優先發展農產品物流業。
要把農產品物流業發展放在優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暢通高效、安全便利的農產品物流體系,著力解決農產品物流經營規模小、環節多、成本高、損耗大的問題。
9、加強組織協調。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物流業的重要性,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積極推動物流業又好又快發展。
(3)金融機構對兩園兩區服務不足擴展閱讀:
《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2013—2020年)》指出,總體來看,我國物流業發展水平還比較低,物流園區在規劃、建設、運營、管理以及政策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建設發展有待規范。一些地方脫離實際需求,盲目建設物流園區,片面追求佔地面積和投資規模,一些市場和物流企業也冠以物流園區的名稱。
二是設施能力有待提高。多數物流園區水、電、路、網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後,集疏運通道不暢,路網配套能力較差,普遍缺少鐵路和多式聯運中轉設施。
三是服務功能有待提升。多數物流園區仍然存在著專業化程度不高、設施裝備配套性差、綜合服務能力不強、信息聯通不暢等問題。
四是經營管理體制有待健全。
五是政策扶持體系有待完善。物流園區普遍存在「落地難」、「用地貴」和基礎設施投資不足的問題。
今後幾年,是我國物流業發展的重要時期。《規劃》要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促進物流要素聚集、提升物流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為目標,以物流基礎設施的整合和建設為重點,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整合資源、集約發展,完善功能、提升服務,市場運作、政府監管的基本原則,加強統籌規劃和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優化空間布局,促進物流園區健康有序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物流服務保障。
參考資料:
網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
網路-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2013—2020年)
❹ 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地銀行機構加大了對科技型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取得了較好成效。以某市為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該市銀行業機構為150多家科技型企業授信130億元,佔全部授信的15%。然而,銀行在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制約因素,影響到了科技型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企業財務狀況或生產經營狀況無法滿足貸款條件大部分的科技企業為發展中的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不穩定,如某市一家科技研發企業,獲取一個項目從研發到投入生產需要大概2年時間,期間客戶只預交少量訂金,研發成功即可獲的全部研發資金,如不成功則合同失效,企業自行承擔研發費用,企業因生產周期長、研發費用高、經營風險大,難以達到銀行貸款條件。
(二)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少通常科技企業自有資產少,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少,缺乏有效擔保,如某市科創園區為近年來科技企業較為集中的區域,但大部分科技企業為租用園區工廠,自有資產不足以提供抵押擔保;另一方面,科技型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因技術性強、專業性高,難以評估作押。
(三)銀行服務科技型企業能力和意識有待提升銀行專業化產品和服務差異化、特色化還不夠,對科技型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還不能完全得到滿足。目前,大部分銀行基於資金安全方面的考慮,貸款資金必須有符合條件的抵押,某市僅有商業銀行在試行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且信貸產品、信貸擔保、業務流程、風險評價等主要還是面向傳統產業客戶和傳統有形資產,未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建立有區別的信貸業務系統,也沒有相應提高對科技型企業貸款的風險容忍度考核。
(四)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需完善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擔保機構能力偏弱,部分擔保機構對企業發展評估專業性有待提高,仍然以企業是否有擔保、抵押為評判標准,弱化了為企業提供有效擔保的效果。
(五)政府對科技型企業支持有限雖然有政府「兩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高新技術風險投資基金)的支持,但這些資金在高新技術發展資金中所佔比重小、安排分散,不能對一些好項目大項目提供有力支持。
(六)融資渠道單一調查顯示,銀行信貸仍是科技型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占企業融資的80%以上。社會性的投融資渠道不暢、方式不多。一方面是大量社會資本積淀,另一方面由於科技型企業投資風險大,易受經營環境的影響,變數大、資產少,相應負債能力也比較低,風險較大,難以吸引投資者。企業獲取資金困難,致使一些好項目因缺少資金支持,難於做大做強,不能形成規模效益和實現產業化。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實踐
(一)加強監管引導金融管理部門採取措施引導銀行加強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一是引導銀行建立完善適合科技型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和信貸業務流程;二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基層機構的審批許可權;三是在人力資源、財務資源和信貸規模等方面爭取更多的政策傾斜;四是對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進行科學考核和及時處置;五是鼓勵銀行業機構創新科技型企業融資產品、融資渠道、擔保機制,最大限度地滿足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需要。
(二)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各地緊緊抓住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歷史機遇,積極搭建科技專營支行,某市目前有2家銀行機構成立了科技專營支行,並配備了相關專業人才,在建立商業可持續的科技型企業貸款機制方面進行積極探索,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
(三)大力推動風險補償機制建設針對科技型企業貸款風險大的特點,各地政府出台了《科技和金融試點信貸融資業務風險補償暫行辦法》,實現了科技型企業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建設的重大突破,對全面改善科技型企業金融服務環境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辦法》通過對科技支行提供一定數額的壞賬風險補償和獎勵促使銀行提高風險容忍度,降低貸款門檻,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投入。
(四)進一步豐富金融服務品種根據科技型企業市場狀況,各地銀行業機構及時開發出滿足科技型企業需求的新產品,如某市商業銀行與市中小企業創新中心、市中小企業發展中心合作,推出「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並推出針對以企業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擁有的動產或貨權為抵質押擔保項下的「倉儲通」貸款業務;農村信用社推廣互助式會員制擔保貸款,為9家科技型企業授信5200萬元,累計投放資金3700萬元。
(五)對科技型企業開展上市輔導融資與融智相結合,對有上市預期的科技型企業不僅在資金上給予支持,而且在上市規劃與輔導,募集資金監管與使用,後期發展規劃等方面給予有效的智力支撐,幫助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以某市為例,在銀行的幫助下,該市有2家科技企業將於2年內實現上市,企業發展即將步入新階段。
(六)積極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以某市為例,為幫助企業實現融資方式由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轉變,2014年度由浦發銀行該市支行主承銷的1家科技企業的5億元中期票據成功發行,為企業拓展了低成本資金的來源渠道,有效支持了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三、對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對科技型企業的專業化服務機制,開展好間接融資服務進一步推動科技專營支行管理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產品標准化、作業流程化、核算獨立化、風險分散化,指導科技專營支行堅持重點服務科技型企業的經營方向、經營理念不變。探索科技支行「一行兩制」模式,堅持並完善科技支行「五個單獨」管理體制——單獨的客戶准入機制、單獨的信貸審批機制、單獨的風險容忍政策、單獨的撥備政策和單獨的業務協同政策;推動貸款審批許可權的下放;堅持信貸評估時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兼顧、重大項目的聯合評審、風險管理前移、團隊責任制,完善科技支行風險管理機制。
(二)探索知識產權質押模式,開發適合科技型企業的金融產品指導專營機構不斷探索和創新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推進產品服務創新,滿足科技企業的發展需求。組織建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不斷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處置方式;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流程,開通知識產權質押評估「綠色通道」;制定並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技術規范和實施辦法;探索「評估+擔保+信評+輔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模式。建立「統借統還」融資平台的模式;探索信貸工廠模式,推進聯合互保貸款;探索「貸款銀行+助貸機構」的小額貸款模式。推進質押貸款創新,不斷創新保理融資模式。推進股權質押貸款、合同能源貸款、應收租金保理、債權保險融資等方面的創新。
(三)完善科技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企業提供切實有效服務大力推進科技擔保機構的創新。推進科技擔保在擔保模式和反擔保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企業互助擔保、補貼資金貼現,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無形資產質押;推進科技擔保在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方面的創新,包括但不限於創業擔保、擔保換分紅和擔保換期權。探索貸款銀行、產業園孵化器、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政府專項支撐資金、科技擔保機構共同擔保的「科技型企業融資聯合擔保平台」模式。
(四)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創新財政投入方式與機制統籌市縣(園區)兩級支持金融、科技等相關資金,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建立政府、金融機構聯動的風險共擔機制,重點用於信貸風險補償、創投風險補償、融資擔保債務發展、引導基金資本金注入和科技金融平台建設工作經費,發揮國有資本戰略導向作用,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支持科技金融體系發展。探索政府購買科技創新成果、服務及采購高科技企業產品的新模式;發揮稅收政策的引導作用,探索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加科技投入。
(五)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促進股權投資發展的政策,依託當地區域優勢,積極引進全國性或區域性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機構和拓展業務;通過政府出資引導,組建產業重組基金,促進成長型企業的發展提高和衰退期企業的整合重組。通過稅收優惠、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辦公服務和項目對接等政策優惠,創造創業風險投資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逐步形成各類股權投資基金聚集區,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的健康發展。通過為PE、VC等風投資本提供通道,拉動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跟進。完善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培育系統,通過上市獎勵、土地優惠,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或返還和提供中介橋梁、歷史遺留解決、協調服務等,促進科技企業上市。搭建技術產權交易平台,充分發揮其綜合服務功能,有組織推進金融創新和服務協調,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
❺ 以下哪些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原則
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銀行業重要信息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
第九條 突發事件依照其影響范圍及持續時間等因素分級。當突發事件同時滿足多個級別的定級條件時,按最高級別確定突發事件等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事件(l 級)
1 .銀行業金融由於重要信息系統服務中斷或重要數據損毀、丟失、泄露,造成經濟秩序混亂或重大經濟損失、影響金融穩定的,或對公眾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的突發事件;
2 ,由於重要信息系統服務異常,在業務服務時段導致銀行業金融兩個(含)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業務無法正常開展達
3 個小時(含)以上,或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業務無法正常開展達6 個小時(含)以上的突發事件;
3 .業務服務時段以外,重要信息系統出現的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產生上述1 至2 類的突發事件。
(二)重大突發事件(n 級)
1 .銀行業金融由於重要信息系統服務中斷或重要數據損毀、丟失、泄露,對銀行或客戶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突發事件;2 .由於重要信息系統服務異常,在業務服務時段導致銀行業金融兩個(含)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業務無法正常開展達半個小時(含)以上,或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業務無法正常開展達3 個小時(含)以上的突發事件;
3 .業務服務時段以外,出現的重要信息系統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產生上
述1 至2 類的突發事件。
(三)較大突發事件(flI 級)
1 .銀行業金融由於重要信息系統服務中斷或重要數據損毀、丟失、泄露,對銀行或客戶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突發事件;2 .由於重要信息系統服務異常,在業務服務時段導致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業務無法正常開展達半個小時(含)以上的突發事件;
3 .業務服務時段以外,出現的重要信息系統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產生上述1 至2 類的突發事件。
❻ 福州地區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現狀是怎樣的這是我的作業,大家幫幫忙吖~~
說實話 能找到這些已經不容易了 你不用拘泥於福州 其實全國各地的銀行面臨的信貸風險幾乎一樣的 無非是呆帳壞帳 說白了 貸款收不回。。。你可以根據全國的現狀分析福州的現狀
金融信貸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一、提高認識,轉變觀念,支持縣域經濟發展
當前,我省縣域經濟總體上還較為薄弱,區域發展不平衡性突出。金融機構在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縣域金融機構存款穩步增長,但貸款增幅有所減緩;縣級銀行存貸比例還比較低,信貸支持力度仍顯不足;中小企業、農戶「貸款難」和金融機構「難貸款」問題仍然存在等。對此,各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縣域經濟發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實轉變思想觀念,積極主動地支持縣域經濟發展。這既是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需要,也是金融機構自身拓展市場、培育業務新增長點的需要。各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於印發福建省信貸投向指引的通知》(上海銀發〔2003〕140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經貿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2〕174號)等文件精神,正確處理信貸投向集中與適度分散優化結構的關系、信貸資金增量集中上存與適度留存當地擴大縣級機構信貸規模的關系、信貸管理許可權集中上收與適度下放的關系,信貸投向要向縣域中小企業傾斜,信貸資金增量要多留當地擴大縣級機構信貸規模,信貸審批許可權適當下放到縣級機構。要主動加強政、銀、企協作,努力組織資金,積極推行貸款營銷,運用多種融資方式,增加對縣域經濟的有效信貸投入。
二、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發揮金融整體功能
各金融機構要根據縣域經濟的特點及其發展趨勢調整自身的市場定位,認真創新和推廣適合縣域經濟發展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手段,充分發揮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整體功能。人民銀行要立足當地縣域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的需要,通過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做好對縣域經濟的金融服務;同時,加強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設立縣域地方性商業銀行的政策研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要合理設立分支機構,從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出發,建立健全適應縣域經濟特點和需要的信貸管理體制與激勵機制;在制定當年經營計劃時要確定合理的新增存貸款比例,使縣級分支機構的存貸比在「十五」期間原則上不低於60%;要適當配備和充實基層一線信貸人員,強化服務和貸款營銷意識,注意培育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股份制商業銀行要針對縣域經濟特點,加強信貸創新和延伸服務手段。政策性銀行要發揮各自的優勢,加大對縣域經濟中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外貿出口和糧食收儲等信貸投入。農村信用社要充分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不斷壯大自身實力,把農業、農戶和農村經濟作為主要的服務對象。要經過努力,使全省金融部門逐步形成以農村信用社重點支持「三農」,以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其他銀行重點支持當地支柱產業、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的縣域銀行信貸服務體系。
三、切實改進信貸管理體系,完善信貸激勵約束機制
各商業銀行在執行總行統一信貸管理制度的同時,要根據地方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創新信貸管理機制。
(一)要適度下放和擴大信貸審批許可權,尤其是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商業銀行的管轄行要根據縣域經濟實力和縣級行的經營情況,淡化縣級銀行的行政級別,實行差別授權和許可權彈性管理,減少不適應縣域經濟需要的貸款審批環節,授予縣級行一定的經營自主權。要力爭各總行同意選擇我省一些經濟較強的縣(市)享受地市分行的信貸管理許可權。
(二)要完善信貸授信授權管理制度。要依據內控管理要求,通過改進授信業務流程及轉授權或特別授權等,重點擴大對縣級行的內部信貸授權和解決客戶統一授信的匹配問題。縣級行要大力推行客戶經理制,加大對客戶經理人員的培訓力度,培養一支融「存、貸、匯、理」綜合能力於一身的客戶經理隊伍。對業務力量比較薄弱的縣級行,要在加強業務培訓的同時,實行上下級客戶經理聯動,幫助縣級行主動尋找和培育優質客戶。
(三)要積極研究完善貸款營銷激勵機制,解決信貸責任與激勵機制不對稱問題,以客觀、公正的態度對待信貸風險及其責任人員,調動基層信貸人員拓展信貸業務的積極性。
(四)要探索建立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標准體系。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可以考慮對業主的資信狀況、產品的市場定位、貸款歸行情況、納稅情況和現金流量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反映中小企業的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為貸款發放提供便於操作的信用評級依據。對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縣域企業應給予辦理短期信用貸款業務。
(五)要大力推行中小企業小額貸款「三包一掛鉤」的信貸管理方式,即信貸人員要包貸款發放、包貸款管理、包貸款本息回收,貸款利息浮動、本息收回與信貸人員收益掛鉤,貸款出現質量問題則按有關規定承擔責任的新信貸管理方式。這種做法既有利於改善金融服務、下放信貸審批許可權,又有利於培育新市場、發展新客戶、增加新貸款。
四、突出信貸支持重點,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各金融機構要積極配合當地政府調整經濟結構的措施,以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需求為導向,選擇信貸支持的重點和切入點,促進縣域經濟結構調整優化。
(一)以項目帶動開發,支持招商引資。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各類企業資金需求;加大外匯貸款營銷力度,支持企業引進設備和進口原材料;積極支持開發區、工業園區內企業技術進步和產品創新,鼓勵園區企業走集團化、規模化經營道路。
(二)配合積極的財政政策,突出對增強縣域經濟發展後勁的國債投資項目和重點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對國債投資項目和已列入省、設區市政府的重點建設項目要進行全方位跟蹤和落實,科學安排資金,保證國債項目配套貸款和重點建設項目合理資金需求的及時到位。
(三)密切關注和跟蹤當地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配套信貸資金,努力培育信貸投放新增長點和當地財政收入新增長點。
(四)積極拓展個人消費信貸領域,拉動消費需求增長。在辦好城區原有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基礎上,努力拓展農村消費信貸業務,擴大農村消費需求,重點拓展農民住房貸款、大件耐用消費品貸款和教育助學貸款,支持開拓農村市場。
五、加大「三農」信貸投入,服務農村經濟發展
金融機構要通過支農信貸的投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一)充分發揮村兩委對農戶比較了解的優勢,通過創建「信用村鎮」,發放小額農戶信用貸款和推廣農戶聯保貸款等形式,努力緩解農民貸款難問題。全省農村信用社對農業貸款比例要達到80%以上,對農戶貸款比例要達到40%以上。
(二)有關銀行要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對那些有還貸能力、貸款擔保落實的電網改造、公路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水利設施建設等項目予以優先安排與落實貸款。繼續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儲藏、運銷、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等流通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中介組織增強服務功能。
(三)優化信貸投向,促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要積極探索支持「公司+農戶」的農業經營新模式,以商業銀行重點支持農產品加工龍頭公司和種養植基地,以農村信用社擴大小額貸款重點支持農戶,支持培育和延長農產品加工產業鏈,促進形成貿工農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的經營新格局。要擇優扶持一批有優勢、前景好的農業龍頭企業,充分利用信貸政策引導和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六、拓寬山海協作融資渠道,支持山區沿海聯動發展
各金融機構要正確處理好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與欠發達山區的信貸投入關系,適當加大對山區縣的支持力度,促進山海協作,優勢互補,聯動發展。
(一)對沿海地區的企業到山區投資辦廠或與山區企業合資辦廠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商業銀行都要積極支持。
(二)支持山區企業到沿海地區投資辦廠,開展商貿活動。對山區在沿海地區開辦的工商企業,沿海地區商業銀行在信貸政策上要一視同仁。
(三)支持跨地區、跨行業的橫向經濟聯合,不僅要支持沿海和山區企業之間的強強聯合,而且要支持沿海優勢企業對山區弱勢企業的以強扶弱,通過聯合、收購、兼並、承包、租賃等方式,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扶持優勢企業的擴張,幫助山區企業加快發展。
(四)加大對山區的信貸傾斜力度。省級各商業銀行在信貸資金投向上要適當向山區傾斜,對經濟效益較好的山區大中型建設項目,在本行山區分支機構資金不足時,要採取直接貸款的方式予以支持。
(五)突出扶持重點。支持企業用高新技術進行資源的保護性開發和原材料就地加工轉化,加快山區資源優勢轉變為商品優勢、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的進程。
七、創新信貸品種與服務方式,努力適應縣域經濟需要
商業銀行縣級機構要積極進行金融創新,根據縣域企業的特點和縣域經濟發展的需要,發揮各自在網點、資金、人員及管理等方面的優勢,不斷研發推出適合縣域經濟主體的信貸業務新品種,特別是要針對中小企業的不同情況,量體裁衣,設計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
(一)認真總結推廣倉儲保全業務、應收帳款質押或收購業務、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保理業務、信用貸款與抵質押貸款組合等多種適合中小企業的新業務品種。
(二)在報人民銀行備案後,可試辦中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委託貸款等新業務。
(三)探索以經營者個人或第三人財產抵押的擔保貸款、倉單質押貸款等業務品種。
(四)大力開展商業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積極引導效益好、信譽高、還款有保證的縣域企業在購銷活動中使用商業匯票結算,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加速資金周轉。
(五)加強金融同業協作,通過業務聯合、業務代理等方式,提高對縣域經濟的金融服務水平和信貸支持能力。
(六)在金融政策許可范圍內,鼓勵銀行與信託、證券、保險合作,為企業和個人提供理財服務,節約資金成本,增加企業經營效益。
(七)不斷構築社會誠信機制,探索以個人信用和工資擔保相結合的個人貸款方式,鼓勵民間投資,擴大個人消費,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八、實行貸款利率差異化,支持創辦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機構
各金融機構可根據縣域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信用等級、項目風險、綜合效益等因素,在國家利率政策許可幅度內,按照風險與收益對稱的原則,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實行利率差異化服務。同時,對經合規的信用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金融機構應適當簡化審批手續,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其利率可不上浮或少上浮。對經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門公布的出口收匯榮譽企業發放貸款時,貸款利率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下浮,最大下浮幅度為10%。鼓勵各級政府或商業銀行設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為中小企業提供人才培訓、信息咨詢、市場拓展、技術交流和配合貸款擔保機構運作等全方位的「一攬子」綜合服務。
九、充分發揮人民銀行職能作用,為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提供保障
縣級人民銀行要圍繞改革、發展和創新三個主題,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服務水平。要充分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和利率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調節貨幣信貸供應量。要加強信貸「窗口指導」,引導貸款投向,通過與政府部門協作組織銀企資金供需洽談會等形式,搭建政、銀、企溝通平台,按照市場經濟要求的靈活方式,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轄內銀企融資合作和金融產品推介等方式,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推進政、銀、企合作。要積極鼓勵和支持商業銀行創新信貸品種,拓展企業融資渠道。要加強與當地政府的溝通,建立經濟金融機構信貸聯席會議制度,通報政府工作動態和有關經濟金融信息,及時做好經濟金融運行分析,提高貨幣信貸政策傳導的有效性、針對性。
十、防範金融信貸風險,實現經濟金融雙贏
金融部門在大力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同時,要正確處理信貸支持與防範風險、金融產品創新與加強信貸管理、適度下放許可權與完善內控制度的關系,在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中不斷提升自身實力,努力實現經濟金融雙贏。
(一)進一步完善並落實好貸款「三查」制度。要認真審核企業資金需求狀況,科學合理安排信貸授信,防止過度授信,尤其是對集團企業貸款要綜合授信和考核。要加強對信貸資金使用的監控及流向的跟蹤檢查,防止信貸資金挪用,形成風險隱患。
(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及信貸政策確定貸款投向。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信貸政策要求的,要限制或禁止貸款,防止形成新的信貸風險。嚴禁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票市場和期貨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