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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管理職系

發布時間:2021-03-16 12:18:19

❶ 金融系畢業後都能從事什麼職業

從近幾年就業情況來看,金融學專業畢業通常有這樣幾種將趨向:

一、商業銀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駐國內分支機構。

二、證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三、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控股公司、投資咨詢顧問公司、大型企業財務公司。

四、金融控股集團、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擔保公司。

五、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

六、中央(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這是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

七、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

八、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為保險方向。

九、國家公務員序列的政府行政機構如財政、審計、海關部門等;高等院校金融財政專業教師;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十、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證券部、財務部、證券事務代表、董事會秘書處等。

金融專業的排名大致為:北大、復旦、南開、對外經貿、廈門大學、中山嶺南、上財、西南財大

理論上應該是文科生學金融比較占優勢 但是金融學為文理兼收的專業。

北大今年的錄取分數線在各省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參加下面鏈接,,但是分數都是超高。。。。

金融機構哪些崗位屬於高級管理崗位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編輯本段第一條為加強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保證金融業的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其他金融機構。
上述金融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子公司和控股機構,境內其他中資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境外設立的銀行類機構,適用本辦法。
上述金融機構不包括在華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對經營管理具有決策權或對風險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員。
第四條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職務的人員,應接受和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審核。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分核准制和備案制兩種。適用核准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在任命前應獲得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核准文件;適用備案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在任命前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任職資格取消及任職資格檔案管理。 第二章任職資格編輯本段第六條擔任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第七條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能正確貫徹執行國家的經濟、金融方針政策;
(二)熟悉並遵守有關經濟、金融法律法規;
(三)具有與擔任職務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
(四)具備與擔任職務相稱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業務能力;
(五)具有公正、誠實、廉潔的品質,工作作風正派。
第八條擔任以下職務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適用核准制,除應滿足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擔任政策性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總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一級分行行長、副行長,境內代表機構、辦事處主任、副主任、首席代表,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一級分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二級分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支行行長,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二)擔任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10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
擔任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主任、副主任),一級分行(包括直屬分行,下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
擔任一級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主任、副主任),二級分行行長、副行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4年以上);
擔任支行行長,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准范圍和條件,比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辦理。
(三)擔任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行長、副行長,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
擔任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分行行長、副行長,異地直屬支行行長,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4年以上);
擔任股份制商業銀行其他支行行長、城市商業銀行營業部總經理(主任)、支行行長,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對住房儲蓄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准范圍和條件,比照股份制商業銀行辦理。
(四)擔任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五)擔任城鄉信用社市(地)聯社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長、主任、副主任,應具備大專以上(包括大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縣(市)聯社理事長、副理事長、主任、副主任,應具備中專以上(包括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擔任城鄉信用社理事長、主任,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包括高中、中專)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3年以上)。
(六)擔任境外中資銀行類機構中方派出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行長(總經理)、副行長(副總經理),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8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從業5年以上),能較熟練地運用一門與所任職務相適應的外語;
擔任境外中資銀行類機構總代表、首席代表,應具備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學歷,金融從業6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能較熟練地運用一門與所任職務相適應的外語。
(七)對其他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准范圍和條件,比照同類金融機構辦理。
第九條對確屬工作需要,但不完全符合第八條要求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職務的擬任人,如具備擬任職務所需的專業技能,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具體情況個案審核。
第十條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中屬於中共中央、國務院管理的幹部的任職資格審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對擔任國家派駐金融機構監事會的監事長、副監事長,其任職資格依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確定。
第十一條擔任以下職位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適用備案制:
(一)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董事、行長助理、總稽核、總會計師,信貸、會計、內部審計部門總經理,一級分行行長助理、總稽核、總會計師,支行副行長,國有商業銀行支行以下(不包括支行)機構第一負責人。
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備案范圍,比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辦理。
(二)股份制商業銀行副監事長、董事、行長助理、總稽核、總會計師,信貸、會計、內部審計部門總經理,支行(包括異地直屬支行)副行長;城市商業銀行副監事長、董事,信貸、財務會計、內部審計部門總經理,支行副行長。
對住房儲蓄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備案范圍,比照股份制商業銀行辦理。
(三)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副監事長、分支機構(包括代表機構)總經理(主任、首席代表)。
(四)城鄉信用社縣(市)聯社監事長,城鄉信用社副理事長和副主任。
(五)境外中資銀行類機構中方派出的副監事長、董事。
(六)中國人民銀行認為需要備案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對以上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要求,除符合本辦法第七條外,還應參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執行。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臨時主持工作超過三個月的副職,應按正職任職資格審核程序和條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一)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二)曾經擔任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並對此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的;
(三)對因工作失誤或經濟案件給所任職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的;
(四)個人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且到期未清償的;
(五)提供虛假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
(六)有賭博、吸毒、嫖娼等違反社會公德不良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已累計兩次被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監管當局取消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家有權部門批准,不得在黨政機關任職,不得兼任其他企事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除本職工作以外的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第三章任職資格審核與管理編輯本段第十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行根據金融監管責任制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實行分級審核、分級管理,並及時報上級行備案。
(一)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審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1、政策性銀行法人機構;
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法人機構;
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法人機構;
4、股份制商業銀行法人機構;
5、住房儲蓄銀行;
6、屬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監管的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7、境外中資銀行類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負責審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1、政策性銀行一級、二級分支機構;
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一級、二級分支機構;
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
4、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總行營業部、直屬支行;
5、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機構;
6、城鄉信用社市(地)聯社;
7、屬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監管的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三)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負責審核或取消以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1、政策性銀行二級以下分支機構(不包括二級分行);
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二級以下分支機構(不包括二級分行);
3、股份制商業銀行分行以下(不包括分行、直屬支行)分支機構;
4、城市商業銀行分支機構;
5、城市信用社及其縣(市)聯社、農村信用社縣(市)聯社;
6、由其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初審城市商業銀行法人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報分行審核;初審城鄉信用社市(地)聯社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報分行審核。
(四)中國人民銀行支行負責審核或取消農村信用社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初審城市信用社及其縣(市)聯社、農村信用社縣(市)聯社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報中心支行審核。
金融機構(包括分支機構)新設立時,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由中國人民銀行機構審批行負責。
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進行個案審核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經中國人民銀行監管行初審後,報上一級行審核。
第十六條金融機構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審核適用核准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由任免機構直接向承擔任職資格審核責任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行(以下簡稱審核行)提交書面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應一式三份,包括:
(一)對擬任人進行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
(二)任職資格申請表(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
(三)對擬任人品行、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的綜合鑒定;
(四)擬任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擬任人國家認可學歷證明復印件、專業技術證明復印件;
(六)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上述所有書面材料必須真實、可靠。
對需要初審的,任免機構應先向承擔任職資格初審責任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以上書面材料(一式三份)。中國人民銀行初審行應盡快完成初審,轉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
第十七條對適用核准制的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在接到任職資格申請表等書面材料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完整性審查,5個工作日內無異議,視為申報資料完整。
在確認申報資料完整、並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獲得有關監管部門的反饋意見後,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任職資格審核。對未通過任職資格審核的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應及時向申報機構發出《任職資格否決通知書》。
第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需要對適用於核准制的擬任人進行考試、考察或談話。
中國人民銀行對適用於核准制的擬任人進行談話,應安排相應的人員。
第十九條金融機構報送適用備案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由任免機構直接向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提交書面報備材料。報備材料應一式三份,包括:
(一)任職資格備案表(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
(二)擬任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擬任人國家認可學歷證明復印件、專業技術證明復印件;
(四)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條對適用備案制的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在接到完整的報備材料後,對需否決擬任人任職資格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報機構發出《任職資格否決通知書》。
擬任人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應否決其任職資格: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
(二)有本辦法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第二十一條金融機構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決定,應同時抄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和監管行。
第二十二條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離任,其任職機構的上級機構或幹部管理機構應對該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離任審計,並對其工作業績作出綜合評價。金融機構上級機構或幹部管理機構不能進行離任審計的,金融機構應聘請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外部審計師進行。
離任審計應全面、客觀、真實地評價離任高級管理人員。對離任後擬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申報機構在提交申報材料的同時,應提交離任審計報告;對因工作原因不能同時提交離任審計報告的,需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第二十三條離任審計報告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分管業務經營狀況,包括資產質量、贏利水平等;
(二)分管業務合規合法情況;
(三)分管業務內控建設和風險管理情況;
(四)職責范圍內發生的重大經濟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應承擔的責任;
(五)審計結論。
第二十四條對金融機構系統內同級機構、同類性質崗位之間作平行調動的,需要核準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若已經經過任職資格審核,原有任職資格仍然有效,不需重新進行核准,可在任職後提交離任審計報告,但仍需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對存在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原有任職資格失效,中國人民銀行將重新審核其任職資格:
(一)金融機構不能在擬任人任職後40天內提交離任審計報告、也未提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做出說明;
(二)離任審計報告結論不實;
(三)經離任審計,離任審計對象存在本辦法所規定不宜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
第二十五條對跨系統任職、跨地區任職或本系統內升職、需要核準的擬任人,如果原任職機構的監管部門不是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在審核其任職資格時,可就擬任人的品行徵求擬任人原任職機構的監管部門的意見,該意見和金融機構的申報材料一並作為任職資格的審核依據。
第二十六條中國人民銀行應建立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檔案。任職資格檔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任職資格申請材料;
(二)中國人民銀行憑以審核的有關文件、資料;
(三)中國人民銀行核准或取消任職資格的文件;
(四)金融機構對高級管理人員作出的處分決定;
(五)其他重要資料。
第二十七條中國人民銀行應對具有不良記錄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建立專檔,這些人員包括:
(一)被中國人民銀行取消任職資格的;
(二)被中國證券業監管部門或中國保險業監管部門取消任職資格的;
(三)境外監管當局認為不適合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
(四)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五)中國人民銀行認為需要建立專檔管理的具有其他不良記錄的金融從業人員。
檔案內容應包括個人履歷、身份證件復印件、相關文件資料、不良記錄書面材料等信息。 第四章任職資格取消編輯本段第二十八條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有權依法取消其一定時期直至終身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對違反《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受到撤職處分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將取消其5至10年(包括10年)直至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對違反《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受到開除處分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將取消其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受到本機構董事會(理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根據本機構內部規章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和開除處分的同時,必須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核行和監管行備案。中國人民銀行可視情節輕重,取消其1至10年直至終身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第二十九條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情節輕重及後果,取消1至10年(包括1年)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
(一)因長期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連續性的嚴重虧損;
(二)發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後,不及時報案並採取相應措施,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案、辦案,干擾或妨礙案件查處;
(三)金融機構內部管理與控制制度長期不健全或執行監督不力,造成重大資產損失,或導致發生重大金融犯罪案件;
(四)拒絕、干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監管;
(五)因嚴重違規違章經營、內部制度不健全或長期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金融機構被接管、被迫合並或宣告破產,或者引發區域性或系統性金融危機;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中國人民銀行認定應取消任職資格的情形。
第三十條對已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如發現在前任機構任職期間存在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及其他不宜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中國人民銀行可取消其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
第三十一條中國人民銀行對取消任職資格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採用適當形式,進行公開或內部通報。
第三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做出取消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決定後,如果被處理者或其所在金融機構不服,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行政復議。 第五章附則編輯本段第三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可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其他有關法規、規定給予處罰:
(一)未按規定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申報任職資格審核;
(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三)未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抄報高級管理人員任免決定;
(四)未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抄報對高級管理人員紀律處分決定;
(五)其他違反本辦法的情形。

❸ 金融行業包括哪些職業

  1. 銀行業(包括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社、城市合作版銀行等)。權

  2. 證券業證:券業是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

  3. 保險業: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4. 信託業:信託業(Trust Instry)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5. 財務公司:財務公司又稱金融公司,是為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

  6. 投資銀行業:投資銀行業是指以,、項目融資、資金管理、公司理財等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與金融咨詢的行業。

(3)金融公司管理職系擴展閱讀:

金融業起源於公元前2000年巴比倫寺廟和公元前 6世紀希臘寺廟的貨幣保管和收取利息的放款業務。

公元前5~前3世紀在雅典和羅馬先後出現了銀錢商和類似銀行的商業機構。在歐洲,從貨幣兌換業和金匠業中發展出現代銀行。最早出現的銀行是義大利威尼斯的銀行(1580)。

1694年英國建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銀行──英格蘭銀行,這為現代金融業的發展確立了最基本的組織形式。

❹ 金融公司的工作崗位有哪些啊

一:預測分析與管理咨詢人員:負責各種市場數據的收集和分析,該崗位的重要性越來越明顯。

二:經濟預測分析與管理咨詢人員經濟預測分析人員的行業分布非常廣泛,但一般只有各個行業中的跨國公司、大中型企業和政府經濟決策部門、公共研究機構才會設置。

而管理咨詢人員主要是流向一些咨詢公司,比如IT咨詢、營銷咨詢、上市輔導等。

三:證券經紀人:證券經紀人的素質要求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扎實的金融學基金知識;二是基於對市場的長期觀察之後得出的投資經驗;由於證券投資是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

四:基金經理:隨著更多的基金項目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產生,社會將需要眾多的基金管理 人才,基金經理就是這一行當中的高層次人才,其職責大致可分為:負責某項基金的籌措;負責基金的運作和管理;負責基金的上市和上市後的監控。目前這方面的人才十分緊缺,其職業的前景看好。

五:股票分析師,也是目前金融行業的熱門職位。股票分析師主要為股市投資者提供股市投資咨詢服務,以及舉辦有關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部分股票分析師在報刊上發表股評文章,以及通過電台、電視台等公眾媒 體提供股市投資服務。

(4)金融公司管理職系擴展閱讀

滿足分類規則

分類規則是任何分類過程必須遵守的基本規則,也是檢查分類是否正確的准則。因此金融公司風險劃分體系首先必須滿足分類規則。分類規則主要有四種: i完備性。科學意義上,劃分出來的種的總合,應當等於屬概念的外延。M=PI+P2+八+Pn。實踐意義上,可能發生的每一個風險事件都能歸為一個風險類別。

風險劃分體系的完備性是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ii獨立性。科學意義上,根據劃分出來的各個分項互不相容,具有全異關系。實踐意義上,可能發生的每一個風險事件只屬於一種風險類型。

iii准則唯一性。每一層次只有一個分類准則。iv邏輯等級清晰。邏輯等級保證分類的嚴謹性和直觀性。不在同一等級的風險不能並列羅列和討論。

參考資料金融公司網路

❺ 金融行業用什麼企業管理系統

想滿足金融行業客戶個性化的需求,適應未來的發展,亟需一整套金融行業系統軟體管理體系,提供整體的金融行業信息化解決方案;8Manage FAS主要需求及解決方案:
1、客戶管理:客戶集中建檔管理加密存儲,達到互相隔離與集中並舉,防止業務撞單及人員流動造成的客戶流失,運籌軟體設定平級之間互相屏蔽,並根據部門、職務不同設定欄位信息的查閱、修改、刪除等許可權。做到客戶信息的充分隔離,並能集中管控集中資源專注開發高價值客戶,提高客戶轉化率;並能集中管控並對客戶來源、行業、區域、部門等進行統計分析,方便進行金融行業領導進行廣告投放、市場營銷、渠道開拓、績效考核等決策支持。
2、銷售過程:客戶交接信息全面,不只是散亂客戶名單羅列,需要以往所有溝通聯系記錄,清晰明確客戶需求及洽談細節,否則將浪費大量的潛在客戶,也無需再從頭開始銷售過程。 運籌軟體通過洽談進展管理可以節省大量客戶開發成本的同時,防止競爭對手趁機挖牆腳。
3、團隊管理:金融行業業務人員必須清晰明確銷售過程關鍵要素、關鍵點,做到章法有度的專業銷售,部門領導能夠全面知曉各客戶最新進展程度,統籌安排工作計劃及投入精力。發現問題予以指導解決,全力提升團隊銷售技能。運籌軟體協助企業科學把控銷售流程,量化過程考核機制,消除結果考核的弊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建立章法有度的銷售管控體系,系統性的提升團隊的銷售戰鬥力。

4、費用管控:提升金融行業企業利潤,必須做到「開源、節流」中的費用控制,費用開銷必須與客戶、業務行蹤密切關聯,做好「事前申請、事中存證、事後審查」相結合,清晰明確的把每一筆費用都用在刀刃上。
5、銷售台賬:銷售數據必須全面細致,能夠實現成本、利潤的計算、業務人員獎金提成等績效核算,及時催收回款,預防壞賬發生。

6、售後服務:及時記錄客戶反饋問題、投訴、咨詢、處理情況等,不斷完善產品服務質量,提升客戶滿意度。建立售後服務各種問題及解決方案知識庫,方便金融行業客服人員快速響應客戶的服務要求。
7、協同辦公:金融行業公司文件、公告通知、任務目標上傳下達,保證消息的及時、准確傳遞與反饋。待辦事務提醒、工作日誌、請假、出差、用款、費用報銷及自定義表單等業務流程審批、設備資產、辦公用品、車輛管理、公文流轉等。

8、人力資源:實現招聘、培訓、使用、考核、激勵、調整等一系列人力資源管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發揮員工的潛能,為金融行業企業創造價值,確保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
9、財務管理:銷售回款、應收款、銷售開票、采購付款、應付款、采購收票、成本核算、費用報銷、固定資產、薪資統籌等貫穿整個公司的資金流。通過對各財務數據的分析,設法「開源」、「節流」,實現金融行業企業利潤最大化。

❻ 金融行業都有哪些崗位,崗位職責又是什麼

融資專員

1、尋找合適的銀行,與銀行商談並提供最佳融資方案和融資條件,能與銀行很好的溝通、協調、解決問題。
2、合理進行資金分析和調配,內部融資安排。
3、負責銀行費用收支和審核工作。

投融資項目經理

1、參與項目談判,組織項目(融資、並購、上市)的協調與執行;
2、積極尋求項目資源,負責項目進展情況的跟蹤與聯絡,制定項目可行性報告;協助起草與項目相關的報送審批文件,並負責具體辦理審批手續;
3、挖掘和引導客戶需求,通過對客戶高層的公關談判,引導客戶接受我公司的服務模式和理念。

外匯交易

外匯市場研究分析,外匯買賣及匯率、利率相關衍生產品交易業務

理財營銷經歷員

1.設計理財產品;
2.根據客戶要求為其設計理財方案,辦理理財業務;
3.開拓新客戶

信用分析與審查員

對重點行業或特定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跟蹤分析評估,撰寫信用分析報告,提交投資池調整意見

債券交易員

債券投資、詢價及交易業務

產品研發員

1、對小企業中心總經理負責;
2、調研中小企業業務市場狀況、客戶需求,探索、制定、合理調整中小企業產品研發方向;
3、提出產品開發要求,並牽頭各相關部門進行中小企業產品與服務的開發、管理和後評價;
4、編制中小企業融資產品培訓教材及相關培訓工作,部署新產品的銷售渠道及上市管理等。

保險業務員

1、規劃全行保險代理業務發展方向和具體工作計劃;
2、制定、完善全行保險代理業務管理制度並監督落實;
3、負責指導、審批和監控分行保險代理業務;
4、統計、分析全行保險代理業務數據,提出業務對策;
5、開展與其他保險公司合作的業務。

銀行保險客戶經理

1、銀行保險銷售培訓、輔導和業務推動;
2、銀行網點合作關系維護和銷售支持;
3、銀行保險客戶的售後服務。

授信制度管理員

根據國家經濟金融政策及我行業務發展與管理要求,負責起草公司授信管理辦法並參與組織實施。

授信業務管理員

1.監控分析全行公司授信業務運作及管理狀況,提出管理建議,為管理層提供決策支持;
2.監控檢查各區域中心和分行的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參與授信條線專業人員任職資格和管理。

授信審查員

1.對分行超許可權授信業務進行盡職審查,全面揭示授信業務的主要風險,獨立提出審查意見;
2.根據內部分工,對有關行業進行跟蹤分析並提出相應授信政策,對相關分行的授信業務運行和管理工作進行監控、分析和指導。

資金營運部助理交易員

1.從事人民幣資金交易、債券交易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及其它相關業務;
2.跟蹤金融市場行情信息,分析金融市場發展變化趨勢,提出階段性交易業務操作建議;
3.維護客戶關系,收集客戶信息,提出對客戶授信的建議。

業務數據分析員

主要負責相關金融數據的統計分析與資料庫管理。

投資清算員

負責投資管理部資金管理、業務核算、交易清算

機構規劃員

負責全系統機構籌建調研、可行性分析、機構籌建規劃設計等。

風險控制員

負責投資管理部一切經營活動全過程的風險監督、管理和控制。

權益類投資經理

組織制定權益類投資計劃、投資策略、投資計劃和投資配置組合方案並負責落實實施。

債券投資經理

組織制定債券投資計劃、債券投資策略、投資計劃和投資配置組合方案並落實實施。

債券銷售交易員

參與公司承銷項目在一級市場的發行銷售和二級市場的撮合交易、自營業務,負責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詢價、談判、交易業務,以及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交易業務,協調各種資源開發並維護客戶。

股權融資業務客戶經理

從事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投資者客戶資源的開發與維護。

高級投資經理

1.制訂投資策略,設計、建立並維護投資組合;
2.進行投資調研,提交投資建議報告;
3.下達投資指令,負責資產的投資運作;
4.對總體投資情況進行控制,定期提交投資情況報告。

宏觀專題研究員

宏觀經濟與金融、資本市場改革與發展方面的專項研究課題。

國際經濟與國際金融研究員

國際經濟與國際金融走勢、國際資本市場、大宗商品價格跟蹤分析等。

債券研究員

國債、金融債、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可轉債、資產證券化產品等,重點研究債券市場的收益、風險及債券利率水平的變化。

貨幣市場研究員

銀行存貸市場、同業拆借市場、票據貼現市場、回購市場、央行票據市場等,重點研究貨幣市場資金流量、流向及利率水平的變化。

客戶信用管理員

1.制訂融資融券業務授信管理制度,負責日常客戶信用管理,確定授信額度;
2.按市場化方式確定融資利率與融券費率的基準,並根據市場及公司自身業務發展需求動態調整。

金融模型研究與開發員

1.金融模型開發,主要方向包括:充分挖掘各金融市場的套利機會,設計開發套利模型獲取市場定價失效帶來的套利收益;
2.設計開發做市商自動交易及風險管理模型;設計開發權證發行及風險對沖模型。

金融衍生品業務主管

1.組織項目團隊進行金融衍生品相關定量分析,制訂衍生品投資策略、模型開發、風險控制總體方案並監督實施,根據市場因素變化及時調整策略,控制風險。
2.負責境 內外金融衍生品市場及產品的跟蹤與分析。

風險管理員

服務董事會風險控制委員會,研究風險控制的理論,跟蹤同業實踐,熟知有關法規和政策,評估本公司風險控制的組織框架、體制、制度、流程,提出風險管理戰略建議。

戰略研究員

1.進行宏觀經濟和金融證券行業發展趨勢的分析和評估,確定本公司的主要發展機會與主要風險;
2.分析公司的經營現狀以及各業務單位在行業內的地位、優勢與弱點;
3.收集國內外同行業先進企業資料,總結先進經營理念、管理體制、管理方法,對提高公司競爭力提供建設性意見;
4.參與組織制定公司發展戰略。

儲蓄與理財產品研發專員

1.實施儲蓄和理財產品開發的流程管理;
2.根據業務部門的要求細化需求;
3.參與儲蓄和理財業務領域的需求解釋、測試、編寫操作手冊、操作培訓等工作;
4.參與儲蓄和理財業務產品開發後系統運行的問題跟蹤、輔導和優化工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卡業務研發專員

1.實施卡產品開發的流程管理;
2.根據業務部門的要求細化需求;
3.參與卡業務領域的需求解釋、測試、編寫操作手冊、操作培訓等工作;
4.參與卡業務產品開發後系統運行的問題跟蹤、輔導和優化工作;
5.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產品研發助理

1.從事渠道類產品的用戶支持、系統維護、推廣上線等工作;
2.從事渠道類產品的應用管理、配置管理、數據處理等工作;
3.從事渠道類產品的系統測試、操作輔導、問題受理等工作。

產品開發專員

1.負責渠道類產品的立項組織、資源落實、方案設計等工作;
2.從事渠道類產品的開發參與、外包監理等工作;
3.負責渠道類產品的需求解釋、測試組織、編寫操作手冊、操作培訓等工作;
4.從事渠道類產品的問題跟蹤、輔導和優化工作。

基金IT事務管理員

1.協助系統分析員進行數據加工處理、分析;
2.參與部分公司信息系統建設協助系統管理員進行系統安全管理。

股證事務代表助理

1.境內外投資者來訪接待;來電來函的回復
2.股東名冊列印等股證事務
3.負責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項目材料;隨時保持聯絡
4.有關政策的咨詢、研究和傳達;
5.參與有關項目的洽談和跟蹤;
6.參與選薦證券中介機構;
7.跟蹤、催辦有關批文;
8.草擬分紅派息方案等;
9.考核激勵工作
10.完成部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理賠人員

負責各類理賠案件的處理,包括決定是否需要查勘、決定是否賠付、決定擬賠付金額、與客戶溝通談判、結案等。

基金注冊員

1.負責交易數據的處理;
2.基金注冊系統的維護與測試;
3.交易規則和流程的制定;
4.代銷機構業務往來;
5.資金劃撥;
6.新業務的研究與開發等。

行業分析師

1.深入分析各行業的發展趨勢和競爭要素,及時跟蹤和預測行業變化,提供相應的各類研究報告;
2.對上市公司進行緊密跟蹤,通過定量分析及時、准確地提供各類公司分析報告,揭示投資機會及風險。

分析師助理

1.協助宏觀、策略、固定收益、行業分析師進行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2.協助完成相關部門的日常行政事務。

投資經理

1.研究宏觀經濟、金融運行情況,判斷市場趨勢;
2.跟蹤形成合理的投資評估方式和模型,分析可選證券的投資價值;
3.編制投資組合,恰當把握投資機會,實現投資目標。

投行保薦代表人

1.根據分工,對分管項目的各個階段進行質量把關並製作項目計劃,確保項目承攬、承做、承銷工作的順利進行,完成業務及利潤指標
2.對所分管的項目的相關事務與主管機構(包括中國證監會、交易所、證監局、證券業協會)進行溝通,保證項目的順利推進;
3.對所分管項目的客戶關系進行開發與維護,組織下屬為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以滿足當前業務推進及未來業務儲備需要;
4.按證監會頒布的《保薦人制度》規定,切實履行對上市企業的盡職調查和上市後的持續督導和保薦職責。

證券投資部經理

1、主持證券投資部的全面工作,對上級負責。
2、對公司下達的經營計劃或成本計劃負責。
3、在《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范圍內開展業務工作。公開、公平、公證地為本部門選拔優秀員工,並對本部門的員工嚴格考核。
4、負責公司證券管理事務,協助董事會秘書開展工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和證券交易所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管。
5、協助董事會秘書協調股東與公司的關系,接待股東和投資者來訪,答復有關咨詢。
6、負責編制公司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季度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時、准確地向董事會秘書提供信息。
7、負責建立公司證券投資業務檔案、股市檔案、獨立負責保密工作,定期對公司股東結構變動和股票走勢做出分析並提交報告。
8、會同資產財務部做好公司年度分紅派息工作,研究制訂股票的增發、配股或債券的發行計劃等。
9、負責公司法人股的管理工作。
10、負責公司重大投資項目的研究工作,並提出決策建議。
11、編制公司投資項目計劃,負責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批、立項等工作。
12、組織投資項目的實施、監管、測評工作。
13、嚴格控制本部門費用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協調本部門內員工關系,培養團隊精神,為公司目標而共同努力。
14、因出差或其他事宜而暫離本工作崗位時,應指派一名副經理代行經理職權,以保證本部門的各項業務不受影響。
15、負責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結算員

(一)收集,錄入,運算結算數據,列印結算報表,復核結算結果。
(二)按規定的方式和時間提供客戶結算單,發送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和強行平倉通知書。
(三)計算客戶風險率,分析客戶風險,協調有關業務部門嚴格控制客戶風險。
(四)審核客戶出金,按時向財務部門提供所需報表,做好對帳工作。
(五)按檔案管理規定裝訂,保存,備份結算資料。
(六)維護客戶利益,不得擅自泄露客戶資料。

出市代表

(一)開盤前做好交易各項准備工作,檢查計算機設備,電話線路等是否正常運轉.
(二)接單與回報時要用規范用語,不得接受殘缺的或模糊不清的指令.
(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減少差錯發生,如發現錯單應立即報告,嚴禁擅自處理.
(四)加強基本功訓練,提高業務能力,迅速准確執行交易指令.
(五)及時將場內交易信息或交易所文件傳達給公司,根據需要和公司指令向交易所反映或查詢有關情況.
(六)交易結束後及時與報單員核對當日成交情況,保證將交易所結算單等資料按時傳回公司.
(七)在場內交易時,不得接打私人電話,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八)嚴格遵守交易所的各項規章制度,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

報單員

(一)熱誠待客,優質服務,嚴禁與客戶爭吵.
(二)負責接單,報單及成交回報工作,記錄工作日誌.
(三)操作中要用規范用語,並做到迅速准確.
(四)加強工作責任心,減少錯單的發生,如發現錯單要立即報告,嚴禁擅自處理.
(五)了解客戶持倉和風險狀況,控制高風險客戶的交易風險.
(六)負責與出市代表溝通聯系,及時通報交易所有關信息.
(七)收市後,負責與出市代表核對成交情況,整理保存交易記錄資料.

代客資產管理產品設計員

1、負責銀行代客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的開發和結構化設計;
2、為銀行代客資產管理類產品對公、對私業務條線銷售提供支持;
3、研究國內外資金、資本市場和資產管理模式的發展,進行產品開發。

理財產品營銷員

1、根據市場變化及客戶需求,提出產品設計需求;
2、組織對機構和對個人的資產管理類、財富管理類等投資理財產品的市場推廣及產品的後續完善,包括產品推廣的培訓、營銷督導以及日常問題的處理;
3、管理並指導分行理財產品銷售渠道,制定調整銷售策略;

業務管理及品質控制員

1、負責財富管理相關制度的建設以及銷售流程管理;
2、負責財富管理業務的成本效益分析、品質管理、業績考核和追蹤督導等;
3、負責理財產品銷售的日常管理及統計分析。

高端客戶服務員

1、負責直接或通過分支機構為個人高端客戶提供財富管理服務,指導分支機構發展和維持與高端客戶的關系;
2、收集高端客戶投資理財需求需求並及時反饋,提出解決措施;
3、根據高端客戶需求,協調各產品設計部門為其量身定做專業的理財計劃;
4、負責編寫面向理財經理提供的標准營銷服務話術等,定期對全行貴賓理財業務整體開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5、搜集整理行業投資信息,行業法規動態,對同業市場信息的深度挖掘與分析,負責我行客戶服務的後續信息支持。

代客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員

1、結合我行代客資產管理類產品開發,提供特定資產類別投資策略和多類資產的配置策略與投資組合管理;
2、國內、外主要市場和不同資產類別投資參照指標走勢研究及投資策略分析。

內/外部投訴受理員

1、受理內、外部投訴;
2、核實投訴內容;
3、提出投訴處理意見,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整改並反饋;
4、對被投訴單位整改情況進行認定,提出獎懲建議;
5、向領導匯報投訴受理情況,並將有關內容向全行通報。

客戶經理

1、負責投資客戶開發、維護;市場行情研判;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證券投資咨詢服務。
2、向客戶推廣各項金融產品;
3、撰寫信貸申請報告,對信貸風險進行分析;
4、通過業務開拓,最大限度的擴大收益,完成設定的業務指標.

金融分析師

負責面向金融機構及高等教育客戶群提供金融分析類產品/項目的客戶培訓、市場調研、需求分析、功能設計等工作

外匯分析師

分析國際金融市場,研判行情走勢;把握市場機會,及時發出交易操作指示。

投資分析師

1、進行宏觀經濟和投資政策研究,提供經濟發展趨勢報告; 2、根據公司投資指引,從事行業調查研究,製作行業研究報告,負責行業的持續跟蹤研究;
3、根據公司投資指引與投資計劃,進行已經投入公司經營狀況調查,定期巡訪上市公司,提交公司投資價值分析報告; 4、承擔公司對外的管理顧問和理財顧問業務,負責與同業機構開展研究業務聯系,各類信息機構開展定期交流。

櫃員

1. 辦理開戶業務
2. 收集、整理有關的統計資料;

資信評估人員

1、根據集團研究院工作要求,完成項目的分析報告和研發工作,獨立完成研究報告;
2、進行評級技術研究和專題研究;
3、協助業務發展部門項目經理開展業務和專業交流活動;
4、按要求完成技術總結、文獻翻譯工作;
5、按時參加本部門以及公司組織的培訓、研討會、評審會;
6、及時完成公司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務。

國際業務部人員

I、負責擬定年度外匯業務發展規劃,組織落實外匯業鄉發展規劃,監督發展規劃執行情況;
2、負責國際結算、外匯資金結算、外匯資金運營的集中操作和管理,負責國際收支申報、結售匯業務操作與管理;
3、負責外資管理,外資項目的上報、檢查、指導、盤活及風險控制,國際貿易融資的上報與審批;
4、負責組織國際業務部門的各項管理活動,負責外匯業務的電子化建設,BIBS系統的維護、升級改造和管理;
5、負責指導外匯業務的開展,包括市場准人與退出的管理,履行國際業務部門自律監管職能,保證外匯業務的健康、迅速發展;
6、負責外匯業務產品的營銷與推廣,密切關注外匯產品及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保證產品合規合法,定期向上級或在系統內發布外匯產品市場變動情況,開展外匯產品的推廣和培訓工作;
7、負責外匯業務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綜合管理部人員

1、負責制定辦公和會議制度,組織辦公和重要會議;
2、負責協調各部室工作,負責部署工作、會議議定事項 和行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查辦工作;
3、負綜合情況反映及行務信息反映;為領導辦公提供服務
4、負責處理文電、公文把關以及印鑒、文書檔案管理; 協調處理來信來訪;機要保密工作
5、負責制定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承擔重大課題調研及理論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會議報告和文件;
6,負責收集和匯總市行各部門報送的信息,收集國家和省內各類有關金融信息,並對其進行綜合分析和整理.為全行提供信息服務
7、負責黨的宣傳工作和全行業務宜傳工作:承擔新聞發言人的工作;組織農村金融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人力資源管理部人員

I、負責管理幹部的調配、任免、考核、交流、獎懲;
2、負責對下級行中層職數的配里、審查、審批;
3、負責各類機構的名稱、職能、級別、設立、撤並等事項的管理;
4、負責員工工資管理、職稱考(評)聘; 各類社會保險工作;
5、負責系統黨建工作和員工培訓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6、負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會計部人員

1、負責財務收支計劃的編制,日常財務收支的組織,國有資產的核算與管理,審查資金和財產多缺的處理,參與業務經營和管理,實施財務檢查和監督;
2、負責管理和監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招標與購建及基建資金的使用,零星固定資產的晌建與管理;
3、負責組織開展全轄財會監管工作;負貴全轄委派會計制度的制訂和實施;負責會計出納人員的業務培訓; 負責財務、會計、出納、結算工作的檢查和輔導;
4、負責採集、加工全會計基礎數據,編制會計報表,撰寫財務分析報告;
5、負責費用管理及基層行費用的審核和報賬;負責庫存現金、有價單證和會計重要空白憑證的理;
6、負責全轄ABIS操作管理及輔導;負責業務印章及結算、出納機具的管理;
7、負責呆賬准備金的計提和管理;負責所屬單位的產權界定、價值評估和產權登記;
8、負責組織開展財務管理委員會、集中采購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轄的納稅審報工作;
9、負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部人員

1、負責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和審計部各項管理辦法的制加實施;
2、負責監督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對各業務主管部門的自律監管進行再監督;
3、負責對全行經營活動真實性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內部控制綜合評價工作;
4、負責組織開展高層任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
5、負責組織非現場審計和實施全行性信貸、資產負債管理、財務會計、銀行卡、國際業務以及計算機等專項審計活動;
6、負責對直屬經營性單位的定期常規現場審計工作和對下屬企業經營性單位定期常規現場審計作;
7、負責對違規經營行為進行經濟處罰和審計復議;負責內部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❼ 金融行業都有哪些職位

金融行業熱門職位主要有:預測分析與管理咨詢人員(負責各種市場數據的收集和分析,該崗位的重要性越來越明顯)、基金經理、證券經紀人和股票分析師。

一:預測分析與管理咨詢人員:負責各種市場數據的收集和分析,該崗位的重要性越來越明顯。

二:經濟預測分析與管理咨詢人員經濟預測分析人員的行業分布非常廣泛,但一般只有各個行業中的跨國公司、大中型企業和政府經濟決策部門、公共研究機構才會設置。

而管理咨詢人員主要是流向一些咨詢公司,比如IT咨詢、營銷咨詢、上市輔導等。

三:證券經紀人:證券經紀人的素質要求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扎實的金融學基金知識;二是基於對市場的長期觀察之後得出的投資經驗;由於證券投資是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作為證券經紀人必須通過對政權市場價格變動趨勢的研究,把握規律性,並結合影響證券價格的各種因素分析,逐步積累並具備相當的投資經驗和熟練的業務操作能力。

四:基金經理:隨著更多的基金項目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產生,社會將需要眾多的基金管理 人才,基金經理就是這一行當中的高層次人才,其職責大致可分為:負責某項基金的籌措;負責基金的運作和管理;負責基金的上市和上市後的監控。目前這方面的人才十分緊缺,其職業的前景看好。

五:股票分析師,也是目前金融行業的熱門職位。股票分析師主要為股市投資者提供股市投資咨詢服務,以及舉辦有關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部分股票分析師在報刊上發表股評文章,以及通過電台、電視台等公眾媒 體提供股市投資服務。

(7)金融公司管理職系擴展閱讀:

金融行業就業方向

無論是本科畢業,還是碩士畢業,金融學專業畢業生總體上的就業方向有經濟分析預測、對外貿易、市場營銷、管理等,如果能獲得一些資格認證,就業面會更廣,就業層次也更高端,待遇也更好,比如特許金融分析師、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特許財富管理師(CWM)、基金經理、精算師、證券經紀人、股票分析師等。

金融專業開始就越來越受國家的重視,特別是各個大的城市, 這個專業會有銀行,證券,期貨,外匯,保險,會計學,財政,及管理,營銷等方面的課程,用心學好 專業課對以後非常有用.,就算不從事本專業類工作,理財理念和金融,經濟方面的理解也會終生受益的。

金融學畢業有3個就業方向,銀行、保險和證券。銀行最穩定,福利好,但是難進。保險最好進,同時也是最累壓力最大的。

❽ 金融行業有哪些職業種類

瑞迅財經為你解答:
就業方向:中央銀行(政府)
主要工作性質: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監管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等,專業側重:經濟學、銀行學、金融學,就業單位舉例:中國人民銀行。

就業方向:金融監管部門(政府)
主要工作性質:監督轄內各類金融機構合規經營;研究並提示金融風險,專業側重:經濟學、金融學、保險、統計、投資、精算、財務會計,就業單位舉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就業方向:財政、稅務、審計、工商等部門(政府)
主要工作性質:管理側重收入、支出;檢查各級政府機構以及國有控股企業財務運轉的合法性及合規性;檢查各類企業經營的合法及合規性,專業側重:經濟學、財務、會計、審計、稅務、統計、工商管理,就業單位舉例:財政部、審計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發改委、國資委等

就業方向:社會保障部門(政府)
主要工作性質:保證社會保險資金、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專業側重:精算、投資、會計、金融學、統計學,就業單位舉例:社保基金理事會

就業方向:商業保險公司
主要工作性質:設計保險產品,為保險產品定價,管理保險產品風險,管理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專業側重:保險、精算、審計、財務、會計、經濟學、金融學、投資、市場營銷,就業單位舉例:平安保險、美國友邦保險、安邦財險、中國再保險等

就業方向:商業銀行
主要工作性質:籌集資金,提供金融咨詢、結算、兌換、融資、理財等服務,專業側重:金融學、銀行學、投資、精算、會計、商業、國際商業、財務、法律、市場營銷、統計,就業單位舉例:中國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渤海銀行、匯豐銀行、花旗銀行等

就業方向:政策性銀行
主要工作性質:配合國家政策,對風險較高或回報較低的基建、農業或進出口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專業側重:金融學、銀行學、精算、投資、會計、法律,就業單位舉例: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就業方向:投資銀行
主要工作性質:為企業引進戰略合作者,對企業並購、上市、專項融資等業務提供咨詢及服務,專業側重:精算,就業單位舉例:美林、摩根斯坦利、高盛、德意志銀行等

就業方向:證劵公司
主要工作性質:輔導企業上市,銷售企業發行的股票機進行股市投資,專業側重:精算、投資、經濟學、金融學,就業單位舉例:銀河證劵、國信證劵等

就業方向:基金公司
主要工作性質:對募集資金進行投資,實現保值、增值,專業側重:精算、投資、經濟學、金融學,就業單位舉例:博時基金、廣發基金等

就業方向:國際金融組織
主要工作性質:為清除貧困,對發展中國家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建設項目提供貸款,對關繫到一國民生的災難性市場提供資金援助,專業側重:經濟學、銀行學、金融學,就業單位舉例: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

就業方向:結算組織
主要工作性質:為金融機構及個人間本外幣資金結算提供服務,專業側重:金融學、財務、會計、市場營銷,就業單位舉例: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JCB、Diner's Club、銀聯、Money Gram、Western Union等

就業方向:會計師事務所及咨詢公司
主要工作性質:對企業財務進行第三方審計、並對改善經營、財務工作提供咨詢服務,專業側重:金融學、精算、財務、會計、審計、稅務,就業單位舉例:普華永道、安永、德勤、KPMG、淡馬錫等

就業方向:各類媒體、企事業單位及跨國公司
主要工作性質:財經媒體、所有企業的財務、投資及戰略、規劃部門均需要財經人才,專業側重:國際商業、金融學、財務、會計、稅務、投資、市場營銷、統計,就業單位舉例:路透、彭博、人民日報、寶潔、IBM、中國移動、中國遠洋

就業方向:其它
酒店管理、賽事管理、經紀人、私人理財顧問

❾ 我國各金融管理機構的具體職能

改革開放以來,地方金融已成為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地方回金融風險的凸現,地方金融管理答機構的作用亦日趨重要。
1、中央銀行代表國家貫徹執行金融政策,代理國家管理財政收支並為政府提供金融服務。
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
中央銀行只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發生業務關系,不直接面對企業和個人。
政策性銀行是專門經營政策性貨幣信用的銀行機構,目前我國有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政策性銀行的主要業務以前有看到知道上有過,我就不細說了。
政策性銀行業務上要接受人中央銀行的監督。
2、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
他們的主要區別是業務范圍的不同。商業銀行主要以存貸款業務為主,投資銀行一般做證券發行與承銷,公司上市,資產管理等業務。而且原則上投資銀行不能吸收存款。
3、投資銀行與證券機構
證券經營機構在美國稱之為投資銀行,在日本稱之為證券公司。我鍋的證券公司是類似與投行的金融機構,主要區別是投資銀行的業務很發達,而我國證券經營機構的業務范圍叫窄,一方面因為發展的晚,另一方面因為我國對證券經營機構的監管很嚴格,如證券公司不得從事B股的自營自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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