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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自助設備運營維護服務規范

發布時間:2021-04-15 17:49:26

1. 在金融行業中,營業廳服務崗位有哪些禮儀規范

金融禮儀的基本特徵:1、以個人為支點2、以修養為基礎3、以尊敬為原則4、以美好為目標

金融禮儀的培養方法:1、樹立禮儀意識2、加強道德修養3、切記循序漸進4、注意自我檢查5、主動積極實踐

金融禮儀對儀容儀表的要求:儀容儀表是樹立良好公眾形象的基礎和前提,注重儀容儀表是金融從業人員尊重賓客的需要,良好的儀容儀表可以盡快縮短金融服務人員與賓客之間的心理距離,良好的儀容儀表也是增強自信心的有效手段。

1、儀容自然美 2、儀容修飾美 3、儀表內在美金融禮儀對溝通禮儀的要求:金融行業是直接服務於客戶的現代服務業之一,每天每刻都必須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每一件工作的完成、每一筆業務的成交、每一個事件的處理,都必須以語言作為溝通的媒介,因此,語言溝通禮儀對金融工作的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語言修養也是檢驗金融工作者專業素質高低的一個重要標准。交談時態度要平和:要能夠做到通過耐心的傾聽、細致而全面的解答、和顏悅色的面部表情、清晰悅耳的聲音,將尊重、熱情、關懷、專業與職業等信息傳達給對方,讓服務對象在享受到專業服務的同時,也獲得美的享受。

表情要自然、大方:要注意與客戶在眼神上的交流。目光的高度要恰到好處,根據所需解決問題的實際情況,與客戶保持適當的空間距離,假若不是櫃台業務,與客戶的交談距離應保持在1米左右為宜,目光始終正視客戶,但不要盯視對方。姿勢應大方、得體:站立服務時應按照站立服務的規范要求,不要將身體依靠在牆邊或櫃台上,或將手抱在胸前、放在褲袋裡。為更清楚地解釋問題,增強談話的效果,可適當增加手勢,但動作不宜過大或太頻繁,更不允許出現指指點點的不禮貌行為。

使用禮貌用語:准確而適當地運用禮貌用語,不僅是對光大金融行業從業人員的一項基本要求,也是做好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前提之一。

金融營銷禮儀:服務是最能創造價值的營銷利器,體現服務的手段就是禮儀的運用。金融行業的產品本身就是服務,禮儀可以塑造營銷人員完美的個人形象,給顧客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讓營銷人員在營銷開始之前就贏得顧客的好感、信任和尊重,為後面提供的服務打下堅實的基礎。禮儀同時貫穿在營銷的每一個程序,它可以幫助營銷人員從細節上區分顧客的心理,避免或及時地挽救顧客異議和投訴。

2.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指引的第五章 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運行與維護過程中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環節產生的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分離,運行人員應實行專職,不得由其他人員兼任。運行人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和操作。維護人員應按授權和維護規程要求對生產狀態的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他維護應在非工作時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運行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定詳細的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時間,操作范圍、內容、辦法、命令以及負責人員等信息;
(二)提供常見和簡便的操作菜單或命令,如信息系統的啟動或停止、運行日誌的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過程中所有現象、操作過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維護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除對信息系統設備和系統環境的維護外,對軟體或數據的維護必須通過特定的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和修改數據應通過櫃員終端,不得對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的日誌信息,包括交易日誌和審計日誌等,以便維護和審計;
(三)提供維護的統計和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變更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訂嚴密的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中各崗位的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和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和回退方案,無授權不得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方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的正確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的真實位置和內容,形成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有效、全面的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後應保留初始版本和所有歷史版本,保留所有歷史的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息系統投產後一定時期內,應組織對系統的後評價,並根據評價及時對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和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機房環境設施實行日常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處理流程和預案,有實時交易服務的數據中心應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生信息系統造成重大經濟、聲譽損失和重大影響事件,應即時上報並處理,必要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3. 金融行業的客戶服務工作的定位、范圍和要求是什麼

標準的要查教材,理解的講,定位大致可分為第三方,投資者和融資方三類,最終要站在投資者位置考慮。范圍即金融產品服務,代理與咨詢等。要求專業性,規范化,合法化,客戶自主原則,明晰化,風險控制原則。

4. 中國銀行業櫃面服務規范的服務環境

第三章
第十二條 服務環境基本要求。營業網點要保持明亮、整潔、舒適。物品擺放實行定位管理。
第十三條 網點標牌和標識。各單位應制定營業網點視覺形象標准,行標、行名、營業時間等標識牌要規范統一。在規定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金融經營許可證等證照。在合適位置設置安全提示。
第十四條 客戶服務設施。營業網點要合理配置客戶服務設施及無障礙設施。可提供點(驗)鈔設備、書寫用具、老花鏡、等候座椅、防滑墊等服務設施。要提供書寫整齊規范的單據填寫範例。在網點醒目位置放置意見(評價)簿,並公示客戶服務電話。
第十五條 金融信息及營銷材料。營業網點要及時向客戶提供准確的利率、外匯牌價、服務價格等公示信息。各種公告、海報、折頁等宣傳資料要符合有關規定,並及時更新。
第十六條 網點功能分區設置。各單位要根據營業網點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功能分區。可設置現金區、非現金區、自助服務區、高端客戶服務區和等候區等區域。
第十七條 自助服務區。自助服務區內應公示自助設備名稱、操作使用說明、受理外卡等中英文對照服務信息;自助機具界面應顯示安全提示和24小時服務電話。

5. 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的規范

第六條 要求員工保持文明規范的行為舉止,使用禮貌親切的工作用語。員工在工作時,要保持儀容儀表端莊、文明、自然,著裝整潔、得體、樸素、大方,使用文明用語,提倡說普通話,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特殊崗位根據業務需要掌握特殊服務用語,努力實現語言無障礙服務。使用服務用語時,根據區域習俗和客戶特點靈活掌握。
第七條 保證營業網點適當、合理地安排營業窗口和工作人員,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客戶等候時間,切實解決客戶排長隊的問題。
第八條 保證營業網點環境整潔、明亮、美觀、大方。營業網點內要提供完善、周到的便民設施,如設置安全警示、業務品種項目牌、利率牌、服務收費標准牌,提供客戶書寫用具等,並通過增加網上銀行等自助設備保證營業網點有多種服務渠道。
第九條 公布服務監督電話號碼,設立意見簿。對客戶的服務需求和疑問咨詢要及時辦理、解釋。對客戶的批評要認真對待,虛心接受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答復處理,妥善化解各種矛盾。
第十條 按規定對ATM、CDM、金融自助服務通等自助設備配備專管人員,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對客戶使用時出現的問題要積極解決。做好金融自助服務項目的宣傳輔導工作,根據需要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6. 全國金融界規范化的 8 條服務標準是什麼

所謂標準是自己吹出來的。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行業沒有什麼規范化標准。

7.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8. 青島農業銀行 服務規范是什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塑造農業銀行的良好社會形象,促進農業銀行的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結合農業銀行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農業銀行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公民義務和行員工作職責,切實維護農業銀行的信譽和整體利益,自覺做到思想進步、道德高尚、業務精良、服務規范、紀律嚴明。

第三條本守則是農業銀行員工必須自覺遵守的基本行為准則,是各級行進行員工行為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本守則適用於中國農業銀行全體員工。

第二章努力學習提高水平

第五條認真學習政治理論。

(一)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自己的頭腦。

(二)正確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識別真偽,區分善惡。

(三)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活動,學習時事,關心國家大事。

第六條勤奮學習業務知識。

(一)學習經濟金融理論,掌握國家經濟金融政策,了解經濟和銀行業的發展動態,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知識。

(二)刻苦鑽研業務,熟練掌握本專業、本崗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項業務競賽活動,努力成為本專業的行家裡手。

(三)積極應用現代管理手段,並掌握電腦操作、網上銀行等新技術,更新知識結構。不斷學習新業務、新知識,努力提高崗位技能。

(四)拓寬知識面,努力做到一專多能。

第七條積極參加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專業證書等自學考試;對單位安排的培訓和學習任務要按要求完成。

第八條學習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講求實效的原則,善於運用理論和政策指導業務實踐,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要自覺、虛心、持之以恆地學習。

第三章愛國守法愛行敬業

第九條熱愛祖國,以國家利益為重。

(一)遵守憲法,擁護政府。

(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顧全大局,維護國家尊嚴和社會穩定。

(四)愛護國家財產和公共財物,維護國家利益。在特殊環境和突發性事件面前,有義務保護國家財產。

第十條知法守法,依法辦事。

(一)增強法制觀念,學習、掌握有關法律和法規。

(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法律尊嚴。

(三)依法維護農業銀行的整體利益和個人權益。

(四)領導幹部要做學法、守法的模範,堅決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凌法,甚至徇私枉法。

(五)講正氣,敢於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不正之風作斗爭。

第十一條愛行愛崗。

(一)熱愛農業銀行,認真實踐農業銀行的辦行宗旨和企業精神,遵守農業銀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決維護農業銀行的利益。

(二)一切言行不得損害農業銀行的整體利益和形象。不得散布對農業銀行不信任或喪失信心的言論,更不能做跟農業銀行離心離德的事情。

(三)當農業銀行利益與個人利益不一致時,應把農業銀行利益放在首位,不計較個人得失。

(四)有主人翁責任感,以農業銀行發展為己任,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樹立職業榮譽感,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遇到「苦、臟、累、險」工作,不推諉,不延誤。

第十二條積極進取,勇於創新。

(一)要有職業理想和追求,爭先創優,始終保持奮發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在成績面前不驕傲;在困難和挑戰面前,不退縮;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氣餒。

(三)富有建設性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要冷靜分析,積極探索,勇於創新。

(四)擁護改革,積極投身於改革。

第十三條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一)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地開展工作。不得推卸崗位責任;不得拖延,馬虎了事;不得投機取巧;不得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二)要高標准,嚴要求,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科學管理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四)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五)崗位之間應相互溝通,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

第十四條加強道德修養,遵守社會公約,維護社會公德,養成尊老愛幼、相互尊重、勤儉持家的美德,建立和睦融洽的鄰里關系。

第四章遵章守紀合規經營

第十五條依法合規經營。

(一)熟練掌握並自覺遵守國家經濟金融法規,嚴格執行國家金融政策和農業銀行管理制度。嚴禁違規經營,私設賬外賬。

(二)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法規問題,應及時請示或咨詢。

(三)對違法違紀違章行為必須抵制並立即向上級報告,或越級舉報。

第十六條在職權范圍內開展工作,做到不越許可權,不超范圍。領導幹部不得濫用職權,失職瀆職。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隸屬關系和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操作。

(一)禁止逆程序操作。

(二)不得省略必要程序。

(三)杜絕隨意操作行為。

(四)正常情況下不得越級請示匯報,不得越級指揮。

第十八條真實反映,如實匯報。

(一)嚴禁提供或領導授意製作虛假的會計、統計報表。

(二)不得隱瞞或謊報客戶情況(工作敷衍塞責導致匯報情況和真實情況明顯不符的,視同瞞報或謊報行為)。

(三)所有業務活動的記錄應該及時、准確、完整。

(四)實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果。既不能誇大成績,也不能迴避問題,更不能欺騙上級。

(五)不得隱瞞工作中的失誤。如發生失誤,必須及時報告。

第十九條廉潔奉公,勤儉節約。

(一)廉潔自律,不貪贓枉法。

(二)公私分明,不化公為私、假公濟私。

(三)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

(四)艱苦樸素,勤儉辦行,不奢侈浪費,不貪圖安逸享受。

(五)上級行員工到下級行工作,要堅持標准,食宿從簡,原則上安排在行內招待所;不用公款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不用公款繞道旅遊。

第二十條遵守工作紀律。

(一)堅決服從組織決定,聽從領導的指示、指揮。

(二)熟悉外事禮儀,堅持外事工作原則,嚴格遵守外事紀律。介紹農業銀行情況時,應符合總行對外的統一口徑。

(三)員工要以客戶身份辦理個人銀行業務,不能有任何特權。

(四)工作中,如與工作對象有親友關系或利益關系,應主動迴避。不得為關系人提供特殊便利。

(五)員工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自行在其他單位兼職或從事第二職業。

2.不得在外參與經營性或盈利性活動。

3.工作時間不得炒期貨、炒股票等。

4.不得為親友介紹工程、承攬業務。
發文單位:中國農業銀行
文號:農銀發[2000]30號
發布日期:2000-2-17
執行日期:2000-2-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塑造農業銀行的良好社會形象,促進農業銀行的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結合農業銀行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農業銀行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公民義務和行員工作職責,切實維護農業銀行的信譽和整體利益,自覺做到思想進步、道德高尚、業務精良、服務規范、紀律嚴明。

第三條本守則是農業銀行員工必須自覺遵守的基本行為准則,是各級行進行員工行為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本守則適用於中國農業銀行全體員工。

第二章努力學習提高水平

第五條認真學習政治理論。

(一)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自己的頭腦。

(二)正確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識別真偽,區分善惡。

(三)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活動,學習時事,關心國家大事。

第六條勤奮學習業務知識。

(一)學習經濟金融理論,掌握國家經濟金融政策,了解經濟和銀行業的發展動態,熟悉本專業的基礎知識。

(二)刻苦鑽研業務,熟練掌握本專業、本崗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項業務競賽活動,努力成為本專業的行家裡手。

(三)積極應用現代管理手段,並掌握電腦操作、網上銀行等新技術,更新知識結構。不斷學習新業務、新知識,努力提高崗位技能。

(四)拓寬知識面,努力做到一專多能。

第七條積極參加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專業證書等自學考試;對單位安排的培訓和學習任務要按要求完成。

第八條學習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講求實效的原則,善於運用理論和政策指導業務實踐,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要自覺、虛心、持之以恆地學習。

第三章愛國守法愛行敬業

第九條熱愛祖國,以國家利益為重。

(一)遵守憲法,擁護政府。

(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顧全大局,維護國家尊嚴和社會穩定。

(四)愛護國家財產和公共財物,維護國家利益。在特殊環境和突發性事件面前,有義務保護國家財產。

第十條知法守法,依法辦事。

(一)增強法制觀念,學習、掌握有關法律和法規。

(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法律尊嚴。

(三)依法維護農業銀行的整體利益和個人權益。

(四)領導幹部要做學法、守法的模範,堅決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凌法,甚至徇私枉法。

(五)講正氣,敢於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和不正之風作斗爭。

第十一條愛行愛崗。

(一)熱愛農業銀行,認真實踐農業銀行的辦行宗旨和企業精神,遵守農業銀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決維護農業銀行的利益。

(二)一切言行不得損害農業銀行的整體利益和形象。不得散布對農業銀行不信任或喪失信心的言論,更不能做跟農業銀行離心離德的事情。

(三)當農業銀行利益與個人利益不一致時,應把農業銀行利益放在首位,不計較個人得失。

(四)有主人翁責任感,以農業銀行發展為己任,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樹立職業榮譽感,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遇到「苦、臟、累、險」工作,不推諉,不延誤。

第十二條積極進取,勇於創新。

(一)要有職業理想和追求,爭先創優,始終保持奮發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在成績面前不驕傲;在困難和挑戰面前,不退縮;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氣餒。

(三)富有建設性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要冷靜分析,積極探索,勇於創新。

(四)擁護改革,積極投身於改革。

第十三條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一)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地開展工作。不得推卸崗位責任;不得拖延,馬虎了事;不得投機取巧;不得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二)要高標准,嚴要求,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科學管理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四)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五)崗位之間應相互溝通,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

第十四條加強道德修養,遵守社會公約,維護社會公德,養成尊老愛幼、相互尊重、勤儉持家的美德,建立和睦融洽的鄰里關系。

第四章遵章守紀合規經營

第十五條依法合規經營。

(一)熟練掌握並自覺遵守國家經濟金融法規,嚴格執行國家金融政策和農業銀行管理制度。嚴禁違規經營,私設賬外賬。

(二)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法規問題,應及時請示或咨詢。

(三)對違法違紀違章行為必須抵制並立即向上級報告,或越級舉報。

第十六條在職權范圍內開展工作,做到不越許可權,不超范圍。領導幹部不得濫用職權,失職瀆職。

第十七條嚴格按照隸屬關系和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操作。

(一)禁止逆程序操作。

(二)不得省略必要程序。

(三)杜絕隨意操作行為。

(四)正常情況下不得越級請示匯報,不得越級指揮。

第十八條真實反映,如實匯報。

(一)嚴禁提供或領導授意製作虛假的會計、統計報表。

(二)不得隱瞞或謊報客戶情況(工作敷衍塞責導致匯報情況和真實情況明顯不符的,視同瞞報或謊報行為)。

(三)所有業務活動的記錄應該及時、准確、完整。

(四)實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果。既不能誇大成績,也不能迴避問題,更不能欺騙上級。

(五)不得隱瞞工作中的失誤。如發生失誤,必須及時報告。

第十九條廉潔奉公,勤儉節約。

(一)廉潔自律,不貪贓枉法。

(二)公私分明,不化公為私、假公濟私。

(三)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

(四)艱苦樸素,勤儉辦行,不奢侈浪費,不貪圖安逸享受。

(五)上級行員工到下級行工作,要堅持標准,食宿從簡,原則上安排在行內招待所;不用公款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不用公款繞道旅遊。

第二十條遵守工作紀律。

(一)堅決服從組織決定,聽從領導的指示、指揮。

(二)熟悉外事禮儀,堅持外事工作原則,嚴格遵守外事紀律。介紹農業銀行情況時,應符合總行對外的統一口徑。

(三)員工要以客戶身份辦理個人銀行業務,不能有任何特權。

(四)工作中,如與工作對象有親友關系或利益關系,應主動迴避。不得為關系人提供特殊便利。

(五)員工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1.自行在其他單位兼職或從事第二職業。

2.不得在外參與經營性或盈利性活動。

3.工作時間不得炒期貨、炒股票等。

4.不得為親友介紹工程、承攬業務。

第二十一條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一)遵守考勤制度和請假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不準擅自離崗、串崗,不得在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間。

(四)員工工作時間處理私事應按以下要求:

1.離崗處理私事應事先請假,獲得領導批准。

2.獲批准後,要做好工作交接。

3.在處理緊急工作時,不得請假。

4.工作時間不應要求同事為自己辦理私事。

第二十二條嚴守保密紀律,自覺保守國家秘密、銀行秘密和客戶秘密。如發現泄密要立即向上級報告。任何人調離農業銀行,都不能把秘密資料原件或復印件帶走。

第二十三條強化安全意識,防範銀行風險。

(一)提高業務技能,增強鑒別能力。

(二)按制度和程序謹慎操作,杜絕隱患。

(三)堅持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四)時刻保持警惕,遇到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並採取防範措施。

第五章誠實守信優質服務

第二十四條篤守誠實守信的職業品格。

(一)為人正直,誠實可靠,守信有約。

(二)一視同仁,以誠待客,不言過其實、欺騙客戶。

(三)不侵犯客戶利益。

第二十五條信奉服務為本、客戶至上的職業信念。

(一)強化服務意識,堅持領導為群眾服務,機關為基層服務,行政管理部門為業務經營一線服務,全員為客戶服務,農行為社會服務。

(二)以客戶為中心,深入了解、努力滿足客戶的合理需求,盡力解決客戶遇到的各種難題,不能辦理的也要耐心解釋。

第二十六條為客戶服務要主動熱情、細致方便、准確迅速。

(一)提倡上門服務,搞好跟蹤服務。做到時刻為客戶著想,主動與客戶聯系溝通,及時掌握客戶動態。

(二)倡導微笑服務。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熱情解答客戶咨詢,主動宣傳農業銀行業務。

(三)做到滿時點服務,按時營業。

(四)提倡限時服務,做到集中精力,准確、安全、快捷地辦理業務。

(五)遇到不屬於本職范圍的事宜,不得拒絕,應熱情介紹到有關部門或及時請示上級。

(六)為老弱病殘孕服務、遇到客戶咨詢業務、對單證提出疑問等情況時,要站立服務。

(七)耐心辦好最後一筆業務,不能因為臨近下班時間,流露出急躁情緒而敷衍待客或驅趕客戶。

(八)對客戶取款存款一樣熱情,新老客戶一樣親切,忙時閑時一樣耐心,大宗小宗一樣歡迎。

(九)在辦理業務中,若自己發生差錯,要及時改正並向客戶道歉;若客戶發生差錯,要耐心解釋,並幫助糾正。

(十)遇到客戶提出過分要求或不冷靜時,要剋制自己,耐心地向客戶說明解釋,無法說服時要及時報告領導或有關部門處理,嚴禁與客戶發生爭執。

第二十七條使用文明用語,禁止使用服務忌語。

(一)與客戶說話時吐字要清晰、語意要明確、語氣要親切、稱謂要得體。

(二)使用普通話。確有必要,可使用方言。

(三)接聽電話或與人交談要熱情、禮貌、客氣。重要內容應作好筆錄,及時匯報或轉告。

第二十八條行為文明,舉止大方。

(一)站姿挺拔,正視客戶,不左顧右盼。

(二)坐姿端正、文雅。

(三)行姿穩重,抬頭平視,兩臂自然擺動。

(四)聽姿認真,並作出積極反應。不要心不在焉。

(五)員工在公共場合或客戶面前,應避免不文雅行為。

(六)開會應提前入場,會議中不得竊竊私語,不得中途無故退場。

第二十九條保持整潔的儀容儀表。

(一)著裝整潔、得體。櫃台人員應著職業裝,佩戴工作牌。

(二)發型大方,不留怪異發型,不得染異色。

(三)修飾得體。女員工宜化淡妝,男員工應保持面部清潔。

第三十條創造並保持優雅的工作環境。

(一)室內和桌面應保持整齊有序,不要擺設與辦公無關的物品和資料。

(二)各類文件和資料應按順序、分類別擺放整齊,便於取閱。

(三)講究環境衛生,堅持每天打掃並定期進行大掃除。

(四)營業場所要保持櫃台整潔、單據整齊、地面清潔,方便客戶辦理業務。

(五)遵守有關在辦公、營業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六)維護環境安全。若發現任何可能導致危險的潛在隱患,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七)工作時專心致志,保持安靜。

第六章平等相處團結互助

第三十一條遵循「平等、真誠、寬容、剋制、正派」的基本准則,正確待人處事,努力建立和諧、健康的人際關系。

第三十二條領導要尊重、關心下屬。

(一)領導要嚴於律己,光明磊落,公道正派,為下屬作出表率。

(二)尊重下屬的人格、隱私,寬容待人。不在下屬面前逞威風、耍權術,不搞獨斷專行,不搞打擊報復。

(三)知人善任,合理安排下屬工作,充分調動下屬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搞任人唯親。

(四)尊重下屬的工作職權和勞動成果,虛心聽取下屬意見,保護下屬的工作熱情。

(五)熱情指導下屬的工作、學習、品德修養,關心下屬的政治進步,多為下屬解決實際困難,為下屬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三十三條尊敬領導,維護領導的威信。

(一)認真對待領導的工作意見,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如實、及時向領導報告和請示工作。

(二)正確對待領導的批評,不要當面頂撞,更不能採取無理行動。

(三)嚴禁惡語中傷、誣告、威脅、攻擊領導。

(四)不得採取趨炎附勢、阿諛奉承、請客送禮等不正當手段投其所好、取悅領導。

(五)主動與領導進行正常工作交往,正確領會領導的工作意圖,爭取領導的理解與支持。

(六)不迴避、上交矛盾。

第三十四條同事之間要真誠相處,團結和諧,精誠合作。

(一)有強烈的團隊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把團隊目標置於個人目標之上,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反對利己主義、個人英雄主義和小團體主義。

(二)尊重同事的人格,同事之間不分高低、貴賤;尊重同事的隱私,不背後議論同事是非;員工私下行為應對農業銀行負責。

(三)開展坦誠的交流,平等的對話和友善的溝通,做有利於團結的事。不挑撥離間、造謠生事;不拉幫結派、搞小圈子。

(四)工作中要主動協作,不能互相拆台;當同事遇到困難時,要竭誠相助。

(五)謙虛謹慎,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六)敢於承擔責任,不諉過他人。

(七)及時、善意地指出同事的不足,不得嘲笑或鄙視同事。

(八)上級行員工要尊重下級行員工,不得盛氣凌人,頤指氣使;不得向下級行員工提出與工作無關的個人要求。

第三十五條妥善處理內部矛盾。

(一)同事間相處應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減少摩擦,避免沖突。

(二)發生矛盾時,當事雙方應本著寬容、剋制的態度,主動反省自己的不足,互諒互讓。

(三)解決矛盾糾紛應採取適當方式,不要使矛盾擴大化,不得在客戶面前發生沖突。

第三十六條與競爭對手要公平競爭,取長補短。

(一)維護市場秩序,不得採取不正當手段競爭。

(二)尊重競爭對手,不得在客戶面前故意貶低對手。

(三)注意收集競爭對手的有關資料,善於學習競爭對手的長處。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員工要嚴格要求自己,熟悉並正確理解本守則的內容,經常自省、自律、自勵,不斷加強自我修養,養成自覺行動。各級領導幹部應模範遵守本守則。

第三十八條對員工遵守本守則情況進行的獎懲,按《中國農業銀行員工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各級行的人事部門負責員工行為的規范化管理工作,有責任對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解釋。中國農業銀行人事部負責本守則的最終解釋。

第四十條本守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中國農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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