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兼並,收購,合並和並購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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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時間點看,下周三天都是時間節點,由於這里個股的節奏不同帶來的高拋時間點也不同,關注周末消息面的變化,周一的走勢將決定高拋的節奏,周二將是重點的高拋時間點。
㈡ 為什麼進行金融業並購
在國內產業整合和經濟轉型的背景下,產能嚴重過剩成為並購市場火爆的原因。
在間接融資為主的國內金融體系下,傳統的商業銀行往往以存貸款為主,2005年國內各大商業銀行先後成立了投資銀行部,主要經營包括債務融資工具、銀團貸款、兼並收購、財務顧問和股權融資等非傳統銀行業務。進入本世紀第二個十年,商業銀行的綜合化經營已經勢不可擋,除了傳統的並購貸款業務以外,各個商業銀行都在拓展自身的並購業務產品線,包括並購顧問、並購貸款、並購銀團、並購債券、並購基金以及和第三方機構合作的並購夾層融資,以在並購重組大潮中把握先機,實現商業銀行自身的業務轉型。商業銀行開展並購金融業務具有其他金融機構不可比擬優勢。
全產業鏈優勢。商業銀行匯集了收購兼並專項財務顧問,融資顧問和融資安排各個方面,同時由於客戶優勢和網點優勢帶來的撮合業務的優勢。從這個意義上講,商業銀行占據了並購重組業務的整個完整的價值鏈。和國內眾多證券公司和咨詢公司相比,商業銀行能夠對於客戶提供從方案設計、融資安排、後續支持等全方位、迅速便捷、低成本的服務,優勢無可比擬。
並購融資優勢。商業銀行是我國企業尤其是大企業進行並購融資的主要來源。在並購融資市場商業銀行優勢主要表現在:融資速度快、資金實力強、資金成本較低、靈活性較大、融資信譽好等方面。商業銀行和一般的投資銀行不同,更加註意和企業的長期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銀行不僅參與企業並購重組的整個過程,而且作為企業持續發展顧問,參與公司結構調整,資本充實和重新核定、資本結構優化設計等。正是由於以上的原因,目前,銀行貸款成為我國並購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
客戶與信息優勢。商業銀行客戶眾多,和客戶的合作不局限在單筆業務上,對客戶的需求、客戶的實際經營情況更加了解。商業銀行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的客戶優勢,通過自身的網路協助客戶尋找買方和賣方,體現強大的撮合能力;同時商業銀行也可以發揮自身的渠道優勢,和證券公司、咨詢公司、股權基金、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緊密合作,交換信息,從而有效地實現並購業務的配對和撮合,提升並購交易的成功率。
整合優勢。並購是否成功主要取決於並購方和被並購方是否能夠有效地發揮協同效應,並購方是否能夠有效的實現並購整合。商業銀行能夠通過多種金融手段,包括融資結構優化、貿易融資等多種手段,幫助被並購企業提升績效,實現協同效應。此外,商業銀行還可以通過組織銀團貸款等方式有效地重整被並購企業的債務結構,調整銀行關系,並幫助並購方更好的管控被並購方的現金流,有效地降低並購風險。
㈢ 產業資本並購和金融資本並購的區別
產業資本並購和金融資本並購的區別
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不同,是一種寄生性資本,既無先進技術,也無須直接管理收購目標。金融資本一般並不以謀求產業利潤為首要目的,而是靠購入然後售出企業的所有權來獲得投資利潤。因此,金融資本並購具有較大的風險性。
產業資本並購
一般由非金融企業進行,即非金融企業作為並購方,通過一定程序和渠道取得目標企業全部或部分資產所有權的並購行為。
並購的具體過程是從證券市場上取得目標企業的股權證券,或者向目標企業直接投資,以便分享目標企業的產業利潤。
正因為如此,產業資本並購表現出針鋒相對、寸利必爭的態勢,談判時間長,條件苛刻。
2.金融資本並購
一般由投資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投資企業、私募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進行。
金融資本並購有兩種形式:
(1)金融資本直接與目標資本談判,以一定的條件購買目標企業的所有權,或當目標企業增資擴股時,以一定的價格購買其股權。
(2)由金融資本在證券市場上收購目標企業的股票從而達到控股的目的。
㈣ 兼並,收購,合並的共同點是什麼,三者又有什麼區別
兼並、收購、合並的共同點在於:
1、三者的對象是共同的。它們都是企業產權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業這一商品為對象的。
2、這三種行為都是企業產權的有償轉讓。就其活動而言,都是企業的買賣,所不同的只是買賣的方式而已。
3、它們都是企業在謀求自身發展中所採取的外部擴張戰略。通過這種外部擴張戰略,能加強企業的競爭能力,擴充經濟實力,有利於企業不斷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兼並、收購與合並的區別在於:
1、創新合並中參與合並的企業法人資格都隨著合並而消失,它通過另外組建一個新企業取得法人資格;吸收合並(兼並)中的承擔債務式、購買式、吸收股份式兼並,被兼並企業放棄法人資格並轉讓產權,兼並方接收產權、義務和責任。
可見,包含兼並的廣義合並中參與合並的企業或被兼並企業就將喪失原有的法人資格;而收購中,被收購企業作為經濟實體仍然存在,被收購方仍具有法人資格,收購方只是通過控股掌握了該公司的部分所有權和經營決策權。
2、創新合並中新組建的企業形成後,參與企業的原法人資格全部消失,於是,原有企業的債務一並歸於合並後的企業。承擔債務式兼並中兼並企業將被兼並企業的債務及整體產權一並吸收,表現為以承擔被兼並企業的債務來實現兼並。兼並行為的交易也是以債務和整體產權價值之比而定的;購買式兼並中兼並方在完成兼並的同時,需對其債務進行清償;吸收股份式兼並被兼並企業所有者與兼並企業一起享有按股份分紅權利和承擔債務義務。
這前二者兼並形式中,原所有者將原資產、債權、債務一並轉移,兼並方成為企業資產的新所有者及債務承擔者。吸收股份式兼並中被兼並方所有人將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成為兼並方的一個股東,而與兼並方共但債務。而收購中,兼並企業作為被兼並企業的新股東,對被兼並企業的原債務不負連帶責任,其風險責任僅以控股出資的股金為限。
3、收購與合並對債權人新擔負的義務不同。當公司決定合並時,應立即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以明確其財產狀況,提供給債權人查閱。所以,合並有保護債權人的程序和義務。合並中,依據有關規定的程序,經股東會的決議和資產負債的結算,必須征詢債權人的異議,如聲明債權人在一定期限內沒有提出異議時,即為承認此合並案。
可見,如果採取合並的方式取得某家企業的經營權,必須先取得該公司經營者的同意,經股東會議決定後才能達到目的。而收購在程序上就簡單了,如果收購方想通過收購某家公司的股權而取得經營權,只要收購到目標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就可以達到目的。在程序上只要取得股權上的優勢,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組即可。
4、在收購股權及資產方面,簽訂合約的對象雖然分別是股東和公司,但都只計算被收購企業或資產的價值。但在合並過程中,合並參與者若為股份公司,則通過股權交易,使原公司股東改持存續公司或新設立公司股票。這里需要先計算出各自的價值,經雙方認同再計算出交換比率,然後才能進行合並。
㈤ 合並與兼並的關系
合並兼並和收購是一種從屬關系,兼並和收購包含在廣義的合並概念中。兼並、收購與合並作為不同形式的資本運營方式,各自又有不同的特點。
兼並與收購的定義
兼並(Merge)通常是指一家企業以現金、證券或其它形式購買取得其他企業的產權,使其他企業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並取得對這些企業決策控制權的經濟行為。
收購(Purchase)是指企業用現金、債券或股票購買另一家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股權,以獲得該企業的控制權。收購的對象一般有兩種:股權和資產。收購股權與收購資產的主要差別在於:收購股權是收購一家企業的股份,收購方成為被收購方的股東,因而要承擔該企業的債權和債務;而收購資產則僅是一般資產的買賣行為,由於在收購目標公司資產時並未收購其股份,收購方無需承擔其債務。
兼並與收購的相同點
收購與兼並、合並有許多相似之處,主要表現在:1.基本動因相似。要麼為擴大企業市場佔有率;要麼為擴大經營規模,實現規模經營;要麼為拓寬企業經營范圍,實現分散經營或綜合化經營。總之,都是增強企業實力的外部擴張策略或途徑。2.二者都以企業產權為交易對象。
兼並與收購的區別
兼並與收購的區別在於:
1) 在兼並中,被合並企業作為法人實體不復存在;而在收購中,被收購企業可仍以法人實體存在,其產權可以是部分轉讓。
2) 兼並後,兼並企業成為被兼並企業新的所有者和債權債務的承擔者,是資產、債權、債務的一同轉換;而在收購中,收購企業是被收購企業的新股東,以收購出資的股本為限承擔被收購企業的風險。
3) 兼並多發生在被兼並企業財務狀況不佳、生產經營停滯或半停滯之時,兼並後一般需調整其生產經營、重新組合其資產;而收購一般發生在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狀態,產權流動比較平和。
由於在運作中它們的聯系遠遠超過其區別,所以兼並、合並與收購常作為同義詞一起使用,統稱為「購並」或「並購」,泛指在市場機製作用下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我們在以後討論中就不再強調三者的區別,並把並購的一方稱為「買方」或並購企業,被並購一方稱為「賣方」或目標企業。
是指兩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約及法令歸並為一個公司的行為。公司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創新合並兩種形式:前者是指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並中,其中一個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為存續公司的合並形式,後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合並創建了一個新的公司。 或數學定語合並同類項......
㈥ 兼並、收購和合並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兼並與收購的定義
兼並(Merge)通常是指一家企業以現金、證券或其它形式購買取得其他企業的產權,使其他企業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並取得對這些企業決策控制權的經濟行為。
收購(Purchase)是指企業用現金、債券或股票購買另一家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股權,以獲得該企業的控制權。收購的對象一般有兩種:股權和資產。收購股權與收購資產的主要差別在於:收購股權是收購一家企業的股份,收購方成為被收購方的股東,因而要承擔該企業的債權和債務;而收購資產則僅是一般資產的買賣行為,由於在收購目標公司資產時並未收購其股份,收購方無需承擔其債務。
兼並與收購的相同點
收購與兼並、合並有許多相似之處,主要表現在:1.基本動因相似。要麼為擴大企業市場佔有率;要麼為擴大經營規模,實現規模經營;要麼為拓寬企業經營范圍,實現分散經營或綜合化經營。總之,都是增強企業實力的外部擴張策略或途徑。2.二者都以企業產權為交易對象。
兼並與收購的區別
兼並與收購的區別在於:
1) 在兼並中,被合並企業作為法人實體不復存在;而在收購中,被收購企業可仍以法人實體存在,其產權可以是部分轉讓。
2) 兼並後,兼並企業成為被兼並企業新的所有者和債權債務的承擔者,是資產、債權、債務的一同轉換;而在收購中,收購企業是被收購企業的新股東,以收購出資的股本為限承擔被收購企業的風險。
3) 兼並多發生在被兼並企業財務狀況不佳、生產經營停滯或半停滯之時,兼並後一般需調整其生產經營、重新組合其資產;而收購一般發生在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狀態,產權流動比較平和。
由於在運作中它們的聯系遠遠超過其區別,所以兼並、合並與收購常作為同義詞一起使用,統稱為「購並」或「並購」,泛指在市場機製作用下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我們在以後討論中就不再強調三者的區別,並把並購的一方稱為「買方」或並購企業,被並購一方稱為「賣方」或目標企業。
是指兩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約及法令歸並為一個公司的行為。公司合並包括吸收合並和創新合並兩種形式:前者是指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並中,其中一個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為存續公司的合並形式,後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合並創建了一個新的公司。 或數學定語合並同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