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辦銀行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中國銀行
1、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
2、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3)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長(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6)設立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農村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3、設立商業銀行的申請經審查符合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正式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章程草案;
2)擬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持有注冊資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的資信證明和有關資料;
6)經營方針和計劃;
7)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的資料;
(1)境內金融機構設立應具備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的限制:
1、股票業務是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之一,我國《商業銀行法》、《證券法》都明確禁止商業銀行從事股票業務。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
2、我國《證券法》第六條也明確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這也充分反映了我國禁止混業經營的基本法律原則。
3、我國對商業銀行進入債券市場採取了區別對待的態度。《商業銀行法》在對商業銀行經營范圍作一般性規定時,明確肯定了商業銀行可以「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
4、只涉及到兩類債券,即金融債券和政府債券,對於企業債券則未涉及。這表明《商業銀行法》未明確禁止商業銀行發行和承銷企業債券。
B. 金融機構設置條件是什麼
金融機構的設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確屬經濟發展需要,並具有相當業務量的;2.符合各金融部門專業分工的要求的;3.符合經濟核算原則,能夠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的。各種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金融企業的設置,必須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有業務章程,並要辦成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政企分開的經濟實體。
C. 設立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融資抄租賃 新注冊條件:
1、融資襲租賃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美元; 2、提供符合要求的外資企業作為投資股東,外資企業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需提供審計報告、資信證明、公證文書等材料; 3、提供2名以上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相關行業的從業經驗人員;
融資租賃公司執照都是全國通用,且可在外地設立辦事處,基本情況是這樣,希望能夠幫到你 謝謝
內資公司設立驗資報告需要准備的材料
1.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
2.各股東身份證
3.企業設立申請表(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簡歷、地址證明)
4.銀行入資單(工商局備案、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5.公司章程
D. 新成立金融機構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工商管理局注冊,公司名地址,法人,還有公司投資投產額,有些公司為了嚴格自己還可以申請監管
E. 急!!! 銀行設立的條件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
設立股份制商業銀行法人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為實繳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可兌換貨幣;
(三)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銀行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五)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第七條規定
設立股份制商業銀行法人機構,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至少包括: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
(二)具有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能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
(三)地方政府不向銀行投資入股,不幹預銀行的日常經營;
(四)發起人股東中應當包括合格的境外戰略投資者;
(五)具有科學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擁有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六)具備有效的資本約束與資本補充機制;
(七)有助於化解現有金融機構風險,促進金融穩定。
合資、外資金融機構的條件可參看中國銀監會網站http://www.cbrc.gov.cn/chinese/info/xzxk/index.jsp?flag=2
F. 如何成立金融企業,其條件和辦理程序要求是什麼
成立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的最基本條件是二個:一你要有金融資本;二是要向中國人民銀行審批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許可證。如果人民銀行能批准你設立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的許可證,那麼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G. 簡述我國商業銀行設立的基本條件
中國設立商業銀行基本條件是有關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商業銀行應具備的條件和達到的要求。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規定的章程;
2、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股東符合關於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規定
3、有具備任職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一般工作人員;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二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設立商業銀行,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三條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可以調整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但不得少於前款規定的限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十四條設立商業銀行,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商業銀行的名稱、所在地、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十五條設立商業銀行的申請經審查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正式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章程草案;
(二)擬任職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
(三)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四)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股份;
(五)持有注冊資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的資信證明和有關資料;
(六)經營方針和計劃;
(七)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的資料;
(八)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H. 設立商業銀行需要哪些條件
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發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機構。農村商業銀行主要以農村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縣(市)聯社為基礎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並以全部法人資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東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並以所持股份為限對農村商業銀行的債務承擔責任。
設立農村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有符合本規定的章程。②發起人不少於500人。③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資本充足率達到8%。④設立前轄內農村信用社總資產10億元以上,不良貸款比例15%以下。⑤有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⑥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I. 我國的投資銀行的設立需要哪些條件
《中華來人民共和國源證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J. 境內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村鎮銀行應符合什麼條件
①商業銀行未並表和並表後的資本充足率均不低於8%,且主要審慎監管指標回符合監管要求;答其他金融機構的主要合規和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②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③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④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境內金融機構出資設立或入股村鎮銀行須事先報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