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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金融機構體系狀況

發布時間:2021-04-26 02:38:10

㈠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特徵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分離,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且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格局。
我國現階段所形成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總體情況如表所示。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政策性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新型商業銀行
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等十八家
非銀行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場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
(表一)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主要構成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它是我國的貨幣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按《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包括:1、發表、履行與其製作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檢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最高決心機構是理事會,李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區劃設置其分支機構,1998年以後按經濟區域設立了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九個跨行政區的分行,各分行下設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總行領導下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在北京和重慶設立兩個直屬於總行的營業管理部。
(二)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圖專門充實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
1、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職責是為我國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資。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投資於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項目、能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營業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之有關的各種貸款、混合貸款和轉貸款,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業務。
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以公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其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辦理糧、棉、油、糖、豬肉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三)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處於主體地位。按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中長期貸款。3、辦理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從事同業拆借。8、買賣、代理買賣外匯。9、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0、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11、提供保管箱服務。1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無論是吸收儲蓄存款,還是發放中長期貸款,或是辦理結算業務上都處於優勢地位。它一方面積極開拓、穩健經營,同時又以效益為中心,進行集約化經營。
中國農業銀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優勢,繼續服務於農村經濟,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將經營重心轉移到高效行業和企業;另一方面實行城鄉聯動的市場定位,拓展城郊與城區的業務,支持城鄉經濟一體發展;同時還在積極創造條件進入國際金融市場。
中國銀行在其作為國家外匯外貿轉移銀行時期,在發展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礎。現在,作為外匯指定銀行,繼續充分發揮著支持外貿事業發展、提供國際結算服務、提供進出口融資便利以及作為對外籌資的主渠道等的業務優勢。中國建設銀行在經歷了十幾年財政、銀行雙重職能並行的階段後,1994年進入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的新階段。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由於該銀行過去長期專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等基本建設金融業務,與大企業、大行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從而繼續發揮優勢,實施為大行業、大企業服務的經營戰略,其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四) 其他商業銀行
自20世紀80年代初起,我國就陸續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心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等。就這些商業銀行的活動地域來看,新建時明確由全國性商業銀行(如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與區域性商業銀行之分,這從各銀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別。但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經營域界已超出了原來定位的地區,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區擴展。
1995年春,我國開始在規范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其基本方式是將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多極核算經營的體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變為塵世合作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合作銀行在性質上並不屬於合作性金融機構,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而城市合作銀行後來又改名為城市商業銀行。這些以城市名稱命名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是為本地區經濟發展融通資金,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001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江蘇省成立了張家港市、常熟市、江陰市三家農村商業銀行,這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標志著一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誕生。
(五) 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和租賃公司等。
1、 保險公司
這是經營保險和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集聚保險基金,建立社會經濟補償制度,保持生產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增進社會福利;經營國內外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以及與保險業務有關的投資活動,促進社會生產、流通和對外貿易的發展。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太平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等。國外一些著名的保險公司如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等也在我國設有分支機構。
2、 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有三種類型:國家銀行附屬的信託投資公司;全國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愛建金融信託公司等;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它是地方政府為促進本地區和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吸收信託存款;經營委託貸款與投資及信託貸款與投資;從事融資性租賃;辦理擔保與代理業務;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買賣,以及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籌措境外外幣借款;經營外匯信託投資業務等。
3、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有: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
我國第一家證券公司於1987年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後,各省市都相繼成立了證券公司。為了方便投資者買賣股票和債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全國大中城市設立了證券交易營業部,在那裡人們非常方便地買賣各種上市證券。
4、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多為企業集團內部集資而成,其宗旨和任務是,為分企業集團內部集資或融通資金,一般不得在企業集團外部吸收存款。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銀行監督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主要業務有:人民幣存款、貸款、投資業務;信託和融資性租賃業務;發行和代理發行有價證券等。
5、 金融租賃公司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都是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原則,對租賃業務也要求獨立經營,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有:用於生產、科研、辦公、交通運輸等動產、不動產的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業務;前述租賃業務所涉及的標的物的購買慾望;出租物和抵償租金產品的處理業務;向金融機構借款及其他融資業務;吸收特定項目下的信託存款;租賃項目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匯及其他業務。
6、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的郵政金融機構。其主要是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個人匯兌和結算業務為主,不能辦理與銀行機構相同的如發放貸款這類業務。郵政儲金匯業機構吸收的存款,除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外,其餘部分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不得經營國債和國家政策性金融債券。
7、 外資金融機構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外資銀行,具體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二是外資財務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三是外資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隨著金融機構地對外開放和我國加入WTO 後,外資銀行將陸續金融我國,這既有利於引進外國銀行資本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但也加劇了金融業的競爭;既對國內金融機構提供了機遇,但也提出了挑戰。國內金融機構只有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市場,接受挑戰。

㈡ 如何理解金融機構體系的發展趨勢

各金融機構突破專業化的經營模式,走上綜合經營金融業務的道路。主要表現在放鬆回金融機構、答非經融機構和資產組合的限制,允許銀行。非經融機構經營更加廣泛的金融業務。還有變現在同類金融機構開始侵入同行的業務領域。

㈢ 改革開放前我國「大一統」的金融機構體系格局基本上仿照哪個國家

前蘇聯

㈣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機構體系變化的原因及未來的發展趨勢

金融機構體系變化:大一統的金融百貨公司——分業經營——混業經營趨勢
原因:金回融市場不成答熟,監管不完善,機構內控制度有待改善、實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弱。
有混業的趨勢是因為:國家趨勢的金融全球化,監管一體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創新,等。

㈤ 結合當下經濟、金融形勢、談談你對中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看法

我國目前的金融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格局。這一體系的形成,經歷了以下幾個過程:
1.改革開放前的「大一統」模式下的金融體系。這是一種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辦法為主的單一的國家銀行體系。其特點是:①在銀行設置上,全國只有中國人民銀行一家辦理全部銀行業務,下設眾多分支機構,遍布全國,統攬一切銀行信用。②人民銀行集貨幣發行和信貸業務於一身,既執行中央銀行職能,又兼辦普通銀行的信貸業務。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機構體系。打破長期存在的人民銀行~家金融機構的格局,恢復和建立了獨立經營的專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與人民銀行一起構成了多元化銀行體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機構體系。1983年起在金融機構方面進行了如下改革: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專設中國工商銀行,承辦原來人民銀行負責的信貸及城鎮儲蓄業務;增設交通銀行等綜合性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等區域性銀行;設立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國際金融機構在加強國際合作,發展世界經濟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表現在:①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這在定程度上緩和了國際支付危機。③提供長期建設資金,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③調節國際清償能力,應付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④穩定匯率,促進世界貿易增長。
當然,目前的國際性金融機構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貸款條件比較嚴格,貸款利率不斷提高,加重發展中國家的支付困難。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附加條件,干預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
隨著國際性金融機構的不斷改革與完善,它們在國際經濟和國際金融領域中將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

㈥ 在改革開放後,中國的金融機構逐漸多了起來,國家是如何對中國人民銀行進行改革

1998年11月15日,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決定,對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實行改革,撤銷省級分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九家分行。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在京召開全國分行行長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到會並作重要講話。溫家寶說,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的工作開始全面啟動。撤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跨行政區設置分行,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我國金融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對於建立現代金融體制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溫家寶說,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金融業穩步發展,對外開放逐步擴大,金融體制改革逐步深化。到今年10月底,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達9.3萬億元,各項貸款余額8.3萬億元,國家外匯儲備達1437億美元,分別比1978年增長82倍,45倍和845倍;個人儲蓄存款余額5.2萬億元,比1978年增長249倍。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中央銀行調控和監督、國家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工、多種金融機構合作、功能互補的金融體系。新的金融體系在抑制通貨膨脹和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金融業在發展中也存在風險。黨中央、國務院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十分重視,去年11月,中央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制定了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一系列措施。目前,這些措施正在逐步貫徹落實,並已收到成效。

溫家寶說,中央銀行是金融體系的核心,中央銀行管理體制的改革事關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和宏觀調控的大局。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現行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中央銀行依法履行職責的需要,而且與金融機構業務發展不相適應,改革勢在必行。這次改革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加強金融監管的迫切需要。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是黨中央、國務院經過長期醞釀、反復研究、慎重決策確定的。撤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建立九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有利於增強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的權威性;有利於增強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獨立性;有利於增強金融監管的統一和效能,在跨省范圍內統一調度監管力量,擺脫各方面的干預,嚴肅查處違規的金融機構和責任人,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這項改革標志著中國金融改革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溫家寶說,這次人民銀行跨省區市設置分行的改革,牽涉各個方面的關系,工作任務很艱巨。因此,一定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把各方面的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上來。統一認識,統一行動,確保體制改革和金融監管工作兩不誤。他對做好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

一是抓緊配備分行的領導班子。選配好跨省區市分行的領導班子,是這次改革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關鍵是要堅持正確的幹部路線,堅持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堅持幹部的「四化」,真正把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有高度革命事業心和強烈的政治責任感,熟悉金融業務,在金融改革和發展中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群眾信任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領導幹部必須能上能下,能進能出,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對待權力、名位和去留,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在新的崗位上更好地為黨和人民工作。

二是認真履行中央銀行職能。這次改革,要貫徹宏觀調控權集中於總行,監管權適當集中,金融服務面向基層的原則。要在服務中加強監管,在監管中做好服務,在實踐中提高監管和服務的水平。在改革過程中,要嚴格工作紀律和財經紀律。業務工作不能脫節,不能出現監管真空。跨行政區分行的工作要盡快到位。要與原省級分行做好銜接。體制改革後,要抓緊建立健全新的管理制度,適應新的工作需要。

三是主動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人民銀行跨行政區分行的設置,考慮了各地經濟和金融的關聯度、各地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各地金融業務量以及地理交通條件等要素。在管理體制改革和今後履行職責中,人民銀行要主動爭取各地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和配合。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也要關心、支持和幫助人民銀行做好改革工作,保證中央銀行依法履行職責。要協助人民銀行做好乾部思想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要支持人民銀行依法監管,協助人民銀行查處金融違規違法案件;對人民銀行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但不幹涉人民銀行的具體業務;要管理好本地區城市銀行和其它小型金融機構,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

溫家寶最後要求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認真做好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會議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對中央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行具體部署,並要求人民銀行系統廣大幹部和職工要以對黨、對人民、對中央銀行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安排各項工作,按期推進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

據介紹,人民銀行新設立的九個跨省區市分行分別是: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沈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武漢分行(管轄江西、湖北、湖南);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撤銷北京分行和重慶分行,由總行營業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銀行職責。

㈦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歷程

我國明朝末年出現了類似銀行的錢庄和票號。鴉片戰爭後,一些外商銀行紛紛進入我國開展金融業務,並憑借其特權攫取了巨額的利潤。我國境內第一家銀行是1845年英國人設立的麗如銀行, 1897年中國通商銀行作為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家銀行開始營業。
20世紀30年代,統治舊中國的國民黨政權建立了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簡稱「四行二局一庫」)為主體,包括省、市、縣銀行及官商合辦銀行在內的金融體系。此外還有一批民族資本家興辦的私營銀行及錢庄,其中約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規模不大且投機性強,在經濟運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隨著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莊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並開始發行人民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遷入北平。新中國成立前後,根據1948年4月在北平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對官僚資本銀行進行了接管,並分不同情況進行停業清理或改組為專業銀行;將官商合辦的4家銀行改組為公私合營銀行;對私營銀行則進行整頓和改造;還取消了在華外商銀行的一切特權,並禁止外國貨幣在國內流通。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大一統」的銀行體系,即銀行不劃分專業系統,各個銀行都作為中國人民銀行內部的一個組成部分,從而使中國人民 銀行成為既辦理存款、貸款和匯兌業務的商業銀行,又擔負著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中央銀行。「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左」的思想指導下,銀行的獨立性日漸消失,1969年9月甚至將中國人民銀行並入財政部,成為財政部所屬的二級機構,使其基本上淪為政府的「大錢庫」和「出納員」。不少領導人不懂銀行工作的重要性,把銀行當作一個辦理收收付付的『大錢庫',需要錢的時候才想到銀行,有的甚至把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混同起來,靠行政手段辦事,做了許多違反經濟規律的事。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結束,我國的銀行體系也開始恢復和重建。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全面糾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使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我國的銀行業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走上了改革開放的道路。從1977年至今,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體系重建階段(1977—1986年) 盡管在197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恢復了其獨立的部級單位的地位,但其所擔負的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的雙重職能並未改變。從1979年初開始,在改革開放方針的指引下,相繼恢復了主管農村金融業務的中國農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了主管外貿信貸和外匯業務的中國銀行,從財政部中分設出了主管長期投資和貸款業務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81 年底又成立了負責接受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及其他資金轉貸給國內企業的中國投資銀行。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發文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同時決定成立中國工商銀行,接辦中國人民銀行原有的信貸和儲蓄等商業銀行業務。至此我國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領導、以四大國家專業銀行為骨幹所組成的銀行體系。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為了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我國銀行體系迅速擴張。1985年人民銀行出台了專業銀行業務可以適當交叉和「銀行可以選擇企業、企業可以選擇銀行」的政策措施,鼓勵四家專業銀行之間開展適度競爭,從而打破了銀行資金「統收統支」的「供給制」,四家專業銀行還開始將其觸角伸向農村,為當時正在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提供貸款。
擴大發展階段(1987—1996年)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為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動力。1986年12月,鄧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邁大一些。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各類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國銀行業在改革中不斷擴大發展。
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提出國家專業銀行要進行企業化改革,實行商業化經營,但由於這些專業銀行既從事政策性信貸業務,又從事商業性信貸業務,既難以辦成真正的商業銀 行,又不利於進行金融宏觀調控。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銀行,實行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分離」之後,在1994年內相繼成立了專門辦理政策性信貸業務的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從而為國家專業銀行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轉變創造了有利的條件。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了商業銀行的性質、地位及與其他金融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並為商業銀行自主經營、提高資產質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6年底,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有機構153 069個、職工168.68萬人。
與此同時,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之下,其他類型的銀行也迅速發展。在交通銀行於1986年7月重組成以公有制為主的股份制全國性綜合銀行之後,相繼成立了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 行、深圳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南發展銀行、民生銀行等12家股份制銀 行。到1996年底,這13家股份制銀行共有機構3 748個、職工8.55萬人。
1986年1月,在國務院主持下,郵電部與中國人民銀行分別以投資所有者和業務監管者的身份,聯合發布了《關於開辦郵政儲蓄的協議》,決定在北京、天津等12個城市試辦郵政儲蓄業務。1986年底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將郵政儲蓄業務法定為郵政企業的業務之一,從而使郵政儲蓄遍布全國,形成了一個「准銀行」系統。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在16個城市進行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試點。同年2月,中國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深圳城市商業銀行成立,到1996年底共有18家城市合作銀行開業。
深化改革階段(1997—2002年) 改革攻堅階段(2003年至今)

㈧ 中國金融機構體系

一、銀行產生和發展的主要過程及現代銀行體系建立的途徑

銀行是在商品生產和市場交易逐步發展的過程中產生與發展起來的,因而是經濟發展的產物。

在金屬貨幣出現以後,就出現了早期的金銀兌換、保管和匯兌業務,形成了早期的貨幣兌換商和錢在銀號等機構。如在歐洲的古希臘與古羅馬時期,就有了大量的金銀保管兌換與放貸的記載。但一直至漫長的中世紀結束前,這種錢庄業務一直停留在傳統的形式上。

近代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與工業革命,是傳統的貨幣經營業向現代金融業轉變的主要動力。到16世紀中葉,地中海沿岸各國的工商業與貿易有了較大的發展,為了適應經濟的發展與存款。貸款的要求,出現了最早的商人銀行,這些商人銀行既辦理存款與貸款,也從事轉帳結算業務。但他們的貸款往往帶有高利貸性質,使一般工場手工業主和商人很難獲得貸款,即使獲得也會因高額利息而無利可圖。這顯然不能適應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建立資本主義的銀行。

在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的推動下,真正現代意義上的銀行在17世紀末至明世紀中逐步發展起來了。現代銀行體系的建立並取代傳統的貨幣經營業、高利貸商,是通過兩條途徑實現的:一是舊式的高利貸銀行在新的經濟條件下,調整放款原則而逐漸轉變為現代的銀行,主要特徵是較大規模地吸收社會資金,同時以較低的利率發放貸款;二是按照資本主義原則組織的股份制銀;行,其一開始就具有現代商業銀行的性質,並從事大規模的融資與貸款活動,股份制的商業銀行因其資本雄厚、融資能力強,貸款利率低,所以逐步成為現代信用領域的主導形式,銀行成為整個社會信用的中心。1694年,英格蘭成立了第一個現代銀行——英格蘭銀行,其建立標志著高利貸在信用領域的壟斷地位被打破。從此以後,現代銀行在歐洲就廣泛地發展起來了。

二、銀行是一種特殊的企業,如何理解?

銀行是一種金融機構,也是一種企業。說它是企業,是因為它與一般的工商企業有共同之處。企業的共同特徵是:從事直接的經營活動,具有一定的資金,獨立核算,並通過經營活動獲取利潤。銀行具有企業部門的一切特徵,它是實現資本循環周轉的一個必要環節。

與其他企業相比,銀行又具有一般企業所不具備的特殊性,這些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銀行的特殊利益。銀行的特殊利益大致可概括為兩個:①從行業特點得到的好處,即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資本即可進行經營活動,並可賺取可觀的收益。②從國家的干預以及與國家政權的密切關系中得到的好處。

2.銀行的特殊風險。銀行作為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企業,它與客戶之間並非是一般的商品買賣關系,而是一種以借貸為核心的信用關系。這種關系在經營活動中表現為以信用為基礎,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借貸,即銀行以存款方式向公眾負債、以貸款方式為企業融資。銀行經營活動的這種特殊性,在激烈的競爭中產生特殊的風險:①信用風險,即借款人不能或不願意按期償還貸款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②來自資產與負債失衡的風險。③來自公眾信任的風險。④競爭的風險。

3.銀行的特殊作用。銀行的特殊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經濟發展在資金上的支配性作用。銀行經營的對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一種特殊商品——貨幣資金。銀行的業務活動對貨幣資金在經濟部門之間的流動具有重要影響,進而影響國民經濟中各部門的發展。哪個部門能從銀行得到大量資金支持,哪個部門就有了發展優勢,反之,在競爭中就會處於不利境地。二是在國家對經濟的干預中發揮重要作用。國家通過銀行影響貨幣供給量、利率。貸款額度等經濟指標,進而實施對經濟的干預。

可見,現代銀行作為「特殊的企業」在經濟生活中佔有特殊的地位,並具有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特殊作用。

三、現代市場經濟國家金融體系的基本構成

與市場經濟制度相適應,現代市場經濟國家一般都擁有一個規模龐大、分工精細、種類繁多的金融機構體系,包括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兩大類。其中,銀行性金融機構居支配地位。

銀行性金融機構按照其各自在經濟中的功能可劃分為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專業銀行三種類型的銀行。它們所構成的銀行體系通常被稱為現代銀行制度。商業銀行是辦理各種存款、放款和匯兌業務的銀行,且是唯一能接受活期存款的銀行。中央銀行是在商業銀行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是一國的金融管理機構,被稱為「發行的銀行」、「國家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專業銀行是集中經營指定范圍業務並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包括: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開發銀行、儲蓄銀行、進出口銀行等。現代銀行制度中,中央銀行處於核心地位,商業銀行居主導地位,其他專業銀行仍然有存在和發展的餘地。

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整個金融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其發展狀況是衡量一國金融體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非銀行金融機構木以吸收存款作為其主要資金來源,卻以某種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以某種特殊方式運用其資金,且從中獲取利潤。這類金融機構包括: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費信用機構、證券公司、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租賃公司等。

金融體系的分工與組成是在不斷變化的。長期以來大多數國家的金融機構體系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有較明確的業務分工,如美國、英國等國30年代後採用的分業經營模式,就是以長短期信用業務分離,一般銀行業與信託業務分離,與證券業務分離為特點。8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漸被打破,各種金融機構的業務不斷交叉,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差異日趨縮小,綜合性經營與多元化發展的趨勢日益明顯。

四、金融機構體系中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異同及相互關系

一國的金融機構體系由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構成,其中銀行性金融機構占支配地位。

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共同點表現在兩者都是以某種方式吸收資金,又以某種方式運用資金的金融企業,都具備金融企業的基本特點,表現在:都以盈利為經營目的;主要從事與貨幣資金運動有關的各項業務活動;在經濟運行中都發揮著融通資金的作用。

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有著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①吸收資金的方式不同。銀行金融機構主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吸收資金,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以其他方式吸收資金;③業務方式不同。銀行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方式是存款和貸款,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方式則呈現出多樣化,如保險公司主要從事保險業務,信託公司從事信託業務,租賃公司主要從事租賃業務,證券公司則主要從事投資業務等;③在業務中所處的地位不同。銀行在其業務中,一方面是作為債務人的集中,另一方面是作為債權人的集中,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比較復雜,如保險公司主要是作為保險人,信託公司則主要充當受託人,證券公司則多作為代理人和經紀人;④在金融領域中發揮的具體職能不同。銀行性金融機構主要發揮信用中介職能,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根據其業務不同而發揮不同職能,如保險公司主要發揮社會保障職能,信託公司則主要發揮財產事務管理職能等等。

銀行性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都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共同為社會提供全面完善的金融服務。銀行性金融機構在整個金融機構體系中居主導地位,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存在則豐富了金融業務,充分滿足現代經濟對金融的多樣化需要,因此,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程度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

五、本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呈現的趨勢

本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獲得了迅猛的發展,呈現出以下發展趨勢:

首先,銀行在業務上不斷創新,並向綜合化方向發展。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工具等領域的創新更好地滿足顧客的需要;同時,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的結合促進銀行發展為;全能性商業銀行。其次,跨國銀行的建立使銀行的發展更趨國際化。各國銀行紛紛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成立跨國銀行,並從事國際銀行業務及開拓境外金融業務。第三,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要求,重組資本結構和經營結構。國際清算銀行提出的這套國際金融市場主體的行為規范,為絕大多數西方發達國家的銀行所遵守。第四,兼並成為現代商業銀行調整的一個有效手段。尤其是進入90年代以來,西方銀行業內部更是不斷重組,以期適應形勢的變化與要求。第五,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正不斷融合,形成更為龐大的大型復合型金融機構。傳統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漸被打破,各種金融機構的業務不斷交叉,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差異日趨縮小,形成多元化、綜合性經營的趨勢。

正確認識和把握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趨勢,還應分析這一趨勢的歷史背景與內在原因。

首先,70年代以來,經濟領域中,經濟自由主義在與國家干預主義的交戰中佔了上風。以美國、英國為代表的各國政府為減少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更好地發揮市場對經濟的作用,開始放鬆金融管制。這使得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日益加劇。激烈的競爭促使了許多新事物的產生:銀行不斷進行金融創新,並提供全方位服務吸引客戶;銀行業通過兼並帶來優勢互補,拓展業務領域,爭取廣泛客戶;分業經營向多元化、綜合性經營過渡。第二,新技術的出現,特別是電子通訊、信息處理、計算機廣泛應用於金融業,為金融創新以及跨國銀行的跨地區經營提供了支持。第三,隨著各國金融市場聯系日趨密切,各國銀行業運作規則的接軌、銀行業經營的監管、國際金融市場風險的防範問題也逐步提到議事日程。因此,產生了巴塞爾委員會等國際金融組織進行國際間協調與管理。

可見,上述發展趨勢有其客觀必然性。它促進了世界金融業的融合與發展,促進了國際間資金的流動,利於銀行提高經營效率,但同時也對金融風險的防範、國際銀行業的有效監管提出了新的課題。我國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應借鑒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趨勢,深化金融機構改革,提高銀行業競爭實力,推動我國金融國際化的進程。

六、我國的金融體系經歷了哪些調整與改革?從其演變過程中,如何理解社會經濟條件對金融機構體系形成的影響?

我國目前的金融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格局。這一體系的形成,經歷了以下幾個過程:

1.改革開放前的「大一統」模式下的金融體系。這是一種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辦法為主的單一的國家銀行體系。其特點是:①在銀行設置上,全國只有中國人民銀行一家辦理全部銀行業務,下設眾多分支機構,遍布全國,統攬一切銀行信用。②人民銀行集貨幣發行和信貸業務於一身,既執行中央銀行職能,又兼辦普通銀行的信貸業務。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機構體系。打破長期存在的人民銀行~家金融機構的格局,恢復和建立了獨立經營的專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與人民銀行一起構成了多元化銀行體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機構體系。1983年起在金融機構方面進行了如下改革: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專設中國工商銀行,承辦原來人民銀行負責的信貸及城鎮儲蓄業務;增設交通銀行等綜合性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等區域性銀行;設立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國際金融機構在加強國際合作,發展世界經濟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表現在:①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這在定程度上緩和了國際支付危機。③提供長期建設資金,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③調節國際清償能力,應付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④穩定匯率,促進世界貿易增長。

當然,目前的國際性金融機構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貸款條件比較嚴格,貸款利率不斷提高,加重發展中國家的支付困難。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附加條件,干預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

隨著國際性金融機構的不斷改革與完善,它們在國際經濟和國際金融領域中將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

㈨ 金融理論與實務題論述中國金融機構體系的現狀

重點章節: 第十二章 貨幣供給與貨幣需求 第十四章 貨幣政策 重點知識點: 國家貨幣制度的歷史演變 信用在現代市場經濟運行中的作用 單利和復利的計算 利率的種類 匯率及標價方法 影響匯率變動的因素 金融工具的特徵 金融市場的功能 國庫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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