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最新印花稅稅率政策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作為性子最冷淡的稅種,它雖然只是小稅種,卻難倒了無數英雄好漢。
稅率:各有不同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1)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萬分之五貼花(自2018年5月1日起,減半徵收印花稅)。
2)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徵印花稅。)
經歷:幾多減免
除了國家正在制定的印花稅立法,對於印花稅的減免政策也是一波接一波,2018年5月就對印花稅有過減免政策:
▶《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關於調整部分印花稅核定徵收比例有關事項的公告 (廈稅〔2018〕27號)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我市實體經濟和重點行業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5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印花稅管理規程(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管征實際,對實行印花稅核定徵收的部分購銷合同的核定比例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25%-70%。
二、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25%-70%。
三、外貿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調整為15%-70%。
納稅人的經營行為包含上述兩種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營業務確定適用范圍。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於印花稅核定徵收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1號)中關於批發業或批發為主、零售業及外貿等三種業務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的規定同時廢止。
這次相比於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調整批發業務、零售業務和外貿業務購銷合同的核定比例。具體如下:1.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60-80%調整為25-70%;2.零售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30-70%調整為25-70%;3.外貿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由原來的80-100%調整為15-70%。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注意:很多人都以為,只要簽訂合同就要交印花稅,其實這是對印花稅的誤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稅的應收憑證之一,但並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稅。
B. 現在附加稅減半徵收。具體什麼政策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相當於只收一半的稅費)
附加稅是「正稅」的對稱。隨正稅加征的稅。舊中國的附加稅,名目繁多,僅國民黨時期的鹽稅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債附加、建設專款等,附加稅額苛重往往超過正稅的幾倍乃至二十餘倍。新中國成立後,廢除了國民黨的種種附加稅,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歸地方支配,屬於預算外收入,用於地方公益事業。如農業稅附加、外國企業所得稅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較低。
附加稅減半徵收的具體政策
附加稅的內容
從中國現行稅制看,附加稅包括兩種:(1)是根據正稅的徵收同時而加征的某個稅種。這種作為稅種存在的附加稅,通常是以正稅的應納稅額為其征稅標准。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作為計稅依據的。(2)是在正稅徵收的同時,再對正稅額外加征的一部分稅收。這種屬於正稅一部分的附加稅,通常是按照正稅的徵收標准徵收的。如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同時徵收的地方所得稅,是附加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按照一定比例(應納稅所得額的3%)加征的稅收(即為此種附加稅)。這里的地方所得稅實際上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一部分。我國現今附加稅的徵收,通常都有稅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會福利、發展教育以及滿足地方政府的財政需要等。
C. 2020年簽訂的勞務費合同享受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嗎
你好朋友,2020年簽訂的勞務費合同享受印花稅減半徵收政策,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D. 印花稅對金融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中華人來民共和國印花稅暫源行條例施行細則》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上述借款合同可享受免徵印花稅的優惠,除此之外,對於同行拆借合同,也是可以免徵印花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