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馬來西亞的滿星雲公司和賴彩雲搞的是傳銷嗎
2018年,馬來西亞警方宣布破獲滿星雲特大傳銷案。2019年5月8日,滿星雲特大傳銷案在馬來西亞當地法院開庭審理。據滿星雲官方網站上介紹,「滿星雲」APP又叫「Munics數字銀行」,「滿星雲」APP自稱是公有鏈系統,採用區塊鏈技術發行「MUI」資產通證,構建全球化數字通證支付生態。據公開資料顯示,「滿星雲」APP運營方是Munics Bank 滿星雲國際集團。該集團董事長是馬來西亞華裔賴彩雲。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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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馬來西亞MBl集團是個怎樣的集團公司
馬來西亞MBl集團是個無牌、傳銷公司,馬來西亞中央銀行已將馬來西亞MBl集團這間私內
人有限公司打入容警示名單,因為馬來西亞MBl集團無牌進行現有的商業活動。
㈢ 馬來西亞的MBl游戲理財是傳銷包括M幣、電子貨幣、易物幣等等,真有此事嗎
你見過傳銷能把廣告打到飛機上的嗎?見過傳銷7年的公司還在的嗎?見過內元首夫人跟傳銷容頭目一起參觀旗下公司的嗎?見過傳銷這么多年,所有參與者無一人虧損,大多數人都賺錢,少數人賺大錢的嗎?見過小米,優酷,亞航,金獅,京東,美圖,等知名企業與傳銷公司合作的嗎?
㈣ 馬來西亞互聯網金融扣幣是不是傳銷嗎
是否屬於傳銷,要抄根據其襲具體的操作、運營模式來分析。
《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㈤ 馬來西亞的mbi是網路傳銷嗎
MBI 是未經馬來西亞中央銀行批准設立的一家投資金融公司,現在看來可能是個騙局!經過警方一個月的追蹤調查,今年6月19日其創始人被拘留,現場沒收超過2百萬元馬幣,雖然4天後被保釋,但他 98 個賬戶里的 2億9百萬馬幣億已被凍結。根據報導,單單在廣西就有一群投資者的5千1百60萬人民幣討不回來,其中有69人已赴馬來西亞去追討他門的投資。
註:這位姓張的創始人和它的兒子,曾經在2011年8月,被法庭判決犯欺詐和誤導投資者1百萬元馬幣,兩人入獄1天並被罰款16萬元。
【這是警方公布案件查獲經過,當地中國報照片】
㈥ alb拆分盤是騙局嗎 朋友信心滿滿的向我介紹此項目,說投4萬,5年能賺300萬,
你要去了解它的商業模式 它的安全性 長久性 老闆的發起心 老闆是不是敢直接面對市場 敢面對一線的人員 但是不許要記住 相信比懷疑多一次機會
㈦ 我有個客戶是馬來西亞的,他現在要打款到國內的私人帳戶,請問有什麼辦法
不像香港,馬來西亞是有金融管制的國家;匯款到國外的私人賬戶,可能要辦許多手續,難!
㈧ 馬來西亞互聯網金融公司是封閉式管理嗎
我沒有聽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公司管理的還是很嚴格的,所以還是應該遵守一下的,具體還是應該看公司的規定的
㈨ 互聯網MBI到底是什麼東東呀
互聯網傳銷
MBI
(傳銷)
編輯
馬來西亞MBI公司以游戲理財MFC為幌子,其運營模式符合龐氏騙局中的拉人頭,投錢,發展下線等特徵,被公安、工商等部門定性為傳銷。
運作模式
編輯
MBI的運作手法完全符合傳銷的行為特點:我國頒發的《禁止傳銷條例》中對傳銷做了明確的定義: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1、參加該組織需要交納100——5000美金元不等金額的入門費用,通過交納入門費獲取資格。
2、通過拉人頭發展人員組成層級關系。該組織雖然宣稱靜態+動態,但是從其制度設計上看,動態拉人頭發展人員才是其吸收新資金進入的唯一渠道。
3、通過廣告獎金、娛樂獎金、游戲獎金的方式,採用多層次計酬。
通過對該組織的獎金制度,我們可以看出MBI具有以下兩個傳銷的基本要件:
(1)組織要件:即發展人員,組成網路。傳銷組織者承諾,只要參加者交錢加入後,再發展他人加入,就可獲得高額的「回報」或「報酬」。這就是俗稱的「發展下線」。下線還可以再發展下線,以此組成上下線的層級關系,形成傳銷的「人員鏈」。
(2)計酬要件: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以參加者本人直接發展的下線人數和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即以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另一種是以參加者本人直接發展和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即銷售額)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
所以,MBI是不折不扣的傳銷組織,其運行的手法本質就是先吃後的龐氏騙局、擊鼓傳花的金錢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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