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收繳假幣後該如何安撫客戶情緒,避免投訴
主要是態度誠懇吧。解釋工作要到位,或者開具收繳憑證也行。關鍵看態度。
❷ 對假幣收繳有異議多少工作日向人民銀行申訴
來60個工作日內。
《中國人自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持有人對金融機構作出的有關收繳或鑒定假幣的具體行政行為有異議,可在收
到《假幣收繳憑證》或《貨幣真偽鑒定書》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向直接監管該金融機構的中
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行政復議,或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持有人對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作出的有關鑒定假幣的具體行政行為有異議,可在收到
《貨幣真偽鑒定書》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向其上一級機構申請行政復議,或依法提起行政訴
訟。
❸ 銀行對假幣如何處理顧客在銀行存款時發現假幣被沒收
1、把假幣交給銀行後,銀行會開出一張【假幣收繳憑證】。 2、如果不是很確定是假幣還可以在3個工作內持憑證到銀行的當地分支機構或銀行授權機構申請鑒定。 3、如果在存款的時候銀行發現有假幣了也會強制收繳回去的。
❹ 客戶拒簽假幣收繳憑證,銀行如何處理
銀行有義務告知,同時會加上,如有異議可以申請到人民銀行鑒定,
如果用戶拒簽,可以在簽字處寫上顧客拒簽字,主辦加蓋印章
❺ 金融機構對收繳的假幣實物,應如何處理
登記後入庫,最終上繳人民銀行。
❻ 對銀行收繳假幣有異議怎麼辦
根據《中國人抄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
第三章假幣的鑒定
第十條持有人對被收繳貨幣的真偽有異議,可以自收繳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假幣收繳憑證》直接或通過收繳單位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當地鑒定機構提出書面鑒定申請。
第十六條持有人對金融機構作出的有關收繳或鑒定假幣的具體行政行為有異議,可在收到《假幣收繳憑證》或《貨幣真偽鑒定書》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向直接監管該金融機構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行政復議,或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持有人對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作出的有關鑒定假幣的具體行政行為有異議,可在收到《貨幣真偽鑒定書》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向其上一級機構申請行政復議,或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❼ 什麼法律或文件規定收繳假幣不能交客戶辨認
是《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
這一條規定是: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時發現假幣,由該金融機構兩名以上業務人員當面予以收繳。對假人民幣紙幣,應當面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對假外幣紙幣及各種假硬幣,應當面以統一格式的專用袋加封,封口處加蓋「假幣」字樣戳記,並在專用袋上標明幣種、券別、面額、張(枚)數、冠字型大小碼、收繳人、復核人名章等細項。收繳假幣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收繳單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假幣收繳憑證》,並告知持有人如對被收繳的貨幣真偽有異議,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當地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收繳的假幣,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❽ 金融機構收繳假幣時,對 應該怎麼處理
金融機構發現假幣 應兩名工作人員當面予以收繳。 並且出示反假貨幣上崗資專格證書。 並開具由中國屬人民銀行統一印發的收繳憑證。 客戶可以根據收繳憑證 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 或授權的鑒定機構 提出鑒定申請。 如果發現是真幣 原額退還,如果發現是假幣不再歸還。
❾ 金融機構在假幣收繳管理過程中出現哪些行為,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 [2003]第4號令)第十七條回規定——
第十七條 金融機構有答下列行為之一,但尚未構成犯罪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罰款,同時,責成金融機構對相關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一)發現假幣而不收繳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收繳假幣的;
(三)應向人民銀行和公安機關報告而不報告的;
(四)截留或私自處理收繳的假幣,或使已收繳的假幣重新流入市場的。
上述行為涉及假人民幣的,對金融機構處以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涉及假外幣的,對金融機構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❿ 金融機構在收繳假幣過程中,應告之持有人哪些權利
櫃員應持有反假幣上崗資格證,且收繳假幣須有雙人辦理,換人復核。應給客戶出具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假幣收繳憑證,並告知客戶有向人民銀行申請鑒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