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業境外服務免稅

金融業境外服務免稅

發布時間:2021-04-15 20:39:19

① 跨境應稅行為免稅范圍是哪些

跨境應稅服務免稅范圍根據36號文及《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9號)規定,下列跨境(含香港、澳門、台灣)應稅 行為免徵增值稅:

(一)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築服務。工程總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為施工地點在境外的工程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均屬 於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築服務。

(二)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工程監理服務。

(三)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四)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為客戶參加在境外舉辦的會議、展覽而提供的組織安排服務,屬於會議展覽地點 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五)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1)金融業境外服務免稅擴展閱讀:

特定免稅:

特定免稅是根據政治、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和貫徹稅收政策的需要,對個別、特殊的情況專案規定的免稅條款。這類免稅,一般是在稅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舉而採用的政策措施,或者是在經濟情況發生變化後作出的免稅補充條款。

這類免稅,一般由稅收立法機構授權,由國家或地區行政機構及國家主管稅務的部門,在規定的許可權范圍內作出決定。其免稅范圍較小,免稅期限較短,免稅對象具體明確,多數是針對具體的個別納稅人或某些特定的征稅對象及具體的經營業務。

這種免稅規定,具有靈活性、不確定性和較強的限制性,一般都需要納稅人首先提出申請,提供符合免稅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和相關資料,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或逐級上報最高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才能享受免稅的優惠。

按照財稅字[1998]33號文件規定,對國家定點企業和經銷單位銷售的專供少數民族飲用的邊銷茶,2000年底前免徵增值稅;按照(94)財稅字第1號文件規定,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第1年至第2 年免徵農業所得稅。

② 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服務哪些是免稅的和哪些零稅率

首先,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是不屬於增值稅徵收范圍,所以不存在免稅和零稅率的問題,可以研讀財稅2016年36號文。免稅和零稅率是針對銷售方來說的,在境外消費的人必定是消費方,所以是有區別的。

③ 全面營改增後境內企業向境外提供哪些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4 《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二、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免徵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
(一)下列服務:
1.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築服務。
2.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工程監理服務。
3.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4.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5.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6.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7.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播映服務。
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服務。
(二)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服務、收派服務、保險服務。
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服務,包括出口貨物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
(三)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
1.電信服務。
2.知識產權服務。
3.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收派服務除外)。
4.鑒證咨詢服務。
5.專業技術服務。
6.商務輔助服務。
7.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
8.無形資產。
(四)以無運輸工具承運方式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
(五)為境外單位之間的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且該服務與境內的貨物、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無關。
(六)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取得相關資質的國際運輸服務項目,納稅人取得相關資質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未取得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
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的經營者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四、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服務或者無形資產,如果屬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徵增值稅辦法。」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④ 向境外提供技術服務收入是免稅的嗎

向境外提供符合條件的的技術服務費,是免稅的。下列跨境服務免徵增值稅:

(一)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為客戶參加在境外舉辦的會議、展覽而提供的組織安排服務,屬於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三)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四)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五)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業服務和收派服務。

(4)金融業境外服務免稅擴展閱讀

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播映服務。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服務,是指向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發行廣播影視節目(作品)、轉讓體育賽事等文體活動的報道權或者播映權,且該廣播影視節目(作品)、體育賽事等文體活動在境外播映或者報道。

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通過境內的電台、電視台、衛星通信、互聯網、有線電視等無線或者有線裝置向境外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不屬於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

金融機構利息收入可否免徵增值稅

可以。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70號)規定:
一、金融機構開展下列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三)項所稱的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一)同業存款。

同業存款,是指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同業資金存入與存出業務,其中資金存入方僅為具有吸收存款資格的金融機構。

(二)同業借款。

同業借款,是指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開展的同業資金借出和借入業務。此條款所稱「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主要是指農村信用社之間以及在金融機構營業執照列示的業務范圍中有反映為「向金融機構借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三)同業代付。

同業代付,是指商業銀行(受託方)接受金融機構(委託方)的委託向企業客戶付款,委託方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款項本息的資金融通行為。

(四)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

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等金融商品賣給債券購買方(逆回購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正回購方再以約定價格從逆回購方買回相等數量同種債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為。

(五)持有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六)同業存單。

同業存單,是指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上發行的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

⑥ 納稅人向境外單位有償提供跨境服務是否可以享受免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重新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49號)第五條:「 納稅人向境外單位有償提供跨境服務,該服務的全部收入應從境外取得,否則,不予免徵增值稅。」
因此,如果納稅人並非直接從境外的服務接受方,而是從服務接受方的代理人處收取服務價款不符合免徵的條件。

⑦ 全面營改增後境內企業向境外提供哪些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4 《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二、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免徵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
(一)下列服務:
1.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築服務。
2.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工程監理服務。
3.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4.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5.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6.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7.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播映服務。
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服務。
(二)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服務、收派服務、保險服務。
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服務,包括出口貨物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
(三)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
1.電信服務。
2.知識產權服務。
3.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收派服務除外)。
4.鑒證咨詢服務。
5.專業技術服務。
6.商務輔助服務。
7.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
8.無形資產。
(四)以無運輸工具承運方式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
(五)為境外單位之間的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且該服務與境內的貨物、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無關。
(六)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取得相關資質的國際運輸服務項目,納稅人取得相關資質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未取得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的經營者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四、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服務或者無形資產,如果屬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徵增值稅辦法。」

⑧ 舉例金融業免徵增值稅的業務

1、到目前為止整個金融業,還沒有納入營改增范圍,即大部分業務仍然是交納營業稅,版包括貸款權、金融商品轉讓(如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如委託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
2、只有涉及到銀行買賣金銀的業務,按照稅法規定收增值稅,就這項業務,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買進金銀的時候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憑票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⑨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否可以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回》(財稅〔2016〕36號)附件答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境內的單位和個人為境外單位之間的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且該服務與境內的貨物、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無關的,免徵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

⑩ 向境外提供哪些服務可以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

一、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一)國際運輸服務,是指: 1、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2、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3、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二)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經營范圍應當包括「國際運輸業務」,並且取得相應的資格證件。 (三)向境外單位提供的設計服務,不包括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設計服務。二、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如果屬於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實行免抵退稅辦法,退稅率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為17%;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為11%;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為6%)。如果屬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徵增值稅辦法。三、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按月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或免稅手續四、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免徵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零稅率的除外: (一)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三)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四)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五)符合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但不符合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國際運輸服務。 (六)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 1、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軟體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除外)、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但不包括: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對境內貨物或不動產的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2、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 對於上述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免稅應稅服務行為,應從以下三個方面確定:⑴境內提供服務單位與境外單位簽訂的合同明確了該項服務的接受方為境外單位;⑵境內提供服務單位向境外單位提供服務發生的費用由境外單位承擔;⑶境內提供服務單位向境外單位提供服務發生的費用由境外單位支付。

閱讀全文

與金融業境外服務免稅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政府性價格調節基金 瀏覽:967
融資客的瘋狂 瀏覽:987
今日黃金價格一錢多少錢 瀏覽:587
超牛指標 瀏覽:900
世界最高股票 瀏覽:164
公益基金是否可以購理財產品 瀏覽:708
股票加倍倉 瀏覽:445
國金基金網上交易 瀏覽:263
瑞刷顯示非交易時間 瀏覽:876
股指期貨黃金股 瀏覽:116
創業融資計劃書範文 瀏覽:162
兵團工融資 瀏覽:796
中影年年融資 瀏覽:642
股指期貨加1分手續費 瀏覽:224
ff獲得融資 瀏覽:651
購買外匯申請書 瀏覽:85
601258資金進出 瀏覽:50
國際貿易外匯風險 瀏覽:363
華夏基金有2018年度報告 瀏覽:235
上市再融資概念 瀏覽: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