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機構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三大風險
金融機構的風險主要包括金融市場風險、金融產品風險、金融機構風版險。
一家金融機構發生權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
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1)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系統擴展閱讀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有以下幾個:
(1)不確定性: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難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關性:金融機構所經營的商品—貨幣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機構同經濟和社會是緊密相關的。
(3)高杠桿性:金融企業負債率偏高,財務杠桿大,導致負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創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隨高度金融風險。
(4)傳染性:金融機構承擔著中介機構的職能,割裂了原始借貸的對應關系。處於這一中介網路的任何一方出現風險,都有可能對其他方面產生影響,甚至發生行業的、區域的金融風險,導致金融危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風險
『貳』 為什麼金融機構也要進行風險管理控制
因為復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對於金制融機構有重要的作用,具體如下:
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有效地預防在金融風暴中可能遇見的風險;
由於金融行業競爭激烈,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在競爭中減少損失;
由於金融行業的不穩定性,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起到監督管理作用;
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具有維持經濟增長的作用。
『叄』 如何推進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機制建設
安全生產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預防事故,實現安全生產,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這是防患於未然,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保障企業長治久安,穩定發展的根本措施,是公司發展的生命線。電網企業安全生產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安全問題。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基礎工作還需要強化,管理還比較粗放,系統性管理不夠、標准不高、要求不嚴、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仍然存在,安全生產形勢時有反復。解決好這些問題,是把企業做強做優、實現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的重要基礎。
一、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影響安全生產的較多因素,都是釀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個人認為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具體反映為:一是生產條件的客觀因素,包括電網結構、設備水平、儀器儀表、個人防護用品、生產環境、缺陷或隱患的隱蔽性等;二是管理因素,包括安全生產的標准、規程、流程、制度等;三是工作環境的影響,包括氣候條件、外部環境、工作現場照明、有毒有害物等;四是員工素質,包括員工技能、安全意識、員工情緒與性格等。這些因素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內相遇,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南網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安全生產管理的探索與研究,在繼承和傳承原來好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上,積極引進和探索當代先進的安全管理模式。2007年在系統內推行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通過在系統內進行試行,取得了一些經驗,目前已在公司系統推廣應用。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從管理理念、管理內容、管理方法等方面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提高管理軟實力, 既有現實意義,又有戰略意義。體系從風險控制出發,提出了一套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和方法,解決安全生產「管什麼、怎麼管,做什麼、怎麼做」的問題,它從管理理念、內容和方法上確保安全生產風險可控在控。風險管理體系是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控制的方法,通過對生產過程中的危害進行辨識、再進行風險評估,制定並優化組合各種風險管控措施,對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降低或消除風險可能造成的後果。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表現在事前控制和過程管理,風險管理的實質是以最經濟合理的方式消除或降低風險導致的各種災害後果,它包括危害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等一套系統而科學的管理方法。風險管理是構成管理過程的必要組成部分,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其整個過程按照S E C P (系統建立的充分性、系統執行的完整性、執行與系統的一致性、執行的效果)四個環節進行,體系運行循環PDCA管理模式,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運行的主線是風險控制過程,而基礎是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的基本思路是:基於風險、以人為本、規范行為,注重安全生產過程分析,強化安全風險評估,實施安全風險動態管理,堅持糾正與預防。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由9個單元、51個要素、159個管理節點和480條管理子標准組成。
『肆』 金融機構的風險如何控制
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有效地預防在金融風暴中可能遇見的風險;
由於金融行業競爭激烈內,進行容風險管理控制可以在競爭中減少損失;
由於金融行業的不穩定性,進行風險管理控制可以起到監督管理作用;
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具有維持經濟增長的作用。
『伍』 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控制系統有哪些
1.銀行的主要風險還是信用風險,其中貸款風險是主要內容。
銀行要給一個客戶做貸款,一般前提是該客戶 在銀行有較長時間的結算關系,有賬戶流水,更重要的是日常企業財務到銀行對公櫃台儲蓄櫃台辦理各種業務透漏出來的一些信息,客戶經理會和企業財務聊,從而獲知企業的運作情況以及資金需求,傳統上一般不和陌生客戶打交道。當企業符合一定條件了,銀行才開始介入授信放款,包括主動向客戶營銷信貸產 品或客戶主動申請貸款。借款人通過貸款銀行進行日常結算,銀行通過檢查賬戶往來,可以發現一些信息(不是全部,更多的信息要靠銀行與企業日常的打交道聊天,走訪獲知),例如近期借款人貸款1000萬購買100 台汽車,那麼1000萬支付出去以後,正常情況下後面陸陸續續會有汽車銷售收入進賬,比如一周進展幾十萬,那麼這就是汽車在銷售。如果一個月內沒有任何進 賬,那麼銀行就會很緊張!!!
還有借款人繳稅、水電費支付都是通過銀行代扣代繳、工資通過銀行代發。銀行通過觀察其支付是否中斷、是否明顯減少等,來判斷企業經營是否發生重大變故。
分析賬戶交易流水本身就是一種本事,流水又和銀行系統參數息息相關。這一點和沒有結算業務的貸款公司不同,他們沒有結算網路,雖然貸款公司可以索取客戶的流水,但是一方面流水可以PS,而且不同銀行的流水格式參數千差萬別,貸款公司又如何識別真偽?就算是真的,又如何識別有效信息? 而且銀行系統時不時的更新升級,很多同樣一個科目又有各種入賬方式,隔行如隔山。流水要分析,但是不是全部。
所謂銀行信貸風控,就是對每一個細節深入細致的熟悉,而不是空洞的FRM之類的理論。所以要到銀行作風控,首先你要熟悉銀行的結算系統,對公要熟悉,對私也要熟悉。
不少互聯網公司也有辦法,通過一些互聯網信息,類似人肉搜索方式做風險控制,運用大數據,數據挖掘,機器學習,反欺詐等計算,批量化操作。這是一個有意義的 嘗試,互聯網公司目前都是燒錢期,成熟的商業模式會如何,還未得而知。大數據固然重要,而作為銀行人,往往我們要關心的是小數據,與手裡的客戶相關的小數 據。結算數據類似於抽樣,從客戶成千上萬的變數中抽取最能代表客戶風險狀況的東西——現金流信息。有時候做好了現金流分析,已經能夠判斷風險80%,當然 客戶的一些社交網路信息,如微博、qq信息,微信信息重要不重要,有時候的確很重要,權當一種預警信息吧。對於那些小微貸款,客戶處於社會底層,不在金融 體系裡,賬戶都沒有,更別說結算,那麼只能用互聯網抓瞎,權作一種聊勝於無。對於銀行來說,直接放棄這些客戶是比較保險的做法。
擔保方面的熟悉。第一還款來源前面已經談過了。下面說說第二還款來源。
抵押物:要熟悉各種抵押物,房產,房產有幾種類型,各有什麼政策風險?抵押登記如何辦理?他項權證也有假的哦,我親歷過,房管局和借款人串通起來騙貸幾個億!!!股權質押如何辦理,政府哪個部分受理?出了風險如何處置?有哪些障礙?汽車抵押如何控制?如何拖車?
所以銀行風險控制,就是這些細枝末節的東西,一個小細節失控,就是幾個億的漏洞!!!
2.技術與管理。
年少時,認為要專業,什麼VBA\SAS\CFA\FRM\風險案例模型研究一大堆,其實到了後來發現,做好還是要團隊,要管理,要整合資源。也即是另一種 能力。專業的知識,可以補救,能力提升則不易。明明知道哪些事情該如何做,但是具體的事情要人去做,手下的人品質出了問題,再強大的風險控制體系,都無濟 於事。人防物防技防。現在過於偏重技術,例如用大數據建模篩選信貸客戶,用行為模型做貸後管理。其實銀行裡面,更多的強調人品的作用。太過聰明的人不適合做銀行。
3、 風險管理本質上還是管人
現在技術發達了,企業上了ERP,銀行上了信貸管理系統,加上互聯網,大數據橫行。人與人之間的隔閡變大了,貸款從網上手機上申 請,銀行也用大數據建模型管理貸款。從原始社會的打架,到現代黑客戰,類似於軍備競賽,反欺詐手段高明了,欺詐手段也升級了。信用還是要靠人與人之間的感 情建立的,銀行與企業之間沒有合作與感情,那麼很難說風險管理就很強大。要讓企業認為這個銀行是值得尊敬的,是有血有肉的,是值得長期打交道的,而不是冷 冰冰的數據與模型。一旦大數據系統檢測到企業數據指標不合格,立馬停止授信額度,抽貸,斷貸,逼死企業。這種大數據徵信,防範了一時的風險,但是傷害了企 業。
4、趨勢。
未來是不是銀行都要變成互聯網技術公司?我感覺傳統的銀行,人海戰術,社區金融,身邊的銀行,小區銀行,這種方式還是有生存空間的。隔壁王二狗要貸點款,填一堆報表,該網點客戶經理到網上去錄入一大堆數據,電腦自動到滿世界去搜索一下王二狗的活動(微博發言、qq記錄、大眾點評,可穿戴設備資料庫看看他幾點起床、在哪裡吃飯,在哪裡活動,有沒有出入不良場所,心跳多少,脈搏多少,健康幾何),再用數據挖掘,機器學習技術,給王二狗畫一個像?一分鍾後,機器說,能批多少多少?這種模式很快,速度快,效率高,機器學習,就是人給機器打工。甚至以後連信息錄入的工作都不需要人工了,自助貸款機,的確,我們連身邊的活生生的人都不相信了,反而要依靠機器才能認識一個人,王二狗人品如何,鄰居說了不算,機器說了算,而且機器可以積累經驗,增長智慧。一個審批人的經驗增長速度遠遠趕不上機器學習智慧的積累程度。
人與人之間的隔閡越來越深了。
借用一段時髦的話,「無信任不金融,互聯網降低了金融准入門檻,但信任門檻永遠在那裡。金融的發展基礎,是建立在「信任」之上,信任的門檻永遠擺在那裡,金融機構只有通過服務的方式取得客戶信任,才有機會開展金融」。至於該如何獲取信任,絕不僅僅是技術。
一些貸款公司找來一些大數據科學家和互聯網科學家,就說能夠取代銀行?但是我覺得,做自己能做的事,掙自己應掙的錢!!!
短期內,大家還不懂,跨界有紅利,但是長期一定會均衡。
未來一定會有專業的徵信公司,他們是大數據科學家和互聯網專家,專門從事資信調查,不僅服務與信貸公司,還服務其他私人調查。當然是要收費的,而且會有很多家不同的徵信公司,這些科學家之間會互相競爭,導致價格維持一個均衡。由於模型一旦成熟,這些工作基本上邊際成本很低很低,多查詢一份,幾乎是零成本。所以,這個行業未來,一旦技術公司互相競爭,價格歸零,最後得利的還是銀行。銀行不會自己去生產ATM,ATM廠商會競爭。ATM取代不了銀行,而是銀行應用了ATM。所以銀行大可不必自亂陣腳,專業的事情,讓專業機構去做。作為一個金融從業人員,我們不是要變成數據科學家,要做我們能夠做的,就是服務活生生的人。
5、對政策法規要相當熟悉。
做風險的很多時候要和法律打交道,而法律法規經常變化,有時候一個不經意的變化,就會導致很多業務翻新。例如,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核心是企業間直接融資渠道的逐步合法化、廢除四倍利率上限標准、網路借貸平台擔保的合法。大家可能不會太在意這個東西,但是,這個卻極大的影響徵信模式。這個司法解釋,明確了企業借貸的合法性,而目前悲催的是企業之間的借貸未入人行徵信而且技術上也不可能納入!!!依靠徵信系統的銀行將無法掌握企業的實際負債情況。而且企業法人或負責人的個人借貸行為有可能需要企業承擔責任,這一部分在企業的財務報表裡無法反映,會增加銀行授信調查工作的難度。
6、對政府辦事流程要相當熟悉。
公安、國土、房管、工商、稅務、保險、證券、社保、郵政、金融、電信等部門。
7、要在銀行干,必須懂得社交。
很多人會說不善社交,於是躲在銀行後勤做風險,而支行的風控要和客戶打交道,就躲到分行去做風控,分行要和客戶打交道,就躲到總行去,而總行呢,需要更多的管理與協調能力,無窮無盡的會議,與銀監會政府溝通請示匯報,下去指導考察調研,講話,出席活動,比基層更加務虛,很多課題只是牽頭,具體都找研究所的科學家,那咋辦,去做博士後吧,做課題,做風險模型,達成所願,但是似乎又太冷門了。
『陸』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指引的主要要求是什麼
機構職責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架構,完善內部組織結構和工作機制,防範和控制信息系統風險。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下列信息系統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信息系統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落實銀監會相關監管要求;
(二)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和內部控制規程,明確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組織對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進行檢查、評估、分析,及時向本機構專門委員會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相關的管理信息;
(四)及時向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告本機構發生的重大信息系統事故或突發事件,並按有關預案快速響應;
(五)每年經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審查後向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的年度報告;
(六)做好本機構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七)配合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做好信息系統風險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
(八)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從業人員進行信息系統有關的業務、技術和安全培訓;
(九)開展與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負責信息系統的戰略規劃、重大項目和風險監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或其他負責風險監督的專業委員會應制定信息系統總體策略,統籌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定期評估、報告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狀況,為決策層提供建議,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責任人。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設立信息科技部門,統一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的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和監控,提供日常科技服務和運行技術支持;建立或明確專門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規章、制度,並協助業務部門及信息科技部門嚴格執行,提供相關的監管信息;設立審計部門或專門審計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審計制度,配備適量的合格人員進行信息系統風險審計。
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與信息系統相關工作的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統相關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二)未經崗前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經考核不適宜的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的專業隊伍建設,建立人才激勵機制,適應信息技術的發展。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和規范地披露信息系統風險狀況。
總體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 總體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策略、制度、機房、軟體、硬體、網路、數據、文檔等方面影響全局或共有的風險。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信息系統總體規劃,制定明確、持續的風險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統的敏感程度對各個集成要素進行分析和評估,並實施有效控制。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措施防範自然災害、運行環境變化等產生的安全威脅,防止各類突發事故和惡意攻擊。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相關的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明確與信息系統相關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建立制約機制,實行最小授權。
第十八條 在境外設立的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在境內設立的境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防範由於境內外信息系統監管制度差異等造成的跨境風險。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相關標准,參照有關國際准則,積極推進信息安全標准化,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信息系統的評估和測試,及時進行修補和更新,以保證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數據中心機房應符合國家有關計算機場地、環境、供配電等技術標准。全國性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國家A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國家B類機房標准,省域以下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C類機房標准。數據中心機房應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措施,未經授權不得進入。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用正版軟體,加強軟體版本管理,優先使用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軟、硬體產品;積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系統和相關金融產品,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本機構信息化成果。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信息系統相關的電子設備的選型、購置、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程,選用的設備應經過技術論證,測試性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信息系統所用的伺服器等關鍵設備應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充足的容量和一定的容錯特性,並配置適當的備品備件。
第二十四條 信息系統的網路應參照相關的標准和規范設計、建設;網路設備應兼備技術先進性和產品成熟性;網路設備和線路應有冗餘備份;嚴格線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業務和交易流量要求保證傳輸帶寬;建立完善的網管中心,監測和管理通信線路及網路設備,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生產網路與開發測試網路、業務網路與辦公網路、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應實施隔離;加強無線網、互聯網接入邊界控制;使用內容過濾、身份認證、防火牆、病毒防範、入侵檢測、漏洞掃描、數據加密等技術手段,有效降低外部攻擊、信息泄漏等風險。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加密機、密鑰、密碼、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的管理,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密碼設備,完善安全要素生成、領取、使用、修改、保管和銷毀等環節管理制度。密鑰、密碼應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數據採集、存貯、傳輸、使用、備份、恢復、抽檢、清理、銷毀等環節的有效管理,不得脫離系統採集加工、傳輸、存取數據;優化系統和資料庫安全設置,嚴格按授權使用系統和資料庫,採用適當的數據加密技術以保護敏感數據的傳輸和存取,保證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信息系統配置參數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非法生成、變更、泄漏、丟失與破壞。根據敏感程度和用途,確定存取許可權、方式和授權使用范圍,嚴格審批和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評審和修訂。省域以下數據中心至少實現數據備份異地保存,省域數據中心至少實現異地數據實時備份,全國性數據中心實現異地災備。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技術文檔資料和重要數據的備份管理;技術文檔資料和重要數據應保留副本並異地存放,按規定年限保存,調用時應嚴格授權。信息系統的技術文檔資料包括:系統環境說明文件、源程序以及系統研發、運行、維護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技術資料。重要數據包括: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客戶數據,以及產生的報表數據等。
第三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息系統可能影響客戶服務時,應以適當方式告知客戶。
研發風險控制
第三十二條 研發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研發過程中組織、規劃、需求、分析、設計、編程、測試和投產等環節產生的風險。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研發前應成立項目工作小組,重大項目還應成立項目領導小組,並指定負責人。項目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項目工作小組由業務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整個項目的開發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項目工作小組人員應具備與項目要求相適應的業務經驗與專業技術知識,小組負責人需具備組織領導能力,保證信息系統研發質量和進度。
第三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根據本機構業務發展戰略,在充分進行市場調查、產品效益分析的基礎上制定信息系統研發項目可行性報告。
第三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編寫項目需求說明書,提出風險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門根據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功能說明書。
第三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依據項目功能說明書分別編寫項目總體技術框架、項目設計說明書,設計和編碼應符合項目功能說明書的要求。
第三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獨立的測試環境,以保證測試的完整性和准確性。測試至少應包括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壓力測試、驗收測試、適應性測試。測試不得直接使用生產數據。
第三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應根據測試結果修補系統的功能和缺陷,提高系統的整體質量。
第四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人員、技術人員應根據職責范圍分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技術應急方案、業務連續性計劃、投產計劃、應急回退計劃,並進行演練。
第四十一條 開發過程中所涉及的各種文檔資料應經相關部門、人員的簽字確認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應出具由相關負責人簽字的項目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不得投產使用。
第五章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運行與維護過程中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環節產生的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分離,運行人員應實行專職,不得由其他人員兼任。運行人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和操作。維護人員應按授權和維護規程要求對生產狀態的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他維護應在非工作時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運行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定詳細的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時間,操作范圍、內容、辦法、命令以及負責人員等信息;
(二)提供常見和簡便的操作菜單或命令,如信息系統的啟動或停止、運行日誌的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過程中所有現象、操作過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維護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除對信息系統設備和系統環境的維護外,對軟體或數據的維護必須通過特定的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和修改數據應通過櫃員終端,不得對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的日誌信息,包括交易日誌和審計日誌等,以便維護和審計;
(三)提供維護的統計和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變更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訂嚴密的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中各崗位的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和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和回退方案,無授權不得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方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的正確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的真實位置和內容,形成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有效、全面的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後應保留初始版本和所有歷史版本,保留所有歷史的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息系統投產後一定時期內,應組織對系統的後評價,並根據評價及時對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和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機房環境設施實行日常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處理流程和預案,有實時交易服務的數據中心應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生信息系統造成重大經濟、聲譽損失和重大影響事件,應即時上報並處理,必要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外包風險控制
第五十一條 外包風險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信息系統的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等委託給業務合作夥伴或外部技術供應商時形成的風險。
第五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進行信息系統外包時,應根據風險控制和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的原則和范圍,認真分析和評估外包存在的潛在風險,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
第五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外包承包方評估機制,充分審查、評估承包方的經營狀況、財務實力、誠信歷史、安全資質、技術服務能力和實際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水平,並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評估工作可委託經國家相應監管部門認定資質,具有相關專業經驗的獨立機構完成。
第五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規定承包方在安全、保密、知識產權方面的義務和責任。
第五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分認識外包服務對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的直接和間接影響,並將其納入總體安全策略和風險控制之中。
第五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統外包風險評估與監測程序,審慎管理外包產生的風險,提高本機構對外包管理的能力。
第五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息系統外包風險管理應當符合風險管理標准和策略,並應建立針對外包風險的應急計劃。
第五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外包承包方建立有效的聯絡、溝通和信息交流機制,並制定在意外情況下能夠實現承包方的順利變更,保證外包服務不間斷的應急預案。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敏感的信息系統,以及其他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數據的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銀監會的有關規定,經過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批准,並在實施外包前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報告的機構備案。
『柒』 金融風險管理的體系
互聯網大浪潮如今早已席捲全球,中國互聯網模式不斷進行著變革,數據資產化、金融平台化日益成型,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百花齊放。眾所周知,金融的本質是風險管理,依託於大數據,新型的風控理念很快吸引了互聯網巨頭、信貸機構、金融科技安全服務商、銀行機構等紛紛發力參與這場技術變革。
一時間,大數據風控成為互聯網背景下金融發展的「寵兒」,也成為資本關注的焦點。例如常見的金融借貸業務場景,供應鏈金融、消費貸款、企業信貸等都需要利用大數據構建智能資料庫和模型來識別欺詐用戶以及評估用戶信用等級,從而提升欺詐交易識別率。
風控一直被視為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命脈,大數據風控的發展無疑是行業必然趨勢,風險控制能力會直接決定平台的生死。安全做得好,金融創新的前景是一片坦途;安全做得差,平台可能被引向窮途末路。
大數據風控-互聯網金融的命脈
盛林集團深耕網路安全及大數據領域多年,鑄就了企業強有力的核心競爭力,其完善的精準風控體系正是這些金融機構所需要的,從賬號風險防護到應用風險防護,再到信用與欺詐風險防護,縱深金融業務的整個生命周期,讓交易變得更安全、更可靠。
事實上,風控離不開大數據的支撐,當前市場上流通的數據來源十分混亂,不乏摻雜著來自黑產倒賣的各種有效或者無效數據,因此數據的合規性也成為實現精準風控的前提,沒有用戶授權的數據業務是不持久的。不僅僅是合規性,數據的感知和預測、數據的修復和再生、數據交易信任評估能力更是數據服務的核心。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緊隨信貸市場和企業的發展,總有一部分群體對反欺詐模型進行研究,尋找漏洞來破解風控命門,這就需要大數據風控模型在業務運行中不斷豐富和優化,加入更多復雜特徵和更多維度的特徵,在貸前、貸中、貸後環節制定全面的服務監控體系,幫助信貸企業降低業務風險。
風險防控一定要從多維度、合法權威的數據源切入,基於深度學習、關系分析、智能決策、態勢感知等特性,在海量數據分析的基礎上,構建專業有效的規則、模型,結合時空維度立體探查風險規律,智能分析業務風險,實現行業風險實時預警,及時掌控風險態勢,阻斷欺詐操作。
不可否認,大數據的引入,給金融領域帶來了一股暖流。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風控挑戰依舊嚴峻,不斷地在數據開發及應用的道路上踐行,努力實現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是我們首當其沖要做的。
CFRM(Certified Financial Risk Manager),注冊金融風險管理師,由注冊金融風險管理師協會(ICFRM)主考並頒發,並同時被納入中國市場學會金融服務工作委員會(簡稱「金融委」)建立的全國財經金融專業人才培養工程(簡稱PFT),是代表風險管理行業的專業水平認證。
『捌』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體系有哪些基本要素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體系有三個基本要素,分別是以下3點:
1、董事會對總體風險管理理念和基本風險管戰略的確定
總體上說,董事會對金融機構承受的風險承擔最終責任和義務,因此應負起監控職能。公司整體的風險管理及控制政策應由董事會審批,為保證戰略和政策得到遵守並保持適應性,決策機構應通過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和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進行實施和評估。
2、確定風險管理的基本程序
董事會制定風險管理及控制戰略的第一步是,根據預定的風險管理原則,並根據風險對資本比例情況,對公司業務活動及其帶來的風險進行分析。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要規定每一種主要業務或產品的風險數量限額,批准業務的具體范圍,並應有充足的資本加以支持。此後,應對業務和風險不斷進行常規檢查,並根據業務和市場的變化對戰略進行定期重新評估,並將結論應直接報告決策層。轉貼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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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識別風險和確定了抵禦風險的總體戰略後,公司就可以制定用於日常和長期業務操作的詳細而具體的指引。為此,風險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中應包括,風險管理及控制過程中的權力及遵守風險政策的責任,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內部和外部審計等。如果公司較大較復雜,則需要建立集中、自主的風險管理部門。就風險管理和控制部門而言,最重要的是配備適當的專業人員、並獨立於產生風險的部門。
因為控制結構的有效性取決於運用它的人,因此,有效控制的前提是機構內所有員工都具有高度的責任。在確定風險管理及控制過程的權力和責任時,一個重要的因素應是將風險的衡量、監督和控制與產生風險的交易部門分開。高級管理層應保證職責適當分開,員工的責任不應互相沖突。
3、信用風險的管理策略
信用風險管理是金融機構整體風險管理構架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由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的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全面負責。信用風險管理部門直接向全球風險經理負責,全球風險經理再依次向執行總裁報告。信用風險管理部門通過專業化的評估、限額審批、監督等在全球范圍內實施信貸調節和管理。在考察信用風險時,信用風險管理部門要對風險和收益間的關系進行平衡,對實際和潛在的信貸暴露進行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