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叫互聯網金融到底有什麼作用啊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於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工具,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1] 理論上任何涉及到了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應該是互聯網金融,包括但是不限於為第三方支付、在線理財產品的銷售、信用評價審核、金融中介、金融電子商務等模式。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已經歷了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個人貸款、企業融資等多階段,並且越來越在融通資金、資金供需雙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傳統金融業務的核心。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資金,資金供需雙方的匹配(包括融資金額、期限和風險收益匹配)可通過兩類中介進行:一類是商業銀行,對應著間接融資模式;另一類是股票和債券市場,對應著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模式。這兩類融資模式對資源配置和經濟增長有重要作用,但交易成本巨大,主要包括金融機構的利潤、稅收和薪酬。
『貳』 資金盤跟互聯網金融哪裡不一樣
資金盤跟互聯網金融盤的區別如下:
一、資金盤的特徵 :
1 、沒有資本積累,因缺乏資金而向社會募集;
2 、工商、稅務登記齊全;
3 、不為個人投資者擔當任何風險;
4 、投資周期短;
5 、高回報率;沒有國家備案;
6 、沒有風險准備金。
資金盤是指運用直銷倍增原理,以滾動或靜態的資金流通形式,拆東牆補西牆,用後加入會員的錢支付給前面會員的網路傳銷形式,本質是金字塔式傳銷詐騙。創建資金盤的老闆無利可圖,就立即關網,捲款而逃,或者被公安、工商部門當做網路傳銷或非法集資而被查處,極具隱蔽性、欺騙性和社會危害性。
二、互聯網金融盤的特徵:
1 、自有資金量龐大,個人投資者投資不直接投向項目而投向機構投資者;
2 、募集量大;
3 、回報率高;
4 、為個人投資者承擔全部風險,簽訂電子版投資合同;
5 、有強制性投資保險約束機制,簽訂電子版保險合同,即使投資項目全部失敗,個人投資者本金也能百分之百贖回;
6 、募集資金在國家監管之下按風險准備金比例募集;
7 、向國家交風險准備金;
8 、投資到非交易的股權;
9 、有國家發改委備案。
互聯網金融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
在金融市場交易中,多種經濟成分、多種經濟組織都參與其中,金融主體與金融附體都以發行股票、債券、基金、股權等方式向社會募集資金,金融主體為機構為投資者。
『叄』 福建億策資本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億策抄金服從海峽西岸福建揚帆,襲從單一業務到綜合金融布局,為客戶提供全市場、多樣化的互聯網科技金融服務。 億策金服始終以領先的研發技術、專業的研究實力以及卓越的服務品質,為金融機構提供互聯網推廣服務、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支持服務、為金融機構提供在線教育培訓服務。
法定代表人:陳潔
成立時間:2015-12-31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5010010050136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光明南路1號升龍匯金大廈27層05單元
『肆』 基金投資和互聯網金融的區別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和基金兩者都是某種理財途徑,但這兩個東東差異較大回。互聯網金融和答基金,資金雙方的關系不同。P2P提供的是非標准化產品,基金提供的是行業認可的統一標准,有正規監管的標准化金融產品。而面對普通人,我更推薦大家投一些互聯網金融相關的產品(如:洋蔥先生)這些平台,簡單易懂風險低。
『伍』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跟金融互聯網存在哪些區別
一、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1]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二、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的區別:
1、企業性質不同
金融互聯網與互聯網金融企業最大的不同是企業性質。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民企性質,經營者追求目標與企業經營目標完全一致,沒有人員和網點歷史包袱,團隊人員普遍年輕,使企業應對市場反應能力遠快於金融互聯網企業。
2、資金來源不同
現行監管規定,銀行可吸收公眾存款獲得資金來源,而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且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3、監管要求不同
銀行明確由銀監會和央行監管,貸款業務有明確的資本充足率、貸前調查、貸款用途、受託支付、貸後資產處置、資產保全等要求。而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信部、商務部等多個監管部門,但由於業務創新速度快,沒有現成法規可循,往往游離於銀監會和央行監管之外,銀行需要執行的貸款面談面簽、貸款用途、受託支付、風險撥備、撥備覆蓋率要求,而互聯網金融小貸業務沒有這種要求。
4、授信依據不同
銀行個人授信業務一般基於客戶收入、現金流量、職業、徵信等,貸款授信前未採納央行徵信信息,很難規避客戶在多家貸款機構獲取貸款的可能;二是客戶並非完全實名制,虛假交易較難規避;三是貸後催收、清收保全、資產處置等制度有待健全;四是沒有像銀行一樣建立規范的風險撥備制度。
5、准入門檻不同
現行監管規定:「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而以電商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准入的資本要求很低,即便在涉及金融業務的第三方支付和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的資本准入要求也遠低於銀行。
有關第三方支付監管規定:「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有關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
6、平台建設成本不同
金融互聯網企業在建設互聯網電子渠道時,要考慮與原有系統、網點和自助渠道銜接,是計算機、電子渠道取代人工和物理網點的過程,而採用互聯網電子渠道後能否相應裁減人員和物理網點,是復雜和漫長的過程。
而電商企業則是一張白紙,可在借鑒金融互聯網企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採用最新互聯網技術,利用後發優勢建設低成本、功能齊全的先進互聯網金融平台,加之盈利模式不同,支付業務收費遠低於金融互聯網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