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黃金消費稅如何繳納
黃金消費要同時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
你在購買黃金的時候,已經繳納了17%的增值稅,這包版含在貨權款裡面了。增值稅是流轉稅,具有轉嫁性,商家在賣給消費者的時候,一般是包含增值稅的。
消費稅,是按銷售額的5%,是在消費環節徵收,零售商在賣個消費者的時候,一般包含這部分消費稅。
2. 納稅人銷售金銀飾品的消費稅納稅地點是如何規定的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銀首飾消費稅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67號)規定:「三、納稅地點
固定業戶到外縣(市)臨時銷售金銀首飾,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局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其機構所在地向主管稅務局申報納稅。未持有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局核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銷售地主管稅務局一律按規定徵收消費稅。其在銷售地發生的銷售額,回機構所在地後仍應按規定申報納稅,在銷售地繳納的消費稅款不得從應納稅額中扣減。」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1號令)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095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應向其核算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報納稅。」
3. 金融業銷售黃金首飾消費稅怎麼計算
金融業銷售黃金首飾消費稅,按照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的5%計算消費稅。
4. 金融單位銷售黃金如何繳納增值稅及消費稅
金融單位銷售黃金,不屬於則不繳納消費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一、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一)發生實物黃金交易行為的分理處、儲蓄所等應按月計算實物黃金的銷售數量、金額,上報其上級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各支行應按月匯總所屬分理處、儲蓄所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本支行的實物黃金銷售額,按照規定的預征率計算增值稅預征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率
(三)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應補稅額=應納稅額-預征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其留抵稅額結轉下期抵扣,預征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在下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從事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級金融機構取得的進項稅額,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預征率由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5. 金店銷售金銀業務交增值稅零售金銀交消費稅
金店銷售金銀業務,既繳納增值稅,又繳納消費稅。
增值稅是屬於銷售貨物繳納的。金銀首飾的消費稅是在零售環節繳納的。
6. 金條的銷售是否需要交納消費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鍛壓金首飾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6〕727號)規定,對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范圍重申如下:
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范圍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
凡採用包金、鍍金工藝以外的其它工藝的含金、銀首飾及鑲嵌首飾,如鍛壓金、鑄金、復合金首飾等,都應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因此,銷售的金條不屬於「金銀珠寶首飾」范疇,不徵收消費稅。
(6)對金融機構銷售金的消費稅擴展閱讀:
納稅人:
1、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2、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
3、根據《國務院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4、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一種稅。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徵收的一種間接稅。
7. 銀行銷售金銀交什麼稅
銀行銷售金銀交增值稅,不交營業稅和消費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8號)作了如下規定:
一是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二是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
三是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8. 銷售金銀首飾的金行,是不是既要交納消費稅又要交納增值稅,然後是二者的附加稅,還需交納別的稅種嗎
銷售金銀首飾的金行,是不是既要交納消費稅又要交納增值稅,然後是二者的附加稅,——是的,你說的完全正確。
還需交納別的稅種嗎——還可能繳納一下稅種:
1、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 。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2、印花稅
3、車船使用稅
4、房產稅
5、土地使用稅
還有的就不經常發生了
舉例;某金行,當月銷售額為10000元,其消費稅=(10000/(1+17%))*5%=427.35 增值稅=本月銷項稅-進項稅 然後附加稅=(增值稅+消費稅)*0.13 這樣計算對嗎?謝謝!——是的。正確
9. 金融單位銷售黃金如何繳納消費稅
金融單位銷售黃金,如果不屬於首飾,則不繳納消費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銀首飾消費稅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67號)規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稅宇[94]95號)的有關法規,特製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