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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代發工資憑證保存年限

發布時間:2021-02-24 15:40:32

Ⅰ 單位的工資表保存多少年

單位的工資表最少保存24個月。

Ⅱ 原始憑證的保存年限會計檔案中的哪些永久保存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企業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如下:

一、版會計憑證權
1、原始憑證:15年
2、記賬憑證:15年
3、匯總憑證:15年

二、會計賬簿
1、總分類賬:15年
2、明細分類賬:15年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其他日記賬:15年
5、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5年
6、輔助賬簿:15年

三、財務報告
1、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
2、年度財務報告:永久

四:其他
1、會計移交清冊:15年
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
4、銀行余額調節表:5年
5、銀行對賬單:5年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規定以外,應當保存10年。

Ⅲ 記賬憑證的保存年限

15年。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和其他組織、預算單位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具體規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會計檔案有:

年度決算財務會計報告; 資本金、股金及股權明細; 開銷戶登記簿; 客戶掛失申請書、掛失登記簿、補發憑單(卡)收據。

賬銷案存的清單或資料; 會計檔案保管登記簿、銷毀清冊; 7有價單證、業務公章銷毀清冊; 機構變動交接清冊; 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及扣劃書。

己用憑證、賬簿登記簿; 會計系統數據移植日的所有會計檔案; 會計初始環境文本、 基礎數據維護修改有關記錄、 文件; 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檔案。

2、保管期限為25年的會計檔案有:

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稅收日記賬(總賬)和稅收票證分類出納賬。

3、保管期限為15年的會計檔案有:

會計憑證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移交清冊;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各種完稅憑證和繳退庫憑證;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及其他會計憑證;農牧業稅結算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4、保管期限為10年的會計檔案有:

國家金庫編送的各種報表及繳庫退庫憑證;各收入機關編送的報表;財政總預算保管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稅收年報、國家金庫年報、基本建設撥貨款年報;稅收會計報表(包括票證報表)。

5、保管期限為5年的會計檔案有:

下級行上報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月度、季度、半年度 報表及附件、說明);聯行往來清單及查詢查復書; 密押代號表使用保管登記簿。

存、貸款單位余額對賬回單; 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卡片;客戶申請辦理電子支付業務的基本資料、協議; 其他需要保管五年的會計檔案。

(3)金融機構代發工資憑證保存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條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屬機構(以下統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按照歸檔范圍和歸檔要求,負責定期將應當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立卷,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第十一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第十二條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並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據一並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台一並移交。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准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和損壞。

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對外借出。確因工作需要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借出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第十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應當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Ⅳ 銀行與我單位簽訂的代發工資協議及單位提供的職工花名冊和工資數據最多能保存多少年

第一、如果你的卡已注銷,在櫃員前台是查不了明細的。
第二、可以查詢紙質版憑證,就是單位代權工時會給銀行一張蓋了公章的支付明細。
第三、紙質憑證保存10年。
第四、你需要走司法程序,讓法院幫你查,你自己查比較難。
祝你好運。

Ⅳ 會計憑證保管年限

會計憑證保管年限從10年到永久保存;

一: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以及保管時間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閱。

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發布了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並將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將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各類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

二:會計憑證保管要求

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會計憑證登記完畢後,應當按照分類和編號順序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記帳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外簽名或者蓋章。

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帳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帳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

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的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Ⅵ 用人單位保存職工工資記錄的年限是否有相關法律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保存職工工資記錄的年限是2年以上,在拖欠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出示工資條,應出示2年以上的。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如下:

1、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2、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6)金融機構代發工資憑證保存年限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於工資支付的規定如下: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Ⅶ 公司考勤記錄保存年限最少要保留幾年這涉及為勞動糾紛提供證據的問題

公司考勤記錄至少應當保存兩年。為了維護企業的利益,企業的勞動合同、考勤記錄、人事檔案等資料至少保存2年以上。

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可以參考其他同等資料的保存年限,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7)金融機構代發工資憑證保存年限擴展閱讀:

考勤記錄為勞動糾紛提供證據案例:

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考勤表亦可作證據

近年來,大量的勞動爭議糾紛湧入法院。未簽訂勞動合同、無故遭遇解聘、應聘材料造假……勞動關系雙方均可能遭遇侵權。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通過梳理山東省人民法院審理的勞動糾紛案件發現,在勞動關系中存在諸多法律陷阱。因此,選取3起典型案例,希望廣大勞動者和企業管理者藉此增強法律素養,提高法律意識,自覺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在遇到權益受損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17年10月5日,魏某到山東某技術公司從事人力資源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17年10月,技術公司向魏某發放報酬3000元,11月發放3500元,2017年12月、2018年1月未發放。技術公司一直未給魏某繳納社會保險費。

2018年1月5日,技術公司以魏某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了雙方的勞動關系。

2018年1月22日,魏某向濟南市歷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技術公司支付拖欠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和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仲裁委審理後,裁決支持了魏某要求支付拖欠工資的請求,駁回了魏某的其他申訴請求。魏某不服,訴至歷城區人民法院。

庭審中,技術公司辯稱,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雙方之間為勞務關系。魏某訴稱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並提交技術公司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的職工考勤表,2017年10月、11月的工資發放明細表、關於定崗定資並簽訂勞動合同的申請及領導批復、工作證明予以證明。

Ⅷ 工資可以適用哪些法律

僅供參考,可能有遺漏的。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全國適用)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2、《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廣東的規定更詳細、具體,各省也有類似細節規定,可網路搜索)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如實編制工資支付台賬。工資支付台賬應當至少保存二年。
工資支付台賬應當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對象姓名、工作時間、應發工資項目及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工資數額,銀行代發工資憑證或者勞動者簽名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相應的工資報酬;未列明且無法舉證已支付的,視為未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

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

勞部發[1994]4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勞動人事司、解放軍總後勤部勞動工資局,國家計劃單列企業集團

為配合《勞動法》的貫徹實施,充分保障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規范用 人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特製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第一條 為維護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規范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條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社會活動包括: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被選舉權;當選代表出席鄉(鎮)、區以上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出任人民法庭證明人;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因工作活動佔用的生產或工作時間;其它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時,勞動者有權獲得其工資。在破產清償中用人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清償順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單位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本規定,通過與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協商制定內部的工資支付制度,並告知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同時抄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Ⅸ 財務憑證和工資表、考勤表應保存多少年

財務憑證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一般工資表都是附在記賬憑證後邊,所以記賬憑證保存幾年,工資表就保存幾年。

近年來,國家檔案局對機關和企業文件材料的定期保管期限進行了調整,《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8號)、《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令第10號)分別將企業管理類檔案和機關文書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統一為10年、30年。

另外,會計檔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為重要證據,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但大部分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都低於20年。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

(9)金融機構代發工資憑證保存年限擴展閱讀:

財務憑證的基本內容要齊全:摘要,科目,金額,制證日期,當然還有借貸方向。

為便於單位檔案的統一管理,並結合會計檔案的實際利用需求。

我們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並將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將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

其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

Ⅹ 銀行憑證需要保存多久

序號 檔 案復 名 稱 保管期制限 備 注
一 會計憑證類
1 原始憑證15年
2 記賬憑證15年
3 匯總憑證15年
二 會計賬簿類
4 總賬15年 包括日記總賬。
5 明細賬15年
6 日記賬15年 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管25年。
7 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
8 輔助賬簿15年
三 財務報告類 包括各級主管部門匯總財務報告。
9 月、季度財務報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財務報告(決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類
11 會計移交清冊 15年
12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永久
13 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
14 銀行余額調節表 5年
15 銀行對賬單5年

銀行與企業、事業、黨政單位執行一樣的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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