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事金融居間服務是否需要取得金融業許可證
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只是針對個人而言,需要取得諸如理財師、金融分析師等證件;如果是金融機構的高端理財,還得該機構具備從事金融中間業務的資質許可才行。
Ⅱ 金融中介服務要許可嗎
需要許可證。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來,各類咨詢企業不斷增加,有些企業在名稱中含有「金融咨詢」或者「借貸咨詢」等字樣;有些企業以從事金融資詢業務名義非法從事金融業務,並收取高額中介費用,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
為加強金融監管,防止咨詢企業以金融咨詢等名義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維護金融秩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核準的各類咨詢企業以及其他非金融性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類似「金融」、「借貸」等字樣。
二、對咨詢企業以及其他非金融性企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得在其經營范圍中核定類似借貸、結算、見證等金融業務,不予核准金融咨詢、借貸咨詢業務。防止企業以金融資詢等名義非法從事金融業務。
三、對已經登記注冊含有「金融」、「借貸」等字樣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有上述金融業務的咨詢企業以及其他非金融性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應在1999年度年檢時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
(2)從事金融服務需要審批么擴展閱讀:
金融中介發展推動了企業組織的合理發展
首先,各種金融介質的存在為資源存量調整提供了條件,使得企業間的兼並,包括縱向一體化,橫向兼並和混合兼並能夠因成本下降而成為可行。
重組不僅能實現生產要素存量的重新配置,而且可實現企業經濟規模的迅速擴大和促進企業規模結構的合理化。
此外,金融中介還推動了與社會生產力相適應的企業組織結構的形成和發展.如控股公司的多級控股導致企業集團的出現。
其次,金融中介使篩選企業經營者的機制社會化。在小商品經濟即高利貸時代,企業經營者一般是企業的直接所有者,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對企業經營者篩選功能的基本上談不上。
貨幣銀行金融機制產生後,社會對企業經營者的篩選功能開始加強,即缺乏專門知識和管理經驗的人一般難以取得銀行貸款證券。
證券市場,投資銀行等新型金融中介的活動,把對企業經營者的監督機制從單一銀行體系擴展到了社會的方方面面,使企業的經營機制獲得了極大改善,使企業的行為和決策更加合理化。
Ⅲ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能才開金融公司
開金融公司的大概流程與絕大部分人開公司的流程沒有太大的區別,但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政策要求,具體額外要求一些什麼證件或者什麼手續需要咨詢當地工商局才可以。
注冊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時間:5—15個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 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公司在農業銀行開銀行承兌匯票需要,需要帶的材料:
1、對公賬戶的開戶許可證;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營業執照;
4、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
5、工商銀行企業開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
6、單位申請開銀行承兌匯票銀的報告、如果不是法人或負責人親自前來辦理的,需要委託書。
金融公司的經營范圍:
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證券、保險咨詢(不得從事金融、證券、保險業務)、商務信息咨詢、投資管理、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記賬)等。
Ⅳ 公司只做金融咨詢服務不接受客戶任何現金是否需要銀監會審批。
凡是涉及金融服務,都需要報銀監審批
Ⅳ 我想注冊個金融服務公司,有什麼要求嗎
目前國家對於金融服務公司控製得很嚴格,銀監局審批就要花費很長的時間,並且要求你必須要有巨額資金做後盾,完善的機製做支撐,豐富的人才做前提,嚴密的監管做條件,你可以到銀監局去索要前置審批清單。
Ⅵ 金融信息服務許可證是怎麼辦下來的,以及金融軟體的技術開發和技術咨詢需要什麼前置審批條件.
很多城市的金融行業都是不審批了,可以問當地的代辦機構,他們比較清楚
Ⅶ 現在注冊金融服務外包公司需要審批嗎
這種公司現在不好注冊
Ⅷ 一般的企業做融資租賃是否需要審批
是的,需要審批。
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上述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原因。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批准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設立後7個工作日內將批准文件報送商務部備案。
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初審意見上報商務部。
(8)從事金融服務需要審批么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要求規定:
1、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2、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3、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Ⅸ 金融服務公司審批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專使用「投資基金」屬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