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央行辦公室可監控「支付寶備付金」,這下放心了嗎
備付金透明監管項目實施後,人民銀行在辦公室就可以在線實時監測支付寶備付金的資金運行情況、備付金管理規范的執行情況,並可以抽取任一筆交易明細數據,去驗證准確性、真實性。
『貳』 央行為什麼要管理備付金
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是指,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的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
2017年初,央行下發文件要求,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最高比例在20%。2018年初,央行將備付金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50%,2018年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
趙錫軍認為,集中存管杜絕了支付機構可以挪用客戶備付金的現象,使得備付金的管理更加規范和安全,降低備付金管理的風險,也降低了支付機構流動性的風險。
『叄』 商業銀行和人民銀行均可設備付金賬戶
人民銀行沒有備付金賬戶,只有商業銀行才能備付金賬戶。
人民銀行因為獨占貨幣發行權,從理論上講,人民銀行的錢是沒有數的,只要他的印鈔機能印的出來,所以,人民銀行不需要備付金賬戶。
商業銀行為了保證支付,需要在中央銀行開立備付金賬戶,用來從中央銀行提取發行基金支付給客戶。
『肆』 如何看待央行正式集中存管第三方支付備付金
早該這樣了,
本來銀行存款就是需要上交備付金的,
目的就是防範銀行風險,
穩定社會,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在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款數量不比一般銀行少,
備付金的作用就是一旦某個銀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現風險可由央行協調解決,
銀行倒閉不是一般企業倒閉,
從國際通行規則來說,都是由合適的機構接盤,
備付金就可用以協調了,
而沒有備付金,那就沒有保障,
最終落實到的是用戶利益有所保障,
社會不會因此發生大面積不穩定。
『伍』 央行對支付機構升格監管,這釋放了什麼信號
1月20日,央行網站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發布後,支付行業高度關注,不少機構加緊展開研究討論。主要釋放了兩個重大的信號。一個是,全額集中交存至人民銀行或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另一個是,優化基金銷售等三類特定業務賬戶管理規定。
《辦法》中也是詳細規定了並嚴格要求備付金出金、入金以及自有資金劃轉的范圍和方式,非常明確的指出支付機構間開展合規合作產生的備付金劃轉應當通過符合規定的清算機構辦理。另外,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就備付金管理要求,任職於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的周茂華表示,《條例》強調的意義就在於,這有助於降低非銀支付機構的信用風險。另外,也有非銀行結構的違反行為,例如:助於防範客戶備付金被第三方支付挪用,目的就是在於切實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陸』 如何看待支付機構備付金存管細則
2017年新年伊始,央行繼續開始其互聯網金融整治的步伐。1月13日,央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宣布自4月17日起,支付寶等支付機構應將一定比例的客戶備付金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且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交存比例視支付牌照類型、監管級別不同而不同,平均約20%。
這一新規對包括阿里和騰訊在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都有一定影響,他們可能無法再以備付金賺取利差,或展開其他金融業務,有媒體報道稱,將集中存管的國內第三方支付備付金總額可能達人民幣5000億元。
支付業務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備付金賬戶的管理、使用存在諸多不規范的行為。比如,人民銀行在2015年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專項檢查中就發現,部分備付金存管賬戶和收付賬戶的賬戶名稱、開立數量不符合要求,部分備付金協議內容不完善,備付金賬戶的開立、變更以及撤銷也未及時向人民銀行報備,資金存取、劃撥等也未遵守相關規定。此外,有些備付金銀行也存在問題,比如一些尚未備案的銀行,為了吸收存款,也開展備付金存款業務,或者在日常的賬戶使用中未嚴格履行監管職責,資金校對核驗機制未建立。
『柒』 支付機構多少備付金已託管至央行
備付金指客戶預存或留存在支付機構的貨幣資金,以及由支付機構為客戶代收或代付的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自身財產,此前,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在商業銀行開立客戶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
然而,為防控風險起見,自2017年初央行建立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目前已歷經一年多時間。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經歷了「從0到1」的跨越。
早在2017年1月,央行發文要求支付機構從4月17日開始將客戶備付金存款按一定比例交存央行,主要是為防止支付機構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保障客戶資金安全,並引導支付機構回歸業務本源。
2018年1月末,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款突破千億元,自此,每月增加千億元左右,2018年4月末,這一數據將近5000億元,為4995.04億元,比最初上繳額度增長494%。按照上繳50%比例測算,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總規模為9990.08億元。
來源:人民網
『捌』 支付機構50%備付金已託管至央行了嗎
據報道,最新的數據顯示,2017年第三方支付市場規模達154萬億元,同比增速44%,支付機構50%備付金已託管至央行。
據悉,備付金指客戶預存或留存在支付機構的貨幣資金,以及由支付機構為客戶代收或代付的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自身財產,此前,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在商業銀行開立客戶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
2018年1月末,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款突破千億元,自此,每月增加千億元左右,2018年4月末,這一數據將近5000億元,為4995.04億元,比最初上繳額度增長494%。按照上
文章來源:央廣網
『玖』 央行「第三方支付備付金集中存管」該怎麼理解
央行此次新規,主要是為了更加嚴格地監管備付金。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將一定比例的備付金集中存管至指定機構,其中備付金集中存管的比例視支付機構的牌照類型(網路支付、預付卡、POS收單)和監管評級而定,在10-24%之間,平均在20%左右,未來將實現全額集中存管。《通知》中未明確集中存管機構是何機構,預計短期內仍然是銀行,但銀行對集中存管的備付金不再計入一般存款,不作為繳納法定存款准備金基數,也不再計付利息。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是將進一步強化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同時也是為了倒逼支付機構回歸支付主業,有助於全行業更為健康有序地發展。
『拾』 央行集中存管支付寶與微信支付的備用金 ,這是什麼意思具體把來龍去脈詳情說下。
央行集中存管支付寶與微信支付的客戶備付金,指的是2017年3月央行出的一個2017年45號文。要求所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將銀行賬戶上的客戶備付金,按照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的某比例金額,由備付金存管銀行開戶上交到人民銀行集中存款。
具體不細說了,可以自己看文件。後續會逐步提高交存的比例直至全部上交人民銀行。
在第三方支付剛出來的時候,當時央行還是一個寬松監管的政策,因為是新的業務,所以當年一共發了兩百多張的牌照,監管思路是對新的事物採取一個開放的態度,當問題暴露出來以後再慢慢開始上監管。
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第三方支付機構出了很多的亂象,支付機構賬戶上大量的客戶備付金沉澱資金不僅容易導致客戶備付金挪用問題,還給反洗錢以及各種監管造成了很多的問題。另外就是大量的機構靠著這些沉澱資金利息收益過活,不利於金融的創新,服務的提升等等,反正有很多一系列的問題。
所以針對這些問題央行對支付機構要求上報備付金數據,同時在2016年要求支付機構同時上報業務數據及銀行相關結算數據,開始從嚴監管。另外還推出了網聯公司,要求所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得與銀行直連,只允許通過網聯和銀行做對接。
總之就是加強監管的意思,比較懶,累了,就寫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