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問題實在太大了,整整金融資產確認和計量一章的內容,估計寫的話,能寫十幾頁。我原來回答過一個類似的問題,你可以參考一下。是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也許對你有一點幫助。http://..com/question/467259668.html?oldq=1
交易性金融資產很簡單,就不說了,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不涉及減值問題,直接以公允價值計量並以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即可。
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減值恢復的時候有些差別,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恢復時不得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按照原攤余成本計算的賬面價值。原因在於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是歷史成本計量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當然,也正是這個原因,在持有至到期和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計量和後續計量上有明顯的區別。其他的地方,你可以參考一下我上面回答的那個網頁里的處理方式。分錄實在太多了,就不一一的寫了。
具體的問題,你不明白可以再問。
『貳』 關於兩道交易性金融資產練習題的疑惑
14題計算出售時應當確認的投資收益,應當計算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出售時轉入投資收益部分。
15題計算的購入到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購買時初始直接費用計入投資收益借方,所以應當計入。
他們的差別是購買時的初始直接費用直接在購買時即計入了投資收益,在出售時不會產生影響。
『叄』 公司債券屬於抵押證券還是擔保證券
其他企業擔保的公司債屬於擔保債券;用本公司資產抵押的公司債屬於抵押債券。
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經濟價值,並且自身帶有廣泛的社會接受性,一般能夠轉讓,作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 「有價證券」是一種所有權憑證,一般都須標明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其本身沒有價值,但它代表著一定量的財產權利。
持有者可憑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貨幣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於這類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具有了交易價格。
(3)公司以其金融資產抵押而發行的債券是擴展閱讀
作為公司債券的發行,發行人一般通過發布公司債券發行章程或者發債說明書方式進行要約,只要承認和接受「要約」條件並願意支付必需資金的投資者,都可成為公司債券投資人,同時,凡是購買公司債券的投資者,都等於認可接受了「要約」,就必須履行「要約」上的義務和有權獲得「要約」上的權益。
在公司債券發行過程中,必須按照「要約」的基本特徵,在發行章程或發債說明書上明確公司債券的發行人、發行對象、募集資金用途,以及公司債券的所有要素內容,包括發行人、發行規模,期限、利率、付息方式、擔保人以及其他選擇權等等。
因此,發行公司債券作為一種「要約」行為,是公司債券的 「出售一購買」契約的簽定過程。
一般地,發行包括公募和私募兩種。公募發行是面向社會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發行,這種方式的證券發行的允准比較嚴格,並採取公示制度,私募發行是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的發行,其審查條件相對寬松,也不採取公示制度。
『肆』 發行債券會計分錄
(1)按面值發行: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2)溢價發行: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應付債券-債券溢價
(3)折價發行:
借:銀行存款
應付債券-債券折價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拓展資料: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伍』 為什麼企業發行債券是金融負債而發行的普通股是權益工具
債券是要到期付本還息的,所以是負債。而發行股票,公司是不用退回給到投資者的(但是投資者可以轉讓)在會計上記入公司股本,所以是公司權益。
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定義
(1)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
①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例如銀行借款、應付債券
②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例如公司發行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看漲期權,且期權將以現金凈額結算。
③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例如公司發行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看漲期權,且期期權將以普通股凈額結算。
④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權益工具,是指能證明擁有某個企業在扣除所有負債後的資產中剩餘權益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發行方應當將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權益工具:
①該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方,或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②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該金融工具的,如該金融工具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如為衍生工具,企業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結算該金融工具。例如認購權證。
『陸』 3.2甲公司購入乙公司發行的債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尋找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手續費部分)
貸:銀行存款
『柒』 幾個有關於證券投資學的填空題 1._________是指僅憑債券發行者的信用而發行的,沒有抵押品作擔保的債券。
1.【信用債券】是指僅憑債券發行者的信用而發行的,沒有抵押品作擔保的債券。
2.【衍生金融產品】是指基於金融基礎產品,以杠桿性的信用交易為特徵的新型的金融工具。
3.【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方式。
4. 資產迅速轉變為現金的能力稱為【流動性分析】。
5.【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發給股東以證明其投資入股的證書和股東索取股息紅利,行使其他權利的憑證。
6.【附息債券】是指債券券面上附有各期息票的債券。
7.【境內上市外資股】是指外國和我國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向我國股份公司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8.【政府債券】是指政府為籌措財政資金或建設資金,憑借其信用,採用信用形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投資者出具的一種債權債務憑證。
題2 4 稍有疑問~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
『捌』 公司以其金融資產抵押而發行的債券是什麼債
擔保債券,如公司債,金融債,聲譽較好的大型的公司發行的債券和國債由於信用度較高為信用債,可以不擔保
『玖』 資產抵押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的基本流程
資產抵押債券發行和交易的基本流程遠較一般固定收益債券復雜,會涉及到多個機構的參與。這一流程也是資產證券化的典型流程。
要發行一隻資產抵押債券,交易發起人(Originator,即資產的原始權益人)首先需要在分析自身融資需求的基礎上,通過發起程序確定用於債券化的資產並將其組合成資產池,同時設立專門從事資產抵押債券發行的特殊目的載體(Special Purpose Vehicle,簡稱SPV),並將基礎資產「真實銷售(True Sale)」給SPV,發起人是創造應收現金流的實體和基礎資產的賣方。雖然在將資產池真實銷售給SPV之後,發行人就與SPV實現了破產隔離(Bankruptcy-Remote),並由後者來發行資產抵押債券。資產抵押債券的償付資金並不經過發起人,但是,發起人對資產抵押債券償付資金的正常流動仍然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首先,發起人的觀點對資產抵押債券交易結構的安排有著重要的影響,而且交易結構本息償付的可預測性還取決於發起人的性質和境況。例如,一個財務困難的發起人更有可能陷於破產,這樣就出現了應收現金流的交易是否被認定為破產性真實銷售問題。如果法院堅持不作這種認定,那麼SPV回收應收現金流的能力就會被拖延,甚至會受到嚴重損害。其次,待交易結構全部被償付完畢之後,如果基礎資產池產生的收入還有剩餘,那麼這些剩餘收入將被返還給交易發起人。
SPV發行人是資產抵押債券發行和交易的主體,它在接受了交易發起人向其真實銷售的資產之後,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並降低發行成本,會對即將發行的資產抵押債券進行信用增級,以提高債券的信用評級,例如, SPV可以尋求專業擔保機構(Guarantors)提供金融擔保。在進行了信用增級以後,SPV又會聘請專業信用評級機構(Rating Agency)對即將發行的資產抵押債券進行正式的信用評級,並向投資者公布最終評級結果。SPV可以採取信託的形式,也可以採取公司或者合夥形式;它既可以是由交易發起人設立的一個附屬機構,也可以是長期存在的專門從事資產抵押債券發行及交易的機構。SPV不僅是資產抵押債券發行和交易過程中一切資金流動的安排者,也是除了原始債務人和交易發起人之外其它參與方的選擇者。但是,SPV的權力和活動也受到了法律上的許多限制,其范圍僅限於按資產抵押債券交易規定所必須進行的活動。例如,SPV不得擁有附屬機構,也不能擁有除資產抵押債券之外的債務等。而且,SPV並不直接參與到資產抵押債券償付資金的實際流動中,它對資金流動的控制僅僅屬於「過手(Pass-through)」性質。所以,一旦資產抵押債券償付資金出現了問題,SPV根本沒有能力對投資者進行補償,或者哪怕只是在短期內進行墊付。
實施信用增級之後,資產抵押債券的評級結果往往比較理想,於是SPV選擇的債券承銷商(Underwriters)開始向投資者(Investors)發行資產抵押債券,並將發債所得現金交給SPV。SPV從債券承銷商那裡獲得現金收入後,會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向發起人支付購買基礎資產的價款,此時要優先向其所聘用的各專業機構支付相關費用。
在資產抵押債券償付期間,SPV會通過專門的服務商(Servicer)來對資產池進行管理,管理的主要內容是收取、記錄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並把全部收入存入SPV事先指定的信託機構(Trust),即服務商將負責在資產抵押債券發行之後面向原始債務人(Obligators)的相關服務活動。在大多數交易中,資產抵押債券的發起人會繼續擔任服務商,因為一般來說發起人已經比較熟悉應收現金流的情況並擁有技術和人力方面的優勢。但是,服務商也可以是獨立於發起人的新實體。它是資產抵押債券償付資金流動過程中的重要中介機構,不僅要負責收取每月的應收現金流,並將收集的現金流存入信託機構設立的特定帳戶;而且在原始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還有義務實施有關補救措施。為了避免對資產抵押債券投資者的償付受到一個或多個原始債務人違約的影響,一般的資產抵押債券服務協議都會要求服務商在原始債務人違約時先向投資者墊付償付款項。但是,服務商所墊付的款項有最高金額和最長墊付期限的限制。而且,償還服務商墊付款項的資金只能來源於事後對違約資產進行追償和處理所收回的現金,而不能用其他未違約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所以,服務商並不能使資產抵押債券投資者免受原始債務人違約的風險,但只要違約資產能夠在一定期限之內得到追償和處理,財務實力強的服務商就能保證資產抵押債券投資者及時足額地得到正常的本息償付。
信託機構(Trustee,又稱受託人)是資產抵押債券交易中與服務商一樣承擔著管理應收現金流義務的另一個交易中介機構,它的主要職能是擔任應收款應用協議條款的管理者,依據約定建立積累金帳戶,從服務商、擔保機構和其它第三方那裡收取對應收款本息的償付資金,再受SPV的委託按時、足額地向投資者償付資產抵押債券本息。但是,信託機構與服務商在資產抵押債券償付資金流動中所處的位置和履行職責時面對的對象不同:服務商經常由資產抵押債券的發起人兼任,處於應收款資金管理的上游環節,直接面對原始債務人,從債務人手中收集還款,並將其轉移給信託機構;在發生違約時,服務商要履行墊款的職責。而信託機構一般由銀行擔任,處於資金管理的下游環節,它依據信託協議代表投資者的利益,直接面對投資者,履行資金管理和本息償付等職能。當資金管理出現問題時,信託機構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並不需要像服務商一樣在原始債務人違約時履行墊款的職責。
另外,前文已經提及,信用增級中外部信用增級手段的採用也將擔保機構引入到了資產抵押債券償付資金流動的過程中:根據擔保協議,擔保機構將在原始債務人發生違約時按照事先規定的比例對資產抵押債券投資者進行本息償付。
從以上內容中可以看到,多個機構在不同環節上參與了資產抵押債券的發行和交易。其中,交易發起人、服務商和外部擔保機構的財務狀況及資金支付能力都會對資產抵押債券本息償付資金的正常流動產生重要影響,它們都有可能成為資產抵押債券信用風險的主體。
『拾』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例題
【例1】購入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甲公司有關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情況如下:
①2007年12月5日購入股票100萬元,發生相關手續費、稅金0.2萬元,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
投資收益0.2
貸:銀行存款100.2
②2007年末,該股票收盤價為108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8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
③2008年1月15日處置,收到110萬元
借:銀行存款11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
——公允價值變動8
投資收益(110-100)10
【例2】購入債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007年1月1日,甲企業從二級市場支付價款1020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20000元)購入某公司發行的債券,另發生交易費用20000元。該債券面值1000000元,剩餘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業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其他資料如下:
(1)2007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20000元;
(2)2007年6月30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150000元(不含利息);
(3)2007年7月5日,收到該債券半年利息;
(4)20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100000元(不含利息);
(5)2008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
(6)2008年3月31日,甲企業將該債券出售,取得價款1180000元(含1季度利息100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0000
應收利息20000
投資收益20000
貸:銀行存款1040000
(2)2007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應收利息20000
(3)2007年6月30日,確認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和投資收益(上半年利息收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5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15萬-100萬)150000
借:應收利息20000
貸:投資收益(100萬×4%÷2)20000
(4)2007年7月5日,收到該債券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應收利息20000
(5)2007年12月31日,確認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和投資收益(下半年利息收入)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10萬-115萬)5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50000
借:應收利息20000
貸:投資收益20000
(6)2008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應收利息20000
(7)2008年3月31日,將該債券予以出售
借:應收利息10000
貸:投資收益(100萬×4%÷4)10000
借:銀行存款(118萬-1萬)1170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0000
——公允價值變動100000
投資收益170000
借:銀行存款10000
貸:應收利息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