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財務公司的管理建議書

金融財務公司的管理建議書

發布時間:2021-04-25 14:01:12

❶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監管考核

目前,銀監會按照以下指引及規定監管並考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一、《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三次主席會議討論通過,自2004年9月1日起實施。
摘要如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財務公司是指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以下簡稱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外資投資性公司為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企業提供財務管理服務而設立的財務公司適用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集團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以資本為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本辦法所稱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單獨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處於最大股東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屬的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本辦法所稱外資投資性公司是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獨資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所稱投資企業包括該外資投資性公司以及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該外資投資性公司單獨或者與其投資者共同持股超過25%,且該外資投資性公司持股比例超過10%的企業。外資投資性公司適用本辦法中對母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企業適用本辦法中對成員單位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 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二)申請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
(三)申請前一年,按規定並表核算的成員單位資產總額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率不低於30%;
(四)申請前連續兩年,按規定並表核算的成員單位營業收入總額每年不低於40億元人民幣,稅前利潤總額每年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五)現金流量穩定並具有較大規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並且具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經驗;
(七)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未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近3年無不良誠信紀錄;
(八)母公司擁有核心主業;
(九)母公司無不當關聯交易
外資投資性公司除適用本條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項的規定外,申請前一年其凈資產應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申請前連續兩年每年稅前利潤總額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第二十八條 財務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
(二)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
(三)經批準的保險代理業務;
(四)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
(五)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
(六)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七)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賬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
(八)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
(九) 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
(十)從事同業拆借;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九條 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可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從事下列業務:
(一)經批准發行財務公司債券;
(二)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
(三)對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
(四)有價證券投資;
(五)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
二、《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13號)
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風險評價和分類監管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07〕81號)
1、管理狀況評價
重點分析財務公司的管理狀況,包括公司治理、功能定位、內部控制、合規性管理、內部審計及信息系統等方面制度建設的完善性和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公司治理評價
從織架構、決策體系、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情況進行整體評價,也評價公司章程要件是否完整,內容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獨立董事發揮的作用以及是否有及時、有效溝通的機制。
功能定位評價
公司章程、戰略規劃、經營計劃中能體現《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對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是否明確;財務公司前一年度的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是否能體現強化服務功能的具體安排,並非過度強調盈利措施;財務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對財務公司功能定位應是否有較為准確的認知,並對公司實際經營狀況符合財務公司應有的功能定位是否有較高的認同度;財務公司對企業集團整體經營狀況、成員單位整體服務需求及自身的服務能力和水平是否能形成全面、清晰、客觀的認識和評價;財務公司對改善自身服務能力以滿足集團及成員單位的需求是否作出了適當的安排。
內部控制評價
是否以制度形式明確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監督內控制度執行的職責;是否制定切實可行、與財務公司實際狀況及發展戰略相符的內部控制目標和內部控制政策;現有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措施是否能覆蓋財務公司所有的機構、部門、業務和管理活動;現有的內部控制制度詳細、明確,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建立並實行了風險責任制和盡職問責制度;是否及時對現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體系進行評估和改進,以確保其充分性、合規性、有效性;是否針對財務公司股東、監管機構及其他相關方制定了明確的信息披露制度。
合規性管理評價
是否設立相應的部門或人員專職負責合規性管理,合規管理人員具有與其履職相匹配的素質和經驗;是否建立合規性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對財務公司所面臨的主要合規性問題進行一次評估,提出完善計劃和措施並加以整改;是否明確合規管理人員的權責,公司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員工應在工作中予以合作和支持;是否明確合規管理的報告路徑和所涉及每一位人員的職責,對報告內容、方式、頻率等應有規范要求;是否建立獎懲制度,追究違規責任,鼓勵主動報告合規隱患及風險的行為;是否財務公司各項監管考核指標均符合要求;是否財務公司不存在《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禁止的嚴重違規行為;是否財務公司存在因政策法規調整形成的禁止事項,應遵循監管部門規定的整改要求和自身作出的整改承諾,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
內部審計評價
是否設立專門的內部審計部門,以制度形式明確內部審計部門的主要職能、相應許可權等;是否機構設置及制度規定能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相對獨立性;是否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數量及審計技術手段與公司的業務規模、發展速度、業務復雜程度及風險狀況相適應;是否內部審計人員對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進行全面、有效的審計與評估,並將結果直接報告董事會或監事會,同時報告高級管理層;是否財務公司對內部審計所發現的問題能及時處理和有效整改。
信息系統評價
是否採用了與財務公司的業務規模、發展速度、復雜性相適應的管理信息系統;管理信息系統是否能為相關崗位提供及時、有效的管理信息;是否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測試,並對重要信息進行備份;是否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與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數據對接,並達到實時監控各項監管指標的水平。
2、經營狀況的評價
主要從資本充足性、資產質量、市場風險、盈利能力、流動性和服務水平六個方面評價財務公司經營風險和經營成果。
資本充足性評價:包括資本充足率;凈資產要大於注冊資本;連續兩年未是否出現資本不足的情況;資本充足水平是否可適應資產正常增長的需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資本得是否以較充分的運用;資本的增長是否是不以擴大非主營業務為目的;業務發展計劃是否充分考慮資本充足水平和經濟資本約束;日常經營管理中是否持續監測資本充足水平並有相關記錄;是否建立維持適當資本充足水平的機制;利潤分配製度是否有利於財務公司的自我積累和持續發展;是否有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資本補充計劃;在資本不足時是否有切實可行的應急補充安排。
資產質量評價:包括良資產率;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良貸款率;貸款損失准備充足率;擔保比例資產風險分類是否准確,偏離度是否較低,偏離情況能夠是否得以及時糾正;不良資產的處置措施是否有力,不良資產是否持續減少,資產質量是否趨好;實行綜合授信管理,單一客戶的授信集中度是否維持合理水平,風險可控。
市場風險評價:包括短期投資比例;長期投資比例;利率風險敏感度;累計外匯敞口頭寸比例。是否正確劃分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做好分類管理和限額管理;是否具備有效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各類市場風險的技術手段;是否自營投資和受託投資分戶管理、分賬核算、運作規范;是否投資產品結構合理,綜合風險度較低。
盈利能力評價:包括資本利潤率、資產利潤率。是否扣除未提足的資產損失准備金後的資本利潤率及資產利潤率保持較高水平;經營效益比例是否高於行業平均水平;收入結構是否與主要業務結構吻合,盈利穩定性是否好;成本收入會計核算是否規范審慎。
流動性評價:包括流動性比率、同業拆入比例。是否建立流動性監測預警機制,具備實時監測的技術手段;是否根據成員單位資金的時間和空間分布有效調劑頭寸,頭寸管理不過度依賴主動負債;是否合理利用主動負債工具滿足臨時性的頭寸管理需要。
服務水平評價:包括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等方面的評價。資金來源包括對以下3方面的評價(1)成員單位的存款集中程度達到較高比例;(2)財務公司盡力歸集集團內資金,集團內負債占財務公司整體負債的比例較高;(3)財務公司及集團能夠證明其在集中成員單位存款方面已盡其所能,為滿足成員單位的結算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或對影響資金集中和結算服務的客觀因素作出合理說明。資金運用包括對以下3方面(1)運用於成員單位的資產占財務公司總資產的比例較高;(2)成員單位貸款需求滿足程度較高;(3)財務公司及集團能夠以充分的資料和數據證明其在滿足成員單位資金需求方面已經盡其所能,或對影響資金運用的客觀因素作出合理說明。其他服務包括對以下2方面的評價(1)努力為成員單位提供財務顧問、融資方案設計、銀團貸款等服務;(2)在不違反現行法規制度的前提下,積極通過業務和服務創新滿足成員單位需求。
3、所屬集團影響度評價
主要分析財務公司所屬集團對其影響狀況,包括集團基本狀況、集團對成員單位控制力及對財務公司的支持度。
四、《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風險監管指標考核暫行辦法》
核心監管指標內容如下:
1、監控指標
資本充足率為資本凈額與風險加權資產加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之比不得低於10%。資本凈額為核心資本與附屬資本可計算價值之和減去資本扣減項。
不良資產率不應高於4%。不良資產率為不良信用風險資產與信用風險資產之比。
信用風險資產是指承擔信用風險的各項資產,包括各項貸款、拆放同業、買入返售資產、存放同業、銀行賬戶債券投資、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和不可撤銷的承諾及或有負債。不良信用風險資產是指五級分類結果為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的信用風險資產。
不良貸款率不應高於5%。不良貸款率為不良貸款與各項貸款之比。
各項貸款是指財務公司對借款人融出貨幣資金形成的資產,主要包括貸款、票據融資、融資租賃、從非金融機構買入返售證券、各項墊款等。?不良貸款是指五級分類結果為次級類、可疑類及損失類的各項貸款之和。?
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應低於100%。 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為信用風險資產實際計提准備與信用風險資產應提准備之比。
信用風險資產損失准備是指財務公司針對各項信用風險資產可能的損失所提取的准備金。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計算中暫不考慮一般准備和特種准備充足情況。?
貸款損失准備充足率不應低於100%。貸款損失准備充足率為貸款實際計提准備與貸款應提准備之比。
貸款損失准備是指財務公司對各項貸款預計可能產生的貸款損失計提的准備。貸款損失准備充足率僅反映貸款損失專項准備充足情況。
流動性比例不得低於25%。流動性比例為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之比。
自有固定資產比例不得高於20%。自有固定資產比例為自有固定資產與資本總額之比。
自有固定資產是指固定資產折舊後的凈值,即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資本總額為核心資本與附屬資本可計算價值之和減去貸款損失准備尚未提足部分?
短期證券投資比例不得高於40%。短期證券投資比例為短期證券投資與資本總額之比。
長期投資比例不得高於30%。 長期投資比例為長期投資與資本總額之比。
拆入資金比例不得高於100%。拆入資金比例為同業拆入與資本總額之比。拆入資金是指財務公司的同業拆入、賣出回購款項等集團外負債。
擔保比例不得高於100%。擔保比例為擔保風險敞口與資本總額之比。擔保風險敞口是指等同於貸款的授信業務扣除保證金及質押的銀行存單、國債價值後的余額。擔保比例計算不包括與貿易及交易相關的或有項目,如投標保函、履約保函等。
2、監測指標
存貸款比例為各項貸款與各項存款之比。各項存款為財務公司吸收的各成員單位的存款。包括單位存款、保證金存款、委託資金與委託貸款和委託投資的差額等。
單一客戶授信集中度為最大一家客戶授信總額與資本凈額之比。最大一家客戶授信總額是指財務公司在報告期末表內外授信總額最大的一家客戶的授信余額。授信是指財務公司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貸款、票據融資、融資租賃、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保函、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
資本利潤率為稅後利潤與所有者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之和的平均余額之比。
資產利潤率為稅後利潤與資產平均余額之比。
人民幣超額備付金率為在中國人民銀行超額准備金存款、現金、存放同業的總和與人民幣各項存款之比。

❷ 財務公司的發展建議

國內外財務公司上述兩方面的差異,也正是我國財務公司存在問題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我們不難得出下述結論,即我國的財務公司要發展壯大,必須充分發揮其功能和作用,努力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1.中央銀行應積極改善財務公司的外部環境,為財務公司擴大發展空間。首先,中央銀行要充分認識財務公司發展的積極作用,把支持財務公司發展當作分內的工作。其次,充分體諒財務公司的困難處境,為財務公司排憂解難,放寬政策,取消對財務公司在經營業務、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分支機構設立等方面的種種不合理限制。再次,積極培育金融市場,提高財務公司准入要求,可考慮將財務公司定位為銀行外的不能吸收儲蓄的中短期集團公司附屬融資機構,資金運用以中短期融資為主,資金來源以吸收集團公司內企業存款、向銀行直接借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三個渠道為主。這樣既考慮了普遍性,又符合國際慣例,也給予財務公司一定的自由度,突出財務公司作為一種金融機構的特色。
2.企業集團應重視和發揮財務公司的作用,高度重視財務公司在企業集團發展中的戰略意義。除了提高認識,集團公司要從管理體制等多方面給予財務公司配合和支持。同時,以財務公司為主體,培育企業集團的內部金融服務體系,增強企業集團的金融運作能力。
3.財務公司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質和管理水平,增強生存和發展能力。在外部環境一定的情況下,一個財務公司能否生存和不斷發展壯大,關鍵取決於該財務公司自身發展能力的強弱。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努力提高財務公司的素質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財務公司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爭取當地金融機構以及集團公司和成員企業的大力支持,爭取盡早獲得一個較寬松的外部環境;另一方面,要在提高員工隊伍素質、提高管理水平、提高金融服務質量、搞好金融產品的創新等方面扎扎實實地做好工作,以切實增強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能力。

❸ 財務公司的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06年12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55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摘要如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財務公司是指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以下簡稱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外資投資性公司為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企業提供財務管理服務而設立的財務公司適用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集團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以資本為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本辦法所稱成員單位包括母公司及其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單獨或者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持股不足20%但處於最大股東地位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下屬的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本辦法所稱外資投資性公司是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獨資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所稱投資企業包括該外資投資性公司以及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該外資投資性公司單獨或者與其投資者共同持股超過25%,且該外資投資性公司持股比例超過10%的企業。外資投資性公司適用本辦法中對母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企業適用本辦法中對成員單位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
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二)申請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冊資本金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
(三)申請前一年,按規定並表核算的成員單位資產總額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率不低於30%;
(四)申請前連續兩年,按規定並表核算的成員單位營業收入總額每年不低於40億元人民幣,稅前利潤總額每年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五)現金流量穩定並具有較大規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並且具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經驗;
(七)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未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近3年無不良誠信紀錄;
(八)母公司擁有核心主業;
(九)母公司無不當關聯交易。
外資投資性公司除適用本條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項的規定外,申請前一年其凈資產應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申請前連續兩年每年稅前利潤總額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
第十條
設立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最低為1億元人民幣。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應當是實繳的人民幣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經營外匯業務的財務公司,其注冊資本金中應當包括不低於500萬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財務公司的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的需要,可以調整財務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最低限額。
第二十八條
財務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
(二)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
(三)經批準的保險代理業務;
(四)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
(五)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
(六)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七)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賬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
(八)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
(九)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
(十)從事同業拆借;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九條
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可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從事下列業務:
(一)經批准發行財務公司債券;
(二)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
(三)對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
(四)有價證券投資;
(五)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
第三十條
財務公司從事本辦法第二十九條所列業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慎監管的有關要求,並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財務公司設立1年以上,且經營狀況良好;
(二)注冊資本金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從事成員單位產品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業務的,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
(三)經股東大會同意並經董事會授權;
(四)具有比較完善的投資決策機制、風險控制制度、操作規程以及相應的管理信息系統;
(五)具有相應的合格的專業人員;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❹ 金融危機下,對企業財務管理的要求

金融危機下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策略 金融危機又稱金融風暴,是指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與地區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標(如:短期利率、貨幣資產、證券、房地產、土地價格、商業破產數和金融機構倒閉數)的急劇、短暫和超周期的惡化。其特徵是人們基於經濟未來將更加悲觀的預期,整個區域內貨幣幣值出現幅度較大的貶值,經濟總量與經濟規模出現較大的損失,經濟增長受到打擊。往往伴隨著企業大量倒閉,失業率提高,社會普遍的經濟蕭條,甚至有些時候伴隨著社會動盪或國家政治層面的動盪。綜合考慮發達國家以及新興市場國家的一些經濟情況,世界經濟很可能發生資金流動逆轉的情形,那就是幾年前從發達經濟體爭先恐後湧入新興市場國家、追求高風險高回報的資金,在發達國家重估風險的情況下,紛紛逆轉涌回發達國家,加強發達國家金融機構的穩定度。這種趨勢的形成無疑會對發展中國家帶來直接的影響,並最終導致新興市場國家金融危機的形成。中國論文網在線中小企業指按照我國有關規定 「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規定。中小企業主要有以下基本特點:一是投入產出規模小,資本和技術構成較低;二是競爭力較弱,受市場和外部沖擊的影響較大;三是適應性強,轉產靈活,能夠更好地滿足市場各種各樣的需求;四是數量眾多,分布面廣,有利於為社會提供較多的就業機會;五是推動技術創新的主導力量,中小企業在高新技術產業化、市場化方面比大企業做得好,平均周期僅為1—2年,而大企業則需4-5年;六是在地區經濟結構的調整中發展中小企業有利於工業布局的合理化和推動城市化進程。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一支重要支撐力量,在確保國民經濟穩定增長、緩解就業壓力、拉動民間投資、優化經濟結構、促進市場競爭、推進技術創新、促進市場繁榮、方便群眾生活、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二、金融危機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狀況及原因分析1、中小企業往往重生產與銷售,忽視財務管理。由於缺乏專業管理人才,中小型企業往往重生產與銷售,輕理財與內部管理。特別是在經濟景氣時期,中小企業面對大量可選擇的市場機會,更容易忽視財務管理。一旦經濟景氣狀況發生變化,市場競爭激烈,中小企業忽視財務管理所導致的後果就會充分暴露。因為,經濟不景氣時期中小企業一方面會受存貨積壓和應收賬款膨脹的困擾,另一方面卻有會面臨籌措短期資金的困難。2、會計核算工作能力薄弱。受到組織成本、生產規模和人才資源等方面的限制,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機構非常簡單,專業性很不強,內部控制較弱。中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力量薄弱,會計制度通常不能健全。由於對優秀財務管理人員的吸引力不大,財會人員業務素質欠佳,導致最高決策者難於進行正確認識財務管理和財務分析的作用,忽略生產、管理與效益的關系。3、缺乏內部控制制度,隨意性較大。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管理水平和與此相關的資金周轉率較低,中小型企業往往缺乏嚴密的資金使用計劃、與庫存管理和交易結算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隨意性較大。加之中小型企業由於規模有限,結構單一,不具備大型企業那種內部資金調度的能力。另外,會計核算質量不高,經營歷史不長,財務資料不夠充分;財務報表未經審計,會計核算易受不健康因素的干擾。三、金融危機下的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策略(一)政策環境建議完善中小企業行政管理體制、建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立健全民營經濟政策信息發布專業平台,建立民營企業行政投訴救助機制;開展對各地發展民營經濟情況的評價和考核。(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策略建議我國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是由宏觀經濟環境和自身雙重因素造成的。所以,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除了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適應市場,優化價值鏈和供應鏈外,企業自身應從幾方面人手。1、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地位大多數中小企業是家族式的管理組織形式,會計機構中的崗位設置容易產生交叉重疊現象。有些中小企業管理者基於其自身的原因,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有效機制中,甚者將家庭財務管理和企業財務管理混為一談,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企業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從而造成中小企業處於虧損狀態。某些中小企業在成長前期,業務跑得很快,一方面是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市場佔有率不斷提高;另一方面是企業知名度和市場地位不斷提高。可惜常常是好景不長,在企業經歷了一段快速成長後,普遍感到力不從心,出現了財務開支困難、債務償還能力不足、經營活力下降、效益滑坡等問題,最後使企業成長受困,經營停頓,直至崩潰。像傻子瓜子、巨人集團等這些曾經輝煌一時的民營企業的「短命」現象屢見不鮮。究其原因,就是財務管理不到位。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被弱化或被從屬化,財務成為了公司業務成長的一個被動的使用和服務工具,不能主動地參與企業決策、組織和控制的全過程。財務管理所能解決的是資金、成本、資產債務結構、現金流量、財務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問題。公司財務是業務成長的重要戰略支持,缺乏穩健財務的支持2、確進行投資決策,努力降低投資風險(1)應以對內投資方式為主。對內投資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新產品試制的投資;二是對技術設備更新改造的投資;三是人力資源的投資。目前應特別注意人力資源的投資,從某種角度說,加強人力資源的投資,擁有一定的高素質的管理及技術型人才是企業制勝的法寶。(2)分散資金投向,降低投資風險。中小企業在積累的資本達到了一定的規模之後,可以搞多元化經營,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里,從而分散投資風險。(3)規范項目投資程序。當企業在資金、技術操作、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備一定的實力之後,可以借鑒大型企業的普遍做法,規范項目的投資程序,實行投資監理,對投資活動的各個階段做到精心設計和實施。另外,要注意實施跟進戰略,規避投資風險。(三)二要加強營運資金管理,努力實現企業生產經營的內涵擴大。相對大企業而言,中小企業由於缺乏籌資能力和內部資金調度餘地,因而加強營運資金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中小企業營運資金管理,雖在內容上與大企業無太大區別,但在管理思想和管理原則上則應有所區別。中小企業較小的生產經營規模,決定了材料采購量和產品銷售量也相應較小,因此,原材料應盡可能就近采購,減少庫存,切忌儲存過多「暫時無用」的材料。產成品也應盡可能就近銷售,縮短庫存周期,減少積壓。中小企業在加強營運資金管理的基礎上,加快資金的周轉,實現生產經營在內涵上的擴大,是一條廣為適用的基本發展途徑。(四)優化財務結構,平衡高成長和穩健發展1.優化資本結構。企業應在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之間確定一個合適的比例結構,使負債水平始終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上,不能超過自身的承受能力。負債經營的臨界點是全部資金的息、稅前利潤等於負債利息。2.優化負債結構。負債結構性管理的重點是負債的到期結構。由於預期現金流量很難與債務的到期及數量保持協調一致,這就要求企業在允許現金流量波動的前提下,確定負債到期結構應保持安全邊際。3.優化資產結構。資產結構的優化主要是確定—個既能維持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又能在減少或不增加風險的前提下給企業帶來盡可能多利潤的流動資金水平,其核心指標是反映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間差額的凈營運資本。(五)要利用現代科學成果 財務管理的發展同現代科學成果密不可分。現在賬務處理逐漸電算化,運用電子計算機搞企業內部網路,可以進行成本核算、存儲控制、訂貨管理等,既准確可靠,又提高工作效率。財務管理上更多地同系統論、資訊理論、控制論等聯系起來。(六)、加強財務人員的職業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知識水平和業務水平。必須加強財會隊伍建設,對財會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政治思想教育,增強財會人員的監督意識。加強全員素質教育,首先從企業領導做起,不斷提高全員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只有依靠企業全員上下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改善企業管理狀況,搞好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的競爭實力,從容地面對金融危機的挑戰。

❺ 新的金融監管環境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如何更好地服務於各sbu的資金配置

新的金融監管環境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如何更好地進行配置?這樣就需要一個聰明的管理人員,還有一個比較合理的預算是他公司的比較好的會計,大家一起共同的努力

❻ 財務公司的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類型的財務公司准確稱謂是「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是大型企業集團投資回成立的,為本集團提答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經營的金融業務,大體上可以分為融資、投資和中介這三大塊。
融資業務:經批准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從事同業拆借
投資業務: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對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
中介業務: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經批準的保險代理業務;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帳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

❼ 公司金融管理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1, 公司金融管理的基本內容:投資決策;融資決策;資產管理決策。
2. 企業的基本組織形專式:獨資企業,合屬伙企業,公司制
3. 公司制企業的優點:有限責任;易於籌集資本;所有權的可轉讓性;續存性;經營的專業化
缺點:雙重納稅;內部人控制;信息公開。
4. 公司目標通常表達為獲取利潤的最大化,嚴格講是實現股東財富的最大化。
5. 金融系統: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債務市場與股權市場;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證券交易所和場外市
場。
6. 金融工具:債務證券;資本證券;衍生證券。
7. 利率風險結構:違約風險,流動性,稅收,期權特徵。

❽ 集團公司如何利用財務公司有效實現資金集中管理

從資金的視角來看,集團企業的資金集中管理就類似聚合反應,將單個企業的資金專、分散在各個賬屬戶中的資金,將在途的資金、沉睡的資金和隱性的資金,進行聚合並池化反應,以提高企業財資管理和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資金集中管理也成為企業集團實施集團化運作、集約化發展以及精細化管理的一項必要發展戰略。
資金的集中管理,除提高資金效率、降低資金成本外,還能有效控制整體資金風險,有利於集團統籌調度資源,提升整體的財資管理水平,從提升財務管理價值。
資源集中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應有的效應, 也是集團內部金融資源聚合反應和發展自金融的基石。如何藉助財資管理平台和金融創新工具,最大限度地集中和發揮資金的效率和效益,提高資金的價值創造能力,是企業CFO和財資管理者思考的重點。

❾ 如何提高財務公司的金融服務功能

一是堅守產業金融;二是投身並購金融。財務公司要將提供並購金融服務作為回業務重點答,圍繞「去、降、補」,開發新產品,開展新業務;三是推進財銀合作。財務公司要與商業銀行在拆借、票據尤其是商業票據、金融債等方面探索進行深入合作;四是苦練公司內功。財務公司要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歸集度。嚴格管控風險,防範風險傳導。降低融資成本,促進企業集團發展;五是強化行業抱團;六是強化外部監管。

閱讀全文

與金融財務公司的管理建議書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軟銀賽富基金規模 瀏覽:655
准畢業生貸款app 瀏覽:318
恆豐銀行貴金屬賬號銷戶 瀏覽:929
火焰山股票 瀏覽:819
貸款遲遲不放款怎麼辦 瀏覽:373
工商銀行貴金屬賬戶是怎樣的 瀏覽:150
湖北廣電股票 瀏覽:412
請問美爾雅期貨軟體交易收費嗎 瀏覽:459
關注小微企業貸款量增價漲 瀏覽:636
外匯交易有沒有騙人的 瀏覽:948
放棄期貨改炒股 瀏覽:773
出售外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瀏覽:607
股票配資金融 瀏覽:225
博時雙月薪基金份額折算 瀏覽:936
北京玖遠投資 瀏覽:891
外匯年收益計算 瀏覽:281
外匯分享會 瀏覽:196
工行貴金屬屬於期貨嗎 瀏覽:329
885美元等於多少人民幣 瀏覽:322
通達信期貨提前布局主圖指標 瀏覽: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