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把公積金套現出來會有什麼後果
無論是職工通過虛假購房憑證辦理,還是通過中介機構代辦,套取住房公積金都是非法行為,應依法予以懲治。雖然公積金屬於「員工自己賬上的錢」,但是靠著虛假購房手續套取住房公積金,風險不可小覷。對於繳存人來講,可謂是鋌而走險,因為個人在非法套現公積金的過程中,往往存在偽造《房地產買賣契約》、《契約完稅證》等行為,此舉觸犯《刑法》有關規定,最高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❷ 套現違法嗎
屬於犯法。
套現,套取現金的簡稱,一般是指用違法或虛假的手段交換取得現金利益。 多用於信用卡套現、公積金套現、證券套現等。根據兩高《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套現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在中國銀聯的《銀聯卡收單機構商戶風險管理規則》中對套現行為的定義是:商戶與不良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結,或商戶自身以虛擬交易套取現金。
如果非法套現達到一定的數量,就構成非法經營罪。
法律依據:
1、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225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所謂情節嚴重,是指套現數額1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套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2、《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❸ 缺錢,想先找中介把公積金套現,但是網上又說了各種嚴重性,怎麼辦到底有什麼影響
1、無論是職工通過虛假購房憑證辦理,還是通過中介機構代辦,套取住房公積金都是非法行為,應依法予以懲治。雖然公積金屬於「員工自己賬上的錢」,但是靠著虛假購房手續套取住房公積金,風險不可小覷。對於繳存人來講,可謂是鋌而走險,因為個人在非法套現公積金的過程中,往往存在偽造《房地產買賣契約》、《契約完稅證》等行為,此舉觸犯《刑法》有關規定,最高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3、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4、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5、正常手續申領公積金是合法的,不叫做套現。
6、住房消費這些情況可以提取:
1) 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 償還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權的住房貸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戶籍遷出本市
8)在國外或責港澳台地區定居
9)退休
10)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1)男性滿50周歲或女性滿45周歲事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
1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❹ 套取住房公積金犯罪嗎
一般來說,公積金套現主要存在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中介機構提取完公積金後,有可能會攜款潛逃,竹籃打水一場空。
二、違法套取公積金被發現後可能會影響以後的公積金貸款。而對於單位或者個人違法套取公積金而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印章,還涉嫌刑事犯罪,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就是對於個人違規提取行為,一旦被發現,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法追繳,而之前交給中介機構的「中介費」也將會打水漂。上文提到的陳先生,不僅損失了中介費,也受到了3年內限制提取公積金的處理。
所以,找人代取公積金,很有可能得不償失。建議慎重選擇,依照規定提取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❺ 正常手續公積金套現不犯法吧
正常手續申領公積金是合法的,不叫做套現。
住房消費情形
1. 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 償還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權的住房貸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費
其他情形
6. 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 戶籍遷出本市
8. 在國外或責港澳台地區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1. 男性滿50周歲或女性滿45周歲事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