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個人賬戶可以轉帳給對公賬戶嗎
私人賬戶可以向公帳戶轉賬。
納稅的應該是公帳戶,因為有收入才要交稅,人家付錢給你還要交稅,這符合情理嗎? 錢從銀行走,確實是對公的必須要交稅的,但是有種方法,我沒試過,不知能否行得通,就是,客戶出個證明,證明他的錢打錯賬戶,然後把這筆錢打回去,但是這筆錢公司以後能不能收回就很難說了
公司對公帳戶分為四類:基本賬戶、一般賬戶、臨時賬戶及專用賬戶。 其中: 基本賬戶一個公司只能開一個。 其他的 例如:一般賬戶,一個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開立多個,沒有數量限制。 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規定:一個企業只能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但是可以開立多個一般賬戶,如果另外還要開一個可以取款的賬戶,而且資金方有一定的專門用處,那麼你可以在該行申請辦理一個專用賬戶也是可以取款的。
2. 非本人拿著銀行卡去櫃台辦理轉賬可以嗎
銀行卡轉賬步驟繁瑣,非本人辦理轉賬業務是否可行?
不需要。銀行櫃台轉賬也可由他人代轉,只要在銀行規定數額內,可以視同本人操作,用戶知道密碼就可以轉賬;一般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以及銀行對風險的控制而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轉賬五萬金額以上需出示持卡人的身份證,如果是代持卡人轉賬,需要出示雙方有效身份證。
2、建設銀行跨行轉賬手續費(不區分同城異地):每筆0.2萬元以下(含0.2萬元),收費2元;0.2萬-0.5萬元(含0.5萬元),收費5元;0.5萬-1萬元(含1萬元),收費10元;1萬-5萬元(含5萬元),收費15元;5萬元以上,按轉賬收款金額的0.03%收取,最高收費50元。
3. 單位會計私自用員工的身份證件辦銀行卡並轉賬的行為違反了什麼法律
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4. 銀行對公轉賬需要帶什麼
帶單位預留印鑒、結算證、身份證以及轉賬用的支票或委託書。
對公轉賬方法:
1、轉賬支票。
給對方自己去辦理比較方便,你只要在轉賬支票上填寫對方單位名稱就行,進賬單由對方去填寫。
2、電匯。
你自己去辦理就辦電匯,到賬也比較快的。
(4)辦卡給金融機構轉賬用擴展閱讀:
一般存款: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可以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專用存款: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允許支取現金的專用存款賬戶,須經批准同意。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用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及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5. 借銀行卡給別人 別人拿來金融轉賬洗錢 我會不會收到法律制裁
無論你用什麼方式,只要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反洗錢系統是一定能檢測到這筆交易,並會將其上報。但是上報給人行並不是說就會發起「反洗錢調查」。每天銀行上報的數據成千上萬,其中大部分交易都是正常的,真正涉嫌洗錢的只是極少數。人行會匯總全國的無數數據進行再次的分析,最終得出需高度關注的資金鏈,再做後續處理。
6. 別人用我的銀行卡洗錢,我把卡消掉了,裡面有錢,銀行給我了,我會有什麼事嗎
警方會讓你協助調查。
7. 銀行轉賬需要身份證,是簡單出示一下,還是系統監測是否是辦卡人的身份證
各個金融機構差不多
一、形式上是簡單出示一下
你填寫的轉帖單,需要填寫身份證號碼,銀行工作人員要進行仔細的核對。
二、你出示的身份證,真偽在銀行系統里掃錨時,是可以鑒別的。
如果是真的,銀行工作人員也會現場進行目視避別,是否系本人。
8. 能不能用自己身份證幫別人辦銀行卡轉賬
你是說你要做代理人嗎 你拿著別人的銀行卡辦理轉賬嗎 如果是這個意思的話 是可以的 大額的話 需要你帶著你本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持有人的身份證去銀行櫃台轉賬 小額的話在櫃員機不就可以辦了嗎 只要知道銀行卡密碼就可以了
9. 如果我辦了一張銀行卡,給別人拿去存錢,會不會有事
建議不要這樣做,後期銀行處出現問題(套現 貸款等)出了事銀行需要聯系卡主。
銀行卡是由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及郵政儲匯機構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銀行卡特點:
1、可以實現輕松、便利地購物,無需現金、支票以及額外的查驗過程;
2、卡片丟失,掛失處理後,可有效地避免卡片被非法使用;
3、卡片可在多地使用,不受地區限制,支持自動櫃員機(ATM)或銀行進行提取;
4、可網上查詢賬單,交易記錄清晰;
5、簡化購物流程,更有效達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