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央行職能和上海總部!!!!!!
1\中國人民銀行的原有職能將「一分為二」,淡出銀行監管職能,「瘦身」後專注於貨幣政策的制訂和執行,逐步發展成為類似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的成立及其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迄今已有55年的歷史。然而,直到1983年與國有專業銀行的分立,它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中央銀行。之後它又經歷了三次職責上的分離,即1992年證監會的成立,將對證券市場的監管職責從人民銀行中剝離;1998年保監會的成立,將對保險市場的監管職責加以剝離;及至銀監會的成立,其對銀行業的監管職責再次被剝離。
與此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在自身機構設置上也在為其職責的優化不斷地進行調整。1995年通過的《人民銀行法》,賦予了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廣泛的職責,其基本職能可以歸納為金融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服務。1997年,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設立了貨幣政策委員會,強化了其金融調控的能力。1998年,央行對分支機構進行重大調整,跨區域設置了九大分行和21個地方監管辦,使貨幣政策由計劃經濟時代的直接計劃管理向藉助市場工具的間接調控方式轉變。2003年12月27日,經過修訂的《人民銀行法》於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六次會議正式表決通過,強化了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進行宏觀調控方面的職能,明確地規定了其「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
從央行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央行的職責越來越得以專業化,即它已不再像以前那樣負責金融業的方方面面,而是將監管職責逐步剝離開來,使其更關注於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執行,著眼於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從而強化其職責執行的效力,增強其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因此可以說,央行的管理體制和基本職能也隨之跨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發展時期。
2、上海總部主要以現有的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為基礎進行組建,作為人民銀行總行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總行的領導和授權下開展工作,將主要承擔部分中央銀行業務的具體操作職責,同時履行一定的管理職能。
在揭牌儀式上,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表示,成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就是要圍繞金融市場和金融中心加強中央銀行總行的調節職能和服務職能。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主要負責中央銀行部分操作性業務,這將更加便利中央銀行從金融市場一線獲取信息,從而能夠更加及時、有效地進行業務操作和動態微調,提高金融宏觀調控效率。目前,上海總部主任由人民銀行副行長項俊波兼任,央行行長助理馬德倫和央行上海分行行長胡平西分別兼任上海總部副主任。
在昨天的掛牌儀式上,央行行長表示,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科技的發展,交通的便利,對金融業產生深刻影響,對中央銀行總行的調節功能和服務功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時,一個國家國際競爭力的強弱,當今要看有沒有功能強大的金融中心。央行上海總部正是順應這樣的形勢和要求而設立的。上海市市長韓正表示,央行上海總部的設立對上海金融發展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是一件里程碑式的大事。央行上海總部主任項俊波稱,此舉是完善我國央行體制、更好地發揮央行在宏觀調控中作用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措施。
央行上海總部主要以現有的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為基礎進行組建,作為人民銀行總行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總行的領導和授權下開展工作,其職能定位是總行的貨幣政策操作平台、金融市場監測管理平台、對外交往重要窗口,主要承擔公開市場操作、金融市場監測、金融信息分析研究、金融產品研發和交易、區域金融合作等職責。
小川在解釋成立上海總部原因時坦言,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條件下或市場化程度較低的改革初期,金融組織結構就傾向於「上下一般粗」,即總行有什麼部門,地方分行也需相應有什麼部門,因為需要將信息上傳集中到中央,然後通過中央計劃層層分解到各地區去執行。在新形勢下,人民銀行舊有的組織結構已經不能適應央行對調節和服務職能的需求。
周小川指出,貨幣政策的運作和傳導越來越倚重於貨幣市場和外匯市場。金融市場自身的發展也必然會越來越多地提供跨區域的服務,而不再是區域分割的金融市場,還必然會形成為數不多的為全國服務、甚至為國際服務的金融市場。
將第二總部選在上海的原因是顯而易見的。「建立國際金融中心」是中央對將上海建成四個中心的其中一大目標,也是上海20多年來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建設國家的金融中心是超越城市利益和區域利益的。」周小川行長如是說。
除了政策上的傾斜,上海自身金融市場的發展也頗合央行加強「服務」的要求。
目前,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債券市場和外匯市場都設在上海,上海證券交易所是全國的主板市場。另外,上海還設有黃金市場和期貨市場。這些市場是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管理資金、進行投資交易的重要場所,也是中央銀行開展市場操作,實施金融宏觀調控的基本平台。
正如上海總部的掌舵人、央行副行長項俊波所說的,設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可以充分利用貼近金融市場一線的優勢,直接、便利地收集和反饋各類市場信息,敏銳、准確把握市場變化的「脈動」,及時、有效地進行業務操作和動態微調,提高中央銀行宏觀調控和金融服務的效率。
㈡ 在中國哪個城市金融業最發達
1949年以前,上海是中國的商業金融中心、亞洲主要的金融中心和遠東國際金融中心。當時上海匯集著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四大政府銀行為首的中國國家資本與官僚資本金融機構及數量眾多的私人資本經營的銀行、錢庄和信託公司。總部設在上海的國內銀行占銀行同業公會會員的81%。經歷了1927至1937年「黃金時期」的發展,到抗日戰爭爆發前,上海的私營行庄公司已達105家。上海同時是當時外國金融進入中國的首選之地。據統計,到1936年外國在華銀行家數共有32家;其中,上海就有27家,而香港同年只有17家外國銀行。這些外國銀行大多集中在外灘一帶:英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及渣打銀行、德國德華銀行、日本橫濱正金銀行及台灣銀行、俄國華俄道勝銀行、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美國花旗銀行、比利時華比銀行等,組成了「東方華爾街」。上海當時的金融市場非常發達,擁有同業拆借、貼現等貨幣市場,內匯、外匯市場和標金(黃金)市場與大條銀(白銀)市場。在資本市場方面,上海當時是僅次於紐約和倫敦的全球第三大股票市場和第三大債券市場。上海當時既是全國資金調劑中心,也是遠東國際交易活躍的金融中樞:1936年,上海的黃金市場全年成交數實際達到3116萬條,摺合美元1100餘萬元。這一數字超過日本的東京和大阪之和,也超過法國的巴黎。每日交易額之巨,雖不足與倫敦、紐約媲美,然凌駕法、印、日之上。經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到1949年5月時,上海私營金融業的整體資金實力實際上已削弱,但仍有119家私營銀行、80家錢庄和5家信託公司。在1949年以後,有些上海的資本家都已經逃離到香港,台灣,或者海外其他地方。也有一些留在上海,繼續經營。最後在1956年初,都被公私合營。1952年底,上海私營金融機構的數量減至60餘家。1956年初,官方實行公私合營政策,最後全部合並為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聯合總管理處。所有資本市場也被關閉,上海的亞洲金融中心地位後被東京、新加坡和香港取代。現今的上海是中國大陸經濟發達的城市,據上海統計局初步統計,全市2009年經濟總量達14901億元,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分別佔0.7%、39.9%、59.4%。2009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11555美元,全年地方財政收入2540.3億元,比上年增長7.7%,GDP總量也已經超過香港。第三產業主要包括了金融業、房地產業、保險業、信息服務業、商貿業、餐飲業以及運輸業等。位於浦東新區的陸家嘴是上海的金融中心,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2005年8月在上海揭牌,主要職能是管理公開市場操作。全球500強企業中已有部分在上海設立了中國區總部、分公司和辦事處。上海現有的本地銀行有交通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2010年2月21日,由全球著名的畢馬威咨詢公司參與制定,法國巴黎大區投資促進協會發表公布的「世界最具吸引力」城市排行榜中,英國倫敦位居榜首,排名第二的是中國上海。改革開放以後成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經過二十年的發展,不論是技術手段還是交易規模均獲得較快發展,目前,上交所新一代交易系統峰值訂單處理能力達到80000筆/秒,系統日雙邊成交容量不低於1.2億筆,相當於單市場1.2萬億元的日成交規模,並且具備平行擴展能力。截止2009年年末,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總市值為18.3萬億元人民幣,位居全球第五、成交金額居全球第三、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居全球第六,並在近幾年吸引了眾多優秀的大型企業來滬上市融資,其中包括金融企業里盈利能力冠居全球第一、第二的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此外,還包括中國人壽、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神華、中國銀行、中國建築等一批業績優良的藍籌公司。
㈢ 我國的金融機構有那些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中央銀行專,即中國人民銀行。屬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㈣ 大型金融機構和中小金融機構
我國的大型金融機構主要是指中農工建交五大國有控股銀行以及一些較大的城市商業銀行。中小金融機構主要是指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等
㈤ 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金融機構是抄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襲,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㈥ 上海的金融機構有那些呢
中國擁有的金融機構在上海幾乎都有的
㈦ 上海金融機構排名
現在金融機構排名的話,那當然是國外的加中國的最多了,但是一般情況下集中機會太多了呀。
㈧ 中國的三大金融機構有那些
中國的三大金融機構是銀行、保險、證券。
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准,首次明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
該《規范》對金融機構的分類:
貨幣當局
1、中國人民銀行;
2、國家外匯管理局。
監管當局
1、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
1、銀行;
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
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
4、農村資金互助社;
5、財務公司。
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
1、信託公司;
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3、金融租賃公司;
4、汽車金融公司;
5、貸款公司;
6、貨幣經紀公司。
證券業金融機構
1、證券公司;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3、期貨公司;
4、投資咨詢公司。
(8)中央及上海金融機構來遼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屬於咨詢和信託功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機構
㈨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