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消費者賠償機制

金融消費者賠償機制

發布時間:2021-04-16 23:58:25

⑴ 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通知的介紹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銀行業提高服務水平,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故發布此通知。《通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完善客戶投訴處理、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要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要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投訴處理中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投訴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⑵ 中國人民銀行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的原則

B屬地管理,C客觀公正,D便民高效

⑶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立懲罰性賠償責任機制的意義

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價值
價值在哲學上是人類生活中的一種普遍的主客體關系,即客體的存在、作用和發展變化同主體需要、發展的關系。法律價值是法對滿足人們的主觀需要的一種客觀的反映。法律的價值是秩序、自由、平等、正義、公平及效率。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建立也恰好體現了此種價值。
秩序,良好的社會秩序為人們提供了相互交往的平台,一旦人與人之間發生了矛盾,產生了糾紛,這種和諧的社會秩序就會被打亂,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建立對於受害者尊嚴以及其他各項權益的維護,對於穩定社會秩序,引導人們正確行為提供了有利的指導。
自由,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無限制的自由是不存在的,這里的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法律給予人們自由,但是同時又限制這種肆意的自由。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建立給予受害者以自由,限制加害者的自由,正是法律自由的體現。
平等,西方國家所倡導的天賦人權說認為人自出生就是平等的。法律的平等在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具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正體現了法的這一基本價值,當加害人依強大的實力實施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時,法律適時對其進行懲罰,使其承擔更重的責任,從而恰當地剝奪加害人一定的平等權利,保護受害人的利益,使受害人權利得到平等的保護,並回復到原有的平等狀態。
正義,法律的重要價值之一就是維護社會正義,確立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是法律追求實質正義的需要,任何一種法律制度的確立都是利益衡平、價值衡平的結果。民法的平等原則和等價有償原則都要求任何一方民事主體均不得藉助經濟上的強勢或其他任何借口侵犯對方的利益,而懲罰性賠償正是對那些惡意侵犯對方利益的行為加以制裁,責令其在補償對方損失之外,應該為其惡意再支付一筆費用,這體現了國家對損害賠償這種純粹私法關系的干預,它最終追求的是一種實質正義社會正義。
效率,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確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妨礙其行為自由。如果把侵權行為也視為行動自由的話,這正是懲罰性損害賠償的功能所在,那據此認為它會妨礙經濟發展則難以苟同。相反,懲罰性損害賠償通過責令侵權人支付高額的賠償金,可以使其認識到交易比侵權合算,從而達到鼓勵交易的目的。
在我國建立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不可否認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還存在很多爭議,也還需要進一步研究,但是在我國加入WTO之後,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國家貿易越來越頻繁,懲罰性賠償機制的缺位,也屢屢使國內消費者受辱。比如,在著名的東芝筆記本電腦事件中,東芝公司給予美國用戶10.5億美元賠償的同時,卻不給中國用戶任何經濟賠償。就是由於美國有懲罰性賠償制度而我國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范圍過小、標准太低,外商無所顧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在構築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合理性必將為實踐所證明!

⑷ 消費者索賠的條件和程序是什麼

當旅行社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時,消費者應具備的索賠條件是:
(1)索賠請求人應是旅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當事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2)有明確的侵權旅行社;
(3)有明確的侵權結果發生;
(4)有具體的賠償請求;
(5)有證據材料;
(6)屬於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賠償范圍。
具體的索賠程序如下。賠償請求人應向旅遊質監所遞交寫明下列要件的賠償請求書:
(1)請求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單位及聯絡方式;
(2)侵權旅行社的名稱、參加旅行團的團名及出發日期;
(3)賠償的要求及理由;
(4)有關證據資料。
質監所接到投訴後,經審核認為不符合受理范圍的,應在自收到賠償請求之日起l0個工作日內通知請求人。對符合條件的賠償請求,質監所應要求侵權方對案情進行調查核實,主動與賠償請求人協商解決糾紛,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對協商處理失敗的,質監所應提出賠償處理意見,責成侵權方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直接動用該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如果消費者對合同的履行有爭議,根據我國民法及《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根據自願原則或約定選擇以下途徑解決:
(1)當事人和解或調解;
(2)當事人通過仲裁解決爭議;
(3)當事人通過法律訴訟解決爭議。

⑸ 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包含哪些基本內容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四、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
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九、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十、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辦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辦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辦機構報告處理結果。
十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
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十六、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十七、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
十八、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十九、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

⑹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3倍賠償和10倍賠償能否同時適用,法律依據是什麼

依據法律,三倍賠償和十倍賠償不同時適用。

「三倍賠償」是即將於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法中的內容,該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假設你的購物行為發生於2014年3月15日以後,就可以獲得價款三倍的賠償,因三倍不足500元,你能獲得500元的賠償。

「十倍賠償」是針對食品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有毒有害食品直接危害消費者的健康,所以對經營者的懲罰力度更大。顯然,你的行為不受該法調整。

(6)金融消費者賠償機制擴展閱讀:

特點:

1.以專章規定消費者的權利,表明該法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宗旨。該法列舉的消費者權利[1]有之多,體現出較高的保護水平。

2.特別強調經營者的義務。首先,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其次,以專章規定了經營者對特定消費者以及社會公眾的義務。

3.鼓勵、動員全社會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共同承擔責任,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進行全方位監督。

4.重視對消費者的群體性保護,以專章規定了消費者組織的法律地位。

保護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中有不少內容涉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但是對於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生的消費者權益受損害的問題,只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確的規定。

維護秩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通過規范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要規范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

經濟發展

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系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因此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消費者在各項交易中力量本已極為弱小又歷來缺乏組織,不能通過團體的力量來與經營者組織體相抗衡,以致成為經濟上的從屬者,容易受到經營者的侵害。

由於這些原因,在現代經濟條件下,消費者在強大的經營資本面前,呈現出顯著無力的狀態,少數生產經營者為了追求利潤而不擇手段,使消費者置身於喪失財產乃至生命的危險之中。因此,要對處於弱勢的消費者進行保護。

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怎樣賠償的

您好。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當滿足法定情形時,對消費者存在雙倍賠償制度。
參考法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參考內容:法律界網站法務通VV

閱讀全文

與金融消費者賠償機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股指期貨黃金股 瀏覽:116
創業融資計劃書範文 瀏覽:162
兵團工融資 瀏覽:796
中影年年融資 瀏覽:642
股指期貨加1分手續費 瀏覽:224
ff獲得融資 瀏覽:651
購買外匯申請書 瀏覽:85
601258資金進出 瀏覽:50
國際貿易外匯風險 瀏覽:363
華夏基金有2018年度報告 瀏覽:235
上市再融資概念 瀏覽:542
08325股票 瀏覽:15
萬達融資歷史 瀏覽:596
江蘇省科技貸款 瀏覽:966
上市公司融資 瀏覽:273
菏澤外匯管理局 瀏覽:327
做假資料幫人貸款還不上錢 瀏覽:154
中財所理財產品安全嗎 瀏覽:68
中集電商融資 瀏覽:77
貨幣市場與外匯市場 瀏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