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

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

發布時間:2021-04-16 20:38:53

融資租賃發票是分期開出租發票還是一次性把資產金額開給對方

一般情況
融資租賃購買的汽車是分期開票給客戶。你說的是月租金或者是月供的抵扣發票吧。全額開租賃公司需承擔一次性稅費

❷ 融資租賃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折現率的確定(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其折現率可按下列順序確定)。
1、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

2、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

3、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分攤率的確定:

以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合同規定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合同規定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折現率將最低租賃付款額折現,且以該現值作為租賃資產入賬價值的,應當將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率。

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入賬價值,應當重新計算分攤率。該分攤率是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折現率。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租賃資產折舊的計提。

應提折舊總額的確定:

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折舊期間:

1、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即可認為承租人擁有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壽命作為折舊期間;

2、如果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是否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應以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壽命兩者中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間。

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履約成本發生時通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

或有租金以銷售百分比、使用量等為依據計算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有租金以物價指數為依據計算的: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返還租賃資產

1、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留購租賃資產

支付購買價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結轉固定資產所有權: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租賃期開始日

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未實現融資收益

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會計處理:

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應收融資租賃款壞賬准備的計提:

出租人只需對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去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差額部分(在金額上等於本金的部分)合理計提壞賬准備,而不是對應收融資租賃款全額計提壞賬准備。

對應收融資租賃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與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的會計處理相同。

未擔保余值發生變動的會計處理:

期末

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將減值金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減少額的差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得以恢復的:

按未擔保余值恢復的金額

借: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原減值額與由此產生的租賃投資凈額的增加額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對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租賃收入

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收回租賃資產:

存在擔保余值(長期應收款有餘額),不存在未擔保余值(未擔保余值無余額)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存在擔保余值,也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

未擔保余值

應向承租人收取的價值損失補償金: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不存在擔保余值,但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不存在擔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做會計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優惠續租租賃資產:

如果承租人行使優惠續租選擇權——則視同該項租賃一直存在而做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如果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沒有續租——承租人返還資產的會計處理同上述收回租賃資產的會計處理。

留購租賃資產:

收到購買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如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營業外支出

貸:未擔保余值

(2)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❸ 3億融資租賃公司注冊金額大嗎

不算大,中等偏下。大注冊資本的公司有很多,像遠東、恆信、仲利都是幾十億內的注資,還有很多國企或容銀行北京的租賃公司,像平安、工銀、國銀都是百億級的,在他們面簽3億只能算是小弟弟。
不過融資租賃公司也不光是看注冊資本的~!融資渠道、融資成本、業務模式都是獨立的。

❹ 以融資租賃的方式租入固定資產,對方開發票是全額還是開首付的金額

從抄8月1日起,「營改增」試點在襲全國的展開,融資租賃公司開展售後回租業務必須全額開票。
盡管企業並不擁有其所有權,但是如果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期相當長,接近於該資產的使用壽命,表明企業控制了該資產的使用及其所能帶來的經濟利益,應當將其作為固定資產予以確認、計量和報告。

❺ 融資租賃實際使用的資金成本率怎麼計算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資金成本率指的是因為使用資金而付出的年復利率IRR。另有定義,資金成本率是企業籌集使用資金所負擔的費用同籌集資金凈額的比。

計算公式
1、資金成本率=資金佔用費/籌資凈額=資金佔用費/〔籌資總額×(1-籌資費率)〕

2、長期借款資金成本率=借款總額×借款利息率×(1-所得稅率)/借款凈額 (借款額扣除手續費後是借款凈額)

3、債券資金成本率=(債券面值×票面利率)×(1-所得稅率)/[債券的發行價格×(1-債券籌資費率)]

4、普通股股票資金成本率有好幾種計算公式:
常用的是:無風險利率+貝塔系數×(市場報酬率-無風險利率)
如果股利固定不變,則:普通股股票資金成本率=每年固定的股利/[普通股發行價格×(1-普通股籌資費率)]

5、如果股利增長率固定不變,則普通股股票資金成本率=預期第一年的股利/[普通股發行價格×(1-普通股籌資費率)]+股利固定增長率

6、留存收益的資金成本率與普通股股票的資金成本率計算公式基本相同,只是不需要考慮籌資費率。

❻ 直接租賃全部融資租賃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百分之多少

直接助力全部文字,總部有名額不得超過值得敬重的20%。情況再說。

❼ 融資租賃業務,出租方的賬務處理謝謝

一、如果將一項租賃業務確認為融資租賃,那麼出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需要根據租賃開始日確認的最低租賃收款額、未擔保余值、初始直接費用以及融資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未實現融資收益等登記有關賬戶。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

未擔保余值

貸:融資租賃資產

未實現融資收益

銀行存款(即初始直接費用)

直接租賃方式下,融資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處理。

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其賬面價值時: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

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其賬面價值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融資租賃資產

租賃期內,出租人對未實現融資收益分攤的處理。收到每期的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主營業務收入

對或有租金的處理。如果或有租金是根據租賃資產所生產產品的銷售收入計算的,實現時,應計入「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中。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如果或有租金是根據租賃期間物價指數計算的,實現時,應計入「財務費用」賬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未擔保余值減少的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未擔保余值減值准備

同時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資產減值損失

租賃期屆滿時對租賃資產的處理。

1、租賃期屆滿,承租人以支付名義價款的方式留購租賃資產。收到名義價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

2、租賃期屆滿,出租人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收回租賃資產,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a、只存在擔保余值,不存在未擔保余值。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

若擔保余值不足,則由擔保人補足余值。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b、存在未擔保余值,不存在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未擔保余值

c、同時存在擔保余值和未擔保余值。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

未擔保余值

d、擔保余值和未擔保余值都不存在時,可以不做會計處理,只要在備查簿中記錄清楚保證融資租賃資產實物安全即可。

二、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7)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❽ 融資租賃會計怎麼處理

一、具體會計處理

1、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

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

3、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二、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8)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擴展閱讀: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一、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二、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三、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❾ 怎麼確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入賬金額

怎麼確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的入賬金額:
固定資產取得時的入賬價值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1)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於或低於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於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礦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如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①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②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如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①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後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②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8)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①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②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A.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B.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如果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後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9)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後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10)經批准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佔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實質上具有融資租賃性質,購入資產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額之和確定,而應以各期付款額的現值之和確定。購入固定資產時,按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固定資產購買價款的現值,應當按照各期支付的購買價款選擇恰當的折現率進行折現後的金額加以確定。折現率是反映當前市場貨幣時間價值和延期付款債務特定風險的利率。該折現率實質上是供貨企業的必要報酬率。各期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規定的資本化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其餘部分應當在信用期間內確認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承租人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時,應當在租賃開始日,將該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相比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但是,如果該項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記錄租入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當採用出租人的租賃內含稅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採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曉,則應當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是指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所記錄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即: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余額扣除為該項資產所計提的各項備抵項目後的金額)。所謂「比例不大」,是指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包括30%)。所謂「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於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的折現率。

委託加工物資怎麼核算?

為核算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的實際成本,應設置「委託加工物資」賬戶,借方登記委託加工物資發生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收回物資結轉入庫的實際成本,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❿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細節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務發展,規範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名稱中應當標明「金融租賃」字樣。未經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第四條 適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售後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
第六條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金融租賃公司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機構設立、變更與終止
第七條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
(三)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並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於總人數的50%;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六)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
(七)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發起人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在中國境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是指除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至第十一條規定的發起人以外的其他境內法人機構和境外金融機構。
第九條 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滿足所在國家或地區監管當局的審慎監管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三)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於8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五)為擬設金融租賃公司確定了明確的發展戰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
(六)遵守注冊地法律法規,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七)境外商業銀行作為發起人的,其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已經與銀監會建立良好的監督管理合作機制;
(八)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九)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十)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條 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二)最近1年的營業收入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低於總資產的30%;
(五)最近1年主營業務銷售收入佔全部營業收入的80%以上;
(六)為擬設金融租賃公司確定了明確的發展戰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
(七)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八)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九)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十)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十一)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一條 在中國境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融資租賃公司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二)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於1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遵守注冊地法律法規,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所在國家或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六)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七)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八)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二條 金融租賃公司至少應當有一名符合第九條至第十一條規定的發起人,且其出資比例不低於擬設金融租賃公司全部股本的30%。
第十三條 其他境內法人機構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二)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三)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四)財務狀況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五)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六)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其他境內法人機構為非金融機構的,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得低於總資產的30%;
其他境內法人機構為金融機構的,應當符合與該類金融機構有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要求。
第十四條 其他境外金融機構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發起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滿足所在國家或地區監管當局的審慎監管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三)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低於10億美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四)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五)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
(六)承諾5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不將所持有的金融租賃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已經與銀監會建立良好的監督管理合作機制;
(八)具有有效的反洗錢措施;
(九)所在國家或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十)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五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作為金融租賃公司的發起人:
(一)公司治理結構與機制存在明顯缺陷;
(二)關聯企業眾多、股權關系復雜且不透明、關聯交易頻繁且異常;
(三)核心主業不突出且其經營范圍涉及行業過多;
(四)現金流量波動受經濟景氣影響較大;
(五)資產負債率、財務杠桿率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六)其他對金融租賃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
第十六條 金融租賃公司發起人應當在金融租賃公司章程中約定,在金融租賃公司出現支付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當經營損失侵蝕資本時,及時補足資本金。
第十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銀監會批准,可以設立分公司、子公司。設立分公司、子公司的具體條件由銀監會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核准制度。
第十九條 金融租賃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須報經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批准。
(一)變更公司名稱;
(二)變更組織形式;
(三)調整業務范圍;
(四)變更注冊資本;
(五)變更股權或調整股權結構;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變更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
(八)變更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九)合並或分立;
(十)銀監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二十條 金融租賃公司變更股權及調整股權結構,擬投資入股的出資人需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至第十六條規定的新設金融租賃公司發起人條件。
第二十一條 金融租賃公司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銀監會批准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決定或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其他法定事由。
第二十二條 金融租賃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銀監會批准,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
(一)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自願或債權人要求申請破產的;
(二)因解散或被撤銷而清算,清算組發現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應當申請破產的。
第二十三條 金融租賃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銀監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租賃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第二十四條 金融租賃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二十五條 金融租賃公司設立、變更、終止和董事及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核準的行政許可程序,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業務范圍
第二十六條 經銀監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三)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
第二十七條 經銀監會批准,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開辦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發行債券;
(二)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三)資產證券化;
(四)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五)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開辦前款所列業務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業務經營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需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四章 經營規則
第二十九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建立以股東或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等為主體的組織架構,明確職責劃分,保證相互之間獨立運行、有效制衡,形成科學高效的決策、激勵和約束機制。
第三十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按照全面、審慎、有效、獨立原則,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防範、控制和化解風險,保障公司安全穩健運行。
第三十一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根據其組織架構、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對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有效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同時還應當及時識別和管理與融資租賃業務相關的特定風險。
第三十二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合法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第三十三條 租賃物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所有權轉移必須到登記部門進行登記的財產類別,金融租賃公司應當進行相關登記。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對租賃物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四條 售後回租業務的租賃物必須由承租人真實擁有並有權處分。金融租賃公司不得接受已設置任何抵押、權屬存在爭議或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財產或所有權存在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租賃物。
第三十五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在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或明確融資租賃業務意向的前提下,按照承租人要求購置租賃物。特殊情況下需提前購置租賃物的,應當與自身現有業務領域或業務規劃保持一致,且與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和專業化經營水平相符。
第三十六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租賃物價值評估和定價體系,根據租賃物的價值、其他成本和合理利潤等確定租金水平。
售後回租業務中,金融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當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三十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重視租賃物的風險緩釋作用,密切監測租賃物價值對融資租賃債權的風險覆蓋水平,制定有效的風險應對措施。
第三十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加強租賃物未擔保余值的估值管理,定期評估未擔保余值,並開展減值測試。當租賃物未擔保余值出現減值跡象時,應當按照會計准則要求計提減值准備。
第三十九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加強未擔保余值風險的限額管理,根據業務規模、業務性質、復雜程度和市場狀況,對未擔保余值比例較高的融資租賃資產設定風險限額。
第四十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加強對租賃期限屆滿返還或因承租人違約而取回的租賃物的風險管理,建立完善的租賃物處置制度和程序,降低租賃物持有期風險。
第四十一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嚴格按照會計准則等相關規定,真實反映融資租賃資產轉讓和受讓業務的實質和風險狀況。
第四十二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健全集中度風險管理體系,有效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四十三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其關聯交易應當按照商業原則,以不優於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
第四十四條 金融租賃公司與其設立的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之間的交易,不適用本辦法對關聯交易的監管要求。
第四十五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重大關聯交易應當經董事會批准。
重大關聯交易是指金融租賃公司與一個關聯方之間單筆交易金額占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5%以上,或金融租賃公司與一個關聯方發生交易後金融租賃公司與該關聯方的交易余額占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10%以上的交易。
第四十六條 金融租賃公司所開展的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20%。
第四十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開辦資產證券化業務,可以參照信貸資產證券化相關規定。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遵守以下監管指標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與風險加權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銀監會的最低監管要求。
(二)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金融租賃公司對單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
(三)單一集團客戶融資集中度。金融租賃公司對單一集團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四)單一客戶關聯度。金融租賃公司對一個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
(五)全部關聯度。金融租賃公司對全部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六)單一股東關聯度。對單一股東及其全部關聯方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該股東在金融租賃公司的出資額,且應同時滿足本辦法對單一客戶關聯度的規定。
(七)同業拆借比例。金融租賃公司同業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0%。
經銀監會認可,特定行業的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和單一集團客戶融資集中度要求可以適當調整。
銀監會根據監管需要可以對上述指標做出適當調整。
第四十九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按照銀監會的相關規定構建資本管理體系,合理評估資本充足狀況,建立審慎、規范的資本補充、約束機制。
第五十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按照監管規定建立資產質量分類制度。
第五十一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准備金制度,在准確分類的基礎上及時足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准備,增強風險抵禦能力。未提足准備的,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第五十二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審查評價並改善經營活動、風險狀況、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進合法經營和穩健發展。
第五十三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准則和制度,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信息。
第五十四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按規定報送會計報表及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求的其他報表,並對所報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五十五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建立定期外部審計制度,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將經法定代表人簽名確認的年度審計報告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第五十六條 金融租賃公司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該金融租賃公司的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可以區別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採取暫停業務、限制股東權利等監管措施。
第五十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客戶合法權益的,銀監會依法對其實行託管或者督促其重組,問題嚴重的,有權予以撤銷。
第五十八條 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金融租賃公司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除特別說明外,本辦法中各項財務指標要求均為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號)同時廢止。

閱讀全文

與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股指期貨黃金股 瀏覽:116
創業融資計劃書範文 瀏覽:162
兵團工融資 瀏覽:796
中影年年融資 瀏覽:642
股指期貨加1分手續費 瀏覽:224
ff獲得融資 瀏覽:651
購買外匯申請書 瀏覽:85
601258資金進出 瀏覽:50
國際貿易外匯風險 瀏覽:363
華夏基金有2018年度報告 瀏覽:235
上市再融資概念 瀏覽:542
08325股票 瀏覽:15
萬達融資歷史 瀏覽:596
江蘇省科技貸款 瀏覽:966
上市公司融資 瀏覽:273
菏澤外匯管理局 瀏覽:327
做假資料幫人貸款還不上錢 瀏覽:154
中財所理財產品安全嗎 瀏覽:68
中集電商融資 瀏覽:77
貨幣市場與外匯市場 瀏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