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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利息收入專用發票抵扣

發布時間:2021-04-16 17:00:54

㈠ 貼現利息收入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嗎

如果正常合法渠道,一般請當事單位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那麼可作稅票,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在其未到承兌期,而匯票的擁有者需要用它獲得現金,所以通過銀行第三方承兌的方式來實現,為保證銀行資金的安全,銀行要求貼現方提供真實交易信息,即合同和與此相關的增值稅發票。

貸款利息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貸款利息進項稅不能抵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貸款服務支出:根據「貸款服務」的注釋,接受貸款服務,是指接受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服務,包括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支出,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支出、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支出以及接受以貨幣資金投資支付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的支出。其中: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㈢ 企業的利息收入能抵扣進項稅額嗎

企業的利息收入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營改增後,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非常關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夠抵扣的問題,如果借款利息能夠抵扣進項稅額,則對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絕對是一大利好。不過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同時,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財稅(2016)3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規定,下列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

(2)國家助學貸款。

(3)國債、地方政府債。

(4)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6)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託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8)金融同業往來。

①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所發生的資金往來業務。包括人民銀行對一般金融機構貸款,以及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貼現等。

②銀行聯行往來業務。同一銀行系統內部不同行、處之間所發生的資金賬務往來業務。

③金融機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是指經人民銀行批准,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路進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無擔保資金融通行為。

④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轉貼現業務。


取得對方的利息收入的增值稅發票是否可抵扣進項稅額?


問:我公司向進貨商進貨,因延遲付款,對方收取價外費用(延遲付款利息),並分別開具貨款和價外費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我公司,我公司取得對方單獨開的「價外費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稅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因此,銷售方單獨開的「價外費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㈣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貸款利息、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銀行開戶交納的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與貸款服務無關的費用,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中金融服務注釋,屬於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4)金融服務利息收入專用發票抵扣擴展閱讀

「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並同時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這意味著,企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及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在營改增之後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且這部分的稅額無法做進項抵扣。

對於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如金融投資、房地產等),企業每年支付給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的利息費用通常是巨額的,若貸款利息所產生的增值稅由買方企業來負擔,但企業卻無法進項抵扣,無疑會增加企業流轉稅負,客觀上要求企業需要尋求其他融資方式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從某種意義上說,會推動企業融資方式的改革。

㈤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貸款利息、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銀行開戶交納的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與貸款服務無關的費用,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中金融服務注釋,屬於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5)金融服務利息收入專用發票抵扣擴展閱讀

「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並同時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這意味著,企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及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在營改增之後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且這部分的稅額無法做進項抵扣。

對於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如金融投資、房地產等),企業每年支付給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的利息費用通常是巨額的,若貸款利息所產生的增值稅由買方企業來負擔,但企業卻無法進項抵扣,無疑會增加企業流轉稅負,客觀上要求企業需要尋求其他融資方式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從某種意義上說,會推動企業融資方式的改革。

㈥ 利息收入能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可以,原因分析如下:

營改增之後,由於金融服務需徵收6%的增值稅,所以作為傳統業務的貸款利息收入,也隨之而徵收6%的增值稅,但貸款人無法作進項稅額抵扣。這顯然會造成抵扣鏈條的斷裂,由於貸款利息所涉及的增值稅無法通過增值稅的鏈條傳導至貸款人,所以其中所產生的增值稅由債權人承擔,造成稅款沉澱。

目前,為了維持經濟穩定,金融監管不允許金融機構隨意調整價格,因此,實際上稅款難以轉嫁至貸款人,而是由金融機構承擔,顯然會增加金融機構的稅收負擔。但國內一些傳統製造業正處於轉型中,經濟運行具有一定困難,不宜增加企業的融資成本,所以無論從市場的接受能力去看,還是從支持實體經濟的角度看,均不宜增加企業的融資成本,而稅金假設由貸款人負擔卻無法抵扣,則顯然會增加企業的融資成本。

即使沒有金融監管,利息的增值稅可由金融機構通過價稅聯動轉嫁給債務人,也未必能轉嫁成功,因為我國已經過了高融資成本的時代,目前產業金融迅速崛起,意味著金融機構的市場競爭更為激烈,在這樣的環境下,任何一個金融機構均不能隨意提高價格而轉嫁稅負。所以,利息征稅但不允許抵扣的問題已經成為金融營改增的最大難題。

拓展資料:

徵收范圍

一般范圍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特殊項目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貨物期貨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

寄售業銷售委託人寄售物品的業務;

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增值稅 網路

㈦ 金融機構 服務費 開出的專用發票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貸款取得金融機構的服務費專用發票,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因為購進的貸款服務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

㈧ 貸款利息收入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增值稅發票也是發票的一種,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都可以到主管國稅部門申請領購增值稅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可以憑增值稅發票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簡稱。用於銷售應繳納增值稅的貨物時所開具的發票。我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後,為確保屬於價外稅的增值稅憑發票註明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而印發,供企業使用。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專用發票作為扣款憑證使用的,僅限於購銷雙方均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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