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存款類金融機構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區別
1、籌集資金的途徑不同
銀行類金融機構通過吸收存款來籌集資金,而回非銀行金融機構答則以非存款方式籌集資金。
2、在金融交易中的角色不同
銀行在其業務中,既是債務人,又是債權人,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交易角色則比較復雜,如保險公司主要是充當保險人,證券公司則多作為代理人和經紀人,信託公司則主要充當受託人。
3、開辦的業務不同
銀行類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是存款和貸款,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方式則呈現出多樣化、專業化的特點,如證券公司主要從事股票、債券和期貨投資業務,保險公司主要從事保險業務,信託公司從事信託業務,租賃公司則主要從事租賃業務。
4、內部機構不同
非存款性金融機構一般包括:投資類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障類金融機構(各類保險公司和社會保障基金)、其他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擔保公司、資信評估機構以及金融信息咨詢機構等)。
5、運營風險不同
存款類金融機構涉及市場風險和其他風險的管理比較高,非存款類只是增加了發生呆賬的可能性。
② 現在可以吸收存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有哪些合法的
全國各省、市、縣、鎮(鄉)農村信用村營業機構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依法辦理各項存款、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其他的都屬於是銀行機構(郵政儲蓄現在也成為銀行了)。
③ 什麼性質的擔保公司 能夠吸收存款 發放貸款
什麼性質的擔保公司都不能吸收存款, 發放貸款!
1、擔保公司分為融資性和非融資專性的;屬
2、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獲取銀行授信,做貸款增信業務;
3、擔保公司的主營為提供增信,收取擔保費。
補充:擔保公司吸收存款是要被當地銀監會點名的吊銷牌照的,慎重點。
④ 您覺得哪些銀行感覺是在以吸收我們許多人的存款再把我們存款以貸款方式放貸出去的
所有的銀行這種金融機構,都是低利率吸收公眾存款,然後再把公眾存款好和自己的人民幣以比存款高的多的利率帶出去,金融機構就是靠利息差發現的,你也知道銀行帶出去的款有的企業倒閉是收不回來的,會出現呆賬壞賬!
⑤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民間借貸的區別
合法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兩者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現界限模糊的情況,故需要明確的區分二者之間的差異,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借貸范圍的不同:前者針對的是少數個人或者是特定的對象,而後者的借貸對象存在著廣延性,亦即借貸的范圍為具有不特定性,面對不特定的社會公眾。
第二,利率的高低不同:前者的利率一般較低,且是在法律規定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之內;而後者的利率超過了法律規定的利率最高限額。
第三, 兩者的行為目的不同:民間借貸行為的指向性比較明確,往往是用於生產經營等特定的急需資金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通過非法手段吸取公眾資金至其「金融機構」後,其目的雖是通過貨幣運營等金融手段獲取利潤,但資金使用方向並不明確。
立法完善:法律禁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並非禁止個人或單位吸收資金,而是禁止其未經批准從事金融業務,用所吸收的資金去發放貸款、進行貨幣經營。因此,筆者認為,在條文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前,增加「以非法從事資本、貨幣經營為目的」的表述,能使本罪的定性更加明確。對於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或普通行政違法行為刑法不予規制,這符合刑法的謙抑性。同時,通過立法或司法解釋對本罪的構成要件加以細化,如犯罪主體的范圍、存款人的數量、造成的損失、擾亂金融秩序的嚴重程度等.
⑥ 從朋友關系熟人中付利息借錢然後高息放貸屬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嗎
這種高息房貸業務只能由金融機構辦理
如果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可以追訴。
⑦ 什麼是非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
非存款類抄金融機構是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和存款性金融機構吸收公眾存款不一樣,主要是通過發行證券或以契約性的方式聚集社會閑散資金。
非存款性金融機構一般包括:投資類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障類金融機構(各類保險公司和社會保障基金)、其他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擔保公司、資信評估機構以及金融信息咨詢機構等)。
⑧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又放貸該款是贓款嗎
對已被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坐牢的人,等他出來受害人還能讓他還錢。
受害人要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中的資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種:
一是公安機關在辦案中已經將贓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機關發還給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決後返還受害人。
二是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歸還存款。如果贓款贓物在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沒有追回,只能採取第二種辦法追回款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六十條 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屬明確的,應當依法及時返還,但須經拍照、鑒定、估價,並在案卷中註明返還的理由,將原物照片、清單和被害人的領取手續附卷備查。
權屬不明的,應當在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後,按比例返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部分應予扣除。
(8)非金融機構吸收存款後放貸擴展閱讀:
構成要件
(一)違法的構成要件(法益侵犯性)
1、行為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
單位指各類非法金融機構以及各類基金會、互助會、儲金會、資金服務部、股金服務部、結算中心、投資公司。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其業務范圍僅限於成員單位的本、外幣存款,不具有對外吸收公眾存款的資質,其從事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達到定罪標准,就構成犯罪。
有論者認為具有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法人,實施的違法吸存行為,情節嚴重的,也能構成本罪,筆者認為值得商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作為行政犯,應當以行政法規作為立法與執法依據,而中國的行政法規僅將這些行為規定為行政違法,所以不能構成犯罪。
2、行為
本罪行為方面表現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擾亂金融秩序的行
⑨ 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區別主要在於是否吸收活期存款。
凹非銀金融機構的區別不僅在於是否吸收活期存款,還有些其他的一些區別,比如說銀行有放貸款的權利,非銀機構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