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
互金協會建立開始就制定了三個目標:服務監管、服務行業、服務社會,即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政策,更好為實體經濟服務,更好防範金融風險和更好推動深化金融改革。
首先要做好一些基礎設施的建設,包括統計監測、風險預警、信息披露以及信息共享等項目的建設,為監管部門提供地區、項目和企業經營狀況的基本信息。
李東榮:首先要認識到,遵守信用是從事金融業務的最本質要求,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一個重要環節,所以國家一直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協會也一直致力於推動信用信息共享,推動市場化個人徵信機構的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市場化個人徵信機構建立對於我國個人徵信市場建設具有非常現實和緊迫的意義,首先,從借款人的角度看,通過信用信息共享能夠使放貸機構更好的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對其合理的小額、分散的資金需求,在信息對稱情況下及時發放借款,滿足個人借款的合理需求,有助於普惠金融目標的實現。第二,從放款人的角度,通過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市場化個人徵信機構的建立,貸款人能夠准確的迅速的判斷對方的信用狀況,可以更加迅速准確做出貸款決策,並有效降低借貸管理成本。第三,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和市場化個人徵信機構的建立,有利於規范個人徵信行業的發展,依法保護個人隱私。
B. 為什麼央行要求建設全國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平台
電信詐騙猖獗,避免損失
C.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有哪些
1、《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告別「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的「野蠻生長」時代,納入法制化規范發展軌道。 《意見》的出台,也標志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即將迎來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規范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將難以生存,而正規企業將迎來發展的好時機。
2、《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
對互聯網保險經營資質、行業發展做出界定。這是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十部門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後的首個落地的互聯網金融分類監管細則。
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要互聯網支付機構最終回歸「支付業務」本色,不能有資金池,不能具備銀行功能,比如進行清算業務,規規矩矩做資金通道。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紛紛表示,託管業務被銀行搶走,將會極大的打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戰略布局。
4、《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徵求意見稿)》
有利於完善多層次信貸市場,為發展普惠金融提供製度基礎,也有利於規范民間融資、打擊非法集資,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5、《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列舉了十種可能屬於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行為。規定經審理發現屬於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除判決駁回原告的請求外,還要嚴格按照本《規定》的內容,對惡意製造、參與虛假訴訟的訴訟參與人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必須要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D. 互聯網金融的流動性風險是怎樣的
互聯網金融作為金融與網路技術結合的產物,近幾年發展迅速,已經融入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在改變我們生活方式的同時,存在的風險也逐漸顯露。網路技術的應用,致使互聯網金融風險集中於政策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擠兌風險等方面,而且比傳統金融風險更隱蔽和易於擴大。如何更好地利用互聯網金融這把「雙刃劍」,應對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已經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加大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立法力度,盡快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法律體系,讓監管執行有法可依、責任明確。一是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基於傳統金融制定的法律法規體系有效性逐漸減弱,與現有的監管理念存在不匹配的問題,致使部分互聯網金融行業發生事故時法律責任不明確,處罰依據不清晰,違規行為不能有效被遏制。應盡快對互聯網金融進行法律規范,加強對網路信貸、第三方支付等新型業務的約束,嚴厲處罰違法、違規現象。二是明確法律監管主體。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在於產品的重新組合和形式的改變,其本質就是傳統的金融產品,建議對互聯網金融企業和產品進行重新梳理和界定,分類明確其監管主體,其他機構配合監管。三是制定全面的市場准入辦法和管理制度。部分互聯網金融業務呈現「三無」——無准入門檻、無行業標准、無監管機構的情況,致使非金融機構短時間內大量介入金融業務,增加了金融機構冒險經營的動機。為保障網上交易的安全性和規范性,建議對申請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提出更高要求,嚴格審查其准入資格,從源頭防範系統性風險。
創新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模式。形態虛擬化、運作方式網路化是互聯網金融的特徵,互聯網金融涉及的業務范圍廣而多,打破了傳統金融「分業監管」的模式,出現交叉重復監管或是監管空白,改變和創新監管模式是適應發展的必然趨勢。一是加強國際合作。互聯網金融已經超越國界的限制,快速進入全球化發展,監管部門必須改變傳統的監管模式,加強與國外監管機構的溝通和協調,積極與國際間的監管組織合作,打擊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的洗錢、詐騙、資金非法轉移等違法行為,打造健康的互聯網金融環境。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有效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獲取信息渠道匱乏,不僅制約著借貸業務的發展,也加大了融資貸款的風險。應設立全面的信息共享系統,披露各金融機構的財務指標、經營狀況、風險控制等信息,完善個人徵信信息,給借貸雙方提供有效的平台進行信息查詢,以利於防範風險。三是實施針對性監管。互聯網金融企業模式存在差異,所涉及風險不完全相同,需要在統一的監管體系下,根據企業風險特徵實施針對性監管。
健全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內控機制。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關鍵在於建立和完善內控機制,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進行事前預警、事中控制、事後彌補與糾正。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一是設立專門的風險控制部門。風險控制對於互聯網金融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掌握風控技術是互聯網金融企業生存的防火牆,也是推動互聯網企業成長的助力器。各互聯網金融機構應該設立專門的風險控制部門,利用大數據挖掘技術或是藉助第三方咨詢服務等,建立信用評級系統,構建內部風險評估模型,建立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預警機制,設置專人專崗進行實時監控和識別。二是規范新產品設計。金融產品都是風險和收益的綜合體,網路交易的隱蔽性、匿名性增加了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風險。互聯網金融機構在設計新產品時,應當重點考慮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謹慎選擇投資方向、方式,在產品的收益和風險中找到平衡點,在源頭上防範出現集中贖回造成的流動擠兌風險。三是建立和完善風險准備金提取制度。根據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規模大小、產品性質、風險承受能力等情況,制定合適的風險准備金數額並足額提取,以充足的撥備和較高的資本金抵禦流動性風險。
大力培育復合型人才。互聯網金融在我國是新興業態,應大力培養「互聯網+金融」的復合型人才,促進形成互聯網金融合理、健康、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一是加強從業人員培訓。金融機構應對現有金融從業人員進行互聯網專業知識的培訓,例如:搜索引擎技術、大數據分析技術、雲計算技術等,與金融知識和實踐經驗有效融合,切實提高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二是舉辦互聯網金融研討會。邀請互聯網金融的專家、學者以及成功人士參加研討會,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探究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方向、產品規范、風險控制等問題,為復合型人才的培育提供專業指導。三是開設互聯網金融專業。隨著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快速擴張,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專業人才需求量也越來越大,各高校應盡快將金融專業和計算機專業的課程有機整合,開設互聯網金融專業,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求。
加強對投資者的風險教育。投資者是風險的最終承擔者,個人信息遭泄露、投資資金蒙損失、個人信譽受影響都是由互聯網金融風險帶來的直接後果。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豐富的投資理財產品和便捷的融資渠道,如何在「風險——收益」框架下,讓投資者做出合理選擇,是值得重視的問題。一是推廣互聯網金融知識的普及。互聯網金融理論中含有大量專業詞彙,非專業投資者很難理解其中含義,建議組織互聯網金融專家,利用網路、報紙、電視等媒介,採用簡單易懂的語言,結合典型案例的分析來向大眾普及互聯網金融知識,幫助投資者深入了解互聯網金融。二是注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教育。投資者往往只看重互聯網金融的高收益性,而對其風險卻不夠重視。同時,在進行相關操作時風險防範意識不強,有的甚至遭到損失。因而,應該加強對投資者的風險教育,提高投資者的風險防範意識。三是推動多元化的投資方法。投資門檻低是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共同特性,在相同資金的前提下,投資者可以選擇多種投資方式,將資金分散到不同的投資產品中去,避免被單一產品的收益和風險所左右,降低非系統性風險。
E. 全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平台是怎樣的一個平台
可以對比一下匯來法風險預警網上面自的使用,企業做好良好的風險監控才能更好的做決策,提升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創新業務的覆蓋面,完善全業務、全流程、全口徑風險管理、增強信貸類、非信貸類的全資產管理能力,提高風險管理全覆蓋水平,加強基於大數據和互聯網的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以大數據分析、智能化判斷、精準化管控的新型風險管理
F. 如何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
第一,明確監管主體、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體系。理順各類互聯網金融模式的業務范圍,並在此基礎上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體、監管對象和監管范圍;針對互聯網金融活動交易的快速、頻繁和虛擬性等特點,監管部門應通過加強信息技術非現場監管,建立有效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針對跨國互聯網金融活動,監管部門需加強與其他國家的監管合作與協調。
第二,從法律法規層面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立法力度。借鑒國際經驗,梳理與互聯網相關的現有法律法規,結合互聯網金融特點加大基礎性立法工作,建議明確互聯網金融交易主體的責權利、行業准入門檻、交易行為規范;修訂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配套法律體系,建議修訂現有法律體系中對互聯網金融不適用的條款,完善對互聯網金融犯罪責任追究的法律規范;補充制定有利於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行業法規,建議制定互聯網金融公平交易規則以及安全法規。
第三,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互聯網金融監測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立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商業信用數據平台;建議將互聯網融資納入社會融資總量,建立完善的互聯網融資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按照「特定非」的反洗錢監管要求,將互聯網金融納入反洗錢監管;加強互聯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完善相關立法,明確機構職責,強化信息披露,建立司法保護機制,切實保障消費者利益。
G. 互聯網金融網上監測平台摸家底發現漏洞監測資金流向是怎麼回事
近年來,P2P平台跑路頻發、互聯網金融行業亂象不斷。究其原因,除了事中事後的監管力量不足外,事前的監測排查顯然也不到位。為了解決監管「兩眼一抹黑」的問題,2016年年初,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建設了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台,該平台原型系統試運行至今,監測了哪些有價值的數據。
平台還需接入更多企業數據
首先,接入平台的企業有限,監測數據還不完整。吳震說,平台接入的互聯網金融平台越多,數據分析、共享的價值就越高,風險防範能力就越強,但通過公開渠道難以獲得全面的企業數據。未來隨著更多企業和平台連接,數據質量提升,平台將會提供更有價值的分析結果。
其次,平台公開抓取的數據主要利用機器學習方式來甄別、分析信息,但機器並不能核實信息的可靠性。「要發現虛假項目,就要了解借款端,驗證借款企業的情況,計算機顯然難以做這個工作,這也可能讓監測數據出現偏差。」吳震說。
吳震表示,平台將加強宏觀分析能力,更加精細地分析企業運營指標,判斷風險,發出預警。他還呼籲,互聯網金融平台自身也要強化風險意識,提升網路安全水平。
對於仿冒互聯網金融APP的風險,徐小磊建議,普通公眾最好選用官方發布的APP,或者選擇可信的安全應用商店下載,對於來源不明的應用商店、網站鏈接引導的APP不要輕易下載。同時,不要貪圖小便宜,不輕信優惠信息,導致點擊有惡意程序的鏈接。此外,應用安裝後,還要了解應用調用的許可權,手動關閉多餘和敏感的許可權,如電話、通訊錄、簡訊息等。
H.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怎麼劃分業務歸屬領域
一、防控金融高杠桿風險
(一)防範金融產品風險。組織開展金融產品杠桿風險排查,確保金融產品風險指標滿足監管要求。加強銀行理財資金對接資產管理類產品的監管,規范資金投向、限額和交易對象,嚴控通過夾層投資、「名股實債」、「抽屜協議」、回購協議等方式進行高息融資操作。規范開展票據業務,嚴防套取、挪用票據資金。加強對各類股市杠桿融資的風險防控,確保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業務杠桿率合規。高度關注保險公司「萬能險」等投資型產品風險。(牽頭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
(二)加強銀行業風險防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的管控能力,強化對地方政府性債務、房地產業等重點領域和行業的風險防範,確保銀行不良貸款率穩定在合理區間。探索建立金融創新備案管理和台賬監測制度,加大統一授信、名單管理等制度的落實力度,從源頭上加強信貸管理,預防多頭貸款、過度授信,強化風險動態管理。加強過程行為監管,全面推進理財產品和代銷產品的錄音錄像和網點專區建設,嚴肅查處員工銷售「飛單」、參與非法集資等行為。(牽頭單位:重慶銀監局)
(三)加強證券市場風險防範。督促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完善客戶分類制度和動態評估機制。強化上市公司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規范運作。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誠信守約、依法合規經營,嚴懲承諾保本保收益、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高度關注公司債券、銀行間市場融資工具、企業債券等產品可能存在的兌付風險。(牽頭單位:重慶證監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行重慶營管部)
(四)加強保險行業風險防範。持續抓好保險機構滿期給付和非正常退保風險防範,防範和化解發生保險欺詐等案件的風險。推動保險反欺詐中心建設,完善篩查欺詐線索制度和信息平台建設。密切監測互聯網等新技術與保險融合可能帶來的風險,嚴厲打擊誤導銷售、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等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牽頭單位:重慶保監局)
(五)建立高杠桿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按照「透明、隔離、可控」的原則,重點關注銀行、證券、信託、互聯網金融等機構跨行業跨市場經營風險。強化交叉性高杠桿金融業務風險防控,健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信息共享、重大風險事件報告等機制,嚴防隱匿、轉嫁和放大風險。研究制定高杠桿風險應急處置措施,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建設。(牽頭單位: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配合單位:市金融辦、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
二、防控地方金融風險
(一)防範要素市場風險。嚴格要素市場機構和業務審批,嚴格實施「五個不準」,即不準開展期貨交易等高杠桿業務,不準高息攬儲,不準無固定對象的亂集資,不準違規建立「資金池」,不準開設網路借貸中介公司或業務。關閉高風險非主營業務,開展展業代理機構風險排查。加強合格投資者管理,強化投資者的准入資格管理和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審查,加強資金運作全流程的杠桿測算和風險研判,切實執行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制度,強化投資者風險意識和風險警示。加強交易保證金監控,限制過度炒作,鼓勵商品合約類交易場所擴大現貨交收比例。(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市工商局)
(二)防範新型金融機構風險。加強對小貸、擔保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推進行業減量增質,提高風險撥備覆蓋水平。盤活小貸公司抵押資產,防範化解流動性風險,守住「三條紅線」,即不準非法集資和吸收公眾存款,不準發放利率違反法律有關規定的貸款,不準採取暴力、恐嚇等手段非法收貸。加強互聯網小貸公司監管。利用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換證的契機,推動機構退出,促進政府性擔保公司整合重組,加快市場出清。組織實施融資租賃、典當、保理行業風險排查。對申報從事金融活動的投資咨詢類公司等非金融企業,加強源頭管理和動態監控。(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商委、市外經貿委、市工商局)
(三)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全面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堅持「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積極穩妥、有序化解,明確分工、強化協作,遠近結合、邊整邊改」的原則,通過摸底排查、甄別分類、清理整頓,切實防範和化解互聯網金融領域存在的風險。確保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十不準」負面清單管理政策落實到位。對風險事件,督促落實涉事機構主體責任,通過訴權、債權、股權轉移,實現風險有效緩釋和化解處理。規范清理各類新型金融機構互聯網業務。(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四)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提高打非工作常態化、信息化、社會化水平。加強基層網格化管理,督促各區縣(自治縣)全面開通投訴舉報平台,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建設風險預警平台系統,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推動建立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加大積案清理力度,提高案件結案率。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覺防範和抵制非法集資意識。落實維穩屬地責任,制定非法集資信訪流程管理制度,完善案件進展定期通報制度。(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
三、穩妥化解不良金融資產
(一)加強風險協同處置。督促銀行、擔保、小貸等機構加強溝通協調,完善銀擔協同風險分擔機制。對債務規模較大並有3家以上債權銀行或5家以上債權小貸公司的信用風險違約事件,以及同時涉及債權銀行、小貸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的重大信用風險違約事件,成立債權人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增貸、穩貸、減貸、重組等處置措施。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加大核銷力度,做到「應核盡核」;對存在潛在風險的貸款,要提前介入,盤活資產,提升貸款質量。支持金融機構組建各類企業信用風險緩釋平滑機制,為去產能去庫存服務。妥善處置各類信託產品、資產管理產品兌付風險,完善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
(二)提高信用違約案件依法處置效率。推動訴訟案件加快審理、判決和執行。探索在信貸業務中引入公證、仲裁等機制,提高依法清收效率。推進實現擔保物權的特別程序,提高處置抵押物與不良資產效率。強化打擊騙貸和逃廢債行為。(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配合單位:市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三)拓展不良資產處置渠道。支持國有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我市民營資產管理公司開展業務合作。推動市屬國有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不良信貸資產收購、託管、轉讓、處置等業務。積極探索不良貸款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拓展批量處置、代理處置、委託處置等新渠道和新方式。(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金融辦、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四、降低企業財務杠桿
(一)支持企業置換高息債務。摸清企業高息債務底數,抓住「債轉股」等政策機遇,多渠道支持企業降低過高融資成本。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市場、有訂單、有效益的企業承擔的非銀行不合理高息債務,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構建風險補償和信用增進等配套機制,引導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協助企業進行債務置換。積極做好債務置換統計分析工作。(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中小企業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二)完善企業資本金市場化補充機制。大力推動國有和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加強擬上市企業資源培育。做好股票市場改革對接和項目儲備,利用好新加坡、香港等資本市場,拓展海外直接融資渠道。持續擴大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融資規模,加大永續票據、定向可轉換票據等可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創新產品推廣應用。推動重慶股份轉讓中心公司(OTC)爭取新三板掛牌推薦試點資格,盡快實現與全國市場互聯互通。發揮好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戰略性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基金作用,發展重點行業和區縣引導性基金。積極探索開展投貸聯動、股債結合等業務試點。(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證監局)
(三)加強監管引導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統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監管政策和財政政策,引導改變金融機構經營模式、經營行為、資金配置和收益成本測算。完善重慶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督促金融機構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鏈條」,規范服務收費和銷售行為管理;將轉貸應急周轉資金、小貸公司融資中心、再擔保體系等風險分擔補償機制落實到位。規范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收費行為。改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的盈利考核方式。(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四)發揮要素市場平台降成本功能。進一步強化要素市場降低交易成本、價格發現、優化資源配置、規范市場秩序和實現金融結算等五大核心功能,加快建設集交易、物流、結算和信息四大中心於一體的綜合服務體系。提高要素市場交易平台的信息整合功能,幫助交易各方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簡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強化要素市場倉儲物流、質量監控等服務配套,減少交收成本。做強要素市場結算功能,為交易雙方提供便捷結算服務,支持要素市場降低交易手續費用。(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國資委)
I. 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中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可抄以分為兩類
第一、融資流動性風險,即為獲取足夠的資金履行其支付義務,而影響日常正常運作或基本財務狀況的風險。
第二、市場流動性風險,即因市場原因導致出售資產或平倉時,可能遭遇市價大幅下跌,從而導致損失的風險。
防範流動性風險要素
1、針對信用風險問題,可以對行業准入門檻、行業經營准則進行明確規定,平台有責任及時、准確地進行信息披露。
2、針對流動性風險,主要是建立流動性管理指標體系,對流動性風險進行實時監測評估,還可以利用大數據對流動性風險進行預測。
3、針對操作風險,減少終端、平台、網路的設計缺陷,提高使用的簡單明了性,同時建立業務操作規范和系統,減少誤操作的可能性。
4、針對這些安全措施,監管部門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技術標准,並保證這套技術標準的適用性和國際化。
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關鍵在於制度建設: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存在監管制度和法律法規相對滯後,監管思路和方式有待創新,監管人才不足等問題。對互聯網金融監管需要加強分工合作,實施市場化監管。
J. P2P平 台方面,有那種風險預警系統嗎
有的啊,很不錯的就是蜂控網,這個是全國首家大數據驅動的互聯網金融風險預警系統。想要看看自己的投資是否安全,可以到那裡去看看,他們有信息核對、企業信息調查、法人信息調查、企業關聯網路、行業趨勢分析等方面的服務,你應該用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