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實現集團化公司集中采購協同效應
宮迅偉老師指出可以從以下幾點來考慮
一、500強公司是如何「形散而神不散的」?
二、集中管理如何有這么大的力量呢?什麼叫集中采購,怎麼理解它呢?
三、分散采購的弊端是什麼,尤其是企業越來越大的時候?
四、從幾個真實案例看集中采購的好處
五、如何推行集中采購呢?
六、推行第二個集中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是什麼?
七、推行集中采購的關鍵是組織保證、流程保證和人員保證
Ⅱ 廣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廣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1992年12月24日在廣州市工商行政回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答代表人房向前,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企業自有資金投資;企業管理服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除外)等。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成立時間:1992-12-24
注冊資本:222383.0413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101000165053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6301房自編B單元
Ⅲ 協同效應的效應實現
並購市場一般的游戲規則是:並購溢價必須在並購整合前付清。所以,決策者必須將並購成本和預期收益分開計算:我擁有的資源(現實的和潛在的)在獲得預期收益前,是否會窮盡?如果資源窮盡,所有的預期收益或者協同效應,都是鏡中花、水中月。
從動態角度看,實現協同效應要求並購者至少能夠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並購者能夠識別目標公司中戰略、流程、資源中的獨特價值,並能維持和管理好這種價值,使其至少不貶值或不流失。這並非是一項輕松的任務。UNOCAL的價值在於其擁有的油氣資源,還涉及到未來石油的價格走向,都會影響公司的價值。
其次,並購者自身擁有的資源和能力,在整合過程中不會被損害,能夠維持到整合後新的競爭優勢發揮作用。這要求並購者必須認真評估並購投入的資金、人力資源以及其他資源對原有業務的影響。
第三,並購者擁有的資源、能力與目標公司的資源、能力能夠有效加以整合,創造出新的超出原來兩個公司新的競爭優勢。 從競爭角度看,實現協同效應,要求並購方能夠做到以下兩點:
第一,整合後的並購者必須能夠削弱競爭對手。
第二,整合後的並購者必須能開拓出新市場或壓倒性地搶奪對手的市場。
第一個條件涉及並購者有能力維持優勢或者克服弱點;
第二個條件使並購者能夠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在新的或目前市場上與競爭者競爭。所有這些都必須在這個前提下實現:中國企業是地區性公司,而對手則是全球性公司;並購支付溢價會削弱並購者的資源、能力,而競爭對手虎視眈眈,其實力並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比如聯想的競爭對手戴爾,當聯想宣布並購IBM PC後,戴爾一方面在美國市場、歐洲市場千方百計爭奪IBM的客戶,另一方面在中國市場和聯想打價格戰,力圖削弱聯想在中國市場的盈利能力,從而削弱聯想整合IBM全球業務的能力。在中國市場打價格戰,對於戴爾而言,損失的只是其全球業務中一個並非重要的部分,而對並購初期的聯想而言,損失了中國市場,則意味著失去了全部。 想像這樣一種情形:在競爭激烈的音樂市場,一個大型中國民族樂團宣布並購一個輝煌不再的美國爵士樂團。他們事前未經任何演練,就作為一個樂隊登台演出。這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情形?如果你是指揮:你會處於何種境地?面臨何種任務?如果你是樂隊成員:你會處於何種狀態?如果你是兩個樂隊原來的忠實聽眾:還會不會再買這個樂團的票?如果你是這個樂隊的競爭對手,你會怎麼做?
中國企業的跨國並購,在某種程度上和這種情形類似。如何使文化背景差異很大的兩個企業融合到一起,和諧運作,實現協同效應,除了必須的資源保障,防止競爭對手的攻擊,同時還需要有效地控制整合過程。
首先,有效的並購整合不是始於宣布並購之後,而應始於盡職調查階段。在盡職調查時,不但要了解資源、業績、客戶等,更要研究文化、歷史;必須對協同效應的真正來源、實現的途徑做出可靠的評估。並購者必須檢驗假設的可靠性。
其次,願景和使命是企業文化的核心,是企業信仰系統中的靈魂,也是所有並購活動的出發點,是凝聚優秀員工、留住有價值客戶的重要基礎。並購不過是實現公司願景、達成公司使命的一個手段。所以,如果中國企業希望成為一個國際化的企業,願景、使命陳述中那些具有地域色彩、國家色彩的內容必須做出適當的調整。比如,如果一個中國企業的使命是「產業報國」,目標企業的員工很容易將這個「國」理解為中國。至少在現階段,很難讓一個其他國家的員工發自內心地認同這一點。
第三,必須有清晰明確的經營戰略,即在競爭性環境中實現願景的基本指導思想、路徑,以及一系列連續的一致的集中的行動。在並購前,並購者就必須仔細籌劃哪些業務必須合並,哪些業務將獨立運作,哪些業務將取消;哪些資源和能力將發生轉移;哪些運作流程、策略將被改善或優化;進行這些整合需要付出多少成本;這些合並、優化、轉移將創造多少價值。如果並購前沒有對這些做出評估,並購者顯然就是不知道為了什麼而付錢!如果不能清晰地說明新公司在整個產業價值鏈中如何更加富有競爭力,刻畫出在哪裡產生競爭收益,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就是空話。
第四,並購者必須為防止可能的文化沖突,特別是權力沖突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對公司競爭力的損害做好充分的准備;在保存目標公司的文化和為了實現並購目標而促進雙方建立相互依賴關系之間,保持必要的平衡。
國際化的道路雖然艱難,但決非走不通。審慎的規劃,科學的選擇,能夠增加成功的概率。風險可以規避,可以分散,但很難消除。善於改變風險,規避風險,增加成功的可能性,減少出問題的可能性以及問題出現後的負面影響,最終仍是經營者的責任。
真正的企業家並不是風險的追逐者,而是希望捕獲所有回報而將風險留給別人的人。做百年企業,除非不得已,否則不要孤注一擲,應該給自己留條後路。不成功,則成仁,不應該是企業家的座右銘。
Ⅳ 急求公司金融理論中文版的下冊 PDF 願意分享人大經濟論壇的VIP賬號
實話說,我是急切求人大經濟論壇的VIP,也只能幫你找到這么一點內容。
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在我國的研究現狀
目前,西方經典的公司金融理論在我國的研究現狀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公司融資行為研究
這方面的研究成果較多,主要包括:資本成本分析、融資偏好分析、資本結構的決定、資本結構與公司績效的關系等方面。在資本成本分析的研究中,主要採用經典公司金融理論中的資本資產定價法、Modigliani and Miller的平均成本定價法等來計算我國上市公司的資本成本。在融資順序和資本結構的研究中,多以實證研究為主,而且大多依據西方經典的公司金融模型來探討可能的經濟影響變數,進而確立要進行計量檢驗的模型,在有關實證結果的分析中,重點也是判斷我國上市公司的金融決策行為是否符合經典公司金融理論的結論。主要的研究結論有:我國上市公司的資本成本呈下降態勢。上市公司存在強烈的股權融資偏好。關於資本結構的影響因素方面,除了資本成本、行業因素以外,還包括企業規模、盈利水平、企業成長性等方面的因素。但是在上述研究中往往忽視了企業經濟性質和外部經濟環境的制度約束,沒有控制外部因素的影響,這很有可能影響研究結論的准確性。
公司投資政策研究
主要包括企業並購的績效和動機研究,公司投資的「融資約束」現象的研究,而對實際的研發投資、庫存投資等實物投資范疇研究得較少。在並購績效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兩種方法:一類是基於並購行為的市場反應;另一類是比較並購前後企業經營業績的變化,但是實證研究結果對並購雙方的總體並購績效是否得到改善並無統一的結論。有關並購動機的研究結論認為: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中的協同效應、多元化效應並不能解釋我國上市公司的並購行為。在投資的「融資約束」 研究方面,主要應用了Fazzari 和Habbard的「融資約束模型」來對我國上市公司的投融資行為進行檢驗,初步的結論是大公司的投資對現金流量的敏感性要高於小公司。
公司股利政策研究
這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現狀;公司股利政策的影響因素;股利是否具有信號傳遞效應,以及什麼樣的信號效應。此類研究主要從以下三方面進行考察:企業特徵、持久盈利和代理問題與股利政策之間的關系,總的研究結論認為代理問題和公司治理結構是影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重要因素。 目前海內外學者基於中國資本市場的公司金融研究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已經取得了較大的發展,但是以往的中國上市公司的金融研究存在著不少缺陷。在理論研究上,沒有結合中國轉軌經濟背景建立一個統一的理論分析框架,並且在研究上存在兩個重大的缺陷:一是缺乏對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全面和深層次的理解,特別是對上市公司有關利益各方的決策影響力和利益配置情況分析不清,不了解背景的復雜性,而是簡單照搬西方的公司金融理論;二是國外經典的公司金融理論隱含的前提是有效資本市場,而我國的資本市場目前還不具備弱式有效性,股價操縱和投資者的短視使得股票價格嚴重背離了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價值。由於以上原因,致使我國目前的公司金融研究要麼不能解釋實際情況,要麼解釋得非常牽強、片面。 西方公司金融理論的前提與我國研究情況的差異 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是以歐美市場導向型的公司治理模式為背景,其主要的理論假設和制度背景與我國的實際情況有重大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股權結構不同
西方資本市場中上市公司的股權分布極為分散,由此造成公司的主要經營決策權掌握在經理人手裡,代理成本主要來自於經理層和股東之間的矛盾;在我國,大部分的上市公司股權較為集中,一股獨大的現象較多,公司管理層的人事任命掌握在大股東的手裡,所以代理成本主要來自於大股東對小股東的侵害,而不象英美資本市場那樣,代理成本主要來自於經理層和股東之間的矛盾。
債權約束制度不同
在西方,債權約束是一種硬約束,在公司面臨金融困境時,債權人將會獲得「相機治理」的控制權,企業是進入破產清算還是進行債務重組,債權人擁有一定的決定權,即債務契約是與破產機制相聯系的。在我國,上市公司的債務約束是一種軟約束,公司的破產機制中非經濟因素較多,政府的行政干預對破產機制影響較大,而作為債權人的貸款銀行往往被排斥在破產清算工作之外,對企業的財產清算沒有表決權。由於有政府財政的擔保(免掉壞賬),所以債權銀行既無能力也無動力去進行對金融困境企業的相機治理。
投資者的理性程度不同
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中雖然考慮到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合同因素的影響,但是認為在給定的信息前提下,投資者是完全理性的,市場是有效的。在我國,由於資本市場發展時間較短,投機行為和股價操縱的現象較多,對投資者的保護程度也較弱,所以投資者並不能根據有關的金融信息正確地甄別出企業質量的信號。
公司控制權市場不同
在西方經典的公司金融理論中,認為投資者在市場上具有用腳投票的權利,當公司現任的管理層在經營上無效率時,原有股東或者新的收購企業會收購足夠股票,以獲得公司的控制權,產生了新的接管者。雖然近年來美國的法律對公司接管有了更多的法律限制,但是公司的接管市場在外部監管的功能方面還是基本有效的。在我國,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由於存在著 「一股獨大」的現象,當公司的現任管理層經營無效率時,除非大股東願意進行場外協議轉讓非流通股,否則外部人很難購買足夠的流通股以達到接管公司的目的,即公司的控制權市場的不完善很難起到外部治理的作用。
經理市場的發展程度不同
在英美成熟的市場模式下,形成了完善的經理人市場,經理人的聘用、任免和其職業聲譽有很大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經理努力工作,避免股價的下跌、公司被接管或者企業的破產。但是在我國,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國有時,公司高層人事的任免權掌握在當地黨政部門的手裡,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家族時,高層經理人往往由家族成員來擔任,通過經理市場來聘任的專業經理只佔很少的一部分,高層經理的任免和其以往的職業聲譽沒有太大的關系。
稅收制度不同
在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中,稅收因素是影響金融行為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我國企業所得稅最高法定稅率為33%,但是上市公司整體執行33%的法定稅率的比例很小,普遍享有優惠稅率以及許多非稅率的優惠,而且不同行業、地區和規模的上市公司的法定稅率之間有明顯的區別。這種情況下,很難判斷稅收因素對企業金融行為的影響。 從以上各個方面的因素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和金融決策行為與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的背景有很大的不同。這說明,在研究中國上市公司的金融行為研究中,可以借鑒西方經典金融理論的有關視角和方法,但照搬其來解釋我國上市公司的金融決策行為則是不恰當的。 中方的研究建議及方法 青木昌彥曾經說過:離開一個國家的發展階段和它的制度與習俗歷史來選擇哪種公司治理結構最適用於轉軌經濟,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在設計轉軌經濟的公司治理結構的時候,經濟學家必須具體地確定每種公司治理結構模式(或是不同的模式的結合)的運作所需的特定條件,這些條件在轉軌經濟中能否得到,以及實現這些條件的最有效率的途徑,我們不能忽視轉軌過程中的路徑依存(path—dependent)或循序演化的性質。與此對應,在對我國上市公司的研究中,也不能離開中國經濟的路徑依賴性、實際現狀、制度特點,否則結果將會偏離中國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 (一)公司金融研究中要考慮的兩大因素 1.公司的治理結構。由於我國轉軌經濟下的國家整體性制度安排的復雜性和變遷性,形成了完全不同於英美市場主導模式的上市公司的治理機制。在我國上市公司的眾多利益相關者中,由於股權的高度集中、貸款銀行缺乏「相機治理」的權力,機構投資者的消極性等因素,核心控股股東對貸款銀行和中小投資者的侵害成為主要的代理問題。由於缺乏制衡機制,這種現象還極為嚴重,這種理財的制度環境對企業的金融目標和金融行為均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因此,研究中國的公司金融時應該關注制度因素的影響。 2.資本市場的有效性。由於轉軌經濟的背景,我國股票市場成立的背景和定位是為國有企業脫困改革提供融資、解困的工具,種種轉軌制度的合作博弈的結果是資本市場功能的混亂,尋租現象較多,投資性較濃,很難與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相比,這將對公司的實際金融決策產生下列影響:(1)從績效測量角度來看,市場反應研究只能研究對流通股股東財富的影響,而不能考察非流通股股東財富的影響;(2)股市存在較為強烈的炒作風氣,使得事件研究的有效性大打折扣;(3)與西方理論不同,股價的變動不會影響到控制權的安全性,對公司經理層沒有太大的壓力;(4)上市公司通過金融決策來進行盈餘管理或者傳遞信息以操縱股價。 (二)有關公司金融研究的基本方法 我國公司金融研究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金融行為的解釋性研究和最優金融決策研究。 1.金融行為的解釋性研究。在對上市公司的金融行為的解釋性研究中,要根據公司的治理結構來確定特定金融行為的決策者是誰,他在現實中的目標函數是什麼,有什麼約束條件,由此又導出了什麼樣的公司金融決策。而不能像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那樣,認為公司處於一種理想的公司治理狀態,金融決策者的目標函數都是公司股東價值最大化。例如,在我國,從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中可以判斷出,擁有公司控制權的是核心大股東,他在現實中的目標函數是為了獲取「控制權租金」的最大化(在不同的具體金融決策范疇中,「控制租金的最大化」可以轉變為不同的具體目標),約束條件是公司治理結構中其他的利益制衡方和資本市場的現實條件,最後由此可以解釋其實際的金融決策行為。 2.最優金融決策研究。在有關上市公司的最優金融決策研究中,首先需要確定金融決策的目標函數是什麼,然後是不同的公司治理理念。在古典的公司治理理論中始終強調「股東中心主義」。但是隨著現代公司的發展,公司目標並不是股票市值最大化或者股東利益最大化,而是要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即產生了「利益相關者理論」。公司治理被描述為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行為和結果,並無一個國際通行的公司治理模式。我國目前正處於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以後的公司治理結構發展方向以及公司治理中採取哪種理念尚無定論。 西方公司金融研究都是以最大化公司的價值為目標,就其本質仍然是以出資者為核心,而且由於其股東的股票為全流通股,債權人的債券也可以交易流通,所以就最大化公司的價值就等同於最大化公司股票和債券市價。但我國有著完全不同的情況:首先,公司債務大部分是銀行貸款,不能交易流通,債權人追求的是公司金融的安全和本金償還性;其次,股東中的大部分股票是非流通股,其只能進行有限的協議轉讓,轉讓價格約等於凈資產,所以,這部分非流通股東若要最大化其價值,必須最大化其所擁有的凈資產額;而流通股股東的股票能在市場流通轉讓,則最大化股票價格就成了其追求的目標。以上三部分的公司出資者的追求目標不同,就決定了在最優化公司金融決策時的目標函數有不同的選擇。可以設想,在目前這種非流通股股東擁有控制權的情況下,金融決策行為體現了控股股東「控制租金的最大化」的意圖。而將來隨著國有股的逐漸全流通、治理結構中引入機構投資者、或者是主銀行制等,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將導致不同的公司金融目標,所以在今後的公司金融研究中,無論在進行行為解釋還是進行最優化設計,都不能離開我國特殊的制度背景。
Ⅳ 如何發揮銀行在金融控股集團的協同效應
滴水不漏秦浪匹配雇攣
Ⅵ 金融控股公司的特點
作為多元化經營的金融企業集團,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點: (1)監管壓力
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監管體制下,設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銀行和其他金融資產的股權,各金融業務子公司各自持有相關業務牌照,獨立經營,接受各自監管部門的監管,符合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精神。同時減少單一金融機構同時開展其他金融業務帶來的監管壓力。
(2)公司治理
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不用滿足各金融業務監管當局對公司治理結構的規定。例如,在香港,按照《銀行業條例》,金融監管局有權審批銀行董事會的委任,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受到的約束將大於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通過收購、兼並不同種類的金融機構,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協同效應的優勢。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業發展戰略時,可以將不同地區、不同金融品種之間的優勢加以組合利用。在金融業激烈競爭的環境下,可以有兩種選擇:
(1)增加單一金融服務產品的數量,如擴大銀行地區分行和營業網點,可以多吸收存款。這樣作法的意義是大銀行只要收購一家小銀行,就可以降低小銀行的高額成本,由於平均成本的降低而帶來了規模經濟。
(2)增加金融服務產品的種類,如銀行經營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銀行的一個網點,可以同時銷售證券、基金、保險等不同金融服務產品,這就大大地降低了成本,比分別設立網點要節省許多人力和設立網點的費用。通過增加金融服務產品的種類,由於平均成本的降低帶來了范圍經濟。 (1)控股公司模式有利於降低管理風險。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權投資的職能,不同業務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獨立,可以保證較高的業務管理能力,避免單一金融機構同時管理其他金融業務的巨大壓力。
(2)控股公司模式有利於降低市場風險。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銀行與其他業務間的交叉銷售等商業活動處於市場的監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風險更低。
(3)控股公司模式有助於提高風險承受能力。各項金融業務分別在獨立的子公司里進行,一家子公司無需為其他業務的風險承擔損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現經營危機,其他子公司還可照常經營,無需以自身的資金去承擔責任,從而有利於保障其自身的資金安全。 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控股公司在資金調配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例如,當銀行因資本金過剩要降低資本金水平時,需要得到有關監管當局的認可,這一過程可能會耗時較長,而控股公司則沒有上述限制,有利於提高資本金的使用效率。
同時,控股公司模式在後續融資上更便利。例如按香港的有關規定,向控股公司注入其他資產,只需遵守《香港上市條例》及《收購合並守則》,不需要香港金管局的批准;而任何資產注入上市銀行時,都要接受證券監管機構和金管局的雙重監管。
Ⅶ 什麼是協同效應,怎麼解釋是什麼意思
協同效應Synergy Effects,簡單地說,就是「1+1>2」的效應。協同效應可分外部和內部兩種情況,外部協同是指一個集群中的企業由於相互協作共享業務行為和特定資源,因而將比作為一個單獨運作的企業取得更高的贏利能力;內部協同則指企業生產,營銷,管理的不同環節,不同階段,不同方面共同利用同一資源而產生的整體效應。
協同效應原本為一種物理化學現象,又稱增效作用,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組分相加或調配在一起,所產生的作用大於各種組分單獨應用時作用的總和。 而其中對混合物產生這種效果的物質稱為增效劑(synergist)。協同效應常用於指導化工產品各組分組合,以求得最終產品性能增強。
1971年,德國物理學家赫爾曼·哈肯提出了協同的概念,1976年系統地論述了協同理論,並發表了《協同學導論》等著作。協同論認為整個環境中的各個系統間存在著相互影響而又相互合作的關系。社會現象亦如此,例如,企業組織中不同單位間的相互配合與協作關系,以及系統中的相互干擾和制約等。
一個企業可以是一個協同系統,協同是經營者有效利用資源的一種方式。這種使公司整體效益大於各個獨立組成部分總和的效應,經常被表述為「1+1>2」或「2+2=5」。安德魯·坎貝爾等(2000)在《戰略協同》一書中說:「通俗地講,協同就是『搭便車』。當從公司一個部分中積累的資源可以
通過橫向關聯取得協同效應
被同時且無成本地應用於公司的其他部分的時候,協同效應就發生了」。他還從資源形態或資產特性的角度區別了協同效應與互補效應,即「互補效應主要是通過對可見資源的使用來實現的,而協同效應則主要是通過對隱性資產的使用來實現的」。蒂姆·欣德爾(2004)概括了坎貝爾等人關於企業協同的實現方式,指出企業可以通過共享技能、共享有形資源、協調的戰略、垂直整合、與供應商的談判和聯合力量等方式實現協同。
20世紀60年代美國戰略管理學家伊戈爾·安索夫(H. Igor Ansoff)將協同的理念引入企業管理領域,協同理論成為企業採取多元化戰略的理論基礎和重要依據。Igor Ansoff (1965 )首次向公司經理們提出了協同戰略的理念,他認為協同就是企業通過識別自身能力與機遇的匹配關系來成功拓展新的事業,協同戰略可以像紐帶一樣把公司多元化的業務聯結起來,即企業通過尋求合理的銷售、運營、投資與管理戰略安排,可以有效配置生產要素、業務單元與環境條件,實現一種類似報酬遞增的協同效應,從而使公司得以更充分地利用現有優勢,並開拓新的發展空間。安索夫在《公司戰略》一書中,把協同作為企業戰略的四要素之一,分析了基於協同理念的戰略如何可以像紐帶一樣把企業多元化的業務有機聯系起來,從而使企業可以更有效地利用現有的資源和優勢開拓新的發展空間。多元化戰略的協同效應主要表現為:通過人力、設備、資金、知識、技能、關系、品牌等資源的共享來降低成本、分散市場風險以及實現規模效益。哈佛大學教授莫斯·坎特(R. Moss Kanter)甚至指出:多元化公司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獲取協同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