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機構與非銀行機構的區別
銀行性金融機構又叫存款貨幣銀行,此類機構的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賬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非銀行金融機構即非存款貨幣銀行類金融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投資機構、信託公司、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
銀行性金融機構的種類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是在商業銀行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它是一個國家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其特點可概括為「發行的銀行」、「國家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本書將在第16章進行專門討論。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指從事各種存款、放款和匯兌結算等業務的銀行。商業銀行的特點是可開支票的活期存款在所吸收的各種存款中占相當高的比重,商業銀行存放款業務可以派生出活期存款,增加貨幣供應量,所以通常被稱為「存款貨幣銀行」,各國都非常重視對商業銀行行為的調控和管理。
(3)專業性銀行
在現代銀行制度下,中央銀行處於核心地位,商業銀行居主導地位,除此之外,專業銀行也有較快的發展。專業銀行是指專門從事指定范圍內的金融業務、提供專門金融服務的銀行。專業銀行一般有其特定的客戶群和業務范圍。目前各國主要的專業銀行有:
投資銀行。投資銀行這一名稱通用於美國和歐洲一些工業化國家;英國稱其為商人銀行;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也被稱作實業銀行、公司、投資公司等。它是金融市場的專業投資機構,屬非銀行金融機構。有關投資銀行的內容本書在第9章再作介紹。
不動產抵押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是經營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為抵押的長期貸款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發行不動產抵押債券;而其資金運用有兩類:一類是以土地為抵押的長期貸款,貸款對象是土地所有者或購買土地的農業資本家;另一類是以城市不動產為抵押的長期貸款,貸款對象是房屋所有者和經營建築業的資本家。不動產抵押銀行在一定程度上帶有國有專業銀行性質。
開發銀行。開發銀行可以分為國際性、區域性、國內性三種。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是著名的國際性開發銀行,也是聯合國的附屬機構。區域性開發銀行與世界銀行的宗旨大致相同,只是服務對象僅限於某一區域的會員國,如亞洲開發銀行主要服務於亞洲地區的國家,泛美開發銀行主要服務於中美洲國家。國內性開發銀行多屬於一個國家的政策性銀行,其宗旨是通過融通長期性資金以促進本國經濟建設和發展,這種銀行在業務經營上的特點是不以盈利為經營目標。
儲蓄銀行。儲蓄銀行是專門吸收居民閑置或小額貨幣資金的銀行,通常以存摺的形式接收存款。在一些西方國家商業銀行只吸收企業的活期存款,而居民家庭與個人儲蓄存款則是由專門的儲蓄銀行來辦理。儲蓄銀行在美國被稱為互助儲蓄銀行,英國稱之為信託儲蓄銀行。我國商業銀行可以吸收儲蓄存款,而郵政儲金匯業局可視為專門吸收居民儲蓄的專業機構。
進出口銀行。進出口銀行是專門為對外貿易辦理信用業務的銀行機構,在一些國家屬於政府單設的銀行機構,屬於政策性銀行。
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有:
保險公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信託機構、融資租賃機構、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機構、信用服務機構(主要包括信息咨詢公司、投資咨詢公司、徵信公司、信用評估機構等)。
⑵ 除了銀行以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是否可以獲得最後貸款人貸款
貸款人可以是個人或企業及其它機構,但要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是可以獲得貸款人貸款資格的。
⑶ 民間借貸和金融機構借款有什麼區別
您好,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金融機構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借入的長期款項。
民間借貸具有以下幾個主要法律特徵: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是中國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民間借貸法律特徵民間借貸不僅是一種法律現象,同時又是一種經濟法律現象。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徵:
(1)有償性。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後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於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採用書面形式。
(3)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4)貸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貸款人還應當按照合同 約定的數額足額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由於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主合同義務。作為貸款人一方的金融機構,對於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附隨義務。
⑷ 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從理論角度看,銀行與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最大的區別:非銀行金融機構創造信用能力專大大低於銀屬行。
從業務角度看,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於不以吸收存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而是以某種方式吸收資金,並以某種方式運用資金並從中獲利。
⑸ 銀行機構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區別和聯系
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差別:
1、資金來源不一樣
銀行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內金來源,而非銀行金融容機構主要依靠刊行股票、
2、資金運用不一樣
銀行的資金運用以發放借款,特別是以短時間借款為主,家庭投資理財知識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主如果以從事非借款的某一項金融業務為主,如保險、信託、租賃等金融業務。
3、信譽創造功用
銀行具有信譽創造功用,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因為不從事存款的劃轉即轉賬結算業務,因而不具有信譽創造功用。
4、充當信譽中介。變貨幣收入為貨幣資本
因為銀行具有信譽中介職能,能把社會各主體的收入會合起來再運用出去,從而把非資本的貨幣轉化為資本。
5、充當支付中介
銀行為顧客辦理與貨幣收付有關的技術性業務,比方保存貨幣、寶貴金屬券,從而成為客戶的賬房跟出納。
6、創造派生存款跟信譽流通工具
銀行在信譽中介職能的基礎上,通過存貸業務的開展,能夠創造派生存款。另外,商業銀行還可以通過刊行支票、本票、大額定期存款單等信譽工具,知足流通中對流通手腕跟支付手腕的需求。
⑹ 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區別
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商業作用和信用業務形式上有所區別。
1、商業作用不同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而非銀行金融機構 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
2、包括的機構類型不同
銀行包括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世界銀行,它們的職責各不相同。
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託、證券、保險、融資租賃等機構以及財務公司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公募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小額信貸公司等。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
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非銀行金融機構吸引無數債權人債務人從事大規模借貸活動 ,可以用優惠貸款條件的形式分到債務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債權人身上。
⑺ 自然人之間借款和金融機構借款有什麼區別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與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方的借款合同相比,主要有以專下幾方面區別:一、屬自然人之間訂立借款合同,既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金融機構訂立借款合同只能採用書面形式。二、自然人之間借款,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當事人達成借款的書面協議,合同就成立。三、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對以約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約定支付利息,當事人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四、自然人之間借款,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⑻ 銀行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的區別和聯系
2011-6-28 17:14:02
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不同,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回分取決於答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非銀行金融機構吸引無數債權人債務人從事大規模借貸活動 ,可以用優惠貸款條件的形式分到債務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債權人身上,也可以用優厚紅利的形式分到股東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資本。中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形式主要有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和保險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