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業銀行負債類金融工具都有哪些自己設計負債類金融工具
負債類金融工具:現金管理賬戶(CMA)、證券信用交易賬戶、MID賬戶業務(類似於一種指數化的股票共同基金)、貨幣市場存款賬戶(MMDA)、貨幣市場互助基金
我自己暫時還不會設計負債類金融工具:
㈡ 銀行的金融工具有哪些
金融工具按其流動性來劃分,可分為兩大類:法定貨幣符號
這是指現代的信用貨幣。現代信用貨幣有兩種形式:紙幣和銀行活期存款,可看做銀行的負債,已經在公眾之中取得普遍接受的資格,轉讓是不會發生任何麻煩的。這種完全的流動性可看作金融工具的一個極端。
有價證券
這些金融工具也具備流通、轉讓、被人接受的特性,但附有一定的條件。包括存款憑證、商業票據、股票、債券等。它們被接受程度取決於這種金融工具的性質。
長期債(一年以上)
⑴證券類(securities)=債券(bonds)
⑵其他現金類=貸款(loans)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債券期貨(bonds futures)
⑷債券期貨選擇權(option on bonds futures)
⑸櫃台金融衍生品類=Interest rate swap
⑹利率上限和下限 Interest rate cap and floors
⑺利率期權Interest rate option
⑻奇異期權Exotic instrument
短期債(一年以下)
⑴證券類(securities)=鈔票(bills,CommercialPaper)
⑵其他現金類=存款, 定存(CD)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短期利率期貨(short term interest rate Futures)
⑷櫃台金融衍生品類=Forward rate agreement
⑸所有權(equity):證券類(securities)=股票(stock)
⑸其他現金類=無
⑹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
⑺期貨(equity futures)
⑻櫃台金融衍生品類=Stock options/Exotic instruments
外匯交易
⑴證券類(securities)=無
⑵其他現金類=無
⑶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類=Spot foreign exchange
⑷外匯期貨Currency futures
⑸台金融衍生品類=Foreign exchange options/Outright forward/Foreign exchange swap/Currency swap
對於未在資產負債表內確認、或已按成本計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包括套期工具),應當在首次執行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同時調整留存收益。
對於嵌入衍生金融工具,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應從混合工具分拆的,應當在首次執行日將其從混合工具分拆並單獨處理,但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難以合理確定的除外。
對於企業發行的包含負債和權益成份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7 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在首次執行日將負債和權益成份分拆,但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難以合理確定的除外。
㈢ 請問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金融工具的區別與聯系是怎樣的,它們具體指的都是什麼
(1)金融資產泛指如下任何一類資產:①現金;②合約規定的從另一企業收到現金或其版他金融資權產的權利;③合約規定的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另一企業金融工具的權利;④另一個企業的權益工具。 (2)金融負債泛指如下任何一項負債:①合約規定的轉移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另一企業的義務;②合約規定的不利的條件下,與另一企業交換金融工作的義務。 (3)金融工具又稱交易工具,它是證明債權債務關系並據以進行貨幣資金交易的合法憑證,是貨幣資金或金融資產藉以轉讓的工具。
㈣ 金融工具有哪些
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
㈤ 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區別及相關會計處理
1.發行方的賬務處理。
(1)發行方發行的金融工具歸類為債務工具並以攤余成本計量
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等科目,按債務工具的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
(面值)」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
續債等(利息調整)」科目。
在該工具存續期間,計提利息並對賬面的利息調整進行調整等的
會計處理,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中有關金融負債按攤余成本
後續計量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2)發行方發行的金融工具歸類為權益工具的,應按實際收到
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其
他權益工具——優先股、永續債等」科目。
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續期間分派股利(含分類為權
益工具的工具所產生的利息,下同)的,作為利潤分配處理。發行方
應根據經批準的股利分配方案,按應分配給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金
額,借記「利潤分配——應付優先股股利、應付永續債利息等」科目,
貸記「應付股利——優先股股利、永續債利息等」科目。
(3)發行方發行的金融工具為復合金融工具的,應按實際收到
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金融
12
工具的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面值)等」科目,
按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與金融工具面值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應
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利息調整)」科目,按實際收到的金
額扣除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後的金額,貸記「其他權益工具——優先
股、永續債等」科目。
發行復合金融工具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
之間按照各自占總發行價款的比例進行分攤。與多項交易相關的共同
交易費用,應當在合理的基礎上,採用與其他類似交易一致的方法,
在各項交易之間進行分攤。
(4)發行的金融工具本身是衍生金融負債或衍生金融資產或者
內嵌了衍生金融負債或衍生金融資產的,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
則中有關衍生工具的規定進行處理。
(5)由於發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條款約定的條件或事項隨著時
間的推移或經濟環境的改變而發生變化,導致原歸類為權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重分類為金融負債的,應當於重分類日,按該工具的賬面價值,
借記「其他權益工具——優先股、永續債等」科目,按該工具的面值,
貸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面值)」科目,按該工具的
公允價值與面值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
續債等(利息調整)」科目,按該工具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如資本
公積不夠沖減的,依次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方以重分類
日計算的實際利率作為應付債券後續計量利息調整等的基礎。
13
因發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條款約定的條件或事項隨著時間的推
移或經濟環境的改變而發生變化,導致原歸類為金融負債的金融工具
重分類為權益工具的,應於重分類日,按金融負債的面值,借記「應
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面值)」科目,按利息調整余額,借
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利息調整)」科目,按
金融負債的賬面價值,貸記「其他權益工具——優先股、永續債等」
科目。
(6)發行方按合同條款約定贖回所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分類
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按贖回價格,借記「庫存股——其他權益工
具」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注銷
所購回的金融工具,按該工具對應的其他權益工具的賬面價值,借記
「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按該工具的贖回價格,貸記「庫存股——其
他權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或股本溢價)」科目,如資本公積不夠沖減的,依次沖減盈餘公積
和未分配利潤。
發行方按合同條款約定贖回所發行的分類為金融負債的金融工
具,按該工具贖回日的賬面價值,借記「應付債券」等科目,按贖回
價格,貸記「銀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其差額,
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7)發行方按合同條款約定將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金融工具
轉換為普通股的,按該工具對應的金融負債或其他權益工具的賬面價
值,借記「應付債券」、「其他權益工具」等科目,按普通股的面值,
14
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
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如轉股時金融工具的賬面價值不足
轉換為 1 股普通股而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支付的,還需按支付的現
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等科目)。
㈥ 發行方發行的金融工具歸類為債務工具的,應按收到的金額進行什麼會計處理
其他權益工具
發行方的賬務處理
①發行方發行的金融工具歸類為債務工具並以攤余成本計量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債務工具的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面值)」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利息調整)」科目。在該工具存續期間,計提利息並對賬面的利息調整進行調整等,按照有關金融負債按攤余成本後續計量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②發行方發行的金融工具歸類為權益工具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權益工具——優先股、永續債等」科目。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續期間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為利潤分配處理。借記「利潤分配——應付優先股股利、應付永續債利息等」科目,貸記「應付股利——優先股股利、永續債利息等」科目。
其他權益工具
發行方的賬務處理
③發行方發行的金融工具為復合金融工具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金融工具的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面值)等」科目,按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與金融工具面值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優先股、永續債等(利息調整)」科目,按實際收到的金額扣除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後的金額,貸記「其他權益工具——優先股、永續債等」科目。發行復合金融工具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之間按照各自占總發行價款的比例進行分攤。
④發行的金融工具本身是衍生金融負債或衍生金融資產或者內嵌了衍生金融負債或衍生金融資產的,按照有關衍生工具的規定進行處理。
㈦ 如何區分一項工具是金融負債還是權益工具
1.是否存在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1)如果企業不能無條件地避免以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來履行一項合同義務,則該合同義務符合金融負債的定義。
(2)如果企業能夠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則不構成金融負債。
2.是否通過交付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結算
(1)基於自身權益工具的非衍生工具
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結算:是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替代品,屬於金融負債。
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結算:屬於權益工具。
3.以外幣計價的配股權、期權或認股權證
符合固定換固定,應分類為權益工具,但屬於范圍很窄的例外情況。
4.或有結算條款
對於附有或有結算條款的金融工具,發行方不能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或以其他導致該工具成為金融負債的方式進行結算的,應當分類為金融負債。
5.結算選擇權
對於存在結算選擇權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規定發行方或持有方能選擇以現金凈額或以發行股份交換現金等方式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發行方應當將其確認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但所有可供選擇的結算方式均表明該衍生工具應當確認為權益工具的除外。
6.合並財務報表中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區分
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對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進行分類時,企業應考慮集團成員和金融工具的持有方之間達成的所有條款和條件,以確定集團作為一個整體是否由於該工具而承擔了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義務,或者承擔了以其他導致該工具分類為金做負債的方式進行結算的義務。
7.特殊金融工具的區分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據合同約定,持有方有權將該工具回售給發行方以獲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權利,或者在未來某一不確定事項發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時,自動回售給發行方的金融工具。
符合金融負債定義,但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可回售工具,應當分類為權益工具:
(1)賦予持有方在企業清算時按比例份額獲得該企業凈資產的權利
(2)該工具所屬的類別次於其他所有工具類別,即該工具在歸屬於該類別前無須轉換為另一種工具,且在清算時對企業資產沒有優先於其他工具的要求權
(3)該類別的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徵(例如它們必須都具有可回售特徵,並且用於計算回購或贖回價格 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
(4)除了發行方應當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回購或贖回該工具的合同義務外,該工具不滿足金融負債定義中的任何其他特徵;
(5)該工具在存續期內的預計現金流量總額,應當實質上基於該工具存續期內企業的損益、已確認凈資產的變動、已確認和未確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不包括該工具的任何影響)。
8.發行金融工具的重分類
由於發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條款約定的條件或事項隨著時間的推移或經濟環境的改變 而發生變化,可能會導致已發行金融工具(含特殊金融工具)的重分類。
9.收益和庫存股
利息、股利、利得或損失的處理
(1)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屬於金融負債,計入當期損益
(2)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屬於權益工具,發行方應當作為權益的變動處理
庫存股
回購自身權益工具(庫存股)支付的對價和交易費用,應當減少所有者權益,不得確認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