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國際金融法的難點

國際金融法的難點

發布時間:2021-04-17 16:59:18

1. 一些關於國際金融的問題,請求解答!謝謝!

1.可能。
2.變高。
3.題太含糊,沒答案。
4.支撐。
5.會,會。
6.不會。
7.實際匯率升高。
8.沒看懂。。。

2. 國際金融問題

1.直接標價法
紐約外匯市場:美元/港元=7.8560化為港元/美元=0.12729
倫敦外匯市場:英鎊/美元=1.7240 化為美元/英鎊=0.58005
香港外匯市場:英鎊/港幣=14.5630
0.12729*0.58005*14.5630=1.07526>1有套匯機會

在紐約外匯市場:把港元兌換成美元=100*0.12729=12.729萬美元
在倫敦外匯市場:把美元兌換成英鎊=12.729*0.58005=7.3835萬英鎊
在香港外匯市場:把英鎊兌換成港幣=7.3835*14.5630=107.526萬港幣
獲利107.526-100=7.526萬港幣

2.間接標價法
紐約外匯市場:美元/港元=7.8560
倫敦外匯市場:英鎊/美元=1.7240
香港外匯市場:英鎊/港幣=14.5630化為港幣/英鎊=0.068667
7.8560*1.7240*0.068667=0.93001<1有套匯機會

在紐約外匯市場:把港元兌換成美元=100/7.8560=12.729萬美元
在倫敦外匯市場:把美元兌換成英鎊=12.729/1.7240=7.3835萬英鎊
在香港外匯市場:把英鎊兌換成港幣=7.3835/0.068667=107.526萬港幣
獲利107.526-100=7.526萬港幣

3. 國際金融問題

匯率的選來擇要根據報價方的情況,雙自向報價中,前者(數字小的)為報價方買入基準貨幣的匯率,後者為報價方賣出基準貨幣的匯率。
本案中,報價方為「你」,基準貨幣為美元。
1、該銀行要向你買進美元,即「你」賣出美元,匯率為7.8010
2、如你想要買進美元,匯價7.8000
3、如你想要買進港元,即賣出美元,匯率為7.8010

4. 吧里有學國際金融法專業的學長學姐嗎

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國際金融關系是具有金融性的國際關系。在當前金融業多向度、深入發展的情況下,探尋金融的恰當含義尤為重要,這是因為國內外對金融的含義存在的不同認識和理解,直接影響到對國際金融法的概念、調整對象、范圍、淵源、理念及社會功能等問題的科學認識,影響到國際金融法科學體系的建立。因此,探討金融的含義就構成考察和掌握國際金融法基本理論的基點和起點。對於金融可以從內涵和外延兩個方面進行把握。
(一)金融的內涵
金融的內涵,即金融的本質屬性有哪些,這是認識金融和國際金融法所必須回答且難以回答的問題。
對此,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把握:
1.金融
在訓詁意義上的基本含義「金融」是由中國字組成的詞,據考證,它並非古已有之。古有「金」和「融」,但未見「金融」連在一起的詞。《康熙字典》及其之前的工具書均無「金」與「融」連用的詞,即為佐證。將「金」與「融」連起來始於何時,無確切考證。是否直接譯自Finance亦無任何證明。一個很大的可能是來自明治維新的日本。那一階段,有許多西方經濟學的概念從日本引進——直接把日語翻成漢字搬到中國來。最早列入「金融」條目的工具書是: 1908年開始編纂、1915年出版初版的《辭源》和1905年即已醞釀編纂、1937年開始刊行的《辭海》。
《辭源》(1937年普及本第11版)對金融的釋義是:「今謂金錢之融通狀態曰金融。舊稱銀根。各種銀行、票號、錢庄,曰金融機構。」《辭海》( 1936年版)對金融的釋文是「(monetary circulation)謂資金融通之形態也,舊稱銀根。金融市場利率之升降,與普通市場價之漲落,同一原理,俱視供求之關系而定。即供給少需要多,則利率上騰,此種形態謂之金融緊迫,亦曰銀根短絀;供給多需要少,則利率下降,此種形態謂之金融緩慢,亦曰銀根松動。」
根據以上考證,我們似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始於近百年前編纂的《辭源》、《辭海》是最早有據可查的、編入金融條目的辭書,說明這個詞在20世紀初以前已經使用,並已相當定型。《辭海》注以英文,顯示該詞有可能來源於海外。《辭源》、《辭海》就其始刊時對金融的定義來看,簡單地說,金融就是資金融通,即由資金融通的工具、機構、市場和制度等構成要素相互作用而構成的有機系統。這一含義至今仍然能夠體現出金融的初始的和基本的本質特徵。
2.金融是虛擬經濟
虛擬經濟是資本以金融市場為主要依託所進行的有關的經濟活動,簡單明了地說,虛擬經濟就是直接以錢生錢的活動。虛擬經濟是與實體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實體經濟活動就是將貨幣通過交換成勞動力、原料、機器設備、廠房等,然後經過生產產出產品,產品通過流通變成商品,商品再通過交換再變回貨幣。在實體經濟的循環中,資本增值,取得了利潤,這是實體經濟的過程。虛擬經濟的循環是在金融市場上,貨幣先通過交換成為借據、股票、債券、外匯等,然後在適當的時候,再通過交換將這些金融產品變回貨幣,直接以錢生錢。
虛擬經濟經歷了商業信貸、生息資本的社會化、有價證券市場化和金融市場國際化以及國際集成化等階段。金融最初是個人之間的借貸,財富的剩餘者將閑置貨幣借給借款人,這時貨幣變成了生息資本。
由於這樣的借貸風險比較大,而且無法優化投資方向,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出現。銀行把人們手中的閑置貨幣集中起來,變成生息資本,借給那些需要從事實體經濟活動的人。銀行在存款人和貸款人之間賺取利差。企業向銀行間接融資,因為有利差的存在成本較高,企業如果直接發行債券,不僅融資成本較低,而且投資人也能獲得較高的回報,這樣就產生了債券。同時,為了使投資者能夠共擔風險,股票也出現了。債券和股票面對的是社會公眾,債券和股票出現後投資品種和選擇多樣化,但流通性問題妨礙了社會投資。有價證券市場化以後就解決了這個問題。股票和債券都能在市場上隨時變回現金,這樣解決了流動性問題。最後是金融市場的國際化和國際集成化,各國國內的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相互間的影響日益增大,虛擬經濟的總規模大大超過了實體經濟。由於電子技術、信息技術的發展,資金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進行調動,國際金融市場已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程度。
將金融界定為虛擬經濟,接下來的問題是,這種虛擬經濟活動包括哪些內容和形式? 這是認識金融的性質所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如上所述,金融的初始基本含義是資金融通,但是如果僅限於此,那麼還不足以反映現代金融的全貌,例如,金融衍生工具和有些保險產品等就不具有資金融通的性質。因此,以金融市場為依託所進行的金融活動,除資金融通外,還應包括非資金融通的活動,如規避風險的金融衍生交易,分散風險和彌補損失的保險活動等。只有這樣,金融的概念才能與時俱進,對當今的金融實踐具有周延性。
總之,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具有金融性,而國際經濟法其他分支的調整對象則沒有金融性質,因此,金融性將國際金融法與研究國際關系問題的其它學科或科學區分開來,也將國際金融法與國際經濟法的其他分支,特別是國際投資法區別開來。國際間資金流動的形式,依投資方式,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國際投資法調整直接投資關系,國際金融法則調整間接投資關系。凡是以金融市場為依託進行的虛擬經濟活動都屬於國際金融法調整,而不具有以上特徵的國際間資金流動關系則由國際投資法來調整。
例如,處於國際投資法和國際金融法敏感地帶的股票購入,如果這種購入是通過證券市場進行的,這種行為本身由國際金融法調整。如果買賣的目的是為了持有能提供一定收入的證券以便在證券市場獲利,而不是為了經營管理企業,也不享有控制權,則這類交易始終都應受國際金融法調整。如果購入股票的目的是為了經營管理和控制企業,購入股票後參加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或控制,那麼,股票購入行為由國際金融法調整,購入後的經營管理或控制行為等由國際投資法來調整。如果對企業的收購不是通過證券市場而是通過產權市場進行的,且收購後對企業行使了經營管理或控制,那麼,整個活動都應受國際投資法的調整。
(二)金融的外延
金融經過多年來的發展,不僅沒有使人們對其范圍形成共識,反而似乎助長了分歧。對於金融及其外延,國內外存在不同的界定,大體上可以姑且稱為一般意義的金融和狹義的金融。以下對金融及其范圍的考察從當今對金融的兩種主要理解入手,在此基礎上找出金融的基本外延。
1.一般意義的金融
一般意義上的金融包括貨幣供給,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體系,資金借貸市場,證券市場,保險系統,以及國際金融中所具有的以上內容等。在國內,這種理解多年來存在於黨政部門、實際經濟部門、經濟學界、本土金融學界,它不是始於某種理論界定,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
在國外,對金融也存在類似上述意義上的理解。
韋氏詞典對金融的理解就與我國對金融的上述理解基本相當。根據《韋伯斯特第三版國際新辭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金融包括「貨幣流通(circulation of money) 、信貸發放( granting of credit) 、投資(making ofinvestments)和銀行設施的提供(the provision of bankingfacilities)等。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還有一種對金融的廣義的理解:凡是與錢有關系的事情都可用「金融」(Finance)這個詞。《牛津辭典》(Oxford Dictionary)和一些網路全書對Finance 的解釋是: 貨幣事務(monetaryaffairs) 、貨幣管理(management of money) 、貨幣資源(pecuniary resources) ……。有時, 它指財政, 在與company、corporation、business聯用或與之有關的上下文中,指公司財務等。這種理解顯然比對金融的一般意義理解更廣,不僅包括上述一般意義的金融,並且還包括國家財政、企業財務以及個人貨幣收支等。
2.狹義的金融
狹義的金融是指有價證券及其衍生產品市場,是指資本市場。持這種理解的人士認為,「金融」就是西文的Finance,Finance 即指金融市場(Financial Market) , 資本市場(Capital Market) 。據黃達先生考察,持有這樣用法者在國內主要是: 80年代開始關注金融、研究金融的一些中老年理工學者;90年代中期起,在國外學成回國的中青年學者。其共同特點是:直接或間接地來源於國外,且只將金融覆蓋面限於資本市場。持狹義理解的一些人士也承認,在自己的「金融」領域之外還存在一個被更多的人視之為「金融」的領域,可稱之為傳統領域,但認為這只不過是過時的用法,不能與國際接軌,將來必被取代。
既然對金融的狹義理解來自於西方,因此,西方也就不乏對金融的這種界定。如比較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對「Finance」的解釋則是「金融主要關注資本市場的運行, 以及資本資產的供給和定價」。
3.金融的恰當范圍
認為對金融持一般意義的理解比較合理和得當,對此可以從以下兩個向度來考察。
(1)從金融的起源和現實來看,一般意義的理解比較切合實際。
從歷史上看,現代意義上的金融起源於銀行。把金融(Finance)限定用於資本市場,在西方也是近些年在特定圈子裡的事情。從現實和發展前途看,雖然資本市場可能成為將來金融的主體,因而未來的金融可能主要指這一領域,但是商業銀行的作用今天依然極大,今後是否必將削弱尚難定論。如果銀行、貨幣趨於泯滅,金融大概也不能獨自保存下來。
(2)從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傢具體使用情況來看,一般都趨於採用一般意義的金融。
①聯合國和世界貿易組織對金融的理解和使用
聯合國統計署有對金融及相關服務(Financialand Related Service)的統計,該項目大體上包括:金融中介服務,包括中央銀行的服務、存貸業務和銀行中介業務的服務;投資銀行服務;非強制性的保險和養老基金服務、再保險服務;房地產、租借、租賃等服務;為以上各項服務的各種金融中介的服務。
世界貿易組織(簡稱WTO)出於對WTO成員方影響金融服務的措施進行約束的目的,對金融服務進行了列舉和界定(Definitions) 。《服務貿易總協定》(簡稱GATS) 的金融服務附件(Annex on FinancialServices,簡稱金融附件)規定,金融服務包括所有的保險和與保險有關的服務、所有的銀行和其它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其中,保險和與保險有關的服務包括以下活動:直接保險(含壽險和非壽險) 、再保險和分保、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等) 。銀行和除保險之外的其它金融服務包括以下活動:接受公眾存款,發放各類貸款,金融租賃,支付和轉移服務,保證和承諾,自營或代理買賣貨幣市場工具、外匯、衍生產品、匯率和利率工具、可轉讓證券、其它流通工具和金融資產包括金條等,參加發行各類證券,貨幣經紀,資產管理,金融資產的清算服務,金融信息的提供轉移和金融數據的加工,為以上活動提供的咨詢、中介和其它附屬金融服務。
②有關國家對金融的主要理解和使用
從有關國家對金融的理解來看,美國1999年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 Act) ,其金融服務( financial services)的范圍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儲蓄協會、住宅貸款協會以及經紀人等中介服務。如果說「金融」一詞來自日本,考察日本對金融的使用情況是有說服力的。日本中央銀行的統計報告, 前些年與「金融(日文的漢字) 」對應的是貨幣和銀行(Moneyand Bank2ing) ,這些年改為貨幣、銀行和證券(Money,Bankingand Securities) 。日本中央銀行的用法在日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權威性。我國從歷史和現實來看,對金融普遍採取的是一般意義的理解。
所以,無論是從歷史與現實的時間向度,還是從國際組織與各國的空間向度來衡量,對金融做一般意義的理解構成對金融的普遍的理解,採用這種理解既符合歷史和現實,也與國際金融實踐相吻合。據此,簡單粗略地說,金融涵蓋貨幣、銀行、證券、保險等。國際金融法應當涵蓋以上領域。 國際金融法調整的國際金融關系除了具有金融性外,還具有國際性。以什麼作為標志和標准來界定「國際」? 理論和實踐都莫衷一是, 為此需要進行探討。
(一)確定「國際」的現有標准
「國際」在許多學科和法律領域中都有使用,但含義有所不同,大體上可以將判斷「國際」的標准歸為三類:國際公法標准、跨境標准和基於民商法視角的涉外標准。
國際公法標准體現在國際公法對「國際」的理解。國際公法將「國際」通常限於國家或國際組織之間,即認為只有國家或國際組織間的關系才構成國際關系,這是從主體的角度作出的認定。
跨境標准體現在國際經濟法學者和部分國際金融法學者對「國際」的理解和解釋。國際經濟法調整國際經濟關系,一般認為,國際經濟關系是指不同國家的個人、法人、國家與國際組織由於從事跨越國境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各種關系。而跨越國境的活動,一般是行為或行為的對象、結果涉及了一個以上的國家。所以,從這一定義看,國際經濟法上的「國際」是從主體、客體或內容方面認定的。研究國際金融法的學者對於「國際」有不同的表述。有學者認為,國際金融關系就是跨越一國領域的金融關系,不僅包括國家和國際組織間發生的金融關系,而且也包括分屬不同國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間以及它們與國家和國際組織之間發生的金融關系。這實際上是對國際經濟法上述標準的套用。需要指出的是,跨境標准所講的跨境活動或跨境關系不止是跨境交易這類私法性活動或關系,也包括多邊、雙邊和一國對外的公法活動或關系。
基於民商法視角的涉外標准見諸於國際私法、部分國際金融法學者的表述。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或曰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而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就是該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或內容這三項要素中至少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因素與國外有聯系。有國際金融法學者將國際金融表述為在金融活動的主體、交易標的或交易行為中含有跨國因素的資金融通;有的認為國際金融法上的國際是各種形態的貨幣金融資產跨越國境的流通和交易。國際私法和上述國際金融法學者的共同點在於:把「國際」的內容限於民商事流轉和交易;強調主體、客體或內容三要素有涉外成分。
跨境標准雖然也強調主體、客體或內容的跨境,但它與基於民商法視角的涉外標准不同,前者強調的跨境活動不僅包括跨境交易,而且還包括交易之外的活動,如國際規制與監管等。涉外標准在國際私法中極為正常,因為國際私法調整的就是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這種關系發生在私法領域,具有私法性質,但是,這一標准以及其它標準是否適用於確定國際金融法中的國際性呢?
(二)國際金融法中「國際」的標准
在以上標准中,國際公法標准,與國際金融交往和活動的現實相悖,因此,是不適用的。眾所周知,國際金融交往和活動並不限於國家和國際組織間,有關的法人和自然人也是這種活動的重要參加者,如一國銀行向外國借款人發放貸款,本國公司在外國金融市場上發行證券等。同時,各國的法人和自然人還同國家和國際組織發生形形色色的金融法律關系,例如,不少國家的政府將本國外匯儲備的一部分以外國商業銀行存款的形式存放和經營,形成這些政府與銀行的借貸關系。又如,世界銀行對發展中國家私人企業的貸款,形成國際組織與一國法人的借貸關系。這些都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重要的國際金融活動,不應被排除在外。
基於民商法視角的涉外標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資金融通是金融的初始基本含義。金融發展到今天,既包括資金融通,也包括非資金融通的活動。更為重要的是,金融法在性質上是規制與監管之法。因此,把國際金融關系中的國際性限於跨境民商事流轉和交易,是不妥的。
在國際經濟活動,包括國際金融活動的許多情況下,將國際經濟活動的國際性界定為跨越國境,即採用跨境標準是適當的。但是,如果將國際金融法的國際性完全限定在跨越國境的金融活動之內,認為某一金融關系只要在主體、客體或或法律關系的內容方面具有涉外性,就具有國際金融法上的國際性或跨國性,也存在不周延、不全面的問題。一個重要的依據就是WTO對金融服務的界定。
WTO的金融附件規定,金融服務是由成員方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具有金融性質的任何服務,而金融服務的提供指的是GATS第1條第2款所指跨境提供、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移動4種服務提供方式。在這四種方式中,只有跨境提供與貨物貿易的通常形式相當,即交易客體跨越了國境,而其他三種方式中的兩種方式即境外消費和自然人移動,雖然都是貨物貿易所不具有的,但能夠為跨境標准所覆蓋。在境外消費方式中,從金融服務接受者的母國角度看,金融服務的提供者、服務交易的客體——金融服務以及法律事實都發生或可能發生在國外。從金融服務提供者的母國來看,交易的主體之一——金融服務接受者構成涉外因素。在自然人移動中,金融服務的提供者——自然人,不論其以自己的身份,還是代表其所在的機構,對金融服務接受者的母國而言構成涉外因素,對該自然人的母國而言,服務接受者以及法律事實構成涉外因素。
但是,金融服務的最重要的方式——商業存在就不同。建立商業存在涉及涉外因素,如建立商業存在的投資者和所需要的投資來自於境外,但是,WTO所說的商業存在是以商業存在這種形式而發生的金融服務。以銀行為例,如果在東道國的商業存在採取的是外國銀行的分行形式,提供金融服務的該分行可以看作是涉外主體,因為外國分行是外國銀行在東道國的延伸,不具有東道國的法人資格。但是,如果設在東道國的商業存在採取子銀行的形式提供金融服務,通常就不存在任何的涉外因素,因為子銀行是東道國的法人,交易如存貸款的客體——資金完全可能來自於東道國公眾的存款,法律事實也通常發生在東道國,所以在主體、客體和法律事實等方面都沒有涉外因素,但它確實是WTO項下的金融服務貿易。不止於此,因商業存在而發生的法律關系遠不止金融服務的提供和交易,WTO將商業存在界定為服務提供的一種方式,目的是將成員方影響這種服務提供方式的成員方措施(如法律和政策等)納入其約束和規制的范圍,以建立多邊貿易秩序和推動金融服務的逐步自由化。因此,商業存在必然引起WTO對各成員方的金融規制關系以及各成員方對外國金融服務提供者建立商業存在的管理關系等。調整這些關系的法律規范顯然都屬於國際金融法,但卻並不都為跨境標准所覆蓋。
這里需要解決一個潛在的疑問:在外國金融服務提供者通過在東道國建立商業存在,特別是注冊獨立法人的形式提供金融服務時,這種金融服務是國際金融服務本身的應有之義,還是WTO有關金融服務的法律架構對國內金融服務的延伸適用? 換言之,這種金融服務是國內金融服務,還是國際金融服務?回答這一問題需要從服務和服務貿易的特徵入手。服務具有無形性、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等性質和特徵。以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為例,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決定了服務交易通常需要服務的提供者和服務的接受者彼此接觸,而且外國服務提供者也需要通過商業存在等方式了解當地情況並對情況變化做出反應。從這一意義上講,通過服務提供者和服務接受者接觸而發生的服務貿易都是適應服務的性質和特點而發生的,而不論這種接觸是通過服務提供者的移動(自然人移動)或服務接受者的移動(境外消費)而發生的,還是由生產服務的手段跨境轉移而發生的(商業存在) 。這就導致國際金融服務貿易的發生並不一定總是需要服務本身的跨境轉移(跨境提供) ,通過服務提供者或接受者的移動使二者接觸,或通過生產服務的手段的跨境移動而在當地建立商業存在,同樣可以發生國際金融服務貿易。同時,由於服務具有上述性質和特徵,各國需要藉助國內規制的方法來管理國際服務貿易,WTO為了推行服務貿易的自由化,需要將成員方影響上述所有方式的措施納入到其約束范圍之內。
因此,因生產服務手段的跨境轉移以及由此所導致服務提供者在當地建立商業存在而發生的金融服務貿易,雖然可能沒有任何的涉外因素,但確實是適應服務的性質和特點而發生國際交易。然而,依據跨境標准,因商業存在而發生的有關金融法律關系顯然不具有「國際」性。這就在活生生的國際金融活動面前暴露出了跨境標準的局限性,因此,重新定義國際金融法中的「國際」性就成為現實的需要。
如何重新定義? 跨境標准在多數情況下是適用於對國際金融關系的判別的,只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這種情況下,判別金融關系是否具有國際性,只需要在跨境標準的基礎上將外國商業存在這種情形包括進來即可。因此,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國際金融關系不僅包括有關國家的個人、法人、國家與國際組織由於從事跨境的金融活動而產生的各種關系,也包括在外國的商業存在這種形式中沒有發生跨境活動而發生的各種關系。簡言之,國際金融關系是具有涉外因素或通過外國的商業存在而發生的各類金融關系。
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金融關系所具有的國際性使國際金融法與國內金融法區別開來。國內金融法所調整的金融關系沒有國際性。具體來說,具有國際性的金融關系由國際金融法來調整,而不具有國際性的金融關系由國內金融法調整。雖然對因商業存在而發生的各類金融關系,從表面上講,很難分清是國內金融關系和國際金融關系,但是,只要生產服務的手段和為此進行的投資發生了跨境轉移就構成國際金融關系,從而應由國際金融法來調整。

5. 什麼是國際金融法,國際金融法和國際經濟法有啥區別急急急!!

國際金融法屬於國際經濟法的范疇。
國際金融法是調整國際間貨幣金融關系的法律規范和制度的總稱。
國際金融法的本質屬性在於其是國際貨幣金融交易規律所要求的行為規則。國際金融法的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諸方面:
l. 國際金融法的主體
國際金融法的主體是國際貨幣金融關系中權利與義務的享有者和承擔者,亦即參與國際貨幣金融活動的當事人。國際金融法的主體既包括一般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國家及其有關官方機構和國際金融組織。國家和國際金融組織是國際金融法的特殊主體,它們不僅可以是國際貨幣金融交易的當事人,而且,它們更是國際貨幣體系的建立者、實施者和管理者。法人和自然人作為國際金融法的主體,則主要表現在他們是國際貨幣金融交易的當事人。
2. 國際金融法的客體
國際金融法的客體即是國際貨幣金融關系中權利與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主要包括貨幣、特別提款權、票據和黃金等國際間普遍接受的金融資產。作為國際金融法客體的貨幣,一般應當在國際間具有可兌換性,即通常所謂「硬通貨」。如果是不能國際上自由流通的貨幣,則其一般不能成為國際金融法的客體。但是,在一定的特殊國際貨幣金融交易中,非硬通貨亦可成為客體。
3.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
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是指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即國際貨幣金融關系。
國際貨幣金融關系實際上包括國際貨幣關系和國際金融關系兩部分。國際貨幣關系是指以國家之間貨幣的收支、兌換,以及外匯管制主要內容的社會關系。國際金融關系是指國際間貨幣資產的融通關系,包括國際貸款關系、國際證券關系,以及其他形式的國際資金融通關系。
應當注意的是:國際金融法的調整對象與國際金融法的客體不同;前者是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而後者則是國際金融法所調整的國際社會關系亦即國際貨幣金融關系中權利與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6. 關於國際金融問題,請教!

1.Q:簡述國際收支平衡表差額分析中的幾個主要局部差額,國際收支失衡的調節原則和調節手段?
局部差額:
1、貿易收支差額
2、經常賬戶差額
3、資本和金融賬戶差額
4、綜合差額
5、錯誤與遺漏差額
調解原則:
丁伯根法則:一國所需的有效政策工具數目至少要和想要達到的獨立經濟目標一樣多
有效市場原則:講政策用於實現其最為有效的目標
一旦國際收支失衡超過某種限度,當事國就必須進行必要的調節。在選擇調節措施時,應該注意以下原則:①按國際收支失衡的類型選擇調節方式。②調節國際收支失衡應考慮國內平衡。③選擇調節方式應注意外界反應措施。
調節手段有自動調節機制和調節政策。
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是指由國際收支失衡本身引起額國內經濟變數變動對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作用。
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機制、自動利率機制
國際收支的調節政策有(1)外匯緩沖政策
(2)財政和貨幣政策 .
(3)匯率政策
(4)直接管制
(5)國際經濟合作

2.匯率是如何決定的?試結合人民幣匯率的歷史發展過程討論人民幣匯率是如何確定的?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調節杠桿。一國貨幣兌換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
一般來說,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外匯匯率是由一國貨幣所代表的實際社會購買力平價和由市場對外匯的供求關系決定的。
一國對另一國資源存在各種不同的需求,這些需要總體上表現為一個綜合的總的需求,這種外來的需求,和另一國本國的需求和供給一起,決定了兩國的匯率水平。

人民幣匯率的歷史發展第一階段在1949--1952年的國民經濟恢復時期,此階段為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人民幣匯率的制定,基本上與物價掛鉤,此時匯率調整頻繁,幅度大。
第二階段為1953-1973年初,人民幣匯率變動呈現出基本穩定的特徵,不再充當調節對外經濟交往的工具,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始終不變,實行盯住美元的匯率制。
第三階段為1973-1980,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我國根據有利於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便於貿易,為國外貿易所接受的原則,實行盯住一籃子貨幣的匯率制度。
第四階段為1981-1984,我國實行雙重匯率制。
第五階段為1985-1993,我國實行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行的雙軌匯率制。
第六階段為1994-2005年6月,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第七階段即為2005年7月,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關系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3.Q:投資者進行外匯市場交易的動機有哪兩個並略加解釋,介紹我們學過的5中外匯交易品種
套期保值和投機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
投機指根據對市場的判斷,把握機會,利用市場出現的價差進行買賣從中獲得利潤的交易行為。投機可分為三類:長線投機者、短線交易者、逐小利者。

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等。
具體來說,現鈔交易 是旅遊者以及由於其他各種目的需要外匯現鈔者之間進行的買賣,包括現金、外匯旅行支票等;
現貨交易 是大銀行之間,以及大銀行代理大客戶的交易,買賣約定成交後,最遲在兩個營業日之內完成資金收付交割;
合約現貨交易 是投資人與金融公司簽定合同來買賣外匯的方式,適合於大眾的投資;
外匯期貨交易 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
期權交易 是將來是否購買或者出售某種貨幣的選擇權而預先進行的交易;
遠期交易 是根據合同規定在約定日期辦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較靈活。

4.國際收支失衡表的內容有哪些,國際收支失衡時,可採取哪些調節手段?
、國際收支失衡表的內容有哪些,國際收支失衡時,可採取哪些調節手段?
內容:1、經常帳戶——反映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實際資源的轉移
貨物與服務、收入、經常轉移
2、資本和金融帳戶
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其他投資
3、平衡帳戶——調節項目
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
調節手段:1、國際收支自動調節機制
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機制、自動利率機制
2、國際收支的調整政策
融資手段:外匯緩沖政策
支出—增減政策:財政與貨幣政策
支出—轉換政策:匯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國際經濟合作

1)經常賬戶,反映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實際資源的轉移,主要設置三個子項目:貨物和服務、收益及經常性轉移。2)貨幣和金融賬戶,資本賬戶包括資本轉移及非生產、非金融資產的收買和放棄,而金融賬戶則指一個經濟體對外資產和負債所有權變更的所有權交易。3)平衡賬戶,調節項目,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

對於收支失衡的調節手段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通過在經濟運行中的某些自動調節機制,而使其得到某種程度的緩沖,甚至是自動恢復平衡,主要包括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調節機制、自動利率調節機制;另一方面就是通過國家政策,採取必要的措施來調節,主要有:外匯緩沖政策、財政與貨幣政策、匯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國際經濟合作。

5.簡述外匯風險的規避和管理辦法

關於外匯風險規避的幾點措施
(一)加強企業防範外匯風險的內部選擇,合理選擇交易中的貨幣
(二)選擇合適的外匯交易品種
1.遠期外匯買賣
2.掉期外匯買賣,分貨幣掉期和利率掉期
3.外匯期權交易
(三)分析和預測外匯匯率變動趨勢,重視外匯的操作
外匯的正確操作也是企業規避外匯風險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進出口額較大的企業。面對國際外匯市場的風雲變換,如不採取應對措施,自己手中的外匯可能就會貶值,給企業帶來損失。當然,如果我們充分利用外匯市場的波動、發揮外匯匯率這把雙刃劍好的一面,就可以取得豐碩的利得。出口商可以利用賣方信貸避免外匯風險。
(四)提高企業相關人員的外匯風險防範意識

外匯交易者面臨的風險基本可以分為三類:交易風險、會計風險、經濟風險。外匯風險管理也可以分為交易風險管理、會計風險管理、經濟風險管理。
交易風險管理:1、內部管理方法,又稱商業方法,包括合同貨幣的選擇、多種貨幣搭配、調整價格、加列保值條框等方法。2、外部管理法,又稱為金融法,它是指通過一定的外匯交易來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一類是利用遠期合約等傳統外匯交易,一類是利用貨幣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此外,貨幣市場法也是常用的防範交易風險的手段。
會計風險的管理一般有兩種:缺口管理法和合約報執法。前者主要是通過資產負債在總額上的平衡來實現對風險的控制,後者則帶有一定的投機性。
經濟風險的管理:從調整收入和成本兩方面進行,防止匯率變動造成未來現金流入量的減少。生產策略:1、海外建廠策略2、里獲得采購策略3、提高生產效率,加強產品開發,實現產品的多元化。同時還有市場策略和財務策略。

6Q:人民幣採取的是什麼匯率制度,在此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如何形成的?
人民幣匯率制度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匯率形成是由外匯市場上的需求與供給決定的。

在資本項目不可自由兌換的條件下,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在實質上仍是由政府決定,而不是國際匯市波動因素作用的結果。這是一種由政府確定匯率,並實施行政管制的、與美元保持固定比價的穩定型匯率機制,又稱盯住美元匯率。其最重要的特點是不論其他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人民幣兌換它們的比價都是從它們兌換美元的比價換算而來。
人民幣採取的是什麼匯率制度,在此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如何形成的?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如何形成: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如何形成答案二:匯率形成以外匯市場的供求狀況為基礎。外匯指定銀行在中央銀行規定的交易頭寸內進行銀行間外匯買賣,形成市場供求,並在此基礎上確定人民幣對外幣的市場價格。人民銀行根據前一營業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形成的美元對人民幣的加權平均價,公布當日主要交易貨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外匯指定銀行根據公布的基準價,根據國際主要外匯市場的行情,套算出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的匯價。外匯指定銀行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確定掛牌匯率,對客戶買賣外匯。

7Q: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行的資金來源和主要業務是什麼?
IMF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成員國繳納的份額、借款、捐款、出售黃金所得的信託基金以及有關項目的經營收入。
成員國繳納的基金份額,是指成員國參加IMF時所要認繳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借款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與成員國協議,向成員國借入的資金。信託基金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它六分之一的黃金分4年按市價出售所得的利潤。
業務活動:1、匯率監督與政策協調2、儲備資產的創造與管理3、貸款業務

世界銀行集團
資金來源:1、成員國繳納的股金2、發行債券3、債權轉讓4、業務凈收益
業務活動:世界銀行通過提供貸款、政策咨詢和技術援助,支持各種以減貧和提高發展中國家人民生活水平為目標的項目和計劃。 向成員國尤其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是世界銀行最主要的業務。
其貸款業務主要有項目貸款、非項目貸款、聯合貸款、第三窗口貸款等幾種類型。



8.國際儲備有哪些組成部分,是如何管理的?
國際儲備的組成部分有1、黃金儲備(是指一國貨幣當局作為金融資產持有的黃金。顯然,非貨幣用途的黃金不在此列);2、外匯儲備(由各種能充當儲備貨幣的貨幣構成。只有那些可自由兌換的、被各國普遍接受的、價值相對穩定的貨幣才能充當儲備貨幣); 3、在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也叫普通提款權,是指會員國在IMF的普通資金賬戶中可以自由提取和使用的資產); 4、特別提款權(是一種依靠國際紀律而創造出來的儲備資產)。
國際儲備管理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國際儲備規模的管理,以求得適度的儲備水平。應考慮國際儲備的需求和供給因素,利用進口比率法、國際收支差額法、貨幣供應量法
或成本-收益法確定適度國際儲備量。
二是國際儲備結構的管理,使儲備資產的結構得以優化。首先黃金的儲備數量不宜過多,應保持穩定 。其次,外匯儲備應進行幣種管理,考慮①對外貿易支付所使用的幣種; ②償還外債本息所需的幣種;③政府幹預外匯市場、穩定匯率所使用的幣種;④各儲備貨幣利率與匯率變化的對比;⑤儲備貨幣的多元化等因素。由於國際儲備的主要作用是彌補國際收支逆差,因而各國貨幣當局更重視流動性。按照流動性的高低把儲備資產劃分為三級:一級儲備,主要是現金和准現金,如活期存款、短期國庫券、商業票據等。 二級儲備,主要是中期債券;三級儲備,主要是長期投資工具

一個國家的國際儲備管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際儲備規模的管理,是對國際儲備規模的選擇和調整,解決如何確定和保持適度的國際儲備水平,以求得適度的儲備水平;二是國際儲備結構的管理,解決如何實現儲備資產結構上的最優化問題,使儲備資產的結構得以優化。通過國際儲備管理,一方面可以維持一國國際收支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一國國際儲備的使用效率。

9.哪些交易行為會引起外匯現貨市場的供給和需求
即期外匯交易:即期外匯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又稱為現貨交易或現期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當天或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為。
套利:套利( arbitrage): ,指同時買進和賣出兩張不同種類的期貨合約。交易者買進自認為是"便宜的"合約,同時賣出那些"高價的"合約,從兩合約價格間的變動關系中獲利。在進行套利時,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約之間的相互價格關系,而不是絕對價格水平。
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外匯市場的外匯差價,在某一外匯市場上買進某種貨幣,同時在另一外匯市場上賣出該種貨幣,以賺取利潤。在套匯中由於涉及的外匯市場多少不同,分為兩角套匯、三角套匯和多角套匯。

論述
1、 試分析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原因、演變過程、我國已採取哪些措施來應對此次金融危機。
原因:本次金融危機是從美國次貸危機演化形成的,但並不僅是金融層面的事情,其有著深刻的經濟和金融根源。
1、從宏觀經濟層面看:
(1)美國「低儲蓄率和財政、經常項目雙赤字」的經濟結構不可持續。近年來美國的儲蓄率一直在下降,巨額「儲蓄-投資」缺口依靠經常項目赤字和政府財政赤字來融資。在美國經濟結構中,消費佔GDP比重達70%左右,大大高於一般發達國家50-60%的水平;居民儲蓄率2000年以來平均僅為1.5%,大大低於一般發達國家5-10%的水平;家庭和政府的高消費均靠負債來維持,家庭債務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001年為101%,目前已達到138%,聯邦政府債務佔GDP的比重2000年為60%,目前為73%,;經常項目維持巨額赤字,佔GDP比重從2001年的3.4%上升至2005年的6.6%。這樣一種經濟結構是不可持續的。
(2)為刺激經濟增長而採取的鼓勵房地產發展的政策導致了地產泡沫。在2000年科技股泡沫破滅和2001年「9?11」危機爆發後,美國經濟陷入衰退,美國試圖通過刺激房地產業發展而重振經濟。美國政府通過房利美和房地美兩大准政府機構,大量購買次級按揭貸款,鼓勵信貸機構發放住房按揭貸款。這些經濟刺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達到了預期效果,但也埋下了隱患。
(3)過於寬松的貨幣政策造成全球流動性泛濫。美國在2001年以後採取了不合理的貨幣政策。美聯儲連續13次下調基準利率,使聯邦基金利率在2003達到了1%的歷史最低水平,並維持一年之久。市場過多的流動性使標准普爾指數從2002年10月份的777點飆升到2007年1月的1565點,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從2000年25美元/桶上升到2008年7月的147美元/桶,美國二手房平均價格也從2000年的13.5萬美元/套上漲到2006年7月的23萬美元/套。
2、從微觀的金融運行機制來看:
(1)信貸機構違背信貸基本原則,沒有對信用狀況較差的客戶群體進行認真篩選,導致其中一些不合格客戶也獲得了房屋按揭貸款。這一方面由於作為抵押物的房屋價格持續上漲,商業銀行對客戶本身的資信狀況有所忽視;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對按揭貸款通過資產證券化出售,使風險轉移出去,因此沒有動機去認真篩選。
(2)金融機構為追逐利潤偏離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宗旨,盲目發展衍生產品,導致了信用資產泡沫。先是商業銀行把抵押貸款證券化,出售給投資銀行、私募基金等金融機構,而投資銀行又把這些資產重新組合成新的債券CDO,並再次出售,經過多次復雜衍生後,各級投資者已經看不到基礎產品了,難以確定風險點。
(3)監管當局的失職。監管當局對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缺乏有效的控制。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信貸資產的資本充足率至少為8%,但卻沒有對表外資產做出類似規定,導致衍生品普遍具有很高杠桿比率,如美林、雷曼兄弟的衍生產品杠桿約為30倍左右。此外,監管當局對有系統性影響的大型金融機構的風險缺乏有效監測。
在全球經濟高度一體化的今天,我們接受了全球化帶給我們的福祉和利益,但同時也必須承受全球化帶給我們沖擊。這次危機之所以給全世界帶來如此大的影響,關鍵在於這次是作為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美國出了問題,波及全球。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世界經濟結構的不均衡和國際貨幣體系的不合理。世界經濟的一端是發達國家的低儲蓄高消費,一端是發展中國家的高儲蓄低消費;一端是發達國家占據有高附加值的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一端是發展中國家占據產業鏈的低端——製造業。發展中國家形成國際收支雙順差,積累了高額的美元外匯儲備,這些外匯儲備又通過購買美國國債迴流美國,並支撐了美國政府和居民的負債消費。「窮國」支援了「富國」。美國的巨額經常項目赤字和財政赤字通過美元在國際貨幣體系的主導地位由全球人來「買單」了

演變過程:縱觀美國金融危機的發展過程,可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7年8月——2008年9月中旬,危機表現為一場規模有限的次貸危機,集中於次貸相關的結構性金融產品。第二階段為2008年9月中旬——2008年10月中旬,雷曼的破產引發了金融市場大面積信心危機,流動性緊縮從貨幣和信貸市場迅速傳遞到全球金融市場,使得規模有限的次貸危機上升成為全球性金融危機。第三階段為2008年10月中旬至今,黯淡的宏觀經濟前景導致銀行的資產繼續下跌,而銀行虛弱的資產負債表又迫使其進一步削減信貸規模,形成了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的下降螺旋關系。

措施:針對金融危機的經濟萎縮,失業增加等負面影響,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應該說這些政策措施與經濟增長、通貨膨脹、失業、國際收支4方面的國家宏觀經濟目的都相關,都會正面影響:
以上為主要的財政政策
(1)寬松的財政政策:減少稅收(已實施了證券交易稅的下降和利息稅的取消),擴大政府支出(40000億拉動內需正在實施中);
(2)促進對外貿易:進出口行業是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並且從業人員眾多(據統計已達億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競爭力的手段;
(3)減少企業負擔:勞動法的調整等;
(4)加強公共財政的社會保障/醫療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會經濟發展環境的穩定.
(5)產業振興計劃.
以下為貨幣政策
(1)貨幣政策則從2008年7月份就及時進行了較大調整。調減公開市場對沖力度,相繼停發3年期中央銀行票據、減少1年期和3個月期中央銀行票據發行頻率,引導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利率適當下行,保證流動性供應。
(2)寬松的貨幣政策。9月、10月、11月、12月連續下調基準利率,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存款准備金率的下降,貸款基準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場貨幣供應量,擴大投資與消費。
(3)2008年10月27日還實施 首套住房貸款利率7折優惠;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
(4)取消了對商業銀行信貸規劃的約束。
(5)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對災區重建、「三農」、中小企業等貸款。
(6)促進對外貿易:進出口行業是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並且從業人員眾多(據統計已達億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競爭力的手段;
(7)對外經濟合作與協調(如中日韓之間的貨幣互換等) 。

2、 分析我國改革開放前後利用外資情況,利用外資的利弊,並展望起發展趨勢。
? 1、利用外資情況
? 緩慢增長階段,50年代十幾億美元,主要是東歐前蘇聯的政府貸款;60年代以分期付款方式從日本和西歐引進技術;70年代繼續以分期付款方式引進外資。這一階段引進外資的特點是規模不大、結構單一、發展緩慢。原因有特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想法偏激
? 加速增長階段。
? 2、利用外資評價
? (1)總量評價和結構評價。
? 從外資來源國別看具有高度集中的特點;從外資投向行業結構看外商直接投資不僅在三個產業間高度失衡,而且在產業內部也不均衡;從投向地區看80%以上集中在東部,60%集中在上海
? 2)經濟評價與非經濟評價
? 經濟增長效應。勞動、資本和綜合要素是推動一國經濟增長的三大要素,一般而言,發展中國家勞動力富裕,但資本嚴重不足,利用外資可以彌補儲蓄缺口和外匯缺口,促進經濟增長。對我國而言,外資的這一歷史使命已經過去,引進外資由彌補傳統型缺口轉化為彌補現代型缺口,即管理缺口和技術缺口。
? 國際收支效應。
? 技術進步效應。提高技術門檻,發展高新技術企業,促進東道國發展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通過培訓和管理本地化提高管理人員水平。
? 結構重組效應。包括資產重組、企業重組(向競爭型轉變)、產業結構重組和進口重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由消費型轉變為生產型)
? 產業帶動效應。外商直接投資通過後向關聯、前向關聯和旁側關聯等可以迅速提高東道國一個產業群落的整體實力。我國此方面較差,原因有:加工貿易比重過高和國產率水平較低,一則外方不願意國產化,二則國產化的成本高、質量差。
? 就業效應。擴大就業、轉移就業和擴大失業。
? 非經濟效應:機制轉換效應、倒逼改革效應、擴大開放效應、觀念更新效應、收入分配效應和激活企業創新效應。
? (3)代價評價。
? 優惠政策減少了財政收入。
? 配套資金投入(1:10)引進外資越多國內資金越緊張 國有資產流失
? 高進低出損失,結果為境內虧損境外贏利、中方虧損外方贏利 四假問題損失:假合資、加虧損、加出口、假破產 稅收流失 利潤匯出 環境污染

一、名詞解釋
國際收支: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居民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的系統記錄。
國際收支平衡表:是一國將其在一定時期內各種對外經濟交易的內容,按照經濟分析的需要設置項目,並採用復式記賬法編制的統計報表。
經常帳戶:指一定時期內經常發生的國際經濟交易,是國際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往來項目,是對實際資源在國際間的流動行為進行記錄的賬戶。包括貨物和服務,收益,經常轉移。
資本和金融賬戶:反映資產所有權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轉移,即國際資本流動,包括資本流入和流出。
平衡項目:是一個為了平衡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缺口」 而設置的調節性項目,包括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兩個子項目。
官方儲備資產帳戶:一國貨幣當局直接掌握並可隨時動用的,主要用於平衡國際收支和穩定匯率的系列金融資產。
國際收支失衡:國際收支失衡是指一國經常賬戶、金融與資本賬戶的余額出現問題,即對外經濟出現了需要調整的情況。
外匯緩沖政策:是指各國政府調節國際收支失衡,運用官方儲備或臨時向外籌借資金來抵消超額外匯需求或供給的一種調節政策。
國際清償力:是一國結算對外債務的一切金融能力,或國際資金的籌措能力。
國際儲備:指各國政府為了彌補國際收支赤字,保持匯率穩定,以及應付其他緊急支付的需要而持有的國際間普遍接受的所有資產。
國際儲備管理:是指一國政府以及貨幣當局根據一定時期內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和經濟發展要求,對國際儲備規模、結構最優化、高效化的整個過程。

7. 一些有關國際金融的問題

自1994年以來,我國國際收支除個別年份外,都保持經常項目與資本和金融項目「雙順差」的格局.
原因:在國際收支問題上,我們長期確定的方針是,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節余。國際收支出現較大順差並不是我們所刻意追求的。這種局面是由一系列客觀復雜的原因造成的,其中既有國際的原因,也有國內自身的原因。從國際上來看,隨著世界各國經濟的聯系不斷緊密,為了尋求更優化的資源配置,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在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的過程中會出現一些產業和產品向國外的轉移。而我國為了適應國際形式的發展,不斷的加大對外開放的步伐,同時具有廉價的勞動力成本、日趨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優惠的法律和政策,逐漸成為國際製造產業轉移的一個主要目的地,連續數年位居世界前列。同時,由於國內金融市場不發達,國內企業藉助境外資本市場融資,也增加了資本流入。而外國直接投資的發展也會促進出口的增長,1992年以來,境外資本流入中國的年平均增長速度保持在28.9%左右。 從國內來看,主要是由於以下原因造成了我國的持續大額順差。 第一,強烈的內需不振。我國有高儲蓄傳統,在體制轉型階段由於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等尚未完全到位,居民用於養老、醫療和教育等預防性儲蓄意願較強。同時,國內儲蓄轉化為投資渠道不暢,金融市場發展相對滯後,導致企業不得不更多地依賴自有儲蓄。第二,長期以來,我國採取鼓勵出口和鼓勵外資流入的非對稱性國際收支政策。在制度安排上,明顯鼓勵出口、限制進口;鼓勵外資流入,限制資本流出從跨境資金流入和流出看,流入管理較松,流出管理較嚴。這種政策制度安排使得資本流出受到管制,流出渠道少,導致資本項目凈流入大於凈流出格局的形成。外資的大量湧入不僅拉動了我國資本和金融項目順差,而且加大了外資企業在我國出口中不斷增長的比重。第三,以加工貿易為主的出口方式。外商直接投資主要集中在勞動力密集、技術含量低的產業和領域,以加工貿易出口為主,而加工貿易出口方式與貿易出口數量的增加呈明顯的正相關關系。尤其是近年來,外商直接投資增量和增速水平的提高,外商投資企業出口數量逐漸取代國內企業。因此,某種程度而言,加工貿易方式的存在必然引致貿易順差。這從近年來外資持續大量流入而貿易項目並未出現逆差可見一斑。

影響:首先,經常項目余額表明了一國是向世界其他國家籌資的凈借款人,還是對世界其他國家融資的凈貸款人。經常項目盈餘意味著本國向國外提供了融資,經常項目赤字意味著外國向本國提供了融資。而我國持續多年的經常項目盈餘說明我國實際上是一個資本的凈輸出國,這與我國處於經濟起飛階段,仍需大量資金搞建設的經濟背景是相違背的。
其次,國際收支持續較大順差增加了宏觀調控的復雜性。外匯持續大量凈流入給國內注入大量資金,國內銀行體系流動性充裕,流動性過剩,加大貨幣調控操作的難度,直接影響宏觀調控的靈活性和有效性。這在影響物價長期穩定的同時,也容易使資金大量流向固定資產投資以及房地產、股市等,增加投資反彈和資產泡沫壓力。
第三,經濟增長對外依賴加大,增加了遭受外部沖擊的可能。國內經濟更多依靠擴大出口和投資擴張的拉動。如果外部經濟發生重大變化,我國以出口為主要增長動力的經濟增長將受到影響。而且貿易順差的快速增長和外匯儲備的較快增加,容易引發我國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貿易摩擦。
第四,我國國際收支順差有一定脆弱性。目前國際收支順差主要來自貿易,其中一大部分來自加工貿易,且以外商投資企業為主,技術含量低,缺乏自主品牌和核心技術,附加值低,主要是一些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商品出口,這加大國內資源和環境壓力,不利於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同時,外商投資企業未分配及已分配未匯出利潤等潛在對外負債數額較大。一旦未來國際金融市場發生較大動盪,市場預期發生逆轉,跨境資本集中大量流出,可能加劇對國內市場的沖擊。

對策: 在國內經濟方面,首先,關鍵是要正確處理投資和消費、內需與外需的關系,努力擴大消費需求。中國擁有世界最具潛力的市場,擴大內需,打開國內市場將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長遠之計。否則,中國「雙順差」的問題將得不到根本解決。合理控制投資增長,努力優化投資結構;以增加居民消費尤其是農民消費為重點,更好地滿足城鄉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消費需求。據預測,通過新農村建設的推動,「十一五」期間農村每年會平均增加4000多億元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加量,對國內生產總值的新增貢獻將達兩個百分點以上。還要加快建立社會保障新制度,強化消費者信心,引導消費者的支出預期。其次,進行進出口產業結構調整,提高核心競爭力。經常項目順差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進出口產業結構失衡,出口集中於勞動和資源密集型產業,產品缺乏核心技術競爭力,在國際上以低價量大為特點,企業利潤率低並且還很容易受到反傾銷訴訟。進口缺乏中國真正急需的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發達國家產業調整僅僅把中國作為製造業基地,真正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的研發都在發達國家國內。現在中國對外技術依存度已高達50%,設備投資60%以上依靠進口,國內技術創新的貢獻率只有39%。因此,中國現在必須調整進出口產業結構,限制高耗能高耗資源型出口;並把環保、安全、社保等因素納入企業的出口成本;開發產品核心技術創造力,提高企業自主競爭力,實現在平穩出口量的基礎上利潤最大化。避免對外資和技術的過度依賴,避免陷入「比較優勢陷阱」而導致「貧困化增長」。 在涉外經濟方面,繼續實施「走出去」戰略,研究進一步拓寬我國對外投資的相關思路。我國採取一系列措施引導國內企業進行海外投資。政府應進一步完善支持企業「走出去」的相關法規和政策,給予其適當的優惠政策和信貸支持,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更好的環境和條件。此外,加強對資本流入的管制,由注重數量向注重質量轉變。在我國國內資本並不缺乏的情況下,引進外國直接投資能填補我國的巨大的技術缺口、就業缺口、市場缺口、稅收缺口,所以外國直接投資的凈流入仍是必要的,但應逐漸取消其超國民待遇,防止其對國內投資的擠出效應。目前關鍵是要加強對短期資本流動的監控,抑制投機性熱錢的流入,加大反洗錢的力度,通過利率、租金、稅率等價格信號調節資金流向。 在金融方面,逐步發揮包括匯率在內的各種價格信號對國際收支的杠桿調節作用。按照「主動、漸進和可控」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逐步增加匯率彈性,並大力發展外匯市場,完善其資源配置、價格發現和風險規避的功能,督促和引導企業增強匯率風險意識,積極學習運用各類金融工具管理風險。此外,還要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增強貨幣政策獨立性。

8. 評述國際金融法的主要內容及分類

鑒於國際金融法課程教學課時通常為36課時或者54課時,為了使研究生們在有限專的時屬間內學到真正有用的東西,《國際金融法(高級教程)》沒有採取大而全的框架結構。本教材摒棄了傳統教科書中面面俱到但沒有側重點與特色的體系和寫作風格,而以國際金融私法領域的前沿法律問題為重點闡述內容。當然我們對國際金融公法和國際金融私法的劃分不是絕對的,在本教材中也會涉及到一些公法上的監管問題,但我們的立足點在於闡述國際金融私法問題。因此,本教材以與市場運作密切相關的國際金融交易行為及其法律問題為主線,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將主要筆墨集中在國際金融交易的實務與相關法律原理之上。《國際金融法(高級教程)》結合了作者多年從事國際金融法律實務、研究和教學的經驗,貫徹了學以致用的指導思想,在相對有限的篇幅中,集中闡述了國際金融交易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問題,使學生能夠通過本教材的學習,掌握國際金融法前沿問題的知識,學到閱讀、分析、評論和起草國際金融交易法律文件的能力和技術,掌握國際金融交易的法律規范。本教材的內容取捨注重對研究生操作能力的培養和對其法律思維方式的引導,並盡可能滿足雙語教學的需要。

9. 國際經濟法難嗎

國際經濟法

國際經濟法在整個法學課程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它不但在整個法學鏈條中具有不可或缺性特點,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國際貿易法(其中又包括國際貨物貿易法、國際服務貿易法、國際技術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以及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解決等幾大分支。

學習與研究國際經濟法,首先要理解和掌握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其次就是要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了解國際經濟立法與實踐,特別是我國涉外經濟立法與實踐中涉及的各種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學習對象是法學專業本科學生,使用的教材是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傳麗主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國際經濟法》。學生可參考使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製作的《國際經濟法》錄音教材、電視直播課堂、IP網路課件等其他教學媒體講授的內容進行學習和復習。

本課程為72學時,4學分。教材共有10章,分別是:第一章緒論、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法、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法、第四章國際貨物運輸保險、第五章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第六章國際知識產權法、第七章國際投資法、第八章國際貨幣金融法、第九章國際稅法、第十章國際經濟爭議的解決

國際經濟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開始形成的一門新興邊緣性學科。目前,我國的對外經貿交往和國際經濟法實踐迅速發展,人們對國際經濟法知識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加入WTO以後,我國開放的程度更加提高,中國人,中國的商品,中國的資本甚至中國的貨幣都要在國際市場發揮更大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進行商業交易,涉及到最多的、最基本的就是商品、貨幣和資本了。如果商品交易跨越了國境,就成為國際貿易,貨幣要是跨越了國境,就成了國際金融,資本跨越了國境,就成了國際投資。

國際經濟法究竟包括哪些內容?作為一種法律規范,國際經濟法究竟是從何時開始出現的?後來如何逐步發展?它與相鄰的各種法律門類或學科之間有何聯系?有何區別?在學習國際經濟法之前,應該對這些基本問題有一些了解。

早在公元以前,地中海沿岸亞歐非各國之間已經出現頻繁的國際經濟往來和國際貿易活動。在長期實踐的基礎上,各國商人約定俗成,逐步形成了處理國際商務的各種習慣和制度。這些習慣和制度,有的由有關國家的法律加以吸收,規定為處理涉外商務的成文准則,有的則由各種商人法庭援引作為處理國際商務糾紛的處理根據,最終,逐步形成了有約束力的判例法或習慣法。實際上,這些商事法規和商事習慣法就是國家經濟法的最初萌芽。

在古代的羅馬法中,有「萬民法」和「市民法」之說,前者就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與非羅馬公民之間,以及非羅馬公民之間貿易和其他關系的法律。羅馬法中有大量關於國際商務來往的規定,逐漸推廣到西歐大陸,以至於影響到世界許多地區。

中世紀時期,歐洲繼承了羅馬法的基本原則,在其基本原則基礎上豐富和發展了羅馬法,形成了歐洲的國際性商事習慣。

17世紀以後,資本主義世界市場逐步形成,世界各民族與國家之間的經濟貿易交往日漸頻繁,國際經濟關系空前密切,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從17世紀到20世紀40年代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條約,以及國際習慣和相關的國內立法,不斷大量出現,而且日臻完善。

第二次世界以後,國際社會發生了重大變化形,不斷有新的民族獨立,成了新的國際力量的對比。這些政治和經濟大變化,引起國際經濟關系逐步發生重大轉變,出現新的格局。國際經濟法的發展也進入新的發展時期。

國際經濟法是泛指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要學好國際經濟法,還要了解國際經濟法與其他法律學科的聯系和區別。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區別是,國際經濟法調整的是國際經濟關系,國際公法調整的是國際政治關系。例如《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各國經濟權利和義務憲章》屬於國際經濟法范圍。《維也納外交公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屬於國際公法范圍。

國際經濟法也不同於國際私法。國際私法又稱為「法律沖突法」,其作用是在各國法律,例如民法或商法相互沖突的情況下,確定應當適用哪國法律。它所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各國涉外的私人之間的關系,而不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系。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務慣例的區別。國際商務慣例在這里主要是指由各種國際性民間團體制定的用以調整國際私人經濟關系的各種商務規則。國家或各國政府間組織如果以非主權實體的身份與異國私人進行經濟交往,從事跨越一國國境的一般經濟貿易活動,並且自願選擇適用國際商務慣例,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國際經濟關系也受國際商務慣例的約束。

國際經濟法是一門實務性很強的法律學科。掌握國際經濟法知識的目的是付諸實際應用。所以,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做到理解掌握,學以致用。要在學習理解國際經濟法規則時,應當與實際生活中的相關現象聯系起來。可以通過案例來獲得對國際經濟貿易方面的知識。

在有了一些實際感受以後,還要結合國際經濟法課程的內容,學會站在國際經濟法的立場上進行思維,或者說,學會站在一個企業家、投資家、交易當事人的立場上來判斷一樁交易的是非曲直,或者利弊得失。國際經濟法的許多規則都是來源於實踐。所以,你要真正掌握一項國際經濟法規則,就要能夠把它還原為生活現象,還原為交易實踐。

學習國際經濟法,要以制度和規則為中心。具體說,要在掌握各有關法律規則的制度理性(即有關「為什麼」的問題)和操作技術(即有關「如何做」的問題)的基礎上,全面、准確地了解各有關規則的涵義和它們的相互聯系,以便融會貫通,付諸應用。在學習過程中,掌握基本概念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概念只是法律現象的描述。國際經濟法具有很強的實用性,不能從概念到概念,不能脫離實際。

需要注意的是,要真正理解掌握一項制度或規則,必須「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也就是說,要掌握制度和規則後面的法律政策。你要明白這個規定的意思,就必須知道它是用來解決什麼問題的,還要知道為什麼要採用這種規定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了解規則的內容和理由的基礎上,就要進一步懂得規則的應用。你要考慮,這項規則在適用時會發生什麼問題,有哪些難點,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如何克服這些難點。因此,你需要觀察一些實踐中的做法和案例,把規則與生活現象聯系起來,與當事人的利益和行為聯系起來,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思考如何運用規則解決問題。

學習國際經濟法,要具備一些其他法律的知識,如,國際公法的知識,國際私法的知識,民法通則方面,合同法,稅法等方面的知識。沒有相關學科的知識,是很難學好國際經濟法這門課的。

閱讀全文

與國際金融法的難點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江蘇省科技貸款 瀏覽:966
上市公司融資 瀏覽:273
菏澤外匯管理局 瀏覽:327
做假資料幫人貸款還不上錢 瀏覽:154
中財所理財產品安全嗎 瀏覽:68
中集電商融資 瀏覽:77
貨幣市場與外匯市場 瀏覽:14
同花順主散資金線指標 瀏覽:56
oppo股票代碼 瀏覽:484
華夏基金旗下的多少只基金 瀏覽:509
電銷理財產品 瀏覽:590
項目融資計劃書模板 瀏覽:626
天弘基金財富經理 瀏覽:859
錢江印染股票 瀏覽:220
創業融資說明 瀏覽:554
信託錢干什麼用 瀏覽:303
北京信託土地流轉信託 瀏覽:542
本月人民幣匯率 瀏覽:286
國家開發銀行市場與投資局 瀏覽:996
製作股票軟體 瀏覽: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