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辦理銀行保函
銀行保函辦理流程:
(1) 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等;
(2) 對外擔保主合同、協議或標書及有關交易背景資料;
(3) 擔保涉及的事項按規定須事先獲得有關部門批准或核準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批 准或核准文件;
(4) 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兩年財務報表及當期財務報表;
(5) 反擔保措施證明文件;
(6)銀行要求的其它資料。
2、銀行進行調查、審查
銀行收到申請和有關資料後,對申請人的合法性、財務狀況的真實性、交易背景的真實性等進行調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約、償付能力,對申請人的進行授信評級,向申請人做出正式答復。
3、 審批同意後,簽訂《保函協議書》或《貸款承諾協議書》,申請人存入相應比例的保證金,辦理抵質押或反擔保手續,銀行出具保函或貸款承諾書。
銀行同意開立保函後,與申請人簽訂「開立擔保協議」,約定擔保種類、用途、金額、費率、擔保有效期,付款條件,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對於需提供反擔保的,還應按銀行要求辦理反擔保手續。
銀行保函的內容根據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欄目
包括: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有關交易或項目的名稱,有關合同或標書的編號和訂約或簽發日期等。
2、責任條款
即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保函中承諾的責任條款,這是構成銀行保函的主體。
3、保證金額
是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承擔責任的最高金額,可以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以是合同有關金額的某個百分率。如果擔保人可以按委託人履行合同的程度減免責任,則必須作出具體說明。
4、有效期
即最遲的索賠日期,或稱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為或某一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時期到期。例如:在交貨後三個月或六個月、工程結束後30天等。
5、索賠方式
即索賠條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況下可向開立保函的銀行提出索賠。對此,國際上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一種是無條件的或稱「見索賠償」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種是有條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賠形式一般為見索即賠。
B. 如何辦理銀行保函哪些擔保公司銀行保函出函快
企業可以去開戶行辦理,具體資料看銀行要求,擔保公司一般出函時間為7個工作日。
C. 各位幫忙,什麼叫保函一個金融方面的概念.
什麼是保函
保函是一種特殊的擔保方式,在商業往來中,將貿易雙方的商業信譽轉化為銀行信譽。保函既不同於一般的保證合同,也不同於備用信用證,因此,銀行在出具保函時更應該注意降低自身風險。
一、銀行保函的概念及主要的法律關系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委託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它有以下兩個特點:
1. 保函依據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於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託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並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務。
2.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於為合同雙方接受。
銀行保函業務中涉及到的主要當事人有三個:委託人、受益人和擔保銀行,此外,往往還有反擔保人、通知行及保兌行等。這些當事人之間形成了一環扣一環的合同關系,它們之間的法律關系如下:
1、委託人與受益人之間基於彼此簽訂的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權利義務關系。此合同是它們之間權利和義務的依據,相對於保函協議書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兩個合同產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內容不全面,會給銀行的擔保義務帶來風險。因而銀行在接受擔保申請時,應要求委託人提供他與受益人之間簽訂的合同。
2、委託人與銀行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於雙方簽訂的《保函委託書》而產生的委託擔保關系。《保函委託書》中應對擔保債務的內容、數額、擔保種類、保證金的交存、手續費的收取、銀行開立保函的條件、時間、擔保期間、雙方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解除等內容予以詳細約定,以明確委託人與銀行的權利義務。《保函委託書》是銀行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及履行保證責任後向其追償的憑證。因此,銀行在接到委託人的擔保申請後,要對委託人的資信、債務及擔保的內容和經營風險進行認真的評估審查,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風險。
3、擔保銀行和受益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於保函而產生的保證關系。保函是一種單務合同,受益人可以以此享有要求銀行償付債務的權利。在大多數情況下,保函一經開立,銀行就要直接承擔保證責任。
二、見索即付銀行保函
依保函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從屬性保函和見索即付保函。見索即付保函是指對由銀行出具的,書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來符合保函條款的索賠書或保函中規定的其它條件時,承擔無條件的付款責任。
1、檢索即付保函的歷史及特徵。
見索即付保函是二戰後為適應當代國際貿易發展的需要,由銀行和商業實踐的發展而逐步確立起來的,並成為國際擔保的主流和趨勢,原因主要在於:第一,從屬性保函發生索賠時,擔保銀行需調查基礎合同履行的真實情況,這是其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所不能及的,而且會因此被捲入到合同糾紛甚至訴訟中。銀行為自身利益和信譽考慮,絕不願意捲入到復雜的合同糾紛中,使銀行的利益和信譽受到損壞,而趨向於使用見索即付保函。第二,見索即付保函可使受益人的權益更有保障和更易於實現,可以避免保函委託人提出各種原因如不可抗力、合同履行不能等來對抗索賠請求,可確保其權益不至因合同糾紛而受到損害。
見索即付保函與我國國內經常使用的保證合同有重要區別,它有備用信用證的某些特徵:
(1)、見索即付保函具有獨立性。雖然擔保人是依照基礎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申請,向基礎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作出見索即付的承諾,但一旦見索即付保函生效,擔保人與受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完全以保函中所記載的內容為准,而不再受基礎合同的影響。只要受益人按照保函的要求提交了索賠文件,擔保人必須付款。擔保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也不能以基礎合同的債務人的抗辯理由來對抗受益人。即使基礎合同的債務人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或者基礎合同已經因其它原因中止,擔保人的責任也不能隨之解除。只有在保函本身的有效期過後,擔保人才能解除擔保責任。相反,通常使用的保證合同具有從屬性,主合同無效,作為從合同的保證合同亦無效。
(2)見索即付保函具有無條件性。受益人只要提交了與保函中的約定相符合的索賠文件,擔保人即應付款。擔保人並不審查基礎合同的履行情況,擔保人的付款義務的成立也不以委託人在基礎合同履行中違約為前提。而通常使用的保證合同保證人,其承擔保證責任是以基礎合同中主債務人違約為前提,保證人可以行使主債務人的抗辯權,即使主債務人本人放棄抗辯權,保證人亦可以行使抗辯權而不受影響。
2、見索即付保函中銀行的責任。
(1)、銀行僅負有對保函規定的單證在表面上進行謹慎審查的義務。根據國際商會1992年公布的《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和聯合國1995年簽訂的《聯合國獨立性保函與備用信用證公約》規定,保證人雖不對受益人所提交的單證的正確性承擔責任,但保證人首先應盡合理的謹慎,對單證在表面上是否適當進行審查,如單證是否齊全,只要所提交的單證經合理謹慎、審查符合保函規定的表面要求,保證人就應付款,即便單證的內容是虛假的,形式是偽造的,保證人也不承擔過錯責任,即被保證人不得以此作為向保證人補償的抗辯理由。
(2)、銀行對受益人的賠償請求負有通知義務。在受益人正式提出索賠時,保證人應立即通知委託人,並將受益人所提交的單證悉數傳遞給委託人,以便委託人根據基礎合同的具體履行情況對受益人的索償提出抗辯。如果保證人怠於通知並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保證人應自行承擔這部分損失,無權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此外,除非保證人能十分確定地證明受益人的索償具有欺詐性,即受益人明知委託人沒有違約而惡意提出索償,否則保證人對受益人索償的任何拖延都構成對見索即付銀行保函的違約。
3、見索即付保函中銀行的追償權問題
(1)、根據委託書和反擔保形成的追償權。首先,委託人向擔保行出具的委託書中應明確記載二項重要內容:一是委託擔保行出具見索即付銀行保函,二是承諾一旦擔保人依據保函承擔付款責任,委託人應無條件立即予以補償。
其次,擔保行還可以要求委託人以其財產或由第三人提供反擔保。根據委託書和反擔保函,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即可對委託人行使追償權。若以財產為反擔保物,則可以從該擔保物的變賣價款中優先受償。若由第三人提供保證,則可向反擔保人追償。
(2)、根據代位求償權而形成的追償權。代位求償權是保證人根據保函的規定履行保證義務後而取得的受益人依基礎合同對委託人所擁有的一切權力。代位求償權除基礎合同權利外,還包括受益人所擁有的各種擔保物權或對同意為被擔保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其他人的追償權,如在委託人的財產上設立的擔保物權和由第三人以保證或其它擔保方式提供的各種擔保權益。
見索即付保函主要適用於國際融資、國際商務的擔保等業務,與其它國內商務或融資時的擔保有不同法律特徵。根據我國擔保法和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本身提供的,物的擔保優於人的擔保;物的擔保是由第三人提供時,債權人可以隨意選擇某一擔保人承擔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後,享有對擔保物的代位求償權。而在見索即付保函下,付款責任順序通常在保函中事先規定,一般開立見索即付保函的銀行承擔第一付款人責任,並享有對抵押物代位求償權,這一點,不同於一般的保證合同。
三、銀行在開立保函時應注意的問題
國際擔保業務中銀行使用的絕大多數為見索即付保函,見索即付保函一經開立,銀行將成為第一付款人,承擔很大的風險。因此,為降低風險,銀行在開立見索即付保函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保函應將賠付條件具體化,應有具體擔保金額、受益人、委託人、保函有效期限等。
(2)、銀行應要求委託人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或提供一定數量的保證金,銀行在保證金的額度內出具保函。
(3)、銀行向境外受益人出具保函,屬對外擔保,還必須注意諸如報經外匯管理局批准等對外擔保的法律規定。
(4)、銀行開立保函,還應該對基礎合同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以防詐騙。
國內的銀行做國內業務時大多採用的是從屬性保函。從屬性保函是擔保人在保函中對受益人的索賠及對該索賠的受理設置了若干條件的限制,保留有一定的抗辯權利,只有在一定的條件得到滿足之後,擔保銀行才予以受理、付款。因此,在從屬性保函中,除需要注意以上四點外,怎樣在索賠條款中設立條件更成為保函內容的重點。在實際操作中,有條件的索賠條款一般分為以下幾種:
一、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提出索賠請求時,由委託人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已履行基礎合同義務,或受益人沒有履行基礎合同義務。在這種情況下,由委託人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委託人不能證明,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推定受益人的索賠成立,銀行承擔擔保責任。
二、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提出索賠請求時,同時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基礎合同義務,或能夠證明委託人沒有履行基礎合同義務。在這種情況下,受益人負有舉證責任。如果受益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則銀行不予受理,由受益人承擔不利責任。受益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可以是
發運貨物的提單副本、第三家檢驗機構的商檢證明或檢驗報告、合同雙方之間的往來函電、項目監理工程師出具的證明或簽字認可的其他書面文件等。
三、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提出的索賠請求,必須經委託人同意或確認,銀行才能受理。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作為金融中介的作用大為減少,保函的銀行信譽轉化為普通的商業信譽,對受益人的保護不利,因此,在實際應用中不被受益人所接受。
四、在保函中約定,受益人的索賠請求,必須經過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的裁判文書確定,擔保銀行僅憑仲裁機構的裁決或法院的判決來實施付款或免於付款責任。擔保銀行於簽發保函時往往無法知道申請人在保函所涉及的法律訴訟案件中究竟應承擔多大的實際賠償責任,甚至還不能肯定委託人是否必須作出這樣的支付,因此,保函項下是否發生賠付,以及實際上應賠付多大的金額等,都要根據法院的有關判決來確定,而絕不能僅僅依據受益人的單方索賠予以支付。
以上這四種類型的索賠條款,是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在辦理從屬性保函業務時經常採用,或希望採用的表述,它有利於防範受益人的無理索賠。所以,對避免使銀行捲入商業糾紛,維護擔保銀行本身的對外形象和聲譽也大有益處。
D. 投標時申請銀行保函和保險保函的區別
保函(Surety)提供的是一個涉及三方的風險轉移機制,即一種由擔保人(保險公司)向債權人(受益人)為債務人(委託人)擔保的三方合約,類似於銀行擔保。因此保函與傳統保險產品有本質區別。
保險是一種提供風險規避或保護的產品,用來防止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保函則是根據第三方的要求購買的保護第三方利益的一種產品。保函保證的是委託人(如承包商)不僅在財務方面,而且在管理和運作等方面都能滿足一個項目或一系列項目的要求。
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也屬銀行信用,是指銀行應申請人或委託人的要求向受益方開出的,擔保申請人一定履行某種義務,並在申請人未能按規定履行其責任和義務時,由擔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額、或作出一定經濟賠償的書面文件。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委託人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委託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
銀行保函VS保險保函各自優勢
縱觀全球保函市場,保函業務主要分為銀行保函以及保險公司保函。在北美地區,由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函被廣泛使用,通常不接受銀行保函。例如在美國,保函的歷史已經有一百多年,保函通常由美國財政部認可的保險公司出具,以確保這些保險公司作為大型金融機構有足夠金融實力從事保函業務。
與銀行保函相比較,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函有以下優勢:
1、對信貸能力的影響
保險公司保函:通常不需要企業提供額外擔保,對銀行授信額度沒有直接影響,對獲得融資具有信用加強作用。
銀行保函:會要求資產抵押,長期佔用銀行授信額度,會影響企業的現金流。
2、費用成本
保險公司保函:通過當地機構直接開立保險保函,費率是基於固定期限內的保函金額而定。
銀行保函:通過銀行或其他借款機構開立,各商業銀行有其各自收費標准(銀行轉開)導致成本增加。
3、服務
保險公司保函:保函條款靈活性強能滿足承包商的需求,細致專業的風險規劃服務。
銀行保函:條款靈活性低,綜合風險規劃服務欠缺,受捆綁融資服務約束。
由於大多數建工企業都需要進行銀行貸款,因此銀行開展保函業務就順理成章,而保險公司的優勢在於其除了純粹進行財務理賠之外,還可以提供風險管理的咨詢,當糾紛發生時,可以協助建工企業去完成工程,從而避免賠付及企業聲譽損失。
不過,與銀行保函相比,保函保險佔用的資金成本更為低廉。舉例而言,大多數銀行在開具保函時,被要求抵押大筆現金,或是用該客戶的銀行信用額度。而保險則通過購買保險合約的方式,企業客戶只需要繳納一定保費就取得保障,企業本身的大筆資金不需要放在銀行,明顯提高資金使用率。另一方面,企業還可以再繼續使用銀行信用額度去投資其他項目,獲得可觀利潤。
E. 銀行保函和商業保函的區別是什麼
銀行保函:
銀行保函又稱保證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擔保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時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或經濟賠償責任;
現階段最常用的銀行保函為: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支付保函、預付款保函。
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 Performance Guarantee,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
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後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
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商業保函:
商業保函是指除銀行以外有信譽的,實力雄厚的商業機構出具的保函。
F. 中國銀行,金融機構能給外國企業進行擔保開信用證保函融資嗎
因為目前國內採取的是外匯管制,因此,境內銀行或金融機構對境外企業開立融資性信用證或保函,需要咨詢外匯管理局——如果政策允許則可,政策不允許則不可。
G. 公司保函和銀行保函有什麼區別呢
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保函的規定承擔絕對付款責任。.銀行信用作保證。
公司保函是公司開具的保證書,由公司信用擔保,這個好像有兩種:一是當事人也就是申請人向銀行提供保函。二是,有專門的信保公司作為第三方,為委託人向銀行或者受益人等開立的保函。
區別是:銀行保函是銀行信用,公司保函是商業信用。
H. 銀行保函與商業保函區別
銀行保函有好幾種(銀行保函包括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投標保函、維修保函、預留金保函、稅款保付反擔保函、海關風險保證金保函等),但對比商業保函我想你應該是問有關國際貿易的吧。其實銀行保函和商業保函要求的條件不同,相對來說,銀行對企業的審核嚴格,但銀行的信用和風險性也小,商業保函一般要求低一些,而且在歐洲等西方國家,商業保函應用很多。自己的一點小看法,僅供參考~~~
I. 保函是什麼意思(金融方面的概念)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稱保證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個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第三方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起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期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1、保函即為保證書,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銀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證書。其作用包括憑保函交付貨物、憑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憑保函倒簽預借提單等。
2、在憑保函交付貨物的情況下,收貨人保證在收到提單後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單,承擔應由收貨人支付的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對因未提交提單而提取貨物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承擔責任,並表明對於保證內容由銀行與收貨人一起負連帶責任。
(9)金融公司給銀行出保函擴展閱讀:
擔保人是保函的開立人。擔保人的權責是:
(1)在接受委託人申請後,依委託人的指示開立保函給受益人。
(2)保函一經開出就有責任按照保函承諾條件,合理審慎地審核提交的包括索賠書在內的所有單據,向受益人付款。
(3)在委託人不能立即償還擔保行已付之款情況下,有權處置押金、抵押品、擔保品。如果處置後仍不足抵償,則擔保行有權向委託人追索不足部分。
受益人(Beneficiary)是有權按保函的規定出具索款通知或連同其他單據,向擔保人索取款項的人。受益人的權利是:按照保函規定,在保函效期內提交相符的索款聲明,或連同有關單據,向擔保人索款,並取得付款。
J. 付款給銀行開履約保函,如何做賬
1、付款給銀行開履約保函的會計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貨幣資金-信用證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2、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後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3、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除現金、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種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以及存出投資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