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商業銀行如何提高資本充足率
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應使用資本對風險加權總資產之比來衡量,該比率不應低8%。《巴塞爾協議》中允許商業銀行發行一定比例的長期附屬資本債券,可作為附屬性資本。
中國國有商業銀行尚未使用這一工具(2003年後次級債已成為中國的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重要手段)。使用這種工具無疑是提高資本充足率可供選擇的一項措施,但不可能單靠這一工具彌補資本缺口。
如果資本不足,首先應由原有的股東考慮向其注資。另一種選擇,是停止商業銀行資產過速膨脹的局面,甚至讓商業銀行主動收縮戰線,縮減資產,從而讓資本充足率的分母減下來以便達到8%的標准。
商業銀行擁有其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金融機構,包括:
1、商業銀行直接擁有其過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金融機構;
2、商業銀行的全資子公司擁有其過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金融機構;
3、商業銀行與其全資子公司共同擁有其過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金融機構。
B. 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和總資本充足率分別是多少
銀行資本充足率是指銀行資本總額與該行的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比例。資本充足率反映商業銀行在存款人和債權人的資產遭到損失之前,該銀行能以自有資本承擔損失的程度。銀行的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部分。
資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徑,主要比率有資本對存款的比率、資本對負債的比率、資本對總資產的比率、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率等。作為國際銀行監督管理基礎的《巴塞爾協議》規定,資本充足率以資本對風險加權資產的比率來衡量,其目標標准比率為8%。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公式:
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
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准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
商業銀行的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計入附屬資本的長期次級債務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50%。
商業銀行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從資本中扣除以下項目:
(一)商譽;
(二)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
(三)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的資本投資。
商業銀行計算核心資本充足率時,應從核心資本中扣除以下項目:
(一)商譽;
(二)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資本投資的50%;
(三)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資本投資的50%。
C. 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是多少
銀行資本充足率是指銀行資本總額與該行的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比例。資本充足率反映商業銀行在存款人和債權人的資產遭到損失之前,該銀行能以自有資本承擔損失的程度。銀行的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部分。
資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徑,主要比率有資本對存款的比率、資本對負債的比率、資本對總資產的比率、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率等。作為國際銀行監督管理基礎的《巴塞爾協議》規定,資本充足率以資本對風險加權資產的比率來衡量,其目標標准比率為8%。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公式: 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 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准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 商業銀行的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計入附屬資本的長期次級債務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50%。 商業銀行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從資本中扣除以下項目:
(一)商譽;
(二)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
(三)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的資本投資。
商業銀行計算核心資本充足率時,應從核心資本中扣除以下項目:
(一)商譽;
(二)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資本投資的50%;
(三)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資本投資的50%。
D. 現如今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在什麼區間
2010年巴塞爾協議,強化了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標准,商業銀行總資本充足率應達到10.5%
目前都是要求在這個值以上,這和是不是農村商業銀行,還是國有銀行或股份制銀行沒有任何聯系。
資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CAR), 也被稱為資本風險(加權)資產率,Capital to Risk (Weighted) Assets Ratio (CRAR)。資本充足率是一個銀行的資產對其風險的比率。國家調控者跟蹤一個銀行的CAR來保證銀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風險。資本充足率是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正常運營和發展所必需的資本比率。各國金融管理當局一般都有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監測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
資本充足率=(資本-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操作風險資本+市場風險資本)*12.5)
其中,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即資本=核心資本+附屬資本
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
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儲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
資本扣除項包括(一)商譽;(二)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三)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的資本投資。
E. 我國商業銀行資本金充足率能達到多少
規定是不低於8%。
下面一篇是2011年8月的文章:
銀監會最新公布的商業銀行主要監管指標情況表顯示,截至二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為12.2%,核心資本充足率為9.9%,相比一季度的11.8%與9.8%均有所上升。
銀監會數據顯示,二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422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0%,撥備覆蓋率為248.9%。其中,大型商業銀行至6月末的不良貸款余額3030億元,不良率為1.1%;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分別為530億元、326億元、299億元,不良率分別為0.6%、0.8%、1.7%;外資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與不良率最低,分別為44億元、0.5%。
二季度末,國內商業銀行流動性比例為42.0%,較一季度末的41.3%有所上升;存貸比由一季度末的64.1%微降至64.0%;累計外匯敞口頭寸比例較一季度末持平為5.8%。
從銀行經營的效益性指標來看,商業銀行至二季度末的凈息差為2.7%,非利息收入佔比為20.7%,這兩項數據在一季度末時分別為2.6%和20.8%。
F. 什麼是資本充足率怎樣提高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資本金充足率即商業銀行風險資產與資本凈額的比率。一般地,銀行充足率越高,承受風險的能力就越強。《巴塞爾協議》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應該達到8%以上。目前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達到這一水平,一些大中型股份制商業銀行也達到或超過這種水平,但中小金融機構特別一些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資本金則普遍不足。
G. 核心資本充足率的我國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低的原因
(一)資本結構不合理。眾所周知,銀行的資本並非越多越好,過高的資本量將會降低財務杠桿比率,增加籌集資金的成本,進而影響銀行的利潤。 而且核心資本的大部分都占壓在變現能力弱的固定資產或虧損資產上,進一步降低了銀行補資的能力,削弱了銀行資本功能發揮的基礎。同時,也極易出現高估資本價值的情況。此外,銀行上市時,投資者也會關注核心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這兩個指標都會影響銀行從資本市場募集資金 。 貸款業務不規范。我國儲蓄存款始終保持高的增長勢頭。截止到2004年7月底,國內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已達到12萬億元。而且仍有增長的趨勢,在存款大幅增長的同時,銀行不得不為這些增加的存款尋找投資機會,主要就是發放貸款,其結果是增加了銀行的風險資產,導致了銀行資本充足率的下降。同時國有商業銀行又承擔了大量的不良資產,他們需要依靠不斷吸納儲蓄來解決資金流動的需求。而儲蓄的增加,又致使成本上升,進而引發了放貸逐利的要求,這就使銀行在對借款人資信狀況掌握不完善,甚至不合要求時頻頻放貸。隨著風險資產權重的增加,銀行資本金則相對減少,資本充足率自然會降低。盡管商業銀行出現了「惜貸」,但貸款的增加速度仍然超過了資本金的增加速度。 制度安排不完善。國有獨資、「一股獨占」;政企不分,業務工作往往被要求符合於行政目標;缺乏有效的治理結構,在相當大程度上採取「官本位的激勵方式」,在此制度下,國有銀行必然會出現效率低下、盈利水平差、資產質量不高的突出特點。與發達國家的銀行比,差距十分明顯。 稅收體制不健全。銀行業所納稅種主要有:營業稅、城建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和教育費附加。但由於制度規定和計算基礎,影響銀行業的主要稅種就是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在當前的稅收體制下,我國銀行業的稅負偏重。 定義 核心資本又叫一級資本和產權資本,包括普通股,盈餘,優先股,未分配利潤,儲務賬戶。巴塞爾委員會規定的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資本充足率達到8%,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4%。
其中: 計算核心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時,不能簡單地套用巴塞爾協議指出的公式,即不能簡單地把虛有的帳面資本仍作為資本進行計算,必須考慮已形成的大量未核銷的不良貸款損失因素和非信貸資產損失因素。
商業銀行計算核心資本充足率時,應從核心資本中扣除以下項目:
(一)商譽;
(二)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資本投資的50%;
(三)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資本投資的50%。 資本充足率=(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倍的市場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加權風險資產總額)×100% 參考《巴塞爾協議Ⅲ》的規定,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2年6月重新制定發布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試行)》),並宣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在以前的相關規定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具體細則如下:
第三節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包括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資本要求。
第二十三條 商業銀行各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如下最低要求:
(一)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5%。
(二)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6%。
(三)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
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當在最低資本要求的基礎上計提儲備資本。儲備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2.5%,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
特定情況下,商業銀行應當在最低資本要求和儲備資本要求之上計提逆周期資本。逆周期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0-2.5%,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
逆周期資本的計提與運用規則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辦法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外,系統重要性銀行還應當計提附加資本。
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1%,由核心一級資本滿足。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認定標准另行規定。
若國內銀行被認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所適用的附加資本要求不得低於巴塞爾委員會的統一規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資本要求以外,銀監會有權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審慎的資本要求,確保資本充分覆蓋風險,包括:
(一)根據風險判斷,針對部分資產組合提出的特定資本要求;
(二)根據監督檢查結果,針對單家銀行提出的特定資本要求。
第二十七條 除上述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外,商業銀行還應當滿足杠桿率監管要求。
杠桿率的計算規則和監管要求另行規定。
H. 求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公式
資本充足率=(資本-資本扣除項)/(信用風險加權資產+(操作風險資本+市場風險資本)*12.5)
其中,資本=核心資本+附屬資本(二級資本)
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
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未公開儲備、普通呆賬准備、混合債務工具和長期次級債務。
資本扣除項包括:
(一)商譽;
(二)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
(三)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的資本投資。
風險加權資產為對應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乘以相應風險系數求和所得到的帶有風險的資產額。商業銀行計算各項貸款的風險加權資產時,應首先從貸款賬面價值中扣除專項准備;其他各類資產的減值准備,也應從相應資產的賬面價值中扣除。
銀行的市場風險是指由於市場變數的波動而導致銀行的表內或表外頭寸在被清算成沖抵之前遭受價值損失的可能性, 包括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資本,與市場供求狀況、利率等因素有關。
(8)我國各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擴展閱讀:
(一)商業銀行擁有其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金融機構,包括:
1、商業銀行直接擁有其過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金融機構;
2、商業銀行的全資子公司擁有其過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金融機構;
3、商業銀行與其全資子公司共同擁有其過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的被投資金融機構。
(二)商業銀行不擁有其過半數以上的權益性資本,但與被投資金融機構之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將其納入並表范圍:
1、通過與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持有該機構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2、根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控制該機構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3、有權任免該機構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的多數成員;
4、在該機構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有半數以上投票權。
I. 中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特別是信用風險)的披露信息在哪裡公布
我記得是銀監會要求各大銀行定期披露資本充足率,應該是在各大商業銀行的網站上。其實這些個資產情況完全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上。你可以去各大銀行看看,按照我國銀監會的要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頻度分為臨時、季度、半年及年度披露,其中臨時信息應及時披露,季度、半年和年度信息披露時間不晚於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披露後的一個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披露的,應至少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銀監會申請延遲披露。
商業銀行應逐項披露資本構成。
(一)核心資本的期末數,具體包括:
1.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可計入部分;
3.盈餘公積;
4.一般風險准備;
5.未分配利潤可計入部分;
6.少數股權;
7.其他。
(二)附屬資本的期末數,具體包括:
1.重估儲備;
2.超額減值准備;
3.優先股;
4.可轉換債券;
5.混合債務資本工具;
6.長期次級債務;
7.其他。
(三)資本的期末數。
(四)資本的扣除項,包括:
1.商譽;
2.凈遞延稅收資產;
3.減值准備缺口;
4.應扣除的資產證券化風險暴露;
5.商業銀行作為發起機構參與資產證券化交易形成的銷售利得;
6.應扣除的對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
7.應扣除的對工商企業的資本投資;
8.非自用房地產。
(五)核心資本扣除項,包括:
1.商譽;
2.凈遞延稅收資產;
3.減值准備缺口的50%;
4.應從資本中扣除的資產證券化風險暴露的50%;
5.商業銀行作為發起機構參與資產證券化交易形成的銷售利得;
6.應扣除的對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的50%;
7.應扣除的對工商企業的資本投資的50%;
8.非自用房地產的50%。
(六)長期次級債務的期限、條件及償還次序。
(七)報告期內增加或減少實收資本、分立和合並事項。
(八)報告期內重大資本投資行為。
具體您可以去銀監會的網站上查
這個是銀監會的網站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jsp/index.jsp
J. 什麼是資本充足率如何提高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指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率,反映一個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程度,是衡量一個金融機構承擔風險能力的綜合指標。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在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