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某金融機構設置13個內設部門

某金融機構設置13個內設部門

發布時間:2021-04-18 16:02:52

金融機構反洗錢部門發現洗錢風險情況,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應進一步核查客戶的身份信息、交易背景,確認是否有洗錢嫌疑,再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❷ 金融機構內設機構如何設置

各地的金融機構雖有大小區別,但基本上都由這三部分組成:
1、營回銷部門,負責答資產負債業務的營銷推廣,如公司、機構、個人業務部等。
2、運行部門,負責全行業務的客戶建戶、核算、結算、現金等,如營業部、會計部等。
3、保障部門,負責全行的技術保障、後勤供應、安全保衛、案件防範、辦公辦會、行政事務等,如辦公室、計財部、人力資源部、內控部、科技部等。
根據行的大小和需要可以按這三條線細劃,基本就全了。

❸ 金融監管部門有哪些

金融監管部門包括「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

金融監管版也被權稱作為金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治理水平、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

(3)某金融機構設置13個內設部門擴展閱讀:

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金融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後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

❹ 誰知道銀行里有哪些部門設置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一)銀行部門
每個銀行的部門設置不是完全一樣的 但有些部門是都有的
公司業務部、個人業務部、國際業務部、資金營運部、營業部、信貸審批部、風險管理部、合規部、計財部、會計結算部、出納保衛部、科技部、內審部、人
力資源部、監察室、行政管理部、黨群工作委員、會計部、電腦部(或信息技術部)、信貸審查部、風險控制部、資產保全部、法律部、人力資源部、個人金融部、
計劃財務部、稽核部、監察部、公司業務部、金融同業部、保衛部、發展研究部、國際業務部、辦公室(或行政部)、黨委辦公室(含團委)、營業部、電子銀行
部、董事會辦公室、機構辦等。
(二)比較好的部門:
1、項目融資及企業貸款部 職責:負責開拓各類外幣及人民幣工業企業貸款及存款業務。
2、房地產貸款部 職責:負責開拓各類外幣及人民幣房地產開發貸款、商業按揭貸款、法人按揭貸款、境外人士個人按揭貸款等。
3、國際業務部 職責:負責開拓及管理國際貿易結算及貿易融資業務。
4、信貸部 職責:負責審核貸款申請及貸款管理等工作。
5、現金及匯款部 職責:負責外幣及人民幣對公對私櫃台業務,包括儲蓄、匯款等。
6、個人財務及財富管理部 職責:負責開拓、管理個人綜合外幣理財及信用卡業務。
7、大堂經理/接待 職責:全面負責客戶的業務咨詢,向客戶介紹、推薦銀行的業務產品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❺ 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及其它金融機構的各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

不同保險產品有差異,您可以撥打所需保險公司電話咨詢

❻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個內設機構: 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網上信訪工作;負責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轉辦信件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信件的辦理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各市、區和市直部門的信訪工作;做好信訪人員的思想疏導、矛盾化解工作;負責綜合分析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和情況徵集、篩選工作,提供信訪信息和建議;對帶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訪問題開展調研,向黨委、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按照《信訪條例》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提出對有關處理信訪問題的部門或單位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負責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信訪局設4個內設機構:
1.辦信科(網上信訪辦理科)
負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來信(包括網上信件)的登記、呈報、轉辦、催辦、復報和統計、保管、歸檔立卷工作;負責來信事項的協調和處理工作;承辦省從網上轉來交辦件的回復工作;負責市領導交辦信件的辦理、催辦、反饋和每月辦理來信情況通報的擬稿工作;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群眾的有關意見建議和網上信訪的動態信息;負責跟蹤各市、區和部門網上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負責網路評論員的管理、培訓和有關事項溝通工作;負責管理市信訪信息系統和有關信訪網站。
2.接訪科
負責群眾來訪的接待工作,做好有關來訪資料的登記、轉辦和復報工作;負責來訪事項的登記、呈報、轉辦、催辦和來訪資料的保管、歸檔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群眾到京到省的勸返工作;負責來訪日報的擬稿、編輯工作;負責上訪情況的分析、統計上報工作;負責領導接訪的協調安排。
3.督查科
負責省信訪局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上報結案材料;抓好市委、市人民政府有關信訪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查工作;負責檢查有關單位信訪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市領導批示需要督辦的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市加強信訪工作和維護社會穩定協調領導小組和本局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有關文電的草擬工作;負責辦理市人民政府受理的復查復核信訪事項的初審、交辦、督辦和答復工作;負責協助信訪督查員開展督查工作。
4.綜合科
負責信訪調研、信訪信息整理綜合、信訪刊物的擬稿印發、信訪資料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文電、密電擬辦、傳閱、保管、歸檔立卷和印章管理等工作;負責相關會議的領導講話、工作總結等文電草擬工作;負責相關會議的會務和局務會議記錄的整理工作;負責市信訪局網站的建設管理和有關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本局的機關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
市信訪局核定編制15名,其中:局長(正處級)1名,副局長(副處級)3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金融產業發展措施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工作;負責本市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建設工作;培育和發展市級金融控股機構、政策性擔保機構等新型金融機構;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建立和完善融資擔保等金融中介服務體系;指導地方金融國有資產運營;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融資工作;協助、支持中央和省金融監管機構監管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指導證券期貨保險、擔保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行業自律組織,防範、處置、化解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組織協調實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建立金融風險預警預報體系,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統籌協調和落實市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及協助其重點項目融資工作;開展金融交流與合作;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設3個內設機構:
1.金融綜合法規科
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機關財務、政務公開等工作;擬訂全市金融產業發展、金融體制改革及其它金融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分析市金融形勢、金融運行情況;負責市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建設;擬訂金融產業專項激勵資金使用計劃;統籌協調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和金融信息化建設;起草重要文稿;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2.信貸市場科
培育、發展銀行信貸市場;統籌協調全市農村信用社改革,組織推進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專業財務公司等地方銀行業服務體系建設;協同推進徵信系統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和落實市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指導、協調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託機構的資產重組和風險處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欺詐、挪用、逃廢金融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金融交流合作,引進外地、外資金融機構; 指導、協調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政策性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工作;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工作;指導地方金融資產運營;指導小額貸款公司、擔保機構行業自律組織設立、變更審核和備案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單位處理政府及有關部門為企業擔保形成的企業債務;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國有資產風險。
3.資本和保險市場科
培育、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指導、協調設立政策性保險機構,指導證券、期貨及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的設立、變更審核和備案管理;指導、協調企業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並購重組;指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託管、轉讓、交易;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融資工作;參與培育和監管產權交易、櫃台交易等區域金融市場;推進政策性與商業性保險業務發展,推進商業保險資金投資基礎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資本、保險市場風險和機構風險;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證券、保險非法機構和非法業務活動。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核定編制10名。其中:局長(正處級)1名,副局長(副處級)2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❼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將其會計賬戶分為哪幾類,並寫出相應賬戶

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通知財庫〔2013〕218號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總後勤部,武警各部隊,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為了進一步規范行政單位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我部對《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8〕49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印發給你們,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1-2]財政部2013年12月18日2會計制度編輯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國家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第三條 行政單位會計核算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行政單位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行政單位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管理、監督和決策。行政單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政單位自身和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第四條 行政單位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進行會計核算。第五條 行政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各項業務活動持續正常地進行為前提。第六條 行政單位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會計期間至少分為年度和月度。會計年度、月度等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採用公歷日期。第七條 行政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為人民幣金額計量。第八條 行政單位會計應當按照業務或事項的經濟特徵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第九條 行政單位會計核算一般採用收付實現制,特殊經濟業務和事項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採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第十條 行政單位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第十一條 行政單位的會計記錄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地區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1-2]第二章 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第十二條 行政單位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如實反映各項會計要素的情況和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第十三條 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行政單位受託責任履行情況的反映、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監督和決策需要相關,有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行政單位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第十四條 行政單位應當將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全部納入會計核算,確保會計信息能夠全面反映行政單位的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情況等。第十五條 行政單位對於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後。第十六條 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同一行政單位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和對單位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的影響在附註中予以說明。不同行政單位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採用統一的會計政策,確保不同行政單位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第十七條 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於會計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1-2]第三章 資 產第十八條 資產是指行政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前款所稱佔有,是指行政單位對經濟資源擁有法律上的佔有權。由行政單位直接支配,供社會公眾使用的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也屬於行政單位核算的資產。第十九條 行政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其中,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以內(含1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是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行政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用款計劃收到和支用的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是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行政單位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行政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存貨是指行政單位在工作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准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在建工程是指行政單位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設工程。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夠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非貨幣性資產。第二十條 行政單位對符合本制度第十八條資產定義的經濟資源,應當在取得對其相關的權利並且能夠可靠地進行貨幣計量時確認。符合資產定義並確認的資產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第二十一條 行政單位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實際成本進行計量。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行政單位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計量。以支付對價方式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資產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以及所付出的非貨幣性資產的評估價值等金額計量。取得資產時沒有支付對價的,其計量金額應當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但依法經過資產評估的,其計量金額應當按照評估價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評估的,其計量金額比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評估,其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無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名義金額(即人民幣1元,下同)入賬。第二十二條 行政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對無形資產計提攤銷的金額,應當根據無形資產原價和攤銷年限確定。行政單位對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是否計提折舊由財政部另行規定;按照規定對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計提折舊的,折舊金額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原價和折舊年限確定。[1-2]第四章 負 債第二十三條 負債是指行政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等償還的債務。第二十四條 行政單位的負債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償還的負債。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第二十五條 行政單位的流動負債包括應繳財政款、應繳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及暫存款項、應付政府補貼款等。應繳財政款是指行政單位按照規定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應繳稅費是指行政單位按照國家稅法等有關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應付職工薪酬是指行政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的職工工資、津貼補貼等。應付及暫存款項是指行政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債務,包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應付政府補貼款是指負責發放政府補貼的行政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給政府補貼接受者的各種政府補貼款。第二十六條 行政單位的非流動負債包括長期應付款。長期應付款是指行政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應付款項。第二十七條 行政單位對符合本制度第二十三條負債定義的債務,應當在確定承擔償債責任並且能夠可靠地進行貨幣計量時確認。符合負債定義並確認的負債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行政單位承擔或有責任(償債責任需要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的負債,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應當在報表附註中披露。第二十八條 行政單位的負債,應當按照承擔的相關合同金額或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1-2]第五章 凈資產第二十九條 凈資產是指行政單位資產扣除負債後的余額。第三十條 行政單位的凈資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其他資金結轉結余、資產基金、待償債凈資產等。財政撥款結轉是指行政單位當年預算已執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滾存資金。財政撥款結余是指行政單位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因故終止,剩餘的財政撥款滾存資金。其他資金結轉結余是指行政單位除財政撥款收支以外的各項收支相抵後剩餘的滾存資金。資產基金是指行政單位的非貨幣性資產在凈資產中佔用的金額。待償債凈資產是指行政單位因發生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而相應需在凈資產中沖減的金額。[1-2]第六章 收 入第三十一條 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第三十二條 行政單位的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行政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第三十三條 行政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並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1-2]第七章 支 出第三十四條 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工作任務所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第三十五條 行政單位的支出包括經費支出和撥出經費。經費支出是指行政單位自身開展業務活動使用各項資金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撥出經費是指行政單位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撥付給所屬單位的非同級財政撥款資金。第三十六條 行政單位的支出一般應當在支付款項時予以確認,並按照實際支付金額進行計量。採用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支出,應當在其發生時予以確認,並按照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1-2]第八章 會計科目第三十七條 行政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運用會計科目:一、行政單位應當對有關法律、法規允許進行的經濟活動,按照本制度的規定使用會計科目進行核算;行政單位不得以本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作為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禁止的經濟活動的依據。二、行政單位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三、行政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因沒有相關業務不需要使用的總賬科目可以不設;在不影響會計處理和編報財務報表的前提下,行政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本制度規定以外的明細科目,或者自行減少、合並本制度規定的明細科目。四、按照財政部規定對固定資產和公共基礎設施計提折舊的,相關折舊的賬務處理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按照財政部規定不對固定資產和公共基礎設施計提折舊的,不設置本制度規定的「累計折舊」科目,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不考慮本制度其他科目說明中涉及的「累計折舊」科目。五、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信息化管理。行政單位不得隨意打亂重編本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編號。第三十八條 行政單位適用的會計科目如下:序號科目編號會計科目名稱一、資產類11001庫存現金21002銀行存款31011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1102101102102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51212應收賬款61213預付賬款71215其他應收款81301存貨91501固定資產101502累計折舊111511在建工程121601無形資產131602累計攤銷141701待處理財產損溢151801政府儲備物資161802公共基礎設施171901受託代理資產二、負債類182001應繳財政款192101應繳稅費202201應付職工薪酬212301應付賬款222302應付政府補貼款232305其他應付款242401長期應付款252901受託代理負債三、凈資產類263001財政撥款結轉273002財政撥款結餘283101其他資金結轉結余資產基金預付款項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303502待償債凈資產四、收入類314001財政撥款收入324011其他收入五、支出類335001經費支出345101撥出經費第三十九條 行政單位會計科目使用說明如下:一、資產類1001 庫存現金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的庫存現金。二、行政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收支現金,並按照本制度規定核算現金的各項收支業務。三、庫存現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一)從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取現金,按照實際提取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將現金存入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將現金退回單位零餘額賬戶,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二)因支付內部職工出差等原因所借的現金,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差人員報銷差旅費時,按照應報銷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按照實際借出的現金金額,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三)因開展業務或其他事項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因購買服務、商品或者其他事項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四)收到受託代理的現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支付受託代理的現金時,借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四、行政單位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並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每日終了結算現金收支,核對庫存現金時發現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余,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屬於現金短缺,應當按照實際短缺的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現金溢余,應當按照實際溢余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後作如下處理:(一)如為現金短缺,屬於應由責任人賠償或向有關人員追回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二)如為現金溢余,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五、行政單位有外幣現金的,應當分別按照人民幣、外幣種類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有關外幣現金業務的賬務處理參見「銀行存款」科目的相關規定。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實際持有的庫存現金。1002 銀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存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二、行政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銀行存款收支業務,並按照本制度規定核算銀行存款的各項收支業務。三、銀行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一)將款項存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其他收入」等有關科目。(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三)收到銀行存款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等科目;支付銀行手續費或銀行扣收罰金等時,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四)收到受託代理的銀行存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支付受託代理的存款時,借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四、行政單位發生外幣業務的,應當按照業務發生當日或當期期初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人民幣金額記賬,並登記外幣金額和匯率。期末,各種外幣賬戶的期末余額,應當按照期末的即期匯率折算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後的各種外幣賬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溢計入當期支出。(一)以外幣購買物資、勞務等,按照購入當日或當期期初的即期匯率將支付的外幣或應支付的外幣折算為人民幣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付賬款」等科目的外幣賬戶。(二)以外幣收取相關款項等,按照收入確認當日或當期期初的即期匯率將收取的外幣或應收取的外幣折算為人民幣金額,借記本科目、「應收賬款」等科目的外幣賬戶,貸記有關科目。(三)期末,根據各外幣賬戶按期末匯率調整後的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人民幣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溢,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科目,貸記或借記「經費支出」等科目。五、行政單位應當按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及幣種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度終了,行政單位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並進行處理,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實際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1011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一、本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行政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用款計劃收到和支用的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二、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一)收到「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時,根據通知書所列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二)按規定支用額度時,借記「經費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三)從零餘額賬戶提取現金時,借記「庫存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四)年末,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對賬單作銀行注銷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單位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財政授權支付額度下達數,根據兩者間的差額,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下年度年初,行政單位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作恢復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行政單位收到財政部門批復的上年未下達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尚未支用的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年度終了注銷單位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後,本科目應無余額。1021 財政應返還額度一、本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行政單位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二、本科目應當設置「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兩個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三、財政應返還額度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一)年末國庫集中支付尚未使用資金額度的賬務處理。1.財政直接支付。年末,行政單位根據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與財政直接支付實際支出數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財政直接支付),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2.財政授權支付。年末,財政授權支付尚未使用資金額度的賬務處理,參見「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二)下年初恢復以前年度財政資金額度的賬務處理,參見「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三)行政單位使用以前年度財政資金額度的賬務處理。

❽ 銀保監會的內部機構設置和其職能分別是什麼

銀保監會的機構設置
2018年3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進行職責整合,組建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銀保監會成立後,很多報考銀保監會的考生可能對新的機構設置不太了解,對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辦事處的具體關系產生疑問,接下來我們就具體分析一下,供各位考生參考。
由銀保監會的"三定"(定職能、定內設機構和定編制)方案來看,將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內設部門進行合並、撤銷和增設,最終銀保監會形成"26+1"的部門設置安排,即26個監管職能部門和1個機關黨委,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機關事業編制925名(與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編制總和相比,縮編了100多人)。
我們經常聽到銀保監會、各地銀保監局、辦事處等名字,那麼他們之間究竟是什麼關系呢?銀保監會屬於中央機關,各地銀保監局屬於各地市分局,辦事處隸屬於總部機關,屬於總部序列人員,只是辦公的地方在地市。
由於合並之後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組織架構上進行了調整,部門進行縮減和重新劃分,所以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會更加明確和具有專業性。因此,在晉升上,縱向晉升相對更加直接。監管幹部一般3年一升,從科員到副主任科員再到主任科員,晉升與學歷、工齡關系不大,主要由職務決定。
通過對銀保監會機構設置的了解,除了直接報考中央機關,還可以通過先報考各地銀保監局,此後再慢慢嘗試著通過內部晉升到辦事處等中央機構。希望各位考生都能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❾ 向大家請教一個問題哈,為什麼會計中九大行業卻設置13個會計制度

我國現行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一、全國人大制定的會計法律《會計法》。 《會計法》主要規定了會計工作的基本目的、會計管理許可權、會計責任主體、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的基本要求、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的職責許可權、並對會計法律責任作出了詳細規定。是會計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導我國會計工作的最高准則。 二、國務院制定的會計行政法規 會計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經國務院批准發布的、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有: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於2000年6月21日發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主要規定了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的構成、編制和對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責任等。它是對《會計法》中有關財務會計報告的規定的細化。 《總會計師條例》,於1990年12月31日發布的,它主要規定了單位總會計師的職責、許可權、任免、獎懲等。 《企業會計准則》 (基本准則)是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報告的會計准則,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必須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體現了會計核算的基本規律。它是由會計核算的前提條件、一般原則、會計要素准則和會計報表准則組成,是對會計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則性規定,具有覆蓋面廣、概括性強等特點。 三、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制度 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發布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國務院財政部門在其職權范圍內依法制定、發布的會計方面的法律規范,包括各種會計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財政部發布的《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會計規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行政部門即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發布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民間非 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以及財政部門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 1.《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於2000年12月29日發布了統一的、適用於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成分的《企業會計制度》。它適用於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 2.《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於2001年1月27日發布的,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各類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含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該制度於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同時,也鼓勵其他股份制金融企業實施《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3.《小企業會計制度》。於2004年4月27日發布的,它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 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4.《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於2004年8月18日發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適用於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 5.《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於2001年2月20日發布並開始施行,是財政部為了規范財政部門會計監督工作,保障財政部門有效實施會計監督,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會計法》、《行政處罰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法 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的。它適用於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財政部門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以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於1996年6月17日發布並開始實施的。它適用於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的會計基礎工作。其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會計憑證規則、會計賬簿規則、財務報告規則、會計監督的內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單 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內容和要求等。 7.《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它是財政部為了促進各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建設,加強內部會計監督,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會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所制定的一套會計監督管理制度, 運用於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其制定目的主要是為了規范會計行為,差錯防弊,從而保證其他會計法規的執行。內部會計控制是指單位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會計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國家統一的其他會計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包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2005年3月1日發布並開始實施)、《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1998年8月21日發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1994年6月30日發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記賬管理辦法》(2005年1月22日發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四、地方人大制定的 地方性會計法規 · 地方性會計法規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與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會計法規。根據規定,實行計劃單列管理的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允許范圍內制定、實施的有關會計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也屬於地方性會計法規。制度是制度!道德是道德!(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正確認識會計職業,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戒懶、戒惰、戒拖;熱愛會計工作,敬重社會職業;安心工作,任勞任怨;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切實對單位、對社會公眾、對國家負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不搞虛假;保守秘密,不為利益所誘惑。 (3)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抵制享樂主義、個人主義、拜金主義;公私分明、不貪不佔;遵紀守法、清正廉潔,自覺抵制行業不正之風。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准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鑽研;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向書本學、向社會學、向實際工作學,在學中思,在思中學,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7)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鑽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擺正位置,文明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閱讀全文

與某金融機構設置13個內設部門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項目融資計劃書模板 瀏覽:626
天弘基金財富經理 瀏覽:859
錢江印染股票 瀏覽:220
創業融資說明 瀏覽:554
信託錢干什麼用 瀏覽:303
北京信託土地流轉信託 瀏覽:542
本月人民幣匯率 瀏覽:286
國家開發銀行市場與投資局 瀏覽:996
製作股票軟體 瀏覽:958
資金內部控制制度 瀏覽:444
信託兌付困難 瀏覽:986
外匯贈金開戶 瀏覽:671
項目融資規則 瀏覽:313
小贏理財定期怎麼樣 瀏覽:950
銀行貸款調查表 瀏覽:809
2019深港通交易日 瀏覽:998
珠海橫琴貴金屬交易所 瀏覽:298
投資創始人 瀏覽:801
田洪良老師外匯 瀏覽:448
黃金鴿子價格一般 瀏覽: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