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貸款公司承諾退保證金,最後卻不退該怎麼辦
如果貸款公司承諾退保證金,但最後卻不退還的話,說明帶款工資食言了,你可以根據你們簽訂的貸款合同向法院起訴要求帶款公司退保證金。
㈡ 金融服務公司收取定金後不予退還 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問題
合同糾紛,去法院起訴。
雙倍返還。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㈢ 如果因為個人信貸問題代款不了定金能退不
估計退不了了,因為定金就相當於違約金,你只有按時辦理貸款後才能拿回定金。你可以另想辦法把錢湊上。估計退不了了,因為定金就相當於違約金,你只有按時辦理貸款後才能拿回定金。你可以另想辦法把錢湊上。估計退不了了,因為定金就相當於違約金,你只有按時辦理貸款後才能拿回定金。你可以另想辦法把錢湊上。估計退不了了,因為定金就相當於違約金,你只有按時辦理貸款後才能拿回定金。你可以另想辦法把錢湊上。估計退不了了,因為定金就相當於違約金,你只有按時辦理貸款後才能拿回定金。你可以另想辦法把錢湊上。
㈣ 交了定金,因為貸款下不來定金不退
交了定金,因為貸款辦不下來,向毀約不買房,定金當然不會退還的。
因為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的。
在無法購房的情況下,對方同意退房,買房人也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
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㈤ 你們公司幫我貨款辦不下來,為什麼不退定金
為什麼不退定金?你應該去問公司里,公司里肯定有他們的規章制度,應該和他們解釋清楚。
㈥ 貸款條件不符合,定金不退怎麼辦
你好,定金退不退你和業主當初協商的時候合同上應該寫著,貸款為什麼不符合呢,希望能幫到你,可電話溝通。
㈦ 銀行貸款辦不下來,買房定金不退怎麼辦
1,開發商沒有過錯,因個人徵信問題,導致貸款無法辦理
2,要看你們定金合同裡面怎麼簽訂了,一般都是簽訂的時候,如果開發商指定銀行無法辦理貸款,我方應更換銀行或者全款,時間順延,並在延長期內享受購房折扣,如果沒有寫,定金退出來很難!
3.如果定金協議裡面沒有延期,定金基本是退不回來(開發商就喜歡玩這種文字游戲,受害的使我們老百姓呀)
解決方案:馬上與老公辦理離婚、以你個人名義購買、你的徵信應該沒問題,一邊辦理的一邊找開發商協商,就算沒有那個折扣也行,總比白白扔了1萬要好的多,而且你買的還是商鋪,以後的升值包括地區發展潛力,租金上漲,回報還是不錯的!
沒有其他辦法了!下次合同一定簽的嚴謹些,別在讓開發商轉了空子!希望對你有幫助
㈧ 貸款批不下來,定金是否退
現在主要就是看看簽訂的購房協議,上面是怎麼寫的,還有,到底是「定金」還是「訂金」,這兩者區別很大的,直接關繫到能不能要回那1萬元。
訂金和定金的區別,詳細如下:
首先,「訂金」在法律上並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質不同可以有多種分類,如證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立約定金等。我國定金在《擔保法》上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並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即交付方違約的,無權收回;接受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買受方在簽訂「房屋認購書」時,要分清自己交納的到底是「訂金」還是「定金」,做到心中有數。
1、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的為「訂金」:《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方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方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此種情況下,買受人可與出賣人詳細約定「訂金」的性質,否則到時想要主張「定金」的權利的話,將不會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的為「定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也就是說,買房人簽訂認購書、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如果因為買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人可以不退還定金。但是,如果因為買賣雙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協商一致,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㈨ 小額貸款沒有做下來,定金不退,可以報警嗎
民間私人借款 你媽的又出來騙人了 你怎麼就那麼好意思