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⑵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方式籌集資金的還款及擔保方式
目前最常用的兩種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這種方式在償還初期的利息支出最多,本金還得相對較小,以後隨著每月利息支出逐步減少,歸還的本金就逐步增多。2.等額本金還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貸款本金,而利息隨著本金逐月遞減,每月還款額亦逐月遞減。總結:在貸款時間相同的條件下,等額本息還款法所要支付的利息高於等額本金還款法。因此,如打算提前還款,最好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法。按還款方式不同,借款人可以選擇期限減按或全額減按。
⑶ 民營企業向融資需要股東擔保嗎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嗎
融資是否需要擔保,主要看提供資金方是否有這個要求,如果對方有要求,那應當提供擔保,否則對方可以不提供資金。可以是股東提供擔保,也可以由其他企業擔保,只要提供資金方認可就行。法律上主要受《擔保法》約束。
⑷ 國企可否為民營企業做巨額擔保
不可以。
如果純粹的國有企業,對外擔保應徵得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管理職責的部門,即通常所說的國資委或國資局的同意,如果是國有控股公司,應根據公司章程的約定,對外進行擔保。當然,純粹國有公司如果未經有權部門同意,對外進行擔保的效力應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⑸ 政府平台公司可以為民營企業做擔保嗎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銀行要求
從法律角度上是可以的,只要這個公司的股東大會和國資委通過
操作上難度是很大的,一般兩家企業都會有緊密的關系,比如BT形式代建
現在地方債都在做審查,最好不要在風頭上
銀行會看這個擔保主體是否出銀監會監管平台,沒出平台很麻煩,出平台了就稍微好操作點
部分信託公司角度是認可這類增信的,當然前提是擔保的平台負債率及對外擔保不要太高
⑹ 金融機構可否為企業提供擔保
金融機構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兩類,都不能為企業提供擔保。
⑺ 國有企業能否為民營企業提供擔保
拙見:原則上可以。法律規定,國有企業對外擔保有嚴格規定,需要經過國資監管部門審批。可借鑒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
⑻ 國際金融公司和國際金融組織有什麼區別
國際金融來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也是世界銀自行下屬機構之一。1956年7月正式成立,總部也設於華盛頓。它雖是世界銀行的附屬機構,但它本身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國際金融公司的宗旨主要是:配合世界銀行的業務活動,向成員國特別是其中的發展中國家的重點私人企業提供無須政府擔保的貸款或投資,鼓勵國際私人資本流向發展中國家,以推動這些國家的私人企業的成長,促進其經濟發展。國際金融公司是世界銀行集團的成員,也是全球性投資機構和咨詢機構,旨在促進發展中成員國的可持續性項目,使其在經濟上具有效益,在財務和商業上具有穩健性,在環境和社會方面具有可持續性。
國際金融組織是指從事國際金融管理和國際金融活動的超國家性質的,能夠在重大的國際經濟金融事件中協調各國的行動;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穩定匯率;提供長期資金促進各國經濟發展的國際組織機構。
⑼ 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籌集資金,償還及擔保責任如何說明
貸款籌集,資金償還及擔保責任,想要寫說明的話,最好在網上搜一個範文,按照範文去寫就可以。
⑽ 國際金融組織
國際金融組織是指從事國際金融管理和國際金融活動的超國家性質的,能夠在重版大的國際經濟權金融事件中協調各國的行動;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穩定匯率;提供長期資金促進各國經濟發展的國際組織機構。
國際金融組織有全球性與區域性之分,全球性主要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國際清算銀行等,區域性有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