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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項益嗚

發布時間:2021-02-15 06:15:17

『壹』 如何進行互聯網項目收益預估

市場,產品,營銷

『貳』 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共同之處

如果是P2P類產品:

從本質上講都是從投資人手裡將資金聚合起來,貸給資金需求專人。產品收益既屬是資金需求人承諾的資金利息扣除P2P平台方的運營成本。

如果是眾籌類產品:
既多位投資人共同匯集資金以風投的形式投資資金需求人的某個項目,採取收益分成方式和風險共擔方式。

『叄』 解讀互聯網金融"專整"方案 p2p平台應關注哪些點

應關注哪些點?
一、禁止行為參照「基本法」 重點關注地產金融。
在《實版施方案》關於權P2P網路借貸的重點整治內容中,繼續強調了P2P平台作為信息中介的定位,要求P2P網路借貸平台「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發放貸款,不得非法集資,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戶承諾保本保息、期限錯配、期限拆分、虛假宣傳、虛構標的,不得通過虛構、誇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誤導出借人,除信用信息採集及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業務外,不得從事線下營銷。」同時提出,P2P網路借貸平台「未經批准不得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
二、綜合整治措施,再提存管要求。

在此次公布的《實施方案》中,提出了綜合運用各類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的要求,涵蓋了嚴格准入管理、強化資金監測、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加大整治不正當競爭工作力度、加強內控管理、用好技術手段等內容。

『肆』 安益互聯網金融有哪些優勢

安益互聯網金融的優勢:
1.高收益性:安益互聯網金融交易預期年化收益內率12%—18%
2.安全保容障:所有融資項目都由合作擔保機構進行100%本息擔保
3.投資門檻:最低可低到1000元人民幣進行起投
4.資金靈活:債權轉讓,提高投資人資金流動性,增加投資人收益
希望採納。

『伍』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有哪些

1、《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告別「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的「野蠻生長」時代,納入法制化規范發展軌道。 《意見》的出台,也標志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即將迎來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規范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將難以生存,而正規企業將迎來發展的好時機。

2、《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

對互聯網保險經營資質、行業發展做出界定。這是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十部門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後的首個落地的互聯網金融分類監管細則。

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要互聯網支付機構最終回歸「支付業務」本色,不能有資金池,不能具備銀行功能,比如進行清算業務,規規矩矩做資金通道。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紛紛表示,託管業務被銀行搶走,將會極大的打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戰略布局。

4、《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徵求意見稿)》

有利於完善多層次信貸市場,為發展普惠金融提供製度基礎,也有利於規范民間融資、打擊非法集資,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5、《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列舉了十種可能屬於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行為。規定經審理發現屬於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除判決駁回原告的請求外,還要嚴格按照本《規定》的內容,對惡意製造、參與虛假訴訟的訴訟參與人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必須要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陸』 2016年互聯網金融都有哪些監管政策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全文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1、工作目標

落實《指導意見》要求,規范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優化市場競爭環境,扭轉互聯網金融某些業態偏離正確創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聯網金融風險案件高發頻發勢頭,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建立和完善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特點的監管長效機制,實現規范與發展並舉、創新與防範風險並重,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切實發揮互聯網金融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積極作用。

2、工作原則

打擊非法,保護合法。明確各項業務合法與非法、合規與違規的邊界,守好法律和風險底線。對合法合規行為予以保護支持,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堅決打擊。

積極穩妥,有序化解。工作穩扎穩打,講究方法步驟,針對不同風險領域,明確重點問題,分類施策。根據違法違規情節輕重和社會危害程度區別對待,做好風險評估,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同時堅持公平公正開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確分工,強化協作。按照部門職責、《指導意見》明確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實質明確責任。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力量對當前互聯網金融主要風險領域開展整治,有效整治各類違法違規活動。充分考慮互聯網金融活動特點,加強跨部門、跨區域協作,共同承擔整治任務,共同落實整治責任。

遠近結合,邊整邊改。立足當前,切實防範化解互聯網金融領域存在的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著眼長遠,以專項整治為契機,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形成制度規則,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

二、重點整治問題和工作要求

1、P2P網路借貸和股權眾籌業務

(1)P2P網路借貸平台應守住法律底線和政策紅線,落實信息中介性質,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發放貸款,不得非法集資,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戶承諾保本保息、期限錯配、期限拆分、虛假宣傳、虛構標的,不得通過虛構、誇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誤導出借人,除信用信息採集及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業務外,不得從事線下營銷。

(2)股權眾籌平台不得發布虛假標的,不得自籌,不得「明股實債」或變相亂集資,應強化對融資者、股權眾籌平台的信息披露義務和股東權益保護要求,不得進行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宣傳。

(3)P2P網路借貸平台和股權眾籌平台未經批准不得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P2P網路借貸平台和股權眾籌平台客戶資金與自有資金應分賬管理,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嚴格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保護客戶資金安全,不得挪用或佔用客戶資金。

(4)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路借貸平台和股權眾籌平台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不得違規開展房地產金融相關業務。

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的企業應遵守宏觀調控政策和房地產金融管理相關規定。規范互聯網「眾籌買房」等行為,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

2、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

(1)互聯網企業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不得依託互聯網開展相應業務,開展業務的實質應符合取得的業務資質。互聯網企業和傳統金融企業平等競爭,行為規則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實質認定業務屬性。

(2)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不得將私募發行的多類金融產品通過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眾銷售。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本質屬性執行相應的監管規定。銷售金融產品應嚴格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標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不得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戶。

(3)金融機構不得依託互聯網通過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嵌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規避監管要求。應綜合資金來源、中間環節與最終投向等全流程信息,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透過表面判定業務本質屬性、監管職責和應遵循的行為規則與監管要求。

(4)同一集團內取得多項金融業務資質的,不得違反關聯交易等相關業務規范。按照與傳統金融企業一致的監管規則,要求集團建立「防火牆」制度,遵循關聯交易等方面的監管規定,切實防範風險交叉傳染。

3、第三方支付業務

(1)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理順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激勵機制,引導非銀行支付機構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2)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連接多家銀行系統,變相開展跨行清算業務。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應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

(3)開展支付業務的機構應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質,不得無證經營支付業務,開展商戶資金結算、個人POS機收付款、發行多用途預付卡、網路支付等業務。

4、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

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宣傳行為應依法合規、真實准確,不得對金融產品和業務進行不當宣傳。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的從業機構,不得對金融業務或公司形象進行宣傳。取得相關業務資質的,宣傳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經有權部門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不得進行誤導性、虛假違法宣傳。

三、綜合運用各類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

1、嚴格准入管理

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經相關有權部門批准或備案從事金融活動的,由金融管理部門會同工商部門予以認定和查處,情節嚴重的,予以取締。

工商部門根據金融管理部門的認定意見,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路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字樣。

凡在名稱和經營范圍中選擇使用上述字樣的企業(包括存量企業),工商部門將注冊信息及時告知金融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工商部門予以持續關注,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發現識別企業擅自從事金融活動的風險,視情採取整治措施。

2、強化資金監測

加強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資金賬戶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資金賬戶、股東身份、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等情況進行全面監測。嚴格要求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銀行要加強對相關資金賬戶的監督。在整治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對客戶資金的保護工作。

3、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

針對互聯網金融違法違規活動隱蔽性強的特點,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舉報制度,出台舉報規則,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設立舉報平台,鼓勵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多渠道舉報,為整治工作提供線索。推行「重獎重罰」制度,按違法違規經營數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處罰,提高違法成本,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獎勵資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強化正面激勵。加強失信、投訴和舉報信息共享。

4、加大整治不正當競爭工作力度

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為搶占市場份額向客戶提供顯失合理的超高回報率以及變相補貼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清理規范。高風險高收益金融產品應嚴格執行投資者適當性標准,強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確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不得以顯性或隱性方式,通過自有資金補貼、交叉補貼或使用其他客戶資金向客戶提供高回報金融產品。高度關注互聯網金融產品承諾或實際收益水平顯著高於項目回報率或行業水平相關情況。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建立專家評審委員會,相關部門對互聯網金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評估認定,並將結果移交相關部門作為懲處依據。

5、加強內控管理

由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機構應當對機構自身與互聯網平台合作開展的業務進行清理排查,嚴格內控管理要求,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得與未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不得通過互聯網開展跨界金融活動進行監管套利。

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分領域、分地區整治中,應對由其監管的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業務的情況進行清理整頓。

6、用好技術手段

利用互聯網思維做好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研究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技術支持系統,通過網上巡查、網站對接、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摸底互聯網金融總體情況,採集和報送相關輿情信息,及時向相關單位預警可能出現的群體性事件,及時發現互聯網金融異常事件和可疑網站,提供互聯網金融平台安全防護服務。

四、加強組織協調,落實主體責任

1、部門統籌

成立由人民銀行負責同志擔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總體推進整治工作,做好工作總結,匯總提出長效機制建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商總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派員參與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工商總局根據各自部門職責、《指導意見》明確的分工和本方案要求,成立分領域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相應領域的專項整治工作,明確對各項業務合法合規性的認定標准,對分領域整治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劃分界限作為整治依據,督促各地區按照全國統一部署做好各項工作。

2、屬地組織

各省級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負責同志為組長的落實整治方案領導小組(以下稱地方領導小組),組織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向領導小組報備。各地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區、市)金融辦(局)或人民銀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

各省級人民政府應充分發揮資源統籌調動、靠近基層一線優勢,做好本地區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冊地對從業機構進行歸口管理,對涉嫌違法違規的從業機構,區分情節輕重分類施策、分類處置,同時切實承擔起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各省級人民政府應全面落實源頭維穩措施,積極預防、全力化解、妥善處置金融領域不穩定問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3、條塊結合

各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金融管理部門開展工作。

工商總局會同金融管理部門負責互聯網金融廣告的專項整治工作,金融管理部門與工商總局共同開展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的專項整治。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網路安全防護、用戶信息和數據保護的監管力度,對經相關部門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依法予以處置,做好專項整治的技術支持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與金融管理部門共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利用互聯網從事金融業務或與互聯網平台合作開展金融業務的情況進行清理整頓。

中央宣傳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牽頭負責互聯網金融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公安部負責指導地方公安機關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犯罪問題依法查處,強化防逃、控贓、追贓、挽損工作;指導、監督、檢查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落實等級保護工作,監督指導互聯網金融網站依法落實網路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嚴厲打擊侵犯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地方公安機關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國家信訪局負責信訪人相關信訪訴求事項的接待受理工作。

中央維穩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要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健全自律規則,實施必要的自律懲戒,建立舉報制度,做好風險預警。

4、共同負責

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應全面掌握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互聯網金融活動開展情況。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金融管理部門省級派駐機構與省(區、市)金融辦(局)共同牽頭負責本地區分領域整治工作,共同承擔分領域整治任務。

對於產品、業務交叉嵌套,需要綜合全流程業務信息以認定業務本質屬性的,相關部門應建立數據交換和業務實質認定機制,認定意見不一致的,由領導小組研究認定並提出整治意見,必要時組成聯合小組進行整治。

整治過程中相關牽頭部門確有需要獲取從業機構賬戶數據的,經過法定程序後給予必要的賬戶查詢便利。

五、穩步推進各項整治工作

1、開展摸底排查

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區清理整頓方案,2016年5月15日前向領導小組報備。同時,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分別對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情況進行清查。對於跨區域經營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注冊所在地和經營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合作,互通匯總摸查情況,金融管理部門予以積極支持。

被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接受依法進行的檢查和調查,如實說明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相關部門可依法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採取記錄、復制、錄音等手段取得證據。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依法先行登記保存,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轉移證據。對於涉及資金量大、人數眾多的大型互聯網金融平台或短時間內發展迅速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企業,一經發現涉嫌重大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馬上報告相關部門。

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摸底排查情況完善本地區清理整頓方案。

此項工作於2016年7月底前完成。

2、實施清理整頓

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對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和業務活動開展集中整治工作。

對清理整頓中發現的問題,向違規從業機構出具整改意見,並監督從業機構落實整改要求。對違規情節較輕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違規情節較重的,依法依規堅決予以關閉或取締;涉嫌犯罪的,移送相關司法機關。專項整治不改變、不替代非法集資和非法交易場所的現行處置制度安排。

此項工作於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3、督查和評估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地方領導小組分別組織自查。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對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的督查和中期評估,對於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推廣,對於整治工作落實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應查找問題、及時糾偏,並建立問責機制。

此項工作同步於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4、驗收和總結

領導小組組織對各領域、各地區清理整頓情況進行驗收。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形成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整治報告,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此項工作應於2017年1月底前完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總體報告和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的建議,由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報國務院,此項工作於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六、做好組織保障,建設長效機制

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做好組織保障,以整治工作為契機,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為導向,按照邊整邊改、標本兼治的思路,抓緊推動長效機制建設,貫穿整治工作始終。

1、完善規章制度

加快互聯網金融領域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工作,對於互聯網金融各類創新業務,及時研究制定相關政策要求和監管規則。立足實踐,研究解決互聯網金融領域暴露出的金融監管體制不適應等問題,強化功能監管和綜合監管,抓緊明確跨界、交叉型互聯網金融產品的「穿透式」監管規則。

2、加強風險監測

建立互聯網金融產品集中登記制度,研究互聯網金融平台資金賬戶的統一設立和集中監測,依靠對賬戶的嚴格管理和對資金的集中監測,實現對互聯網金融活動的常態化監測和有效監管。

加快推進互聯網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對徵信機構的監管,使徵信為互聯網金融活動提供更好的支持。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技術支持,擴展技術支持系統功能,提高安全監控能力。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建立預警信息傳遞、核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

3、完善行業自律

充分發揮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作用,制定行業標准和數據統計、信息披露、反不正當競爭等制度,完善自律懲戒機制,開展風險教育,形成依法依規監管與自律管理相結合、對互聯網金融領域全覆蓋的監管長效機制。

4、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

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應加強政策解讀及輿論引導,鼓勵互聯網金融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創新發展。以案說法,用典型案例教育群眾,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主動、適時發聲,統一對外宣傳口徑,有針對性地回應投資人關切和訴求。以適當方式適時公布案件進展,盡量減少信息不對稱的影響。加強輿情監測,強化媒體責任,引導投資人合理合法反映訴求,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柒』 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哪些原則

一是個體與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和眾籌融資要堅持平台功能回,不得變相答搞資金池,不得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非法從事證券業務等非法金融活動。

二是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包括互聯網金融在內的一切金融創新,均應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利於維護金融穩定,有利於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有利於央行對流動性的調控。

避免因某種金融業務創新導致金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增加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也不能因此影響銀行體系流動性轉化,進而降低銀行體系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能力。

三是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互聯網金融企業開辦各項業務,應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任何機構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承諾收益,誤導消費者。開辦任何業務,均應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作出詳細的制度安排。

四是要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線上開展線下的金融業務,必須遵守線下現有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守資本約束。

『捌』 新規下互聯網金融如何進行ICP備案,ICP經營許可證辦理需要注意什麼

1、什麼是經營性網站?
經營性網站,是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實現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廣告、設立電子信箱、開展商務活動以及向他人提供實施上述行為所需 互聯網空間等經營性目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的並擁有向域名管理機構申請的獨立域名的電子平台。
2、什麼是經營性網站備案?
經營性網站備案,是指經營性網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備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網站的首頁上加貼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標識,並將 備案信息向社會公開。某某市行政區劃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開辦的經營性網站,應當在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備案。
3、申請經營性網站備案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網站的所有者擁有獨立域名,或得到獨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權(既持有域名證書)。
(二)網站所有者要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4、經營性網站名稱應當符合什麼規范?
(一)每個經營性網站只能申請一個網站名稱。
(二)經營性網站備案名稱以通信管理部門批准文件核准為主要依據。
(三)經營性網站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1)有損於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使公眾誤解的。
(3)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義的不宜使用的名稱。
(5)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
(四) 備案經營性網站名稱含有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漢語拼音或其縮寫),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5、 經營性網站備案程序?
(一)前期准備
(1)登錄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的網上工作平台-全國各省信管局網站地址,進入「網上辦事」下的「網站備案登記」模塊。
(2)在《網站在線備案》的欄目中,按要求完成登記。
(二)准備書面材料
(1)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如網站有共同所有者,應提交全部所有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加蓋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機構、域名代理機構公章的《域名注冊證》復印件,或其他對所提供域名享有權利的證明材料。
(4)對網站所有權有合同約定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5)所提交的復印件或下載的材料,均應加蓋申請者的公章。
(三)送達
(1)將書面材料直接送達至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特殊行業監管科。直接送達的,經辦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網站所有者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2)書面材料應於完成在線申請程序後30日內提交。逾期提交視為未申請。
(3)申請者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
(四)備案確認
A、確認在線和書面申請材料的內容齊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備案。
B、申請材料存在瑕疵或備案網站名稱存在事實或法律沖突的,終止備案申請,並將終止原因告知申請者。
C、符合備案的申請,自受理申請5個工作日內,對該網站備案的主要內容予以公告,公告期為30日。
D、公告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所公告的經營網站備案申請持有異議,均可向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提出書面異議聲明。
(1)與主張權利人所設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相同。
(2)與主張權利人已辦理備案的網站名稱相同或近似,可能造成他人誤認。
(3)使用了主張權利人擁有的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漢語拼音或其縮寫)。
(4)主張且有證據證明,申請備案的網站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實。
(5)主張且有證據證明,主張權利人對申請備案的網站擁有所有權。
E、異議處置。
(1)對證據充分的有效異議,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將中止相關網站申請備案的程序。
(2)對網站所有權和網站名稱所有權提出異議的,異議方應在提出異議之日起3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確定網站名稱所有權
的民事訴訟。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將依照有關的民事判決結果,恢復網站備案的受理工作。
F、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向備案網站發放統一製作的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標識。
(五)安裝備案電子標識
網站所有者應於15日內將備案電子標識安裝在網站首頁的右下方,並將其鏈接到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經營性網站備案信息」資料庫,以供公眾查詢。
6、備注

(1)使用以下名稱的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不予受理:
(a)網站名稱與已備案的經營性網站名稱重復的。
(b)使用備案失效後未滿1年的網站名稱的。
(2)不得冒用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 標識。對冒用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3)備案網站頁面公示的網站名稱、網站所有者等主要信息應與提交備案信息相符。

『玖』 工信部發的互聯網金融師證書是真的嗎

假的跟康帥博方便麵一樣,已經脫離了欺騙的范疇,根本就是智商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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