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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12家金融機構

發布時間:2021-02-10 12:31:39

1. 證券回購的證券回購在貨幣政策中的作用

回購交易就是用證券來獲得現金並簽訂協議在將來的某一天購回證券證券可以作為現金貸款的擔保現金也可以作為證券貸款的擔保回購包括三種類型標準的回購協議(standardrepurchaseagreement)、購回/售回交易(buy-sellback)和證券貸出(securitylending)①回購的一個主要特徵是可以用來獲得現金或獲得證券獲得證券對市場參與者來說是非常有價值的比如說它允許市場參與者進行對期貨合同的交割此外回購可以用作融資杠桿回購對中央銀行來說是貨幣政策的一種工具因為它具有較低的信貸風險可以作為流動性管理的非常靈活的工具還可以作為顯示貨幣政策態度的有效機制此外因為回購利率的信貸風險升水一般來說是非常小的所以回購市場也是市場預期的信息來源之一它為中央銀行提供了有關短期利率預期的一些信息。
一、回購可以作為貨幣政策操作的工具
國際清算銀行1998年6月所作的調查中(表1)指出在全球主要11個國家(比利時、加拿大、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荷蘭、美國、英國、瑞典)中美聯儲實際上早在20世紀20年代就開始在貨幣政策的實施中運用回購加拿大中央銀行在1953年也運用了回購其他幾個國家也在70年代左右引入回購政策不過英國在1997年才開始在政府債券作為擔保的交易中運用回購日本和瑞士分別在1997年和1998年才運用回購我國的國債回購業務在1991開始起動但是大規模的規范操作是在1997年以後大多數國家採用的是標準的回購協議然而加拿大、義大利和瑞典用的是購回/售回協議日本用的是有現金擔保的證券借入荷蘭採用的是所謂的特別貸款這種貸款與回購的作用很相似這些選擇主要是受到每個國家的法律和制度結構的影響對運用回購操作的中央銀行來說回購已經成為最重要的貨幣操作工具在這11個國家中回購操作在國內金融部門的再融資中所佔的份額已超過70%(根據尚未清償的數量)回購作為一種貨幣政策工具能夠通過兩條途徑影響利率水平回購不但是貨幣市場控制流動性的一個非常靈活的工具而且是反映市場合意利率水平的一個重要的顯示機制這些都源於回購合約的主要特徵。
1.回購合約相關的特徵
中央銀行可以設計回購合約使之與貨幣政策制度框架相一致這取決於回購能否發揮流動性管理的作用或者具有信號顯示的作用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在回購合約特徵選擇變化方面可以區分4個主要的維度
第一頻率回購操作的頻率在利用回購進行日常流動性控制的國家比較高如果中央銀行只是把回購主要作為一種長期流動性提供的機制或者是利率顯示信號時其回購操作的頻率就比較低
第二到期日回購的到期日決定了在一定時期日限期到期的比例通過回購可以加快流動性的吸收運用回購操作進行日常流動性管理的中央銀行傾向於依靠短期的回購
第三披露在招標之前中央銀行回購利率的披露取決於回購操作是作為信號顯示還是流動性管理對照表1和表2如把回購操作作為信號顯示的國家在招標之前傾向於披露回購利率而主要用來作為流動性管理的國家在招標之前一般不披露回購利率
第四招標制度招標或者拍賣制度的選擇依賴於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立場想要傳遞的信號從表2看招標制度從多利率招標(較低的傳遞信號的能力)到固定利率報價(較強的傳遞信號的能力)各有不同
2.回購與中央銀行的流動性管理
回購的優勢是可以為中央銀行提供相對准確的流動性控制中央銀行通過正回購與逆回購實現回籠貨幣和投放基礎貨幣影響市場資金的供求狀況這主要的11個國家有的是運用回購來實施流動性的供給而其他的國家則運用回購和逆回購來實施流動性的供給和吸收當然在期限結構的設計上為了應用回購技術控制流動性期限結構必須適合來確保足夠的回購量在合適的期限內到期
需要指出的是中央銀行回購操作頻率的一個主要決定因素是最低的存款准備金要求對那些採用存款准備金國家的中央銀行來說日常的流動性微調有時不是必要的回購是用作提供時間變動頻率較長的期間內的長期流動性那些不採用存款准備金的國家的中央銀行在對中央銀行的貨幣需求十分靈活的地方回購是用作每日流動性的微調
3.回購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信號顯示
中央銀行有時實施的回購操作具有信號顯示的作用回購操作傳遞信號的方式和信號的類型在各個國家是不同的回購的信號顯示作用的運用也取決於中央銀行賦予這種溝通方式的價值最近幾年在一種極端的情況下聯儲已經避開任何回購的操作或者其他類型為了傳遞政策的目的的市場操作在其他國家回購利率是主要的政策利率回購利率的變化就顯示了貨幣政策的變動還有些國家其他利率比如貼現率或者隔夜的同業拆借利率發揮這一作用回購仍然被用作提供貨幣政策態度或者主要官定利率的可能變動方向的信號
中央銀行可以改變回購操作中所運用的拍賣技術這要取決於他們想要傳遞的信號在一些情況下如果它滿足市場利率的話中央銀行會用浮動利率(多種)利率的拍賣(與中央銀行管理流動性的回購交易相聯系的回購利率並沒有被市場表示出來)但是當它想表明合意的利率水平或者是表明貨幣政策的變化中央銀行或許偏向於固定利率中央銀行通過運用回購操作(沒有必要提示回購利率)來調整流動性並在波動范圍內影響市場利率水平通過調整波動范圍來顯示貨幣政策的變動
二、回購信息可以提供貨幣政策預期
有關未來貨幣政策的預期信息在某種程度上體現在較大范圍的貨幣政策工具的價格中中央銀行從回購操作中所獲得的信息是十分有用的而且還可以與其他工具結合在一起
1.市場預期信息的運用
短期的收益率曲線反映了有關什麼時候和在近期內中央銀行調整多少官方利率的市場預期長期利率體現了貨幣政策的預期但是要經過相關的通貨膨脹和其他宏觀經濟基礎變數以及可預測的中央銀行的信譽(這在較長時期內是相關的)的調整因此對體現在短期利率中的預期的理解在評估貨幣政策方面是很重要的中央銀行需要知道為了估測政策調整對市場利率和其他變數的影響在多大程度上市場參與者會預期到官方利率的變動更進一步地中央銀行需要知道在多大程度上他們會驗證包含在金融市場價格中的未來貨幣政策預期
2.回購可以提供貨幣政策預期的優勢
未來官方利率水平的預期在所有的金融資產價格中都是暗含的金融資產的廣泛選擇產生和提出了中央銀行可以用哪一個金融資產來獲得最有用的市場預期的度量在這一方面不同的證券具有不同的相對優勢
第一政府債券政府債券的現貨市場對導出長期利率的期限結構是十分有益的因此可以用於評價長期的政策預期和政策的可信程度然而計算隱含的、快到期的政府債券的長期收益率曲線是很困難的有時也可能產生不太精確的短期政策預期的測量
第二私人部門的債務工具這些工具包括利率互換、同業信貸和存款證明從這些工具中提取利率預期的准確信息也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它們包含了信貸差這是與貨幣政策預期不完全相同的
第三利率期貨利率期貨是高度流動性的短期工具但是涉及到由源於同業存款的無擔保性質產生的信貸風險而且作為短期的度量工具要受到結算的期貨合同的限制(通常是每隔3個月)利率期貨很難在當前期和結算期間提供官方利率的直接測度
第四回購在許多國家回購市場一般的流動性是大約在3個月左右(我國和美國市場的流動性不超過12個月)所以從回購利率期限結構中獲取的預期不可能准確地超過短期利率但是非常短的回購利率在很多國家可能是最佳的信息來源而且回購的信貸風險很低因為它們都是質押式交易很大程度取決於基礎證券的信貸風險(對政府債券來說可以忽略)由於回購市場具有這些優勢所以一般回購市場的利率可以說是無風險短期利率的最佳代理變數(在那些流動性回購市場存在的國家內)理論上它應該提供相對精確的對中央銀行官方利率(干預利率)的一個市場預期特別是當目標利率是回購利率時不過實踐中官方利率和回購利率確實存在差別因此對能夠利用回購利率作為評估貨幣政策預期的中央銀行來說最好的就是要評定為什麼或者在多大程度上這兩種利率是不同的
三、我國債券回購市場的發展與央行的貨幣政策
1.我國債券回購市場的現狀
我國的國債回購業務始於1991年但在1995年之前盡管國債回購交易佔到全部國債交易量的50%以上但由於國債回購市場長期以來事實上是一個民間的自由市場所以出現各種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期限過長、擔保品不足和債務拖欠上1995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出通知進一步規范回購業務嚴禁在證券回購中買空賣空要求融資方必須有屬於自已的100%的國庫券或債券為防止銀行資金通過回購市場流人股市1997年6月5日所有商業銀行的國債交易同時進入位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內的同業拆借網路所支撐的無形電腦系統內形成所謂的銀行間債券市場(當然這一市場還交易政策性金融債和中央銀行的融資券和其他債券)建立了銀行業與證券業之間的防火牆(袁東等2004)
銀行間債券市場建立之初的一級參與者只有16家商業銀行此後監管部門逐步放開市場准入限制市場成員的類型和數量不斷增加截至2005年底有54家一級交易商(商業銀行)2005年4月末投資者數量達到了5646家其中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保險機構、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企事業單位等各種機構②
就債券回購交易量來說銀行間債券回購和兩個交易所的債券回購業務1998年佔到貨幣市場交易量的70%1999年和2002年升高到83.3%2004年略有下降也達到了76.5%從2001年以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上升勢頭很明顯交易量的比重佔到了一半以上這就說明了回購操作的風險小所以在我國已經成為貨幣市場交易的一種非常常用的工具
就回購操作在金融機構融資的重要性由於受資料的限制用年度逆回購總額與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總額進行計算可以粗略地估算出回購業務在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中的作用從表3可以看出這一比重從2000年到2004年在不斷上升
2.回購已成為央行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
中國央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原則是根據經濟金融運行的態勢和銀行體系流動性情況靈活地選擇主動性操作和防禦性操作以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和保持金融體系穩定運行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其中回購交易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正回購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
2002年以前央行的回購操作以逆回購為主而2002年是公開市場業務取得突破性進展的一年2002年以來中國外貿出口和外商投資持續增長的發展勢頭超出年初預計人民銀行買入外匯的數量持續上升相應大量投放基礎貨幣中國當前貨幣運行的基本特徵可以歸結為流動性的泛濫(巴曙松2006)中國人民銀行運用公開市場操作在調控基礎貨幣、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引導貨幣市場利率方面取得了成功從2002年以來的公開市場操作基本上以正回購為主2003年到2005年的正回購操作分別為21次、43次和62次三年內翻了三倍正回購的交易量幾乎也翻了三倍2005年凈回籠基礎貨幣達到7000億元是央行實行公開市場操作以來規模最大的一年這說明了央行通過回購操作來實行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更加具有主動性
四、比較與借鑒
第一就交易頻率來看我國央行的回購操作的頻率基本上與主要發達國家保持一致每周一次說明我國已經把回購作為進行日常流動性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二就到期日來看我國債券回購市場一般是隔夜到120天以隔夜和7天期的回購交易為主與主要發達國家基本相同
第三就信息披露制度來看我國的公開市場操作在招標後公開披露回購利率說明我國主要把回購作為流動性管理而不是主要作為信號顯示
第四在招標制度方面我國央行的回購操作的招標制度有多利率招標和固定利率報價還有數量招標與發達國家招標制度安排基本相同
但是國債回購利率預期作用並沒有充分發揮央行的回購政策利率對貨幣市場的回購利率的影響作用並不明顯公開市場操作的國債回購是中央銀行影響貨幣市場利率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途徑但是根據盧遵華(2005)用2004年的數據的研究Granger因果檢驗表明公開操作的國債回購利率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7天期回購利率的因果關系不顯著也就是說兩者都受到市場資金面的影響存在同升同降的關系但不存在單向或相互的引導關系兩者之間相互影響的關系不顯著也就是說我國公開市場的政策操作利率對貨幣市場的利率的影響作用有限貨幣政策的利率渠道並不暢通
所以未來債券市場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加強貨幣市場債券回購利率的信號顯示和預期作用可以將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也納入一級交易商的行列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引導貨幣市場利率為公開市場操作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註:
①Standardrepo在我國指的是質押式回購buy/sellback指買斷式回購
②2005年4月份末的數量包括一級交易商和二級交易商的數量
參考文獻:
1.袁東中國債券流通市場運行實證研究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年
2.盧遵華公開市場業務對債券市場的影響分析J中國債券信息網2005年5月
3.彭玉梅我國公開市場操作效率研究J濟南金融2003年第7期
4.BIS,,9March1999.

2. 五個大型商業銀行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都是國有股份制銀行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也屬於國有股份制銀行嗎

我看了樓上的回答,很詳細,但是有幾點錯誤。
首先,中國進出口銀行、版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權銀行,這三個銀行是屬於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區別很大,應當自成一類。
其次,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稱為四(五)大國有銀行,但其實這幾個銀行早在2010年之前就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成為了股份制商業銀行,我們可以稱之為大型商業銀行。
再有,就是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其他銀行組成的中小商業銀行。
郵政儲蓄銀行是比較特殊的一個,他是一個全國性的大型經融機構,但是成立時間較短,在很多方面落後於5大行和其他中小商業銀行。

3. 我國有哪幾家政策性金融機構

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可以分為:銀行、信託、保險和證券。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一、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二、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三、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四、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五、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屬於咨詢和信託功能。
一、銀行
1、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的。1984年以前,中國人民銀行身兼中央銀行及商業銀行的職能。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同時成立中國工商銀行來辦理其原來商業銀行的業務。1995年3月1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確立了其作為中央銀行的法律依據。
2、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設立,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的,不以盈利為目標的金融機構。1994年,我國組建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08年12月16日,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為我國第一家由政策銀行轉型而來的商業銀行。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放款,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業務,以盈利為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企業。能夠吸收活期存款,創造貨幣是其最顯蓍的特徵。商業銀行通過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對其銀行資產、負債進行綜合、全面管理,通過謀求合理的資產與負債結構,使銀行資產達到保值增值目的。我國現有5家國有商業銀行(中、農、工、建、交)、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中信、華夏、招商、光大、民生、浦東發展、深圳發展、渤海、廣發、興業、浙商及恆豐),110家城市商業銀行。
二、信託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主要限於信託、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少數確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一年以的專項信託受益債券,用於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但不準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信託業務一律採取委託人和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的方式進行,信託投資公司受託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財產,只能收取手續費,費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三、保險
保險,運用互助共濟的原理,將個體面臨的風險由群體來分擔。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業務險種達400餘種,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人身保險四大類及保險機構之間的再保險。1995年10月1日,第一部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開始施行。我國全國性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華泰財產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和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險公司有新疆兵團保險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眾保險公司,永安財產保險公司和華安財產保險公司等;外資、合資保險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險深圳公司,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國美亞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東京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豐泰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四、證券
證券,指政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基金、存托憑證和有價憑證。主要證券機構簡介: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如華夏證券有限公司,中國國泰證券有限公司等。證券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為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證券交易的的場所和設施,並履行相關職責,實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確保證券交易的過程准確和資金及時、足額到帳。

4. 五個大型商業銀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都屬於國有股份制銀行嗎

你說的沒太看懂,我說一說目前我國銀行業的劃分吧:
一、國有8大行,進出口、國家開專發、農業發屬展、工商、農業、中國、建設、郵政儲蓄。
二、股份制銀行。交通、中信、華夏等等。
三、城市商業銀行。北京銀行、南京銀行、盛京銀行等等。
四、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信用聯社、農商行、城商行、農合行。
五、村鎮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是國有銀行,並沒有股份制。
你所說的一類銀行、二類銀行的劃分到底是以什麼標准進行劃分,貌似現在央行和銀監會並沒有這么劃分過。各個商業銀行倒是有一級分行,二級分行,一級分行即省級行,二級分行及地市分行。

樓下的同學,我對你說的錯誤進行一個解釋。第一樓主問題並不是問是否是政策性銀行,第二以前是國有四大行工農中建,交通銀行在金融界一般不列為國有大型銀行,列為股份制銀行,在2010年,我國第一次提出國有八大行的提法,將進出口、國家開發、農發和郵儲補列入國有大型銀行,變為國有八大行。第三如果樓主的問題是按性質如何劃分我國銀行業的話,那應該是分為政策性和商業性,股份制、城市商業銀行、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都屬於商業銀行的序列。

5. 央行對12家金融機構開展mlf操作上次是什麼時候

為維護銀抄行體系流動性基襲本穩定,央行3月7日開展MLF操作,結合近期MLF到期情況,央行對12家金融機構開展1940億MLF操作,其中6個月885億元、1年期1055億元,中標利率與上期持平,分別為2.95%、3.1%。
與此同時,統計數據顯示,當日剛剛也有1940億6個月期MLF到期。
MLF,即中期借貸便利,是央行提供中期基礎貨幣的貨幣政策工具,對象為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採取質押方式發放,能同時滿足穩定利率的要求又不直接向市場投放基礎貨幣。

6. 央行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商業貸款利率上限取消了嗎

不是,上限取消意味著在一定范圍內可以靈活的調整利率;但是基準利率還在,其4倍以上為高利貸這一說法一直沒有變。

7. 中國有多少家金融機構

【】 有政策抄性銀行3家,商業襲銀行425家(大型銀行5家,股份制銀行141家,農村商業銀行214家,外資銀行65家),農村合作銀行190家,村鎮銀行667家,農村信用聯社1990家,資金互助社47家,信託公司69家,財務公司134家,金融租賃公司18家,汽車金融公司14家。 相關微博: 綜合金融服務商:農商行的前景不被看好,尤其是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情況下,中小企業貸款產生的不良多,農商行的風險更是要偏大一些。」一位信託人士稱,不少民資投資城商行和農商行就是為了銀行上市產生的溢價,如上市閘門不打開,農商行的股權其實比較尷尬,估值的情況也不一樣。

8. 請問全國目前有多少家金融機構

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4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3家政策性銀行、11家股份制商業銀行、4家資內產管理公司、112家城市商容業銀行、182家外資銀行營業機構、209家外資銀行代表處、731家城市信用社、35544家農村信用社、3家農村商業銀行、52家信託投資公司、74家財務公司、12家金融租賃公司和遍布城鄉的郵政儲蓄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保險業金融機構:全國共有保險公司110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9家,保險專業中介機構2331家。有15個國家和地區的43家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設立134個營業機構。證券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116家,基金公司33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86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家。

9. 12家金融機構被罰多少

1月27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銀監會近日依法查處了郵儲銀行甘肅武威文昌路支行違規票據案件,對涉及該案的12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沒2.95億元。

重罰之下,銀行自身對於類似違規的教訓也不止「深刻」二字。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說,只有「肉疼」,才會長記性,「對於某些銀行來說,有可能辛辛苦苦一年做下來,這個利潤也就(被罰沒得)差不多了,這個對於整個銀行業來說是有了一個非常好的警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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