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和中國金融研究中心有何不同
前者是大學的一個學院,是教書育人的學府;後者是國家級的金融研究機構,是為國家制定政策提供抉擇依據的參謀。
B. 法律碩士與金融,選擇哪個
要說難易的話,肯來定法碩簡單,五源道口不是一般的BT啊,金融學專業3個最難的:復旦(聯考中報考比例最高)、清華(全國都是數3或4,就它考數一)、五道口(不給參考書目)當然金融的前景總體比法碩好些。
法碩你就報大城市的,或者傳統的「5院4系」的(現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華東政法大學,四系:北大法律系、人大法律系、吉大法律系、武大法律系。)
C. 西南財經大學的"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和"金融學院"的金融學有什麼不同
中國金融研究中心是一個研究結構,裡面的成員基本上都不是學生了。
金融學院是學校的一個院系,在裡面的都是學生了。
中國金融研究中心是個高大上的組織,金融學院是一個學生團體。
西南財經大學(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簡稱西南財大,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大學之一,國家「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高校。西南財經大學以金融學科為優勢,在金融行業有著深遠的影響力。西南財經大學的前身是1925年在上海創辦的光華大學,1985年正式更名為西南財經大學,2000年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教育部主管。學校由光華和柳林兩個校區組成,其中光華校區位於成都市青羊區光華村,柳林校區位於成都市溫江區。
院系設置
截止至2014年,學校共計有27個二級學院(中心、部),其中包括了32個本科專業。主要院系有: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西南財經大學經濟數學學院,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西南財經大學通識教育學院,西南財經大學證券與期貨學院,西南財經大學人文學院,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西南財經大學國際教育學院,西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西南財經大學出國留學預備學院,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西南財經大學繼續(網路)教育學院,西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西南財經大學西部商學院,西南財經大學統計學院,西南財經大學體育教學研究部,西南財經大學經濟信息工程學院,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西南財經大學北京研究院,西南財經大學經貿外語學院,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西南財經大學國際商學院,西南財經大學社會工作發展研究中心,西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西南財經大學中國西部經濟研究中心,西南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學科建設
截止至2014年,西南財經大學有56個博士學位培養專業、79個碩士學位培養專業(含16個碩士專業學位),32個本科專業;有4個國家重點學科,5個省級重點一級學科(涵蓋31個二級學科)和4個省級重點二級學科;有5個博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及1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
D.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與金融學院在招生上有哪些區別
西南財經大學抄中國金融研究中心與金融學院在招生上的區別如下:
一、招生對象不一樣。
金融研究中心都是招考試分數高的尖子生;
金融學院招一般的學子都是可以,可謂良莠不齊;
二、教師的師資力量不一樣。前者強於後者。
三、住宿條件不一樣。前者優於後者。
四、一些科目不一樣。金融研究中心的學子,學的一些金融都是更深層次的。
五、就業率不一樣,就業質量不一樣。毫無疑問,還是金融中心的更強。
E. 西南財經的經濟信息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和中國金融研究中心有啥區別啊,
信息抄院側重計算機與網路和襲經濟問題相結合的當下社會趨勢,管理研究院側重管理類知識與經濟專業的結合,中心是一個研究機構,考進去的很難,分數較高,裡面的基本不是應屆生。而管理研究院今年不招收統考生,往年也都基本上要推免生,統考生名額極少,去年收了26人,推免23,,,自己判斷
F. 法碩還是金融研究生
我談一下自己的見解哈。
其實考法律研究生並不一定就只能去法院啊,或者當律師。內
現在很多行容業都需要法律,而專業性的東西都是在實踐當中積累起來的。我就是金融機構,我們公司這次招的法律研究生佔了總人數的一般,但是分到法律事務部的只有一個,其他的都分到了業務部門。
對於你來說,如果你能考上法律研究生,同時有喜歡金融行業,那麼我建議你先考法律研究生,然後在讀的過程中多了解學習一下金融方面的知識,那麼很有可能被金融機構吸收。
在進入金融公司後,你的法律基礎將非常有用。所謂的金融專業知識,在你真正到金融公司工作後,不出一年你就什麼都懂了,那麼再加上你有法律基礎,那麼你將成為公司培養的對象。
G. 陸家嘴金融培訓中心的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成立於2002年10月,是一家民辦非企業研究機構,由中國金融改革先行內者劉鴻儒先生和容著名法學家李步雲先生聯合發起創立,旨在緊密聯系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對中國的金融和法律學科領域的重大問題進行跨學科研究,為公共和私人部門提供戰略策劃、政策制定、制度設計、法規起草等研究和咨詢服務,以促進中國金融市場和法治建設的發展。研究院目前主要從事金融與法律相關的研究、會務研討、咨詢與培訓服務,董事長為柳志偉博士,現任院長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李步雲教授。
H. 金融與法律的關系
金融互換交易法律關系包括核心法律關系與保障性法律關系兩大部分,這兩大法律關系共同組成了現行金融互換的整個交易關系。金融互換交易關系與作為金融互換交易基礎的基礎法律關系之間有著重要的聯系,但兩者又相互區別與獨立。
關鍵詞:金融互換 法律關系 結構
金融互換交易法律關系是根據金融互換法律規范產生的、以各交易主體間的權利與義務的形式所表現出來的特定社會關系。互換交易法律關系實質上就是互換交易者之間的法定權利與義務關系,是互換交易者之間進行互換交易行為的准繩。金融互換交易法律關系的結構是指金融互換法律關系的形式內容與組織架構,也就是說它主要包括哪些子法律關系以及這些子關系之間是何種結構關系。
金融互換交易法律關系,從形式上講是由復數的法律關系共同組成的;這些作為組成部分的多個法律關系就是金融互換法律關系的子部分。這些子法律關系,按照聯系方式的不同又可進一步劃分成核心法律關系、保障性法律關系兩類。
金融互換交易的核心法律關系
金融互換的核心法律關系(以下簡稱「核心法律關系」)是指金融互換自身交易內在所表現出來的法律關系。按照時間順序標准,它可以劃分成三個部分:期初本金互換所表現出來的法律關系,本文稱之為「期初法律關系」或「本金換出法律關系」;期中確定與履行連續支付義務所表現出來的法律關系,本文稱之為「期中法律關系」或「連續支付法律關系」;期末本金換回所表現出來的法律關系,本文稱之為「期末法律關系」或「本金換回法律關系」。這三個子部分法律關系,復合在一起就共同構成了核心法律關系。金融互換的雛形形式是平行貸款,平行貸款即由三個獨立的交易關系所構成。平行貸款經過演變與發展就產生了金融互換這種獨特的交易形式,之後,經過進一步演化,金融互換又發展出豐富的多種類型,盡管如此,金融互換在形式上仍然保留了由多個子部分交易關系共同構成的原始形式特徵。
盡管核心法律關系在形式上是數個子法律關系的復合體,但在交易實踐中我們絕不可以將其肢解為獨立的數個法律關系,因為核心法律關系實質上為一項單一性的法律關系。這種數個子法律關系共同構成的復合性,僅僅是指其外觀上的表現特點,實質上其內在的每個所謂的子法律關系均徹底喪失了其原本的獨立性,而只是作為了金融互換交易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子部分存在,金融互換核心法律關系一旦肢解為獨立的子法律關系,它就不再成其為金融互換交易,而會變質為其他類型的交易。
因此,核心法律關系中的期初、期中與期末三類子法律關系是不能被看成三項獨立的交易的,它們只是核心法律關系不同時間階段的具體表現,並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性。所以在法律實踐中,我們也不能對其進行隔裂分析,亦不可對其進行分開立法或分別裁判,否則金融互換就會失去正常發展的條件與基礎。
金融互換交易的保障性法律關系
就當前實踐中將保障性法律關系與核心法律關系復合為一體金融互換法律關系的概念定義而言,作為組成部分的兩類子法律關系也喪失了其原本的獨立性,而只是作一項全新的單一法律關系的組成部分而存在的。當前實踐中是利用合同法上的制度資源供給採取單一協議的形式將其復合在一起的,也就是說,包含保障性法律關系與核心法律關系在內的金融互換法律關系是一項單一的合同關系,其中的具體互換交易與信用支持安排事宜均只是這一單一合同中的一項子內容,對任何子內容的違反均構成對整個金融互換法律關系的違反。因此,對於實踐中的這種單一協議,我們同樣不能對其中的保障性法律關系與核心法律關系進行隔裂研究與分別裁判。實踐中的金融互換法律關系的概念將兩類性質完全不同的法律關系強制性的疊加在一起,
I. 北大的國家發展與研究中心,與清華的經濟管理學院和金融學院 ,三者相比哪個好些,能不能詳細些介紹急
ccer 側重研究性、抄學術性,其襲BiMBA非常優秀(師資、課程設計等。)。CCER的出國機會更好(申請到大牛和獎學金的概率)。。
至於清華的經管,是偏重於管理應用的,像錢院長和志武教授等,都是理論高手加實際運用 ,志武老師也被呼為公知嘛。。
總體上沒法比較的。。經濟與管理下面的細分太多了,要具體到你想了解的具體領域和專業才可以比較好地橫向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