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招商銀行信貸管理的流程是怎樣的
我就是銀行搞信貸的,中資銀行外資銀行都待過。
但是都是做企業授信,沒有做過個人業務。
對公授信這玩意每個銀行大差不差,原理是一樣的。操作上有些區別罷了。
先要說個概念,授信不等於貸款。授信的范圍很大,只要有敞口,都叫授信,貸款的范圍很小,指的僅僅是銀行有條件的借你一筆錢。
中資銀行的企業授信么,
1、客人先開戶,開戶資料就是代碼證啊,營業執照啊,稅務證啊,開戶證啊那些一套。開戶後3天賬戶可用。
2、然後企業聯系客戶經理,和客戶經理說自己的貸款需求,要多少錢,要什麼產品(國際業務產品還是人民幣業務產品),多少期限,自己公司業務結構怎麼樣,賬期結構怎麼樣。
3、銀行客戶經理根據你們公司的業務情況,給你設計產品。產品很多,不一定是純粹的1年1放的流貸,什麼信用證啦,保函啦,押匯啦,國內保理(國際保理)啦……要根據之前客人提供的公司信息來設計,和客人溝通,敲定最終的授信方案。
4、敲定方案之後,企業一般提供一些這筆授信所需的所有項目資料,具體提供哪些要看你之前和客戶經理商量敲定的是做什麼方案,每種產品要求的東西都不一樣,外匯授信一般提供報關單,提單,客戶(你們公司的客戶)的相關資料,發票,海運單,保險單,合同等等,人民幣業務一般提供房產證(如果有抵押),存單(如果有質押),法人授權書,審計報告,起碼3年年報+若干月報,交易合同,繳稅憑證(或者報稅系統列印),部分科目明細,該筆授信有關的具體的項目資料等等。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一句兩句說不清的。
5、客戶經理搜集齊所有資料,就開始寫調查報告,期間會讓客戶補件,可能會多次上門拜訪,會問客人一些財務和日常生產經營問題,客戶要積極配合。
6、寫完調查報告,上報分行待審會,審批通過或者不通過。
7、不通過的一般復議,復議再沒戲,一般當年就沒戲了。通過的就可以放款了。客人提供後續一些資料,到銀行來做業務審批,審批過程由客戶經理辦理,客戶最後蓋章就行了。
外資銀行么麻煩一點。
其他都差不多,但是在客戶提交的材料上基本是厚厚一疊,一筆貸款的檔案相當於中資銀行一個客戶的全套檔案那麼多。而且貸後管理極其繁瑣,收費也比較貴族化,所以一般企業,除了國際大企業需要國際性銀行撐個臉面,一般都選擇內資銀行。價格可以談,手續相對也比較簡單。
外資銀行對客戶經理的要求較高,所有的調查報告全部用英文寫,而且外資沒有待審會一說,credit都是相互獨立的。企業除了配合客戶經理以外,還要配合credit,因為credit收到每個案子,最終都要親自去企業調查情況。內資的信審也會下企業,但是不是每個都去。
但是話說回來,無論是中資還是外資,首次貸款提供的資料都不亞於企業做一次審計。只不過,外資銀行每次貸款要提供的資料都不亞於做一次審計,而內資銀行只是第一次煩,煩完了後面就好辦了。
Ⅱ 授信貸款有什麼區別授信流程有哪些
你好,顧名思義:授信是針對企業、個人綜合考評,按照指標作出的授信額度。貸款是銀行對滿足條件的借款人或企業在授信額度內發放的融資資金。兩者有關聯,但概念不同,希望幫到你
Ⅲ 如何進行客戶信貸管理
信貸管理水平不高,基礎工作薄弱,不良貸款長期居高不下,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來說影響是長期的,危害是巨大的。大量不良貸款的形成,一方面造成銀行、信用社貸款本金和貸款利息難以收回;另一方面,銀行、信用社還必須支付儲戶的存款本金及存款利息,使行社喪失獲取利益的機會。人們知道:銀行、信用社並不直接創造價值,其經濟利益來源是通過分割服務對象所創造的利益來實現的。行社金融資產質量往往反映在貸款質量上,不良貸款居高不下,致使銀行、信用社資產的流動性大大降低,失去流動性的金融資產,必然會影響銀行、信用社自身的經營效益,甚至影響其生存與發展。
以筆者多年從事信貸工作之經驗,控制新增不良貸款問題必須從源頭抓起,即從貸款的「發放——使用——收回」三個環節抓起,尤其要搞好貸款的發放。多少年來,銀行業所實行的貸款「三查制度」、「三包制度」、「可行性研究」、「評估論證制度」、「抵押擔保制度」等等,都是有效防範化解不良貸款產生的方法和手段。這些在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方法和手段,既簡單易行,便於操作,又科學可靠,非常貼近行社實際,特別是服務「三農」、個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實際,切不可在盲目學習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先進信貸管理方式的同時,忘掉或拋棄了自身傳統優秀的東西。除此之外,加強信貸管理還必須做到如下幾點:
一要進一步加大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改革力度。要進一步明確產權關系,把銀行辦成真正的銀行,辦成真正的經營貨幣的金融企業,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要進一步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弱化政府行為,不承擔或少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即使承擔,國家也要給予一定的政策補貼,彌補因政策性業務而造成的資金和行社利益損失,加快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改革步伐。
二要提高對信貸管理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完善信貸制度。首先,要提高各級決策者對信貸管理工作的認識,盡快將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方法,拿出措施,見到成效。要充分認識到信貸管理工作跟不上,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長期利益的影響,對員工個人利益的影響,對培育新型信貸文化的影響。其次,要早日拿出具體可操作的信貸管理辦法,著重在建立貸後風險的預警、反應、防範、化解機制上做好文章,明晰責任和制定激勵措施,設置信貸管理高壓線,嚴格規范信貸管理行為。對那些管理不到位,人為造成不良貸款的要堅決嚴厲懲處。再次要完善貸款程序,落實信貸崗位責任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特別是第一責任人和主要決策人的責任。
三要加強檢查指導,嚴格考核。不管是信貸部門還是審計稽核部門,不管是上級行,還是本級行,不管是定期檢查,還是不定期檢查,不管是綜合檢查,還是專項檢查,都應該將信貸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作為檢查的重點。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總結經驗,嚴懲違規違紀行為,以推動該項工作順利開展。要制定具體的信貸管理考核指標,這些指標要看得見、摸得著、管得住,不能流於形式,定期嚴格考核,獎懲兌現,要將信貸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與各級行社領導的任期目標掛鉤考核,不能一邊貸款搞得一塌糊塗,另一邊卻拿著高薪,燈紅酒綠,安然自得,導致權責利相脫節。
四要努力加強信貸隊伍建設。要通過各種渠道和手段來加強信貸人員的培訓,提高信貸人員素質和信貸管理能力,提升信貸工作水平。隨著縣域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和國家宏觀形勢的變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大客戶和大項目的信貸投入增加迅猛,貸款的集中度明顯提高。在集中收益的同時,也使風險集中。而這些大客戶、大項目對金融服務要求高,信貸管理難度大,因此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必須培養自己的高級客戶經理,積極學習和借鑒其它商業銀行先進的信貸管理方式和市場開發的經驗,上下聯動,相互配合,努力提升信貸管理的層次。作為省聯社,也要發揮其領導、信息、資源、人才等優勢,直接參與大客戶、大項目的研究論證、開發維護與項目管理,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擇優扶持。此外,要不斷推廣總結國際國內信貸工作成功經驗,做到揚長避短、趨利除弊、完善提高、與時俱進。
Ⅳ 金融機構如何加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辦理流程如何
首先,要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省分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回相應材料,包括:申請函(答要說明機構性質、業務現狀、業務系統和網路條件、申請接入的徵信系統名稱及接入理由等)、金融許可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然後等待分中心聯系介面測試。
Ⅳ 目前,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管理中最薄弱的環節是( )。
正確答案:C
解析:貸後管理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貸款發放後對合同執行回情況及借款人答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監控的信貸管理行為。目前,貸後管理仍然是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管理中最薄翡的環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將貸前、貸中管理來替代貸後管理的現象。
Ⅵ 金融機構流程重塑有哪些內容
紅樹可以打亂之前的一些流程,然後再把新的流程加入公司的章程當中,讓全員參與培訓
Ⅶ 授信管理的定義
其他諸如統一授信、額度授信、集團授信、一次性授信等等稱謂與做法,都可視為綜合授信的一個變形或屬種。綜合授信管理具有頗為堅實的理論基礎,並與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的發展主流框架相協調。
「綜合授信管理」從理念上劃分大致包括如下功能性子概念:總體債務上限、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授信額度和授信余額。
總體債務上限,指一法人客戶能夠承擔(償還)的最高債務限額。它是以客戶風險分析為主,測量客戶所能承擔的由外部各單位授予的各種形式的信用量總和。它的測定,主要依據於客戶所屬行業的平均合理的負債率水平,同時將所處宏觀經濟周期中的階段、地區因素以及客戶的特質(如客戶成長階段、信用程度)、景況(如客戶資產的具體構成、當前及未來預期的盈利水平)等作為調整因子,而將調整因子對應情形折算成一定的修正系數,對基準負債率水平進行修正而得到。
最高綜合授信額度,也稱授信額度上限,指針對一法人客戶而言,一家金融機構依據自身實力和風險偏好在一定期限內能夠和願意承擔的信用風險總量。它是以提供授信的金融機構風險分析為主,依據金融機構風險資本配置及資產組合情況,測算本次授信的風險調整資本收益率RAROc(聯系定價策略、風險數據集)並與目標收益率比較,結合考慮本機構與客戶的關系以及其他機構對該客戶的授信情況,測算出本機構可對該客戶提供的表內外最大信用風險敞口。它是在總體債務上限范圍內的授信額度理論最高值。
授信額度,指一家金融機構經內部程序審定後,公開承諾或在內部約定,給予客戶在一定時期內使用的信用額度。它是金融機構應客戶提出的融信需求量申請,考慮本機構近期資金供求狀況及客戶未來現金流量,在最高綜合授信額度下審定的在一段時期內可用於客戶信用交易的風險限額。根據不同業務品種風險系數的差異,綜合授信額度又可在業務品種層次做進一步的細分,限定各授信業務品種的信用風險敞口。授信額度的使用常附帶一些授信條件,如要求客戶提供一定程度的擔保或遵循一些限制性契約條款,以尋求第二還款來源、減少借款人道德風險等措施來緩釋或降低第一還款來源存在的風險。
授信余額,指客戶實際使用授信額度後形成的各項未償還信用余額的總和。
如何做好集團客戶授信管理
從商業銀行角度看,集團客戶是現代企業發展的高級形式,集團企業通過資本投入、管理控制或家族關聯等多種關聯方式形成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單位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和有機聯系(即家譜)的企業法人群組。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的授信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對集團企業的關聯關系管理、統一授信額度管理、額度監控管理、聯動預警管理和聯合檢查管理等。集團客戶授信管理是當前國內商業銀行公司授信管理工作中的重點與難點。在集團企業加快發展的同時,商業銀行競相營銷和積極拓展各類集團客戶,開展戰略合作,對集團客戶的信貸投放不斷增加。在大多數商業銀行採取同樣的信貸營銷和信貸投放行為時,集團信用風險也不斷暴露,國內商業銀行在過去眾多集團風險案件中遭受了重大資金損失。
因此,理性去審視集團客戶是否具有承貸能力和有多大承貸能力,對銀行的價值型集團客戶進行深入的量化比較。在此基礎上加強集團客戶授信額度的批復管理、合同簽約管理、提款用款管理和額度監測管理,有利於兼顧實現對價值型集團客戶的營銷效率和風險集中度控制的雙重目標。
Ⅷ 銀行信貸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銀行信貸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求平衡、自我發展的原則,實行資產負債比例和風險管理。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機構的資本及負債制約其資產總量及結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指標,主要包括資本充足率、有貸款比例、中長期貸款比例、資產流動性比率、備付金比例、單個貸款比例、拆借資金比例、股東貸款比例和貸款質量比例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要接受人民銀行對其資產負債比例及其資產質量的檢查和考核,以提高信貸資金效益,減少資產風險。信貸管理體制是指銀行組織和管理信貸資金的基本模式,其核心內容包括信貸資金管理許可權的劃分和資金管理方式的選擇。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從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的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
2、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
3、恪守信用,能按期歸還貸款。
4、無不良貸款的行為記錄,具有一定的資信等級。
5、持有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或農戶貸款證。
6、有貸款人認可的切實可行的擔保措施。
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
8、自願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及時上報各種貸款人所需資料。
所有貸款均應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結息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擔保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保證人應當具備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抵、質押擔保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需要辦理止付的,應依規進行止付登記。抵押、質押物應當符合《擔保法》中抵押物、質押物條件,抵押、質押物價值必須足夠清償貸款本息。出質人、抵押財產共有人均須到場簽約。嚴格執行先辦理借款合同,後登記的操作程序。
土地使用權抵押須經市土地管理部門評估並進行抵押登記,土地按實際出讓價(指交國土局部分)的90%以內確認,劃拔土地按現行市場出讓價格的40%以內確認。土地使用權和地上附著物應同時抵押並登記。房產抵押須經市房產管理部門評估,並進行抵押登記,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同時抵押,房產按實際造價折舊後凈值的50%以內確認。設備原則上僅限通用設備按購進價折舊後凈值的40%以內確認,其他設備一律不得抵押。存單、銀票質押按票面面值的90%以內確認,封倉、倉單質押價值不得少於貸款余額的2倍以上確認。對於抵押不足部分應追加落實有經濟實力單位擔保或聯保。所有借款不論是保證、抵押都必須追加企業股東在最高額范圍內聯保。
隨著農村信用社貸款的持續增加,新增貸款劣變率高,不良貸款絕對額大,不良佔比高,貸款風險未得到有效控制。農村信用社在產業信息、員工素質、科技水平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有效管控風險的能力較差。為進一步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增強對貸款風險的管控和化解能力,在學習先進商業銀行(如國有商業銀行、民生銀行、匯豐銀行等)經驗的基礎上,結合農村信用社實際,按照建立「監督管理、權力制衡、合規發放、正向激勵、責任追究」的機制原則,提出新的信貸管理體制構架設。
Ⅸ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操作及現場檢查流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場檢查規程
一、總 則
(一)為規范現場檢查工作,進一步提高現場檢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二)本規程適用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的全面和專項現場檢查。
(三)本規程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適用本規程。
(四)本規程所指的現場檢查包括檢查准備、檢查實施、檢查報告、檢查處理和檢查檔案整理五個階段。
(五)在實施現場檢查時,檢查組應根據被查單位的規模、業務范圍和業務的復雜程度,選擇相應的檢查程序。
(六)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現場檢查,應當遵循依法、公正和效率的原則。
(七)檢查人員應依法開展工作,遵守銀監會「約法三章」、廉潔自律的要求,認真執行《銀監會系統監管人員現場檢查若干紀律規定》,忠實履行職責,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在現場檢查中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檢查准備階段
(一)立項
主監管員承擔日常持續性監管的主要責任,其根據對被監管機構風險監測情況、風險評級結果,及以往現場檢查報告,在與現場檢查人員充分商討的基礎上,制定年度或監管周期現場檢查計劃,進行現場檢查的立項,並與現場檢查人員一起進行立項的審議,確定現場檢查的時間和檢查重點項目。
(二)成立檢查組
檢查項目一經確定,則由實施現場檢查的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檢查任務配備檢查人員,成立檢查組,並確定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組長和主查人可以兼任。檢查組可根據工作需要分為若干檢查小組。每個小組至少應由兩位檢查人員組成,保證各項檢查內容均有適當形式的復核和監督。
1.檢查組組長工作職責。檢查組組長負責對檢查組的領導及有關重要事項的協調,指導現場檢查嚴格依照檢查計劃和檢查方案實施,控制檢查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向其所屬機構反映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線索或問題,如果有關計劃或方案需要修改,或者檢查中有重要事項需要與主監管員會商,由檢查組組長負責進行有關協調,審核《檢查事實與評價》、《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及其他相關監管文件,並對現場檢查紀律負總責。
2.主查人工作職責。主查人負責現場檢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控制檢查工作的質量和進度,根據檢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檢查力量和檢查時間,及時向檢查組組長反映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線索或問題,組織撰寫《檢查事實與評價》、《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及其他相關監管文件。
3.檢查組成員的工作職責。檢查組成員應服從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的工作安排,嚴格按照現場檢查程序和要求開展現場檢查工作。認真撰寫《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等檢查文本,做好取證工作,對現場檢查中發現問題的真實性負責。
(三)發出《現場檢查通知書》
1.提前或者進點時向被查單位遞交《現場檢查通知書》。
2.《現場檢查通知書》由銀監會統一格式。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各自負責《現場檢查通知書》的印製、編號、發放工作。
3.《現場檢查通知書》應當加蓋銀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印章。
4.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證是與《現場檢查通知書》並用的合法、有效證件。
(四)發出《檢查前問卷》及收集檢查有關資料
1.發出《檢查前問卷》。根據檢查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是否向被查單位發出《檢查前問卷》。如確定發出,則應明確回收《檢查前問卷》的時間和報送要求。
2. 進點前應收集的主要材料:
(1)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和政策。
(2)有關部門掌握的被查單位的情況。
(3)被查單位以往報送的有關材料。
(4)監督檢查部門歷次的現場檢查報告及處理情況。
(5)監督檢查部門掌握的非現場監管資料。
(6)其他監督檢查部門的檢查及處理情況。
(7)被查單位的內外部審計報告。
(8)被查單位對內外部檢查和審計的整改情況。
(9)群眾舉報材料。
(10)媒體及互聯網的有關報道。
(11)其他資料。
(五)審核和分析所收集的材料
1. 審核反饋的問卷材料。在收到被查單位報送的《檢查前問卷》反饋材料後,檢查組應對反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評價。
(1)審核問卷材料的完整性。檢查組應根據《檢查前問卷》目錄清單,逐項審核每項內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時可列出被查單位需要重報或補報的資料清單,要求被查單位在進點前補報,或在檢查組進點後向其索取。
(2)初步審核問卷材料的真實性。被查單位報送的資料,如有明顯出入或差錯,應視為對其管理水平進行評價的一個方面;如事後查明存在虛假和隱瞞填報的問題,應依法追究被查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 對問卷材料和其他材料進行綜合分析。在被查單位反饋的資料和其他應收集的資料基本齊備以後,檢查組組長或主查人應召集檢查組成員對掌握的所有資料進行深入分析,對被查單位管理狀況作出初步判斷,提出可能存在的問題。綜合分析可以使用計算機等輔助技術。分析結果應作為制定檢查方案的重要依據。
(六)形成《現場檢查方案》
現場檢查人員根據現場檢查的立項,在全面深入分析被查單位的相關資料,與主監管員充分商討的基礎上訂立清晰明確的檢查方案,包括具體的檢查目標、檢查任務、檢查重點等。
1.《現場檢查方案》包括的主要內容:
(1)制定檢查方案的依據。
(2)檢查的目的、對象、范圍、方式、內容和時間安排、紀律要求等。
(3)需要提交的檢查報告、附表、格式要求等。
(4)檢查組成員分工。
(5)本次檢查依據的法規清單。
2.《現場檢查方案》需經檢查組組長主持,檢查組討論通過。
3.《現場檢查方案》需報經檢查組所屬機構審定。
4.實施檢查過程中,在獲得檢查組所屬機構同意後,檢查組組長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檢查方案作出調整。
5. 檢查方案的執行情況應當作為考核檢查質量的重要依據。
(七)檢查前培訓
根據現場檢查的具體情況,如檢查項目的風險程度、風險識別的難度等確定是否進行檢查前培訓。檢查前培訓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 學習、討論《現場檢查方案》。
2. 講解、討論現場檢查操作表格。
3. 學習與檢查項目有關的政策法規依據,金融、財會、法律等業務知識,檢查方法和技巧等。
4. 介紹被查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歷次檢查情況。
5. 其他情況。
三、檢查實施階段
(一)實施步驟
1.進點會談。
(1) 進點會談的程序。檢查組應當在進點會談前明確會談目的,擬定會談提綱,並在《現場檢查通知書》中確定的日期進入被查單位,出示合法證件和《現場檢查通知書》。
(2) 進點會談的主要參加人員。參加進點會談的人員為檢查組成員和被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
(3) 進點會談的主要內容可包括:向被查單位宣讀《現場檢查通知書》,告知檢查的目的、范圍、內容、方式、時間以及被查單位的權利和義務等,介紹檢查組成員;聽取被查單位相關匯報;就檢查准備階段掌握的重要情況或疑問向被查單位進行了解和質詢;向被查單位提出配合檢查工作的要求事項,並確定具體的聯絡人員。
(4) 進點會談應當明確專人記錄,形成《現場檢查會談記錄》(見附件格式1),並作為檢查資料保存。
2.檢查實施。根據檢查組制定的《現場檢查方案》,靈活運用各種檢查技術和方法進行現場檢查,對檢查中認定的事實和有關資料進行整理核對,比較分析,相互印證,確定查證的問題,並編制《現場檢查工作底稿》。
3. 評價定性。根據檢查依據,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查出的問題或事實進行綜合判斷和定性,作出檢查結論。凡是檢查中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准不明的問題,不作結論性評價。
4.結束現場作業。檢查組在檢查方案規定的時間退出被查單位。檢查組組長確認可以退出被查單位現場後,將退出現場作業的時間告知被查單位,進行現場作業清理,向被查單位辦理調閱資料、借用物品等的歸還手續,退出檢查現場。如有必要再次進場,需提前通知被查單位。
現場檢查的時間一般不應更改,以免影響被查單位的正常業務經營。如確屬檢查需要,可考慮適當調整檢查人員和檢查時間,並知會被查單位。
(二)檢查方法
1. 總體查閱。從總體上對被查單位的賬賬之間、賬表之間、賬實之間的一致性進行現場審核,並查閱被查單位的外部審計報告和內部審計報告,了解和掌握被查單位業務經營和內部管理的基本情況。檢查組應對被查單位賬表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現場初步審查,其目的是確保檢查組一開始便能真實、完整掌握被查單位資產負債總體狀況,避免有問題的賬表數據誤導檢查人員。
2. 現場審查。根據檢查方案,按各項檢查內容採取相應檢查方法對被查單位的有關業務和財務資料進行審查,對實際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查勘。
(1)檢查方法包括核對、審閱、計算、比較分析、賬戶分析、繪制流程圖、實地觀察、詢問調查等,並可運用計算機等輔助技術。
(2)檢查方式包括普查和抽查。普查要求對檢查內容所涉及的全部業務、財務資料進行全面審查。抽查要求根據抽樣比例和抽樣原則對檢查內容所涉及的業務、財務資料進行有選擇的審查。抽樣比例根據現場檢查方案的要求確定,抽樣原則一般採取判斷抽樣,或者根據已經掌握的檢查線索確定需要檢查的范圍、業務環節。
(3)對被查單位的實際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查勘一般採取現場觀察和寫實記錄的方式。
3. 調查取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取證,並取得證明材料。
(1)檢查組可視檢查需要,調閱有關資料,查詢被查單位的計算機業務系統的數據,並進行數據導出、轉存、列印、復印等處理。
(2)對需要調查取證的問題,要取得充分的證據。
(3)證明材料包括:調查詢問筆錄、憑證、報表、賬冊(賬頁)、問卷、說明材料、被查單位文件、合同、會議記錄、外調復函、實物照片等。上述證明材料如屬復印件,必要時應要求被查單位負責人(負責人不在時由經辦人)簽字,或加蓋部門公章確認,確有特殊情況未能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主查人應當書面說明原因。
(4)在檢查證據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情況下,檢查組要立即向其所屬機構報告,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有關證據材料先封後查。
(5)檢查結束前,檢查組要統一匯總檢查證據材料,編制調查取證材料清單,並編印頁碼,由檢查組集中統一管理。
(三)質量控制
在整個現場檢查期間,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要對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分階段聽取各檢查小組的匯報,及時了解檢查各階段的工作情況,控制檢查工作質量和進度,查找檢查差錯和遺漏,解決檢查工作中的各種疑難問題,根據檢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檢查力量,確保檢查工作滿足檢查目的和要求。
(四)文本要求
1.現場檢查調閱資料清單。現場檢查操作中,檢查組應根據擬檢查的內容,確定需調閱的原始憑證、會計賬簿、管理報表和有關文件,根據檢查需要逐次調閱。
檢查組調閱資料需填寫《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見附件格式2)一式兩份,由檢查人員簽字後,向被查單位取得上述檢查資料。《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由檢查組和被查單位有關責任人各執一份。檢查資料使用完畢後,要及時歸還被查單位,並在《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上註明歸還日期,由接收人簽字確認。
2.現場檢查工作底稿。實施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對檢查工作內容進行記錄,編制《現場檢查工作底稿》(見附件格式3)。檢查人員通過編制工作底稿描述檢查事實和問題,判斷和評價所發現的問題,評估風險狀況。
(1)檢查人員應對所編制的工作底稿的真實性負責。每個檢查人員的工作底稿必須由另外一名檢查人員進行復核,主查人要對工作底稿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指導。
(2)工作底稿可按照一事一稿進行記錄,也可以視檢查項目的情況進行合並處理。記錄的內容應涵蓋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檢查的基本情況,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對象、檢查事項、檢查人員、索引號及頁次等;
二是檢查發現的問題概述或事實記錄,包括檢查認定的事項,認定過程中對有關憑證、報表等資料進行計算、分析、比較的內容及其結果,認定的依據等;
三是評價和意見;
四是與問題或事實有關的取證材料等附件。
(3) 工作底稿所表述的觀點必須清楚明確,所附取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並能充分支持觀點。工作底稿應簡潔、清晰,符合文檔規范。
(4) 工作底稿應由檢查人員和復核人簽字。
3.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檢查人員通過編制《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見附件格式4)向被查單位確認事實和問題,事實確認書只記錄檢查事實,不作任何定性評價,可視需要附取證材料。
(1)主查人在掌握全部現場檢查工作情況和審閱檢查人員全部《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的基礎上,確定需要被查單位簽字確認的檢查事實項目,由檢查人員根據《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編寫事實確認書。
(2)事實確認書經主查人逐一審核簽字後,交被查單位(部門)負責人逐一簽具明確意見,並簽字或蓋章予以確認。意見分為三種,一是承認事實,二是否認事實及其理由,三是補充相關事實。
(3)事實確認書所附取證材料如果能充分證明認定事實成立,但未獲被查單位簽字確認的,檢查組可視情況封存取證材料原件,以避免被查單位篡改或銷毀原件。
(4)事實確認書中所附取證材料不能充分證明認定事實成立,並且被查單位申辯理由成立的,檢查組應註明「認可申辯,不作問題」並留存。
四、檢查報告階段
(一)形成《檢查事實與評價》
1.各檢查小組初步形成分項目檢查事實與評價。各檢查小組依據《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等檢查資料,將檢查中發現和掌握的問題和事實進行分類整理和綜合分析,初步認定問題和事實的性質,形成檢查小組的檢查事實與評價,提交主查人。運用計算機技術輔助檢查的,可以由計算機匯總生成檢查事實與評價。
2.檢查組對初步形成的檢查事實與評價進行討論分析和綜合判斷,由主查人組織撰寫對被查單位總體的《檢查事實與評價》。
3.《檢查事實與評價》包括事實和評價。事實的表述應當真實准確,有詳細、充分的數據和文字資料支持,可包括檢查前問卷、會談記錄、工作底稿、取證材料等情況。評價要對照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作出評述,做到定性准確、有理有據、客觀公正。
4.《檢查事實與評價》在遞交被查單位之前,應由檢查組組長與主查人簽字。
(二)與被查單位交換檢查意見
1.《檢查事實與評價》形成之後,檢查組組長要組織與被查單位的檢查總結會談。總結會談由檢查組組長主持,被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現場檢查人員還應通知主監管員參加會談。由主查人向被查單位宣讀《檢查事實與評價》,請被查單位就有關問題和事實的真實性、准確性及評價結論提出意見,必要時就有關問題交換意見。
2. 檢查總結會談應當安排專人記錄,並整理形成《現場檢查會談記錄》。
3. 被查單位對《檢查事實與評價》材料無異議時,由被查單位負責人在《檢查事實與評價》上簽具無異議意見,簽字或加蓋公章;被查單位有異議時,應在檢查組規定的時間內向檢查組反饋書面意見。檢查組應當對被查單位提出的意見進行研究,充分吸納被查單位的合理意見。被查單位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為對《檢查事實與評價》無異議。
4.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與被查單位舉行檢查總結會談時,檢查組應當將《檢查事實與評價》書面材料發送被查單位,由被查單位在檢查組規定的時間內反饋書面意見。被查單位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為對《檢查事實與評價》無異議。
(三)形成《現場檢查報告》
總結會談結束或收到被查單位對《檢查事實與評價》反饋書面意見後,檢查組應充分吸納被查單位的合理意見,形成《現場檢查報告》。
1. 與被查單位交換檢查意見後,主查人組織起草《現場檢查報告》。
2.《現場檢查報告》應當以《檢查事實與評價》為基礎,主要應包括實施檢查的基本情況;被查單位的基本情況;檢查出的問題與事實及檢查組作出的評價;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提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建議,以及擬提出的整改意見和監管要求等。
3. 檢查組組長對《現場檢查報告》進行審核後,呈報其所屬機構審定,並移交給主監管員。
五、檢查處理階段
(一)檢查處理的方式
對於不涉及實施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措施的,由檢查組所屬機構出具《現場檢查意見書》;對於涉及實施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措施的,檢查組所屬機構在出具《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同時,還應依照銀監會有關規定處理。
(二)《現場檢查意見書》的作出和執行
《現場檢查意見書》是檢查組所屬機構對被查單位通報檢查事實、作出檢查評價、提出整改或處理意見的專門文件。檢查組負責起草《現場檢查意見書》,上報檢查組所屬機構審批後,按法定程序送達被查單位。
1.《現場檢查意見書》依據銀監會關於監管職責分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內容主要包括:
(1)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其評價和判斷。
(2)提出整改意見及整改的時間要求。
(3)要求被查單位在收到《現場檢查意見書》的一定期限內將整改方案書面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並視執行整改方案的進度情況分階段或一次性將整改書面報告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3.主監管員依據《現場檢查意見書》提出的整改意見和整改時間要求,以及被查單位報送的整改方案,及時跟進被查單位的具體整改情況,包括整改措施、整改進度和整改效果等。
主監管員要將整改情況反映到風險評級、評價和年度監管報告內容中去,同時研究確定下一步的監管方案,必要時提出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的建議。
六、檢查檔案整理階段
(一)建立檢查檔案
在整個檢查工作中,檢查組應當認真收集、整理檢查資料,將記錄檢查過程、反映檢查結果、證實檢查結論的各類文件、數據、資料等納入檢查檔案范圍,為建立檔案做好准備。
檢查檔案包括:現場檢查通知書;現場檢查方案;檢查前問卷、內控問卷及反饋材料;現場檢查會談記錄;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及所調閱的資料;現場檢查工作底稿及取證材料等附件;檢查事實確認書;分項目檢查報告;檢查事實與評價及其反饋意見;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他材料。
檢查檔案應當按照檢查項目建立專卷,並按立卷順序進行裝訂。檔案內容要按照檢查准備、檢查實施、檢查報告、檢查處理四個階段進行分類整理。
現場檢查資料應根據檢查的程序或性質等進行編號和整理,以便查閱和後續檢查時參考。
(二)編寫檔案目錄
對歸入檢查檔案的資料要編寫案卷目錄。目錄應按照檢查工作流程、環節、內容以及檢查資料的主次關系、主從關系等進行編寫。
1. 卷內材料目錄、案卷目錄一律用統一格式列印。
2. 卷內文件資料目錄應放在卷首。
(三)製作檔案封面和檔案管理
檢查檔案整理完畢後,應當精心裝訂,製作現場檢查檔案封面(見附件格式5),封裝成冊。
1. 案卷封面應按規定逐項填寫清楚。
2. 卷內材料要去掉金屬物,對破損的材料應進行托裱;字跡已模糊的應復制並與原件一並立卷。
3. 無須歸檔的材料,應進行整理、登記,經批准後銷毀。
4. 檢查檔案的保存時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建立電子版現場檢查檔案
為適應電子化辦公趨勢,方便查閱,提高檢查信息的實用性和連續性,檢查組應建立電子版現場檢查檔案,並實現在一定范圍內的信息共享。
(五)現場檢查檔案的移交
檢查組應將現場檢查檔案及全套檢查資料移交具有管轄權的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以備參考。
七、 附 則
(一)特殊情況下需要對被查單位進行臨時性檢查的,可適當調整檢查程序,不提前通知被查單位,但檢查組到達被查單位時應出具合法證件和《現場檢查通知書》。
(二)後續檢查的程序參照一般檢查項目執行。
(三)銀監會需要與其他監督檢查部門組成聯合檢查小組時,檢查程序和內容可參照本規程協商確定,確保檢查過程中的合法合規、協調合作與信息共享。
(四)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機構的現場檢查適用本規程,同時,境外檢查應遵守當地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本規程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六)本規程自印發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