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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廣告法

發布時間:2021-03-19 00:40:27

㈠ 互聯網金融公司為何頻頻被查

對於當前的互聯網金融公司來說,富貴與凶險可謂一步之遙。

當然,對於p2p平台來說,不形成資金池,就需要把資金託管出去,需要強調的是,這里說的「託管」,而不是「存管」。

依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託管有著非常明確的信託法律關系,其中的管理人,託管人,持有人承擔不同的權利義務,比如作為管理人的受託金融機構需要監督資金的投向和用途,如果違反需要上報監管機構中國證監會。同時,對於受託的金融機構來說,如果對方違反資金用途,那麼可以拒絕撥付。

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都有託管資質,只有一部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包括第三方支付公司拿到了銀監會頒發的託管資質,因此,p2p企業需要找到那些有託管資質的機構才能辦理託管。

不過,由於p2p平台託管的金額普遍偏低,單筆交易金額不大,交易頻繁且駁雜,託管成本高,責任重,所以銀行一般不願意做p2p的生意,目前大部分平台的資金「託管」都給到了第三方支付公司,而他們與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間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託管關系仍然存疑。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就表示:「這些放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資金,名義上是託管,實際上的法律關系就是存管,第三方支付公司並不負責對資金的投向和用途進行監管,雙方之間也沒有簽訂正式的託管協議。當然也有些第三方公司根本就不具備託管資質。」

不過,伴隨p2p平台業務的發展,尤其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債權眾籌的實質需要,目前很多有託管資質的銀行已經開始了布局這一領域的業務,比如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以及民生銀行等都在開發專門針對p2p平台進行託管的系統。

法律雙刃劍

盡管隱患重重,但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依然「鋌而走險」,原因可能就在於互聯網金融的具體規范一直在「鼓勵創新」和「風險防範」之間進行探索,遲遲未能出台,導致一些機構要麼魚目混珠,趁機撈一把,要麼由於缺少對於法律的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在創新的路徑上缺少了對風險的防範。

實際上,對於互聯網金融機構來說,其從事的業務規范散見於各種現存的法律條文之中,如果不熟知這些對應的「規則」,則有可能踩中監管的地雷。

有律師就指出:「一些股權眾籌平台上的參與者認為我國當前沒有股權眾籌的法律法規,缺乏監管的辦法和制度,這種看法是完全錯誤的。事實上,《公司法》《合同法》《證券法》《私募基金融資管理辦法》《廣告法》《侵權責任法》《刑法》以及最高院的諸多司法解釋,其中都有很多規定可以適用。2014年12月18日,《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的推出則不過是既有法規的進一步清晰化地闡釋和完善。」

舉例來說,當前股權眾籌最大的風險就是非法集資,即是否涉嫌向不特定人群公開募集資金,根據我國證券法第十條的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都算是公開發行證券,而公開發行證券則必須通過證監會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規則去交易。」

與此同時,對於融資項目及其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必要的審核,直接關繫到平台所承擔的責任。如果說在公開發行中在保薦人和承銷人的責任認定上,保薦人承擔的還僅僅是過錯連帶責任,那麼,根據《私募融資管理辦法》以及2014年3月25日最高院關於「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對於非法集資,平台無論有無過失,都是共犯。

該司法解釋規定,「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㈡ 推廣網貸違法嗎

「這些年你們犯的錯,都是我的廣告收入」。某投友苦澀地調侃返利網站。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傑鍋也深有感觸。不少投資人辛辛苦苦大半年,到頭來還是為他人做了嫁衣。
最近,在論壇上經常可以看到網友在控訴多家返利網站。歸根溯源,還是緣起近一個月以來的雷潮。而問題平台大都出在高返平台,幾乎沒有哪家返利網站能夠倖免於難,有的甚至一連推雷了好幾個。
很多投資人通過返利網站鏈接注冊了平台賬號,本想著拿點返利提高利息收入,沒想到投了沒幾天P2P平台跑路了,返利還沒拿到本金先沒了。甚至平台暴雷當天,還有返利網站在做推廣,對不明真相的投資人來說可就悲劇了。
這不免引起傑鍋的思考,平台跑路這鍋返利網站該不該背呢?
在探討這個話題之前,鑒於部分投資人對網貸返利網站不太了解,有必要先簡單地科普下網貸返利網站的前世今生。
網貸返利網站的前世今生
網貸返利網站可以說是與P2P平台相伴相生的。一方面,P2P平台需要做推廣,除了通過傳統渠道投放廣告之外,與網貸返利平台合作可以更加高效精準地獲客。另一方面,在行業平均收益率不斷下降的背景下,投資人也需要渠道提高投資收益。在多方需求的刺激下,網貸返利網站應運而生。
由於網貸返利網站本身沒有產品,只是作為推廣方和撮合方,本身觸碰不到投資人資金,所以出現跑路的風險很小。這也解決了投資人的後顧之憂。
P2P平台向返利網站支付推廣費用,而返利網站從推廣費用中拿出一部分來回饋給投資人。這樣可以說是實現了三方共贏,皆大歡喜。本來是一件好事,然而隨著返利網站上的平台不斷出現問題,越來越多的投資人質疑,返利網站的風控是不是形同虛設,只顧利益而不顧投資人死活。
以某大型購物返利網站為例,據不完全統計,自2016年初至2017年初,與其有過合作的、被曝出現問題的平台不下24家,也被網友戲稱為「造雷工廠。」而更令投資人寒心的是,一旦其推廣平台出現問題,就迅速對平台做出下架處理,在官網上看不出任何痕跡,甩鍋速度之快令人嘆為觀止。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網貸返利網站的發展很大程度上依託於其聲譽,即其入駐平台的安全性。當投資人不再信任其時,網貸返利網站的用戶也會迅速流失。因為投資人選擇返利網站的邏輯很簡單,一是收益性,二是安全性,不同的投資人對兩者重要性的排序也會不同。在收益性相仿的條件下,投資人必然會優先選擇安全性較高的網貸返利網站,這是市場選擇的結果。
網貸返利網站之間也存在諸多博弈。在收益差別不大的情況下,各大返利網站也越來越關注入駐平台的運營狀況,不斷完善風控措施。那麼,倘若入駐平台出現問題,返利網站又有什麼措施來應對呢?
傑鍋選取了2家較具代表性的網貸返利網站,看看他們的平台入駐標準是怎麼樣的,有沒有賠償機制。
返利網站平台入駐標准、賠付機制
A網站:入駐標准低,無賠付機制

A網站是國內最大的優惠券網站,近年來也飽受爭議。傑鍋在官網上並沒有找到公開的平台入駐標准和賠付標准,在網頁底部可以看到一則「免責聲明」:「XX僅作為信息展示平台」「若因發布廣告內容不實所造成的法律及相關責任,由第三方理財平台自行承擔」。
根據A網站曾經上線的平台,可以推測其平台入駐的門檻是相當低的。雖然在其網站上不曾見到那種日息平台和開業沒多久就跑路的低級詐騙平台,但也存在不少經過包裝後上線的詐騙平台。該網站所起到的審核過濾作用非常有限。
B網站:審核相對較好,名義賠付率1%~5%

B網站的平台入駐標准為
一、上市系平台直接入駐,(上市公司控股或者持股超過20%),上市公司指:A股、創業板、主板等,對於第三股和港股上市另做國資系標准。
二、國資系平台入駐標准:國資控股或者國資持股超過20%,並對所持的國資企業做詳細的背景考察。
三、民營系平台入駐標准:平台實繳在5000萬以上,有風險准備金或者質保金,平台有第三方託管或者銀行存管
四、風投系平台入駐標准:同民營系標准。

B網站公示了「會員網貸投資賠付保障計劃」。可以看到賠付率為投資本金的1%~5%,賠付率每月會根據風險等級進行調整。要注意的是,賠付范圍中提到,一個平台在途投資(投資未到期)總額不能超過100萬,超過100萬按照100萬計算。
以一家累計成交額為3.4億,規模較小平台為例,其官網公示的待還金額為6300萬,遠遠超過100萬。而B網站所給到的賠付總額只有100萬,只佔到該平台待還金額的1.59%,再乘上賠付率,瞬間又縮水了。所以返利網站的賠償對於投資人損失的本金而言,實乃杯水車薪。
不難看到,返利網站試圖建立一套較完整的機制盡可能避免投資人損失,有的平台負責人還會對每一家入駐平台做實地考察和數據監督。然而不管風控措施多麼完善,風險始終是存在的。
那麼平台跑路了,或者說出現兌付危機,返利網站該不該背鍋呢?
平台跑路返利網站該不該背鍋?
從返利平台的立場上說,我作為信息中介方,對入駐的平台已經做了一輪篩選,也明確揭示了所存在的風險,免責聲明也打了,投資人在投資前就應該做好承擔風險的心理准備。平台出問題了,我也認了,我也承諾在賠付范圍內給予投資人一定補償,已經是仁至義盡了,我還有什麼義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呢。
另一方面,從投資人的立場上說,我是通過你返利網站的跳轉鏈接進行注冊投資的,現在雷了,你收了人家廣告費,你就應該付連帶責任,不說全額賠付,至少返利網站要把收的廣告費給吐出來吧。
傑鍋認為,對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區分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兩高一部頒布的《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提到,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能夠及時退繳上述費用的,可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然而對共同犯罪很難認定,廣告發布者(返利網站)在與P2P平台簽訂合作協議時,會通過各種條款避免自身受到牽連。除非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平台已經流露出了跑路跡象,返利網站還在做推廣宣傳的,可以將其作為共犯處理。不過一方面,平台跑路具有突發性,另一方面,對於投資人而言信息總是滯後的,等到投資人了解到平台已經跑路的時候,返利網站早已下架了問題平台。
這並不是說返利網站就可以推卸責任了。作為廣告的發布者,勢必要盡到審查的義務。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在廣告發布者不是明知的情況下,但是卻多次發布虛假廣告,表明其未盡到審查義務,也應受到處罰。
雖然現在我們沒有聽說哪個返利網站受到處罰了,但並不代表以後就不會。E租寶非法集資事件爆發後,央視廣告部重申廣告投放的五點要求,其中,有關互聯網金融的廣告,要求集資類金融廣告在投放需要向央視出具銀監會的證明文件。雖然「互聯網+」的監管總是慢半拍,也免不了伴隨著行業的陣痛,但是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概括一下傑鍋的觀點,平台跑路返利網站絕對是要背鍋的。要分兩種情況,如果出現像A返利網站這樣未盡到廣告審查義務的,應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返利網站已經做了嚴格審查,平台還是跑路了,返利網站應該拿出所得廣告費,對投資人做全部或者一定比例的賠付。至於如何鑒定網站有沒有盡到審查義務,還亟待引入外部監管,畢竟金融無小事。

㈢ 黑五類廣告分別指哪些

在廣告用語上,黑五類指:葯品、醫療器械、豐胸、減肥、增高五類電視購物。


(3)互聯網金融廣告法擴展閱讀:

黑五類還有以下幾種解釋: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黑五類」常指黑五類子女,也就是地、富、反、壞、右(即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右派分子)的子女。

食品中黑五類指的是:黑木耳、黑芝麻、黑豆、黑米、黑棗。

在法律上,黑五類指:從事黑社會性質組織類、恐怖組織類、毒品犯罪類、走私類和貪污賄賂類等五種犯罪行為的犯罪分子。

㈣ 新廣告法正式實施,哪些互聯網金融宣傳語可能要被禁了

保本,100%等

㈤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有哪些

1、《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告別「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的「野蠻生長」時代,納入法制化規范發展軌道。 《意見》的出台,也標志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即將迎來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規范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將難以生存,而正規企業將迎來發展的好時機。

2、《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

對互聯網保險經營資質、行業發展做出界定。這是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十部門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後的首個落地的互聯網金融分類監管細則。

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要互聯網支付機構最終回歸「支付業務」本色,不能有資金池,不能具備銀行功能,比如進行清算業務,規規矩矩做資金通道。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紛紛表示,託管業務被銀行搶走,將會極大的打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戰略布局。

4、《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徵求意見稿)》

有利於完善多層次信貸市場,為發展普惠金融提供製度基礎,也有利於規范民間融資、打擊非法集資,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5、《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列舉了十種可能屬於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行為。規定經審理發現屬於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除判決駁回原告的請求外,還要嚴格按照本《規定》的內容,對惡意製造、參與虛假訴訟的訴訟參與人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必須要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㈥ 互聯網金融廣告投放需要注意哪些

注意事項就是要按新廣告法的規定,同時有些平台還允許投放互聯網金融的廣告,採取的是白名單的規則。廣告素材做好了,在廣告平台投放時,也還是要經過廣告平台審核的。

㈦ 新《廣告法》今起正式實施,哪些互聯網金融宣傳語或違反規定

1-根據《廣告法》的規定要求,有些已經開始陸續將網傳的極限用語撤掉。
如: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等均屬於極限用語。
極限用語包括但不僅限於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以及詳情頁,商品包裝等。對於極限用語的店鋪,一經發現違規店鋪將給予扣分並進行罰款,處於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出現情節嚴重將直接進行封店處理。

2-金融理財產品充斥著「穩賺不賠」 「高額收益」 「安全無憂」之類的承諾。比如對於招商理財類廣告,明確其不得對收益等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保收益等。

㈧ 《新廣告法》哪些詞算是極限詞不能使用

《新廣告法》禁用極限詞包括:

1、「最」

最、最佳、最具、最愛、最賺、最優、最優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級、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級、最低價、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價、最流行、最受歡迎、最時尚、最聚攏、最符合、最舒適、最先、最先進、最先進科學、最後、最新、最新技術、最新科學

2、「一」

第一、中國第一、全網第一、銷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獨一無二、全國第一、遺留、一天、僅此一次(一款)、最後一波、全國X大品牌之一、銷冠(需住建委證明方可使用)

3、「級別」

國家級、國際級、世界級、千萬級、百萬級、星級、5A、甲級、超甲級

4、「極限詞語」

頂級(頂尖/尖端)、頂級享受、高級、極品、極佳(絕佳/絕對)、終極、極致、致極、極具、完美、絕佳(極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壓軸、問鼎、空前、絕後、絕版、無雙、非此莫屬、巔峰、前所未有、無人能及、頂級、鼎級、鼎冠、定鼎、完美、翹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復制、絕無僅有、寸土寸金、淋漓盡致、無與倫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絕版、珍稀、臻稀、稀少、絕無僅有、絕不在有、稀世珍寶、千金難求、世所罕見、不可多得、空前絕後、寥寥無幾、屈指可數

6、「獨家」

獨家、獨創、獨據、開發者、締造者、創始者、發明者

7、「首/家/國」

首個、首選、獨家、首發、首席、首府、首選、首屈一指、全國首家、國家領導人、國門、國宅、首次、填補國內空白、國際品質

8、「黃金

黃金旺鋪、黃金價值、黃金地段、金錢、金融匯幣圖片、外國貨幣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領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門人、至尊、冠軍、王、之王、王者樓王、墅王、皇家

10、「領」

世界領先、(遙遙)領先、領導者、領袖、引領、創領、領航、耀領

11、「虛假」

史無前例、前無古人、永久、萬能、百分之百

12、「權威」

特供、專供、專家推薦、國家xx領導人推薦、使用人民幣圖樣(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詐消費者」

點擊領獎、恭喜獲獎、全民免單、點擊有驚喜、點擊獲取、點擊轉身、領取獎品、抽獎。註:禮品(需標明名稱、價格、數量截止日期)

14、「涉嫌誘導消費者」

售罄、售空、再不搶就沒了、史上最低價、不會再便宜、沒有他就xx、錯過不再/錯過即無(錯過就沒機會了)、未曾有過的、萬人瘋搶、全民瘋搶/搶購、免費領、免費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離、「價格你來定」

15、「文字」

不得單獨出現外國文字(出現外國文字需要註明漢語)、認不出毛筆字、繁體字、沒有版權的字體(漢儀)

16、「肖像權」

公民肖像權、兒童肖像權、明星肖像權、名人肖像權、名人卡通形象、動畫片卡通形象

17、「教育」

學校名稱、升學、教育護航、九年制教育、一站式教育、入住學區房、優先入學、12年教育無憂、全程無憂、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

18、「戶口」

承諾戶口、藍印戶口、承諾移民、買個房啥都解決了

19、「風水」

上風上水、聚財納氣、寶地、聖地、府邸、龍脈(貴脈)、東西方神話人物、龍脈之地、風水寶地、天人合一、天乾地支品上山上水——享上等上城、堪輿

20、「封建」

帝都、皇城、皇室領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宮、王府(府邸)、皇室住所、政府機關、行政大樓、XX使館、XX境線

21、「歧視性詞語」

貴族、高貴、隱貴、上流、層峰、富人區、名門、XX階層、XX階級

22、「活動」

國家大型賽事(冬奧會、奧林匹克運動會、世界盃)、雙十一(已被阿里巴巴注冊不可使用)

23、「價值/投資」

升值價值、價值窪地、價值天成、千億價值、投資回報、眾籌、抄漲、炒股不如買房、升值潛力無線、買到即賺到

24、「數據無證據證明」

得房率%、XX畝、XX公里、XX平方米、熱銷X億、%綠化率、%容積率、熱銷X億、熱銷/成交XXX套、XXX位業主

25、「交通/設施」

直達家門口、地鐵上蓋、咫尺地鐵站、萬畝公園、幾大商場環繞、萬達在旁、機場輻射區、超市、商場、學校、醫院等名稱、X條地鐵、X條公交(經查證屬實)、地鐵旁(需1公里范圍內)

26、「無法證明具體地理位置」

CBD坐標、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你在城心、我在你心、中央、中心、重心、中樞、重點、腹地、地標、城市中央、凌駕於世界之上

27、「限時活動」

限時必須具體時間(今日、今天)幾天幾夜、倒計時、趁現在、就、僅限、周末、周年慶、特惠趴、購物大趴、閃購、品牌團(必須有活動日期)、隨時結束、隨時漲價、馬上降價

28、「無預售許可證」

無預售許可證:禁止提及開盤

僅是預售:禁止提及精裝

如果沒有建成:禁止體現裝修風格(精工德式裝修、源於百年傳承、室內採用XX石材)

29、「其他」

國旗、國徽、國歌

時間表示距離、所有的無來源數據

規劃中及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涉嫌做誤導宣傳)

文中所包含的所有圖片均註明屬性(樣板間實景圖/實景圖/效果圖)

貸款服務:應該提供貸款銀行,名稱,貸款額度、年期(包括分期、日供)

月供按揭需要註明銀行名稱和貸款額度、年限

只允許用人民幣結算、不可使用國外貨幣

關於排序名次:第一、第二、首家、三甲、十強等

廣告語內容誇張、不屬實

折頁里出現某某報紙、雜志、網站等內容

【拓展資料】

首次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於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堪稱「史上最嚴」的處罰尺度。

參考資料網路—《新廣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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