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些金融機構可以為緊急事件開儲蓄賬戶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年第14號)規定:「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開展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包括存款機構、託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一)存款機構是指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吸收存款的機構;
(二)託管機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來源於為客戶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三)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
1.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來源於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2.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來源於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託管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或者本項第1目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並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3.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
(四)特定的保險機構是指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機構。本辦法所稱保險機構是指上一公歷年度內,保險、再保險和年金合同的收入占總收入比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機構,或者在上一公歷年度末擁有的保險、再保險和年金合同的資產占總資產比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機構。
本辦法所稱金融資產包括證券、合夥權益、大宗商品、掉期、保險合同、年金合同或者上述資產的權益,前述權益包括期貨、遠期合約或者期權。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商品或者不動產非債直接權益。
② 開展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金融賬戶的范圍有哪些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年第14號)規定:「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開展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包括存款機構、託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一)存款機構是指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吸收存款的機構;
(二)託管機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來源於為客戶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三)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
1.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來源於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2.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來源於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託管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或者本項第1目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並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期間計算;
3.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
(四)特定的保險機構是指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機構。本辦法所稱保險機構是指上一公歷年度內,保險、再保險和年金合同的收入占總收入比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機構,或者在上一公歷年度末擁有的保險、再保險和年金合同的資產占總資產比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機構。
本辦法所稱金融資產包括證券、合夥權益、大宗商品、掉期、保險合同、年金合同或者上述資產的權益,前述權益包括期貨、遠期合約或者期權。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商品或者不動產非債直接權益。
第七條 下列機構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二)證券公司;(三)期貨公司;(四)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合夥企業;(五)開展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務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六)信託公司;(七)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
第八條 下列機構不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金融機構: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二)財務公司;(三)金融租賃公司;(四)汽車金融公司;(五)消費金融公司;(六)貨幣經紀公司;(七)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八)其他不符合條件的機構。
③ 哪些金融機構需要開展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年第14號)規定:「本辦法所稱金融賬戶包括:
(一)存款賬戶,是指開展具有存款性質業務而形成的賬戶,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旅行支票、帶有預存功能的信用卡等。
(二)託管賬戶,是指開展為他人持有金融資產業務而形成的賬戶,包括代理客戶買賣金融資產的業務以及接受客戶委託、為客戶管理受託資產的業務:
1.代理客戶買賣金融資產的業務包括證券經紀業務、期貨經紀業務、代理客戶開展貴金屬、國債業務或者其他類似業務;
2.接受客戶委託、為客戶管理受託資產的業務包括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或者管理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理財產品、基金、信託計劃、專戶/集合類資產管理計劃或者其他金融投資產品。
(三)其他賬戶,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賬戶:
1.投資機構的股權或者債權權益,包括私募投資基金的合夥權益和信託的受益權;
2.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者年金合同。」
④ 金融機構收集到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都交給稅務局嗎
您好!非儲備性質金融賬戶基本就可以理解為原來的金融項目,就是變動的來往的金額,儲備項目就是留在手裡的項目。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⑤ 【中信銀行】尊敬的客戶:根據《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的要求,個人稅收居民應在銀行
需要弄的。
為了履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國際義務,規範金融機構對非居版民金融賬戶涉權稅信息盡職調查行為,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
⑥ 什麼是非居民金融賬戶
非居民金融來賬戶就是指在源中國大陸的法律里,如果這個人常年居住在中國,有中國境內戶籍,那麼這個人就是居民納稅人,全球收入都會面臨申報和繳納中國稅的義務。
舉個例子,如果是一個英國人,在中國臨時工作就業,那就是中國大陸的非居民。這時如果在中國大陸的銀行,比如中信銀行開立了戶頭存了錢,中信銀行就應該把存款信息披露給他的稅務居民國家,也就是英國的稅務機構。
(6)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居民金融賬戶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非居民賬戶信息,不會造成客戶信息泄露。
一是規定了金融機構應對客戶信息嚴格保密;
二是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客戶充分說明其需履行的信息收集和報送義務,不會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收集賬戶信息;
三是相關部門應按規定對客戶信息進行保密;四是兩國稅務主管當局間通過經安全加密的統一傳輸系統開展信息交換;五是金融機構報送的客戶信息原則上僅用於稅收征管目的。
⑦ 什麼叫金融帳戶
金融賬戶(Financial Account)居民與非居民投資與借貸的增減變化。按功能分類:專
① 直接投資(屬Direct Investment)直接投資者(Direct Investment)擁有10%或10%以上的股權。包括:股本資本、用於再投資的收益和其他資本。
② 證券投資(Porfolio Investment)是跨越國界的股本證券和債務證券的投資。
包括:長期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或稱可轉讓的債務工具;派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
③ 其他投資
這是書面的解釋,在國際收支平衡表中,金融賬戶包括以上部分。這部分超越了實體經濟,存在很的風險,就是金融風險。
當然也可以說我們在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開設的各種賬戶統稱為金融賬戶。
⑧ 銀行啟動非居民金融賬戶排查工作了嗎
據報道,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明確指回出,金融機答構必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的盡職調查。距離年底還剩2個多月時間,包括工農中建四大行在內的多家銀行開始陸續發公告進行調查工作。
監管部門相關人士表示,《管理辦法》對社會公眾影響較小,如果前期已經開立了賬戶,2017年7月1日之後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新賬戶時,大部分情況下無需進行稅收居民身份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由金融機構根據留存資料來確認。
⑨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以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明確了由銀行金融機構報告的可疑交易或者行為有幾項
18項吧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⑩ 什麼是金融賬戶
金融賬戶(Financial Account)居民復與非居民投資與借制貸的增減變化。按功能分類:
① 直接投資(Direct Investment)直接投資者(Direct Investment)擁有10%或10%以上的股權。包括:股本資本、用於再投資的收益和其他資本。
② 證券投資(Porfolio Investment)是跨越國界的股本證券和債務證券的投資。
包括:長期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或稱可轉讓的債務工具;派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
③ 其他投資
這是書面的解釋,在國際收支平衡表中,金融賬戶包括以上部分。這部分超越了實體經濟,存在很的風險,就是金融風險。
當然也可以說我們在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開設的各種賬戶統稱為金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