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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金融機構資產管理規模

發布時間:2023-01-29 01:18:17

Ⅰ 央行解讀資管新規:監管協調有哪些舉措

2018年4月27日,經國務院同意,《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公開徵求意見及吸收情況如何?

經國務院批准,《意見》於2017年11月17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為期一個月。徵求意見過程中,金融機構、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各方給予了廣泛關注。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對反饋意見進行反復研究和審慎決策,充分吸收了其中科學合理的意見,結合市場影響評估結果,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以下修改完善。

在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方面,《意見》明確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額管理等監管措施,引導商業銀行有序壓縮非標存量規模。

在產品凈值化管理方面,《意見》要求資產管理(以下簡稱資管)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 收益 ,明確剛性兌付的認定及處罰標准,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金融資產,同時考慮到部分資產尚不具備以市值計量的條件,兼顧市場訴求,允許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金融資產以攤余成本計量。

在消除多層嵌套方面,《意見》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准,要求監管部門對資管業務實行平等准入,促進資管產品獲得平等主體地位,從根源上消除多層嵌套的動機。同時,將嵌套層級限制為一層,禁止開展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

在統一杠桿水平方面,《意見》充分考慮了市場需求和承受力,根據不同產品的風險等級設置了不同的負債杠桿,參照行業監管標准,對允許分級的產品設定了不同的分級比例。

在合理設置過渡期方面,經過深入的測算評估,相比徵求意見稿,《意見》將過渡期延長至2020年底,給予金融機構充足的調整和轉型時間。對過渡期結束後仍未到期的非標等存量資產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導金融機構轉回資產負債表內,確保市場穩定。

二、制定出台《意見》的背景是什麼?

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資管業務快速發展,規模不斷攀升,截至2017年末,不考慮交叉持有因素,總規模已達百萬億元。其中,銀行表外 理財 產品資金余額為22.2萬億元,信託公司受託管理的資金信託余額為21.9萬億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證券公司資管計劃、基金及其子公司資管計劃、保險資管計劃余額分別為11.6萬億元、11.1萬億元、16.8萬億元、13.9萬億元、2.5萬億元。同時,互聯網企業、各類投資顧問公司等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也十分活躍。

資管業務在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增強金融機構盈利能力、優化社會融資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於同類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准不一致,導致監管套利活動頻繁,一些產品多層嵌套,風險底數不清,資金池模式蘊含流動性風險,部分產品成為信貸出表的渠道,剛性兌付普遍,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形成監管不足的影子銀行,一定程度上干擾了宏觀調控,提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影響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加劇了風險的跨行業、跨市場傳遞。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堅持問題導向,從彌補監管短板、提高監管有效性入手,在充分立足各行業金融機構資管業務開展情況和監管實踐的基礎上,制定了《意見》。

三、《意見》的總體思路和原則是什麼?

《意見》的總體思路是:按照資管產品的類型制定統一的監管標准,對同類資管業務作出一致性規定,實行公平的市場准入和監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監管套利空間,為資管業務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意見》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嚴控風險的底線思維,減少存量風險,嚴防增量風險。二是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目標,既充分發揮資管業務功能,切實服務實體經濟投融資需求,又嚴格規范引導,避免資金脫實向虛,防止產品過於復雜加劇風險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傳遞。三是堅持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結合的監管理念,實現對各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的全面、統一覆蓋,採取有效監管措施,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四是堅持有的放矢的問題導向,重點針對資管業務的多層嵌套、杠桿不清、套利嚴重、投機頻繁等問題,設定統一的監管標准,同時對金融創新堅持趨利避害、一分為二,留出發展空間。五是堅持積極穩妥審慎推進,防範風險與有序規范相結合,充分考慮市場承受能力,合理設置過渡期,加強市場溝通,有效引導市場預期。

四、《意見》的適用范圍是什麼?包括哪些機構的哪些產品?

《意見》主要適用於金融機構的資管業務,即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管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為委託人利益履行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義務並收取相應的管理費用,委託人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收益,金融機構可以收取合理的業績報酬,但需計入管理費並與產品一一對應。資管產品包括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信託,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保險資管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發行的資管產品等。依據金融管理部門頒布規則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布規則發行的養老金產品不適用本意見。

針對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亂象,《意見》也按照「未經批准不得從事金融業務,金融業務必須接受金融監管」的理念,明確提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投資基金的發行和銷售。私募投資基金適用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其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意見》,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五、《意見》對資管產品分類的依據和目的是什麼?對不同類型產品監管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對資管產品進行分類,對同類產品適用統一的監管規則,是《意見》的基礎。《意見》從兩個維度對資管產品進行分類。一是從資金來源端,按照募集方式分為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兩大類。公募產品面向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偏弱的社會公眾發行,風險外溢性強,在投資范圍等方面監管要求較私募產品嚴格,主要投資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股票,除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不得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私募產品面向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較強的合格投資者發行,監管要求相對寬松,更加尊重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可以投資債權類資產、上市或掛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和受(收)益權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產。二是從資金運用端,根據投資性質分為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四大類。按照投資風險越高、分級杠桿約束越嚴的原則,設定不同的分級比例限制,各類產品的信息披露重點也不同。

對產品從以上兩個維度進行分類的目的在於:一是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強化功能監管。實踐中,不同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按照機構類型適用不同的監管規則和標准,為監管套利創造了空間,因而需要按照業務功能對資管產品進行分類,對同類產品適用統一的監管標准。二是貫徹「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理念:一方面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分別對應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類不同的投資群體,體現不同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另一方面,根據投資性質將資管產品分為不同類型,以此可區分產品的風險等級,同時要求資管產品發行時明示產品類型,可避免「掛羊頭賣狗肉」,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六、《意見》在哪些方面強化了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的資質要求和管理職責?

資管業務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金融服務,為保障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意見》要求金融機構符合一定的資質要求,並切實履行管理職責。一是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與資管業務發展相適應的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公司治理良好,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問責機制健全。二是金融機構應當健全資管業務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考核評價和問責制度,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遵守行為准則和職業道德。三是對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意見》規定的金融機構資管業務從業人員,依法採取處罰措施直至取消從業資格。

七、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標準是什麼?《意見》如何對資管產品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進行規范?

《意見》明確,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應當具備以下特徵: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記、獨立託管、公允定價、流動性機制完善、在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上交易等。具體認定規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

非標具有期限、流動性和信用轉換功能,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規避了宏觀調控政策和資本約束等監管要求,部分投向限制性領域,影子銀行特徵明顯。為此,《意見》規定,資管產品投資非標應當遵守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有關限額管理、流動性管理等監管標准,並且嚴格期限匹配。作出上述規范的目的是,避免資管業務淪為變相的信貸業務,防控影子銀行風險,縮短融資鏈條,降低融資成本,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在規范非標投資的同時,為了更好地滿足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還需要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

八、《意見》如何防範資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如何規範金融機構的資金池運作?

部分金融機構在開展資管業務過程中,通過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的方式,對募集資金進行資金池運作。在這種運作模式下,多隻資管產品對應多項資產,每隻產品的收益來自哪些資產無法辨識,風險也難以衡量。同時,將募集的短期資金投放到長期的債權或股權項目,加大了資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一旦難以募集到後續資金,容易發生流動性緊張。

《意見》在禁止資金池業務、強調資管產品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基礎上,要求金融機構加強產品久期管理,規定封閉式資管產品期限不得低於90天,以此糾正資管產品短期化傾向,切實減少和消除資金來源端和運用端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此外,對於部分機構通過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立多隻資管產品變相突破投資人數限制的行為,《意見》明確予以禁止。為防止同一資產發生風險波及多隻產品,《意見》要求同一金融機構發行多隻資管產品投資同一資產的資金總規模不得超過300億元,如果超出該規模,需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九、《意見》關於資管產品的風險准備金計提或資本計量要求與現有各類機構的相關標準是何種關系?二者如何銜接?

資管業務屬於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擔,但為了應對操作風險或其他非預期風險,仍需建立一定的風險補償機制,計提相應的風險准備金,或在資本計量時考慮相關風險因素。目前,各行業資管產品的風險准備金計提或資本計量要求不同:銀行實行資本監管,按照理財業務收入計量一定比例的操作風險資本;證券公司資管計劃、公募基金、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戶資管計劃、部分保險資管計劃按照管理費收入計提風險准備金,但比例不一;信託公司則按照稅後利潤的5%計提信託賠償准備金。

綜合考慮現行要求,《意見》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資管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計提風險准備金,或者按照規定計量操作風險資本或相應風險資本准備。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產品余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風險准備金主要用於彌補因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違反資管產品協議、操作錯誤或技術故障等給資管產品財產或者投資者造成的損失。金融機構應當定期將風險准備金的使用情況報告金融管理部門。需要說明的是,對於目前不適用風險准備金計提或資本計量的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意見》並非要求在此基礎上進行雙重計提,而是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意見》的標准,在具體細則中進行規范。

十、為什麼要打破資管產品的剛性兌付?如何實行產品凈值化管理?

剛性兌付偏離了資管產品「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本質,抬高無風險收益率水平,干擾資金價格,不僅影響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還弱化了市場紀律,導致一些投資者冒險投機,金融機構不盡職盡責,道德風險較為嚴重。打破剛性兌付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為此《意見》作出了一系列細化安排。首先,在定義資管業務時,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產品出現兌付困難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第二,引導金融機構轉變預期收益率模式,強化產品凈值化管理,並明確核算原則。第三,明示剛性兌付的認定情形,包括違反凈值確定原則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採取滾動發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委託其他機構代償等。第四,分類進行懲處。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足額補繳存款准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非存款類持牌金融機構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糾正並予以處罰。此外,強化了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責任和報告要求。

實踐中,部分資管產品採取預期收益率模式,過度使用攤余成本法計量所投資金融資產,基礎資產的風險不能及時反映到產品的價值變化中,投資者不清楚自身承擔的風險大小,進而缺少風險自擔意識;而金融機構將投資收益超過預期收益的部分轉化為管理費或直接納入中間業務收入,而非給予投資者,也難以要求投資者自擔風險。為了推動預期收益型產品向凈值型產品轉型,讓投資者在明晰風險、盡享收益的基礎上自擔風險,《意見》強調金融機構的業績報酬需計入管理費並與產品一一對應,要求金融機構強化產品凈值化管理,並由託管機構核算、外部審計機構審計確認,同時明確了具體的核算原則。首先,要求資管產品投資的金融資產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使用市值計量。同時,允許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部分資產以攤余成本計量:一是產品封閉式運作,且所投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二是產品封閉式運作,且所投金融資產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者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也不能採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

十一、如何規范資管產品的杠桿水平?

為維護債券、股票等金融市場平穩運行,抑制資產價格泡沫,應當控制資管產品的杠桿水平。資管產品的杠桿分為兩類,一類是負債杠桿,即產品募集後,金融機構通過拆借、質押回購等負債行為,增加投資杠桿;一類是分級杠桿,即金融機構對產品進行優先、劣後的份額分級,優先順序投資者向劣後級投資者提供融資杠桿。在負債杠桿方面,《意見》對開放式公募、封閉式公募、分級私募和其他私募資管產品,分別設定了140%、200%、140%和200%的負債比例(總資產/凈資產)上限,並禁止金融機構以受託管理的產品份額進行質押融資。在分級產品方面,《意見》禁止公募產品和開放式私募產品進行份額分級。在可以分級的封閉式私募產品中,固定收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優先順序份額/劣後級份額)不得超過3:1,權益類產品不得超過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均不得超過2:1。

十二、如何消除多層嵌套並限制通道業務?

資管產品多層嵌套,不僅增加了產品的復雜程度,導致底層資產不清,也拉長了資金鏈條,抬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大量分級產品的嵌入,還導致杠桿成倍聚集,加劇市場波動。為從根本上抑制多層嵌套的動機,《意見》明確資管產品應當在賬戶開立、產權登記、法律訴訟等方面享有平等地位,要求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對各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平等准入。同時,規范嵌套層級,允許資管產品再投資一層資管產品,但所投資的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產品,禁止開展規避投資范圍、杠桿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業務。考慮到現實情況,投資能力不足的金融機構仍然可以委託其他機構投資,但不得因此而免除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公募資管產品的受託機構必須為金融機構,受託機構不得再進行轉委託。

十三、《意見》對智能投顧業務作出了哪些規范?主要考慮是什麼?

金融科技的發展正在深刻改變金融業的服務方式,在資管領域就突出體現在智能投資顧問。近年來,智能投資顧問在美國市場快速崛起,在國內也發展迅速,目前已有數十家機構推出該項業務。但運用人工智慧技術開展投資顧問、資管等業務,由於服務對象多為長尾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較低,如果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風險提示不到位,容易引發不穩定事件。而且,演算法同質化可能引發順周期高頻交易,加劇市場波動,演算法的「黑箱屬性」還可能使其成為規避監管的工具,技術局限、網路安全等風險也不容忽視。為此,《意見》從前瞻性角度,區分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慧技術開展投資顧問和資管業務兩種情形,分別進行了規范。一方面,取得投資顧問資質的機構在具備相應技術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運用人工智慧技術開展投資顧問業務,非金融機構不得藉助智能投資顧問超范圍經營或變相開展資管業務。另一方面,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慧技術開展資管業務,不得誇大宣傳或誤導投資者,應當報備模型主要參數及資產配置主要邏輯,明晰交易流程,強化留痕管理,避免演算法同質化,因演算法模型缺陷或信息系統異常引發羊群效應時,應當強制人工介入。

十四、對資管業務的監管理念是什麼?監管協調包括哪些舉措?

針對分業監管下標准差異催生套利空間的弊端,加強監管協調,強化宏觀審慎管理,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實施功能監管,是規范資管業務的必要舉措。《意見》明確,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對資管業務實施宏觀審慎管理,按照產品類型而非機構類型統一標准規制,同類產品適用同一監管標准,減少監管真空,消除套利空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在資管業務的市場准入和日常監管中,要強化功能監管。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建立資管產品統一報告制度和信息系統,對產品的發售、投資、兌付等各個環節進行實時、全面、動態監測,為穿透監管奠定堅實基礎。繼續加強監管協調,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在《意見》框架內,研究制定配套細則,配套細則之間要相互銜接,避免產生新的監管套利和不公平競爭。

十五、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需要符合哪些規定?

當前,除金融機構外,互聯網企業、各類投資顧問公司等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也十分活躍,由於缺乏市場准入和持續監管,產品分拆、誤導宣傳、資金侵佔等問題較為突出,甚至演變為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擾亂金融秩序,威脅社會穩定。為規范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意見》明確提出,資管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投資基金的發行和銷售,私募投資基金適用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意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不得代銷資管產品。針對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情況,尤其是利用互聯網平台等分拆銷售具有投資門檻的投資標的、通過增信措施掩蓋產品風險、設立產品二級交易市場等行為,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規范清理。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依法予以處罰,同時承諾或進行剛性兌付的,依法從重處罰。

十六、《意見》的過渡期如何設置?「新老劃斷」具體如何實施?

為確保平穩過渡,《意見》充分考慮存量資管產品期限、市場規模及其所投資資產的期限和規模,兼顧增量資管產品的合理發行,提出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過渡期。過渡期設置為「自《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相比徵求意見稿而言,延長了一年半的時間,給予金融機構更為充足的整改和轉型時間。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意見》的規定;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金融機構還需制定過渡期內的整改計劃,明確時間進度安排,並報送相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由其認可並監督實施,同時報備中國人民銀行,對提前完成整改的機構,給予適當監管激勵。過渡期結束後,金融機構的資管產品按照《意見》進行全面規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達不到第三方獨立託管要求的情形除外),金融機構不得再發行或存續違反《意見》規定的資管產品。

Ⅱ 2018末銀行業金融機構4588家 6大行營業網點超10萬個

近期,銀保監會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截至2018年12月底, 中國銀行 ( 行情 601988 ,診股)業金融機構數達到4588家,較2017年末增加39家。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銀行業金融機構數量不斷增加,銀行網點數量也「多如牛毛」。據銀保監會金融許可證查詢,截至2019年2月11日,登記在冊的全國銀行物理網點22.86萬家。

值得注意的是,光是六大行營業網點就超過10萬個。其中,郵儲銀行營業網點4萬家,佔六大行營業網點數量總和的37%。

2018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數4588家

近期,銀保監會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數達到4588家,較2017年末增加39家。

對比2017年,2018 年金 融機構數量出現以下變化:

郵儲銀行加入國有大型銀行,國有大行從5家變為6家;

股份制銀行、城商行數量不變,分別為12家、134家;

農村商業銀行從2017年1262家增加至2018年1427家,村鎮銀行從2017年1562家增加至2018年1616家;

2018年底,農村合作銀行、 農村信用社 、農村資金互助社數量不同程度減少,較2017年分別減少3家、153家、3家;

外資法人銀行增加2家,分別是國泰世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和彰銀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2018年消費金融公司較2017年增加1家,為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截至2018年底,開發性金融機構1家、政策性銀行2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6家、股份制商業銀行12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家、城市商業銀行134家、住房儲蓄銀行1家、民營銀行17家、農村商業銀行1427家、農村合作銀行30家、農村信用社812家、村鎮銀行1616家、 貸款 公司13家、農村資金互助社45家、外資法人銀行41家、信託公司68家、金融租賃公司69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253家、汽車金融公司25家、消費金融公司23家、貨幣經紀公司5家、其他金融機構14家。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不少農信社改製成為農商行。黑龍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資金運營中心主任張銘富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農信社改制為農商行是當前農信社改革方向,是進行信用社的公司制改革。農信社為合作制經營,治理結構和抗風險能力等方面難以滿足現代金融發展的要求。通過公司制改革,改善治理結構,提高抗風險能力,有利於發揮農村金融機構普惠金融的作用。改制後的農商行按照商業銀行法監督管理,按照公司制治理運營,隨著經營水平的提高,開展業務的資質也相應增多,如隨監管評級水平的提高,可以獲得更廣泛的投資資格等。

銀行營業網點總數22.86萬個

銀行業金融機構數量不斷增加,銀行網點數量也「多如牛毛」。據銀保監會金融許可證查詢,截至2019年2月11日,登記在冊的全國銀行物理網點228586家。

值得注意的是,光是六大行營業網點就超過10萬個。其中,郵儲銀行營業網點近4萬家,佔六大行營業網點數量總和的37%。

據銀保監會金融許可證查詢,截至2019年2月11日, 工商銀行 ( 行情 601398 ,診股)營業網點16263家,中國銀行營業網點10750家, 建設銀行 ( 行情 601939 ,診股)營業網點14969家, 農業銀行 ( 行情 601288 ,診股)營業網點23369家, 交通銀行 ( 行情 601328 ,診股)營業網點3290家,郵儲銀行39999家。

此外,《每日經紀新聞》記者注意到,近期全國銀行物理網點關閉數量高於設立數量。

根據銀保監會金融許可證查詢,近期,銀行網點退出數量為6001家,而近期設立僅有3184家。

聯訊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宏觀研究員李奇霖表示,從國外的經驗數據來看,一方面 利率 市場化改革將導致銀行業整體利潤水平在短時間內出現大幅下滑,行業競爭加劇。網點作為銀行最為「昂貴」的渠道資源,能否實現有效回報將決定銀行的整體績效水平,作為網點主要功能的吸儲,這些年來已經呈現下降趨勢。另外一方面,網點租金和人工成本上漲、硬體維護成本和設備更新投資需求也在競爭的壓力下大幅度「被動」上升,進一步加大了網點的盈利壓力。

未來銀行物理網點該何去何從呢?李奇霖指出,最重要的兩點就是成本和 收益 ,一是降低成本;二是提供電子銀行不能提供的高附加值的服務。所以,銀行物理網點轉型重點趨勢包括:智能化、多元化、小型化和專業化。

Ⅲ 什麼是資管新規它對金融行業有哪些影響呢

資管新規全名《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於去年11月發布。簡單來說,宏觀層面關繫到國家金融穩定、防範金融風險;中觀層面關繫到百億元規模的資管行業;微觀層面關繫到萬千家機構未來生存轉型之道,以及數量更為龐大的金融民工的年終獎能拿多少。

有保險資管人士點評,這是第一次正式把保險資管列入資管行業,使保險資管機構可以在同一起點上與其他金融機構開展公平競爭,改善了保險資管機構的市場地位。

保險行業可以跳過銀行、直接賺取利差收益,促進商業保險的發展。

對信託行業,迎來剛性轉型期主動管理成大方向

在降杠桿、去通道的大背景下,信託業難免經歷轉型的「陣痛」,但就長期來看,資管新規對行業發展是利好。

中國人民大學信託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認為,資管新規對行業提出更高的要求,新的監管環境下,信託轉型不僅是生存的的需要,更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要求。

他表示,2018年信託業實際已經全面進入剛性轉型期,這意味著信託公司業務轉型已經勢在必行,不可逆轉。「今年註定會成為信託公司剛性轉型元年,任何沖規模、做通道的動作都可能是踩紅線的動作,靠通道業務為支撐的外延式發展模式將成為過去。」

截至2017年年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26.25萬億,去通道、去杠桿背景下的信託業面臨著行業收入增長放緩、信託報酬率下滑的挑戰。

Ⅳ 解碼信保基金:1419億規模,提供流動性支持近520億

日前,泛海控股(000046.SZ)發布對外擔保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信託向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信保基金公司」)申請7億元的流動性支持資金,泛海控股另一控股子公司將為上述融資提供擔保,期限6個月。

盡管民生信託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針對本次信保基金公司向民生信託提供流動性支持,是金融機構之間的正常資金融通行為,屬於信保基金公司的日常經營范圍。但這一事件仍然使信保基金公司及當下信託業的流動性問題引起了廣泛關注。

信保基金公司自2015年1月16日獲發營業執照起,成立4年有餘,一直頗為神秘。

信保基金公司官網顯示,信保基金公司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由信託業協會聯合13家信託公司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本115億元,成立初衷為「按照市場化原則,預防、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促進信託業持續 健康 發展。」

一位華北區信託公司高管對第一 財經 記者表示,相比前幾年,近兩年信託公司向信保基金尋求流動性支持的資金量不斷增加,一方面是信託公司負債端受限,商業性角度出發,信託公司從信保基金公司借款成本較低;另外一方面,由於經濟下行,68家信託公司良莠不齊,某些信託公司的風險抵抗力減弱,出現了不少風險性項目,尋求信保基金公司的資金支持。

信保基金如何運作?

信託業在我國快速發展,目前已經是第二大金融子行業,與此同時,行業風險也在不斷累積,特別是大量信託資金投向基礎產業和房地產,短期資金來源與長期資金運用存在期限錯配,流動性風險增加,個體風險如不能有效進行處置和化解,可能引發行業風險,影響信託業發展的可持續性。

2014年7月,國務院批准了監管部門提出的建立信託業保障基金的方案,並同意設立信保基金公司,作為信託業保障基金的管理人。同年12月,原銀監會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下稱「50號文」)、原銀監會發布了《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監督管理辦法》。

不同於財政出資的政策性保障基金,信保基金是非政府性的行業互助基金。信保基金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由信託業協會聯合13家經營穩健的信託公司共同出資設立。

具體來看,信保基金設立基金理事會作為基金決策機構,負責審議和決策重大事項,基金理事會秘書處設在信託業協會,基金理事從信保基金公司股東以外的信託公司產生,保證理事會的獨立性。

信託公司與信保基金公司的關系主要在兩個方面:信託公司認購信託保障基金,在特定條件下申請保障基金貸款;信保基金公司可以自營資金為信託公司提供流動性支持。

信託公司認購信託保障基金後,對於保障基金的使用,50號文第十九條規定,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信保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一)信託公司因資不抵債,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後,仍需重組的;(二)信託公司依法進入破產程序,並進行重整的;(三)信託公司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關閉、撤銷的;(四)信託公司因臨時資金周轉困難,需要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的;(五)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除上述信託保障基金使用情形外,信託保障基金日常運用僅限於銀行存款、同業拆借、購買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票據)、金融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等低風險產品。

「財政部和銀保監會對於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是非常嚴格的,除了上述第(四)種情形外,信託保障基金的使用需要經基金理事會批准。目前,使用保障基金對信託公司進行流動性支持的情況並不多見。保障基金是行業的壓艙石,不輕易動用,如何在防範道德風險的基礎上合理地使用保障基金,信保基金公司仍然在積極 探索 和實踐中。」一位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對第一 財經 記者表示。

對於信保基金公司自營資金的來源,主要是股東出資和銀行借款,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稱,信保基金公司是一家持牌金融機構,可以以自營資金向信託公司提供日常流動性支持;通過收購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和信託財產,幫助信託公司防範和化解風險。信保基金通過開展流動性支持和收購業務,發揮了對信託行業風險進行事前預防、事中事後的化解處置作用。另外,若信託公司經營出現嚴重問題,信保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參與風險救助。

「信保基金公司自營資金對信託公司流動性支持」與「保障基金對信託公司的流動性支持」有何區別?上述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信保基金公司自營資金以市場化方式開展流動性支持,公司內部在對68家信託公司進行信用評級的基礎上,以市場化方式進行,依據評級結果進行授信、定價和確定增信措施。

「如果信託公司申請使用保障基金支持流動性,根據50號文的規定,則須提供全額的保證或抵質押,以確保保障基金的資金安全。」上述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稱,目前對信託公司的流動性支持資金絕大部分來自信保基金公司的自營資金。

第一 財經 記者獲取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信保基金公司給予信託公司的日常流動性支持余額近520億元,公司管理的保障基金規模為1419億元。

一家大型信託公司高管對第一 財經 記者表示,近兩年經濟經濟不太好,加上某些信託公司在展業方面較為激進出現了一些風險項目,需要「救助」,方式可以有固有資金、股東出資或者信保基金公司資金。信保基金公司成立的宗旨是報團取暖、行業互助,用自有資金為信託公司提供流動性支持。而信保基金公司用自有基金開展業務,也是出於自身發展需求,股東可以獲取分紅。

一位信託業資深人士對第一 財經 記者表示,信保基金公司向信託公司提供自營資金支持的利率大概在6%~7%之間,大部分為1年期限以內,反映在信託公司表內的應付款。

安信信託2018年年報顯示,向信保基金公司借款33億元,支出利息2.27億元,利率接近7%。另外一家信託公司人士也對記者表示,公司向信保基金公司尋求流動性支持的利率在6%以上。

一家大型信託公司負責人稱,信保基金公司給信託公司借款,利率有內部評估流程,對不同的信託公司實行不同的標准劃分,實行「一司一策」制度,但整體上,資金雄厚的信託公司拿到的資金成本比薄弱的信託公司要低。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信託公司向信保基金公司尋求流動性支持的金額相較此前更大。例如,山東信託2018年年報顯示,其主要付息負債包括從信保基金借款4.5億元的短期借款,占集團總負債的11.05%,而2017年借款3.28億元,占集團總負債的8.73%。2018年,安信信託從信保基金公司借款33億元,而2017年則借款31.8億元。

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2018年第四季度末的信託行業風險項目個數為872個,比三季度末增加40個,規模為2221.89億元,信託資產風險率為0.98%。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信託行業風險項目1006個,規模為2830.59億元,信託資產風險率為1.26%,較2018年四季度末上升0.28個百分點。

收費標准將更科學

50號文規定,認購信保基金的籌集規則為:信託公司按凈資產余額的1%認購,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凈資產余額為基數動態調整;資金信託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其中:屬於購買標准化產品的投資性資金信託的,由信託公司認購;屬於融資性資金信託的,由融資者認購。在每個資金信託產品發行結束時,繳入信託公司基金專戶,由信託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劃繳;新設立的財產信託按信託公司收取報酬的5%計算,由信託公司認購。

有信託公司人士不禁發出疑問,信託公司持續認購,使得保障基金的規模不斷增加。雖然業內風險項目涉及金額不少,但是大多數風險項目信託公司自身有能力化解,而保障基金1000多億元的資金余額大部分還沒有使用,可能成為閑置資源。

上述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稱,2014年末,信託行業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為13.98萬億元,2019年一季度末,信託業資產規模已達22.54萬億;同期內,2015年末保障基金規模為600億元,2019年一季度末,保障基金規模已達1419億元,行業維穩基金與行業資產規模同步適度增長是合理的。

「信託保障基金是行業互助性質的基金,無論公司規模大小,風險水平高低,每家公司都要為此添磚加瓦,行業維穩基金的目標是通過處置單體機構風險來防範系統性風險的沖擊,甚至防範外溢至金融系統和經濟 社會 體系。因此,每家單體機構都是保障基金體制的受益者。當然,保障基金機制也有改善的空間,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完善保障基金認購制度,提高使用效率,研究基金的合理規模和差異化的認購費率。」一位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對第一 財經 記者稱。

原銀監會信託部主任鄧智毅在2017年曾表示,信保基金是行業的穩定器,收費標準是單純按業務劃分,標准統一。未來會把信保基金的費率做的更科學,將出現監管導向,類似於央行存款准備金,採用定向調准,把行業的結構進行優化。

第一 財經 記者了解到,目前慈善信託、公益信託、資產證券化等業務的「1%認購」已經取消。

流動性支持 阻礙 破剛兌?

2018年4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落地以來,打破剛兌雖已成為共識,但卻並非易事。

「信保基金公司從銀行借款成本較低,然後以6%-7%的年化利率借款給信託公司,若信託公司用這筆錢投資項目,則能獲得8%~9%的收益。」一位行業資深人士表示,當然,在資金比較緊張的時候,信託公司拿著這筆借款用做過橋資金,也有可能用於信託項目出現風險時進行兌付。

根據50號文規定,信託業風險處置應按照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原則,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防範道德風險。在信託公司履職盡責的前提下,信託產品發生的價值損失,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資管新規」明確規定,資產管理產品不能如期兌付或者兌付困難時,發行或者管理該產品的金融機構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者委託其他機構代為償付,則被視為剛性兌付。

「實際操作中信保基金公司對於信託公司的流動性資金支持,制定了嚴格審慎的業務標准以及資金用途負面清單,信託公司在獲取流動性資金支持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同時,保障基金公司對流動性支持資金也有規范程序的期內管理,若發現信託公司挪用流動性支持資金,保障基金公司則依規會對其施行提前收回資金或者實施合同約定的處罰措施。」上述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稱。

另有分析人士稱,有些信託公司對保障基金有錯誤的認識,認為信保基金可以「兜底」,放鬆了對風險的警惕。其實,信託公司自身應認真分析信託產品風險、加強風險控制能力,避免盲目追逐高利潤高風險項目。

Ⅳ 券商大集合新規六大看點:涉6717億資產 設2年過渡期

11月30日,證監會下發《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操作指引》(下稱《券商大集合產品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券商大集合產品指引》共有13條,對大集合產品進一步對標公募基金、實現規范發展的標准與程序進行細化明確,並給予了合理的規范過渡期,在規范進度上不設統一要求。

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於2003年發布《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或其資管子公司先後依法設立了400餘只投資者人數不受200人限制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下稱大集合產品)。

按照指引,以後大集合產品將轉為公募基金或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持續穩定運作。

Choice數據顯示,截止2018年三季度末,目前券商大集合產品的資產凈值達6717.12億元。

以下是澎湃新聞梳理的《券商大集合產品指引》六大核心看點。

一、規范大集合

按照集合理財的規模和認購最低標准,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分為大集合和小集合。大集合一般規模在5億到10億,認購起點是5萬至10萬。小集合理財產品的特點是規模小,一般幾千萬就可運作,但認購起點一般在100萬以上。

2013年3月底,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強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監管的通知》,其中明確6月1日後,大集合產品將不再允許新設,符合條件的券商可以開展公募基金業務。

2013年5月28日,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和《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刪除了關於大集合雙10%投資比例的限制規定及其大集合投資范圍的規定,不再區分大集合和小集合。大集合產品開始陷入「非公非私」的尷尬境地。

2018年4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發布實施,進一步對公募產品的運作規范提出若干具體要求。而行業機構普遍關注大集合產品如何適用上述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所以,此次發布《券商大集合產品指引》也正是解決了對大集合規范的問題,保留了較為寬裕的清理空間和後續的監管。

二、設置兩年過渡期

《券商大集合產品指引》明確規定,大集合產品新開展的投資應當遵守公募基金法定投資范圍和投資限制,加強投資組合的流動性風險管理,並按照公募基金的有關規定計提風險准備金。

存量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在 2020年12月 31日前對標公募基金進行管理,也就是說存量的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有兩年的過渡期進行對標整改。

對於具體的對標內容也作出詳細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五個方面。

例如產品銷售、份額交易與申購贖回、份額登記、投資運作、 估值核算、信息披露、風險准備金計提等要求與公募基金一致。

其他的還有合規管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制度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等。

三、要先形成規范方案 ,2018年底前報送

按照《券商大集合產品指引》要求,證券公司要制定措施合理、進度明確、穩妥有序的大集合產品規范方案,並於2018年底前報送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而且證券公司要強化風險控制,制定全面風險評估及應對預案,做實壓力測試。

四、未完成整改時要控制產品規模

《券商大集合產品指引》要求,大集合產品在未完成前述規范前,應當控制產品規模, 其中,非現金管理類大集合產品原則上不得新增凈申購額,現金管理類大集合產品不得新增客戶。

《指引》指出,自指引公布之日起,大集合產品不得新增以下行為:

(一)未完成整改規范前,公開或變相公開募集產品份額;

(二)通過分期發行獨立核運算元份額等方式變相發起設立新的大集合產品;

(三)違規為大集合產品聘請投資顧問;

(四)未經注冊擅自對合同條款進行實質性調整或變更;

(五)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沒有公募牌照的券商怎麼辦

券商大集合產品啟動公募化改造,如果券商沒有公募牌照的要怎麼辦?

首先是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驗收申請文件,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對其規范工作進行核查驗收,出具確認函。

取得確認函後,證券公司就該大集合產品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合同變更申請,合同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3年。

但值得關注的是,大集合產品變更合同前,證券公司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徵求產品投資者意見,投資者存在異議的,在流動性風險整體可控的前提下,要保障其選擇退出大集合產品的權利。

《券商大集合產品指引》鼓勵未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通過將大集合產品管理人更換為其控股、參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並變更注冊為公募基金的方式,提前完成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規范工作。

也就是說,可以將產品過度給公募關聯公司或子公司。

六、監管定期對轄區大集合產品規范情況進行總結分析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加強對轄區證券公司大集合產品規范工作的監督,督促證券公司嚴格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規范方案,做好規范工作,定期對轄區大集合產品規范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納入監管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發現存在重大風險或違規事項的,及時報告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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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澎湃新聞)

Ⅵ 證監會深夜發什麼重磅

20日晚間:39分,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市場迎來第三份資管規則。

這給市場吃了顆「定心丸」,將此前的預期和困擾等不確定因素變成了確定:一方面,允許發行老產品投新資產、明確公募產品可以適當投非標以及估值方法上的適當妥協,都釋放了利好信號;另一方面,嚴禁期限錯配、嚴禁開展資金池業務以及打破剛性兌付,去杠桿防風險仍為主題。政策並非大放鬆更不意味著完全轉向。

新規將影響到全市場近47萬億資金規模,市場人士預計新規細則出台有助於新產品的加速推出,理財產品規模的下行勢頭也有望改善。同時,新產品的加速推出有助於改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流動性。

證監會明確資管業務十大變化

具體來看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的哪些重要變化。

一是統一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各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監管規則,消除監管套利,所有從事私募業務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都要經過批准,原先期貨資管子公司是協會備案的,應該會進行調整。

二是允許投資非標資產。因此券商應該可以投資非標,期貨公司原來不可投資非標,現在應該也不可以,基金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因為有禁止同業競爭的要求,因此可能維持原狀,而且母公司專戶還有其他禁止性規定。

三是投資非標要求設置專崗負責投後管理,信息披露。杠桿率完全適用資管新規的杠桿率,包括分類標准,所以此前混合類1:1的杠桿率現在放鬆到2:1;此前私募股權2:1的杠桿率,現在需要執行1:1。

四是業績報酬不能超過60%,資管新規表述是可以收取合理的業績報酬。

五是雙20%的限制要求,相比公募的雙10%稍微放鬆一些。但此項規定屬於全新規定。而且這里不局限於證券,包括非標也受20%限制。專業投資者且體量在3000萬以上可以例外,上層資管計劃進行一層嵌套情況下,是否會穿透識別這里20%有待確認。

六是允許自有資金參與資管計劃,但份額不超過20%。這個和當前券商的風控指標基本一致。機構極其下設機構(含員工)自有資金投資占總份額不超過50%;但和銀保監會比差異明顯,銀保監會禁止銀行自有資金參與銀行理財。

七是開放式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開放推出期內,需要不低於10%比例的資產為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進一步對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流動性進行設限。銀保監會的要求開放式理財產品(包括公募和私募)應當持有不低於該理財產品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券。

八是就關聯交易做了詳細規定。分為兩種情形進行了規范,一是如果是投資關聯方發行或承銷的證券,可以做,但需要建立防火牆,防範利益沖突;二是不得為關聯方提供融資(證券之外的融資,比如非標債權、非上市股權、股票質押等);銀保監會規定:商業銀行不得以理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不正當交易、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於關聯方虛假項目、與關聯方共同收購上市公司、向本行注資等;相對並沒有完全禁止提供其他形式的融資。

九是不得隨意創設收益權。這意味著只能法律法規明確的收益權才是合規,對行業的慣例影響非常大。

十是強制託管。原則規定了強制獨立託管的要求,同時考慮到單一資管計劃的特徵,允許委託人與管理人約定不作獨立託管,但要雙方合意並且充分風險揭示。

一行兩會對資管業務的細化安排全部出齊,一起看看有哪些關鍵點?

關鍵點一:降低理財產品購買門檻等利好銀行

此前發布的資管新規對合格投資者進行了更嚴格的限定,本次發布的《辦法》徵求意見稿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 1 萬元,降低了理財產品購買門檻,有助於提高理財在投資者資產配置中的相對吸引力,擴大銀行理財客戶范圍、吸引資金流入理財資金池,緩解商業銀行的負債端壓力。

關鍵點二:公募資管產品可投非標和股票

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但應當符合關於非標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規定。在過渡期結束後,對於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債權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商業銀行可以採取適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華泰證券(601688,股吧)宏觀研究李超認為,這給了銀行處理此類資產更大的空間,對於無法回表的長久期非標債權類資產來說,銀行不必要發行對等久期的理財產品來對接,同時也解決了一些股權投資確實無法滿足表內監管要求無法回表的問題。這降低了市場對理財細則可能沖擊市場的擔憂,對銀行形成實質性利好。

中金固收分析師張繼強表示,實踐當中,很多公募新產品報備的過程中,不批准其買入非標。當下,在防風險、去杠桿的過程中,資管新規等政策導致了較大的融資渠道缺口。而就算是海外市場,其實資管產品也可以投資一定的另類資產。因此,正視現實,疏導堵並重可能是更好的處理方案,有助於減輕理財面臨的轉型難度。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表示,未來公募產品可以自行設定投資非標,只需要保留5%的現金或利率債。這點是和過去三個月整個市場的預期差異較大,也是為了防範接下來社融進一步塌陷的最核心的舉措。一家銀行發行的理財仍然受限於總量4%和35%的比例限制,但單個公募產品投非標比例沒有設限制,大幅度提供了公募投非標的可行性。未來成立資管子公司的商業銀行,其子公司的投資非標比例限制會另行規定,這里延續的4%和35%僅僅適用於尚未成立資管子公司的商業銀行。

在中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王軍看來,盡管理財產品可以投一部分非標,但是投資比例仍有較強限制,在期限匹配和集中度也有具體要求。因此從這一點來看,利好其實有限。他表示,資管新規大的原則和方向沒有變,監管層整治理財市場亂象的決心沒有變,銀行業面臨的未來激烈競爭的格局沒有變。

關鍵點三: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

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但老產品的整體規模應當控制在《指導意見》發布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且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於2020年底。

張繼強認為,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是重大放鬆。銀行理財面臨的問題無非是老產品如何化解,新產品如果啟動。但這里沒有提出新產品的類似,不過根據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似乎非標也算在其中。凡事帶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顯得正義感、合理性高多了。

孫建波指出,這里新資產不局限於標准化資產,從通知的表達含義看包括非標資產。也就是只要總得非標資產規模不增加,且新增非標期限不超過2020年底,就可以在老資產池中新增加非標投資。這也是對過渡期相對最寬松的解釋口徑。

關鍵點四:公募理財產品可投資股票型基金

同時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資管新規已經明確了公募產品可投資股票。現行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制度規定公募理財產品只能投資貨幣型和債券型基金,新規放開了相關限制,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這意味著,公募理財產品也可以投資股票型基金。

一位市場人士表示,實際上,此前私募理財產品和公募理財產品也是可以投資於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這一點並沒有實際的變化。而從占理財產品凈資產的比例來看,相比過去反而收窄了,「在實際操作中,過去銀行公募理財產品可以通過委外渠道,讓產品的管理人配置股票基金,比例上不超過凈資產的20%。」

以前銀行公募理財產品配置股票基金需要信託或者券商通道,現在至少從字面上看,銀行理財可以直接投資股票基金了。

關鍵點五:類貨幣理財允許使用攤余成本法

要求理財產品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資產;但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採用攤余成本計量;過渡期內,允許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估值核算規則,確認和計量理財產品的凈值。

同時,允許金融機構發行半年期以上定開產品,此類產品只要底層資產久期不超過封閉期1.5倍就可以用攤余成本法,孫建波認為這是對整個資管新規關於標准化產品市值法估值最大的讓步。

孫建波指出,開放式產品中允許銀行發行現金管理類產品,且允許此類產品用攤余成本法進行估值,額外配以影子定價。但並沒有明確影子定價和攤余成本法之間的偏離度是多少,如果超過偏離度如何處理。投資范圍也沒有明確限制在證監會的貨幣基金範圍。

李超表示,過渡期類貨幣理財允許使用攤余成本法有望降低其凈值的波動,能夠增大其吸引力,有助於銀行吸收貨幣理財產品。

中信證券(600030,股吧)明明對資管新規補充《通知》點評稱,此次《通知》規定,在過渡期內,封閉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開放式產品投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的債券,可使用攤余成本計量,但定期開放式產品持有資產組合的久期不得長於封閉期的1.5倍。相關舉措將大大緩解商業銀行在過渡期內負債流失壓力。此外,監管層為了進一步降低商業銀行的負債荒局面,加速了銀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對貨幣基金的替代過程,同意該類產品參照貨幣市場基金的「攤余成本+影子定價」方法進行估值,因此,預計未來貨幣基金規模將會進一步收縮。

關鍵點六:鼓勵非標回表

央行通知明確鼓勵非標資產回表,包括期限特別長的PPP,其他明股實債,或者其他非標回表障礙有:資本充足率、單一授信集中度、MPA打分受影響、狹義貸款規模不夠等。

孫建波認為,央行的通知預示著未來回表都將會進行特殊化處理,至少從監管指標上掃清非標回表的障礙。目前很難判斷具體採取哪些更多措施鼓勵非標回表,預計至少上述4項措施可能會考慮。

關鍵點七:打破剛兌,強調買者自負賣者有責

新規規定,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託,按照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的投資策略、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方式,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同時實行凈值化管理。

同時,證監會也要求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經營機構勤勉盡責,堅持客戶利益至上。審慎經營,確保業務開展與資本實力、管理能力及風險控制水平相適應,創新活動須依法進行。禁止剛性兌付。

普益標准最新發布的研究報告指出,一旦「剛兌」產品大量退出市場,因青睞「剛兌」而選擇銀行理財的客戶,此後很可能會轉移至其它更具投研能力的資管機構。在資管行業競爭加劇的大背景下,未來銀行資管將不得不重視客戶需求分析,並基於客戶的不同需求,研發與之需求相匹配的不同類型理財產品。

該報告指出,當前銀行理財客戶呈現三大需求特徵,從流動性需求看,流動性越強,客戶對收益的要求越低,在流動性需求愈發強烈的背景下,類貨幣基金產品或將成為市場主流;從投資規模需求看,低門檻產品仍是市場主流;從風險偏好需求看,受資管新規影響,投資低風險產品的客戶將逐步分流至其它領域。

關鍵點八:最嚴穿透標准,去杠桿仍是主線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理財業務實行穿透式監管,向上識別理財產品的最終投資者,向下識別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並對理財產品運作管理實行全面動態監管。

同時,在打破剛性兌付的同時,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還堅持了資管新規的解決期限錯配、去除資金池運作和解決多層嵌套等原則,是資管新規的延續。

李超認為,目前市場部分投資者認為中美貿易摩擦和我國經濟增速下行背景下金融去杠桿存在邊際緩和概率,此時出台理財業務管理辦法意味著金融去杠桿仍在途中。

孫海波表示,從銀行理財的角度來看,已經逐漸形成有效閉環,從2017年5月開始對資產穿透登記的要求到2018年10月起登記投資者信息,銀行理財登記託管中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信息、投資資產信息、理財投資者信息以及理財從業人員信息等內容進行登記,已經初步實現了理財產品的全國集中統一登記和「全流程、穿透式」的產品信息報送,實現了覆蓋理財產品上下游、全生命周期的監管。

穿透是未來監管嚴查的重點,基礎設施的前期布局已經將系統基本落地完成,將會作為日後針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進行監管處罰的尚方寶劍。近期北京銀監局對轄內兩家信託公司開出罰單。就是針對「向上穿透違規」和「向下穿透違規」的兩個案例。

銀保監會至此開始執行史上最嚴的穿透標准,甚至比證監會此前的標准更加嚴格!

關鍵點九:設置了過渡期,作「新老劃斷」柔性安排

關於過渡期的時間區間,自該辦法發布實施後至2020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商業銀行新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對於存量理財產品,商業銀行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存量理財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

同時,商業銀行應當制定本行理財業務整改計劃,明確時間進度安排和內部職責分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經董事長簽批後,報送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同時報備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指導商業銀行實施整改計劃,對於提前完成整改的商業銀行,給予適當監管激勵;對於未嚴格執行整改計劃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商業銀行,適時採取相關監管措施。過渡期結束之後,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新規進行全面規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達不到第三方獨立託管要求的情形除外),商業銀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不符合新規規定的理財產品。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在有序壓縮存量尚不符合新規規定的產品整體規模的前提下,允許存量尚不符合新規規定的產品滾動續作,且不統一限定整改進度,允許機構結合自身情況有序規范,逐步消化,實現新舊規則的平穩、有序銜接。過渡期結束後,對於確因特殊原因難以規范的存量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標准化股權類資產,經證監會同意,採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

李超團隊分析,商業銀行未按每年三分之一進行硬性規定,而是允許銀行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財業務整改計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經董事長簽批後,報監管部門認可。這種方式更有利於銀行根據自身情況,穩妥安排老產品,有序發行新產品。另外,對於提前完成整改的銀行,監管部門給予適當監管激勵,而對於未嚴格執行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銀行,則適時採取相關監管措施。這表明新規的靈活調整並不意味著徹底的放鬆,監管部門在監督指導方面同樣是獎懲分明。

關鍵點十:影響全行業47萬億資金

根據銀保監會公布數據,截至6 月末,銀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余額為21 萬億元,環比 5月末下降1.18 萬億元,同業理財規模和佔比也持續下降。

截至2018年6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規模合計25.91萬億元,其中證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約 14.92萬億元,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約10.83萬億元,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約1600億元。

這意味著此次新規將對47萬億元的資金市場產生影響。

央行相關人士明確表示,此次對資管新規的突破或修改,不是「大放水」,而是明確資管新規執行中的一些模糊認識,對金融機構存在疑惑或把握不到位的具體細節,進行詳細解釋和說明。

也有市場人士分析,資管新規的大方向和主要精神沒有改變,要保持政策執行的穩定和定力的決心沒有變,但是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市場環境也發生較大改變,執行過程中也出現過嚴的現象,因此監管從實際出發對細節做了一些明確,在大環境面前既要保持定力又要把握節奏和力度。

「過渡期內,有些金融機構在整改過程中特別著急,恨不得一年就到位,但是投資者需要逐漸適應,新產品的開發設計也需要時間。因此,監管政策要為新產品發行創造有利環境,以確保新舊交替過程中產品能夠順利發行,實現平穩過渡。」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表示,「對於過渡期結束後由於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新的執行通知中表示,經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可採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的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減輕了金融機構的合規壓力。」

興業銀行(601166,股吧)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實際上,這些細則並非對資管新規進行了「放鬆」,而是為了解決資管新規過渡期內面臨的一些問題。過渡期結束後,或將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新的監管方法。

來源:和訊名家

Ⅶ 資管新規落地三周年,信託行業變了天

時至今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正式出台已有三周年的時間。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新近發布的一篇報告指出,資管新規實施三年來,一方面讓監管體系不斷完善,前期若干行業亂象得到根本治理,為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令資管行業發展先破後立,逐步邁向新階段,呈現出新模式、新產品、新格局特徵。

具體而言,資管新規又給信託產品帶來了哪些變化?

功能與投向變化大

事務管理類信託中不合規部分是重點壓降對象,比如以監管套利、隱匿風險為特徵的金融同業通道業務。

2020年末,事務管理類信託規模為9.19萬億元,較2017年末的歷史高點15.65萬億元減少了41%。2018~2020年事務管理類信託規模連續三年保持壓降,分別為2.4萬億元、2.6萬億元、1.46萬億元。

除此之外,融資類產品規模近期壓降較多,而逐步壓降融資類信託將成為行業長期目標。

資管新規實施後,2018年融資類信託余額穩中有降,但是2019年開始融資類信託資產規模迅速反彈至2020年6月末的6.4萬億元。2020年6月,銀保監會下發《關於信託公司風險處置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信託公司壓降違法違規嚴重、投向不合規的融資類信託業務,2020年下半年融資類信託規模大幅回落,三季度和四季度共壓降1.59萬億元。

三大類別信託產品中唯一保持規模和佔比同時增長的是投資類信託產品。2020年末,投資類信託產品規模為6.44萬億元,較2018年3月的6.05萬億元增加了6.6%,佔比從24%提升至32%。目前投資類信託在三大功能產品中已佔據近三分之一份額,預計未來這一份額將進一步提升。

從資產投向這個維度來看,投資標准化金融產品的資金信託逆勢增加,資產投向發生兩大變化:其一,房地產信託規模增長態勢逆轉。2018年一季度末房地產資金信託規模為2.37萬億元,2020年末房地產資金信託余額降至2.28萬億元;其二,標准化金融產品趨勢開始顯現。「資管新規」出台之後的2018年到2019年,標准化資產投資規模也經歷了一個快速下降的過程,但是隨著股票市場的回暖以及監管部門的政策引導,2020年標准化金融產品投資趨勢開始顯現。

兩大典型問題亟待解決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新近發布的一篇報告還指出,資管新規有效地化解了資管行業的諸多風險點,但並不能包治百病,當前我國資管行業在發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中較為典型的問題有兩個。

其一,投資業務融資化問題仍然存在。投資業務融資化是指,資產管理機構表面上為投資者提供服務,實際上卻是在為融資方提供服務,並從融資方處獲取收入。在直接融資業務中,投資者和融資方是交易對手,如果資產管理機構同時為雙方服務,將面臨巨大的道德風險,存在不可調和的利益沖突。有關專家表示,目前「資管新規」以及相關配套規則尚缺乏嚴格區分資產管理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的相關要求。下階段,相關監管部門應充分認識到投資業務融資化的危害性並加以重視。

其二,投資者教育問題任重道遠。一是剛兌文化短時間內尚未完全破除,多數投資者對產品凈值化、資產配置、長期投資等理念接受程度仍然較低,對資管產品合同條款、風險分類、凈值變動、投研能力的重視程度和辨識能力較為不足;二是宏觀層面有關投資者教育的戰略規劃和長效機制有待完善,投資者教育工作機制呈現碎片化,缺乏國家層面的統籌規劃和立法安排;三是資管機構參與投資者教育的積極性仍有待提升;四是投資者教育方式的有效性有待加強。

Ⅷ 銀行理財新規1萬起什麼時候開始

7月20日,備受矚目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銀保監會將根據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並適時發布實施。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下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實施。從那個時候開始,資管業便「翹首期盼」資管新規細則的落地。
中國銀保監會披露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2017年底,銀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余額為22.17萬億元,2018年5月末余額為22.28萬億元,6月末余額為21萬億元,同業理財規模和佔比持續下降。理財資金主要投向債券、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標准化資產,佔比約為70%;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佔比約為15%左右,總體保持穩定。
《辦法》全文共85條細則,對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進行了詳細的規范。《辦法》與「資管新規」充分銜接,共同構成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要遵循的監管要求,主要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提出了十大要求。
一是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二是規范產品運作,實行凈值化管理。要求理財產品堅持公允價值計量原則,鼓勵以市值計量所投資資產;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財產品採用攤余成本計量;過渡期內,允許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估值核算規則,確認和計量理財產品的凈值。

Ⅸ 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達260萬億元嗎

2018年8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2018年二季度銀行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數據顯示,2018年二季度末,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260萬億元,同比增長7.0%。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負債240萬億元,同比增長6.6%。銀行業資產和負債規模穩步增長。

數據顯示,風險抵補能力較為充足。2018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余額為3.50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1036億元;撥備覆蓋率為178.70%,較上季末下降12.58個百分點;貸款撥備率為3.33%,較上季末下降0.01個百分點。2018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不含外國銀行分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65%,較上季末下降0.06個百分點;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1.20%,較上季末下降0.07個百分點;資本充足率為13.57%,較上季末下降0.07個百分點。

數據顯示,流動性水平保持穩健。2018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流動性比例為52.42%,較上季末上升1.02個百分點;人民幣超額備付金率2.19%,較上季末上升0.67個百分點;存貸款比例(人民幣境內口徑)為72.30%,較上季末上升1.13個百分點。

Ⅹ 資管新規

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金融帶來沖擊,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規范轉型面臨較大壓力,為平穩推動資管新規實施和資管業務規范轉型,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審慎研究決定,7月31日發布《優化資管新規過渡期安排 引導資管業務平穩轉型》公告稱,將原本在今年年底結束的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10)2018年上半年金融機構資產管理規模擴展閱讀:
1.資管新規過渡期的延期是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金融帶來的沖擊。
2.過渡期延長不涉及資管新規相關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
3.延長過渡期1年,有助於避免存量資產集中處置對金融機構帶來的壓力。
4.對沖疫情影響的同時,推動金融機構早整改、早轉型。
5.研究提出了「過渡期適當延長+個案處理」的政策安排。
6.引導資管行業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持;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給予適當激勵。
7.對於未按計劃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採取懲罰措施外,視情採取監管談話等措施。
8.此次過渡期延長的政策安排,並不意味著資管業務改革方向出現變化。
過渡期延長不涉及資管新規相關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金融管理部門將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夯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在鎖定存量資產的基礎上,繼續由金融機構自主調整整改計劃,按季監測實施。同時,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創新支持力度,為存量資產處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過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確保資管業務順利轉型,實現老產品向新產品的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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